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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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时间:2010-07-30 14:07 作者:黑马点击:384次
  《劳伦斯:局外人的一生》(上海某出版社出版)的序言
  拿到本书校样准备作序时,我正在通读拙译《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校样并做最后的润色。两本书的校样并排置于书桌上,交替阅读,感慨良多。一部是劳伦斯的压轴小说巨制,一部是世界上第一位劳伦斯学教授沃森的封山之作,两者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绝唱”,激励着我,鞭策着我。这两个人,一位是我多年青灯黄卷、焚膏继晷翻译研习的文学巨擘,一位是我追随一年、对我谆谆教诲的恩师;一位在诺丁汉成长后浪迹天涯,一位生长于伦敦,而后以诺丁汉为基地,传授劳伦斯文学的真谛。
  沃森写完这部传记就告别了劳伦斯研究领域并从诺丁汉大学退休。这本封笔之作,既是对他多年在本领域研究的总结和记念,又是厚积薄发的推陈出新。青壮年时期沃森担纲三卷本剑桥版劳伦斯传第一卷《劳伦斯的青年时代》,缜密的推理分析与有节制的情感抒发相得益彰,因此而一炮走红,一跃成劳伦斯学新秀权威。身为“细读”派宗师利维斯的学生,沃森在这本书里自然延续了这种严谨的学术笔法,广证博引,钩陈探隐,对劳伦斯生平的细节多有新的发现。如作者所言:“力求忠实于他的本来面目,尽可能清晰地揭示他的写作动机”。同时,于细微处,不难发现作者对传主的同情隐含于字里行间,因为这是劳伦斯的声誉受到近年一些传记和批评著作的“诋毁以来的第一部单卷本劳伦斯生平传记”。很明显,作者的目的是维护劳伦