新加坡廉政教育的特点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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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税务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注重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功能,将教育、制度、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本文结合税务系统近年来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对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进行探讨。   一、近年来厦门地税系统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厦门市地税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其“治本”功能,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明确教育重点对象,突出教育的层次性。一抓领导干部的教育。把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教育的重点,采取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学习心得、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树立“六观”为核心的廉政专题教育,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二抓党员干部,主要是基层的科所长等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廉政培训、党课教育等形式,促进各级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当好表率;三抓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几年来分别组织稽查系列、征管系列的干部、以及负责基建、财务等专项工作的干部进行专项教育,做到因人施教,打牢思想基础;四抓“廉内助”教育。每年都要组织领导干部的配偶进行“廉内助”教育,将廉政教育延伸到领导干部家属,构筑反腐倡廉的家庭后防线。   (二)明确教育重点内容,突出教育的实效性。紧紧围绕“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分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政纪、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针对年轻干部缺乏磨砺的实际情况,几年来组织400多名干部到共建部队参加封闭式军训,接受艰苦奋斗精神和纪律观念的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到厦门监狱参观,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岁末年初,针对请客送礼等风气容易回潮的特点,组织开展了廉政纠风专项教育,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   (三)搞活教育形式,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在坚持运用上党课、举办讲座、短期培训、观看电教片、专题讨论等传统教育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廉政教育的新路子,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教育阵地,增强教育的时代感和感召力。2001年7月建立了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思想教育基地”,教育基地集中展示本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成果,增强税务人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局域网上专门开辟了“警钟长鸣”栏目,设置“高压线”、“警示窗”等多个栏目,为干部进行自我教育开辟了新的阵地,开设至今点击人次己突破28万人次。   (四)把握教育时机,注重教育的时效性。我局在开展日常一般性教育的同时,针对某个阶段的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顿。如针对岁末年初容易发生请客送礼这一廉政敏感期,连续八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廉政系列教育活动。在工程承发包、重大案件稽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不失时机地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强调纪律,讲明职责,防患于未然。将每年的4月份定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使教育形成声势,把日常廉政教育引向深入,努力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  (五)注重典型教育,突出教育的导向性。抓住身边典型更为直接生动,更具感染力的特点,组织系统内勤廉兼优、无私奉献的优秀党员干部做巡回事迹报告,营造争先创优、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解剖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算好“政治前途账、经济代价账、人生自由账、家庭幸福账”活动,使党员干部牢记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自觉弘扬正气,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风廉政教育的深入开展,形成了反腐败、正党风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使税务人员在思想上受到了经常而深刻的教育,在行动上有了正确的导向和准则,从而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经受住了诱惑和考验。地税机构设立以来,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全系统连续6年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宗旨观念,服务企业、服务纳税人的意识深入人心,为促进地税机关良好形象的形成,也为圆满完成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当前税务系统党风廉政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抓教育是虚的,抓收入是实的,只要税收任务完成好了,其他的都好办,因此存在事实上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二是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和作用认识不足,不是急功近利,想通过一两次教育活动马上就把干部的思想、作风转过来,就是丧失信心,认为教育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三是教育的合力不够。一些单位领导认为凡是廉政教育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很少介入到廉政教育之中,削弱了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的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  (二)教育制度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反腐倡廉教育缺乏长远性规划和系统性安排,教育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二是教育责任不够明确,没有硬性指标,缺乏刚性约束和制度制约,导致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不明确,分工落实不到位。   (三)教育针对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单位教育缺乏预见性、针对性,未能紧密联系所在单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空洞说教、坐而论道,教育不能触及灵魂,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淡化了党风廉政教育的事前预防和源头防范功能;二是在教育对象上不能做到因人施教,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用一样的力度开展教育,对突出问题和一般问题花一样的力气解决,未能根据具体情况施以不同的教育,分层次、分重点因人施教抓的不够。   (四)教育形式过于单调。有的未能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进行教育,教育没有特色,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教育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目前,各单位还缺乏一支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师资队伍。有的用学习文件代替教育,有的讲课照本宣科,不能引人入胜,影响了教育的效果。   三、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对策思考   (一)在思想上要加深对反腐倡廉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新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和要求。在新世纪新阶段,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的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自觉而坚定地付诸实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执政和拒腐防变能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党历来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坚持拒腐防变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因此,只有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头脑中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才能使他们自觉地处理好个人、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才能使他们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提高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当今世界,各种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激荡,封建陈腐文化、西方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和文化观念无时无刻都在影响和侵蚀着我们。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影响,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具有很大的侵蚀力。特别是税务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由于手中掌握着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权力,其行业和工作特点,决定了面临着更多的诱惑,腐蚀和反腐蚀的斗争将更加激烈,反腐倡廉教育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近年来,税务系统的少数党员干部由于没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在权力、金钱、美色面前打了败仗,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教训是及其深刻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是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道德、情操等修养水平,树立崇高的人生追求目标,当好人民公仆的需要;是使税务人员淡泊名利,勤政为民,在增强自控能力的同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的需要。   (二)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重点,抓住根本   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从源头上防腐,就必须把矫正价值观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摆正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强拒腐防变的自我免疫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坚强的党性、坚定的信念、高尚的人格,保证廉洁自爱。   二要加强宗旨教育。权力是把“双刃剑”,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自觉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税务系统的各级干部,手中握有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权力。“权要如何用,法该怎样执”是对每一个干部的严峻考验。所以,从源头上防腐,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使税务干部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各种“人情”、“关系”的影响,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保证人民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三要加强艰苦奋斗教育。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之一,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仍然要继续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浮躁浮夸、急功近利,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要树立和强化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通过加强艰苦奋斗教育,树立正确的享乐观,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反对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贪图享乐的思想。只有树立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精神,才能在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经得住考验,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   四是加强法纪教育。要组织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规范行政,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在教育形式上要灵活多样,形成制度   要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层教育,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并形成制度,把教育活动开展得生动形象,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具体可采取以下形式并形成制度:   建立党组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制度。各级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每半年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两个条例》,学习党纪条规、廉政规定,使其知其任、明其责,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自己,管好自己所管辖的部门、地区,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   建立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为本系统、本部门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反腐倡廉党课,通过讲课促使领导干部既教育大家,也教育自己。   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明确各级各类干部述职述廉的范围、时间、内容,把述职述廉的过程当成学习提高的过程、解剖自我的过程、教育大家的过程。   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完善谈话制度,全面启动以任前谈话、定期谈话、诫勉谈话、警醒谈话为主要形式的预警促廉机制,要明确各种廉政谈话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使干部在谈话中得到提醒,受到教育。   建立入党前和干部任前廉政培训制度。在入党培训和初任培训中,通过安排反腐倡廉讲座、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活动,打好“预防针”,提高他们的党性修养,为他们的日后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思想基础。   同时,应根据各级各类干部所处行业、具体岗位、业务工作的特点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计划,重点抓好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门的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   建立现代网络教育制度。要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的成果进行教育。运用远程教育、网上廉政课堂、多媒体教学、网络论坛等手段,创新教育形式,实现廉政教育的多样性和时效性,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四)在教育的领导体制上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1、加强领导,实行一岗两责。一方面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既是党风廉政教育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发挥领导干部在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不仅可以产生示范效应,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而且有利于更好地组织开展教育,使教育更有效。另一方面要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既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负责,并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范围一并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真正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领导体系,使教育在组织领导方面得到保障。   2、整合资源,建立责任机制。反腐倡廉教育单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和依靠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才能取得最佳效果。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的方针和原则,使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织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宣传教育部门的宣传计划,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计划等各环节之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共抓廉政教育的合力。   3、评估考核,建立激励和追究制度。要建立教育的评估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廉政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教育工作实行目标考核,使理论教育由“虚”变“实”,把教育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对教育任务落实效果好的单位,及时进行总结宣传,鼓励先进;对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单位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从监督和激励机制上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在师资力量上,要加强培训,提高教育者的施教能力。
  目前,在廉政教育方面师资力量的缺乏是个普遍性的问题。因此,要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取得有效突破,加强师资建设刻不容缓。   一是要结合教育业务工作的开展,有针对性地加强廉政教育干部的培训。要采取定期集中培训、选送部分教学骨干到院校学习培训、专题集中交流学习等多种途径,提高教育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思想宣传教育队伍,担当起在新形势下正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的重任。   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摸清新时期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深入了解税务系统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纪律法规,对国内外热点问题,对社会矛盾集中的焦点问题等的想法和看法,及时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解疑释惑,辨别是非,正确引导,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要编辑有关党风廉政教育的教材。省级以上机关可集中组织反腐倡廉教材的编写,为基层开展教育提供必要的资料。   (六)在教育的总体把握上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突出重点和覆盖全员的关系。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重点对象重点抓,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同时,要注重教育的广泛性。要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自觉地与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二是教育与制度、监督三者的关系。教育、制度和监督各有侧重,不能相互替代。同时,三者又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教育为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制约的切实有效奠定思想基础;制度建设为巩固教育和监督的成果提供保障;监督则为制度的贯彻落实和人的素质的提高提供必不可少的硬性约束。我们要统筹谋划,在三者并重上下功夫,通过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监督意识;通过健全各种法规制度,使教育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强化监督,防止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流于形式。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要注意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手段,使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   三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党风廉政教育,既要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载体,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又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做到警钟长鸣。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提高科技含量,创新教育形式,赋予党风廉政教育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是系统化和经常化的关系。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就要讲究连续性、全面性,做到前后连贯,上下一致。因此,在教育工作中要坚持周密计划。要把廉政教育的长远规划和短期安排结合起来,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可制定3—5年的教育规划和目标,省级以下税务机关要制定年度规划,并分为若干阶段、若干专题,确定每个阶段、每个专题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并提出量化细化标准。要建立学习日、学习周,教育月计划,并以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制度,确保教育时间的落实。把教育贯穿于每一个党员干部成长的每个阶段,使党员干部的廉政观念和从政心态得到循序渐进的提高。   五是加强廉政教育和弘扬廉政文化的关系。要进一步推进税务廉政文化的研究和探索,构建包括廉政观念、廉政理论、廉政风尚、廉政作风的廉政文化体系建设;开展健康多样的廉政文化作品展览、廉政文艺会演,廉政诗歌朗诵等文化活动,把思想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反腐倡廉氛围,使廉政文化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更好地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使廉洁的观念深入人心,促进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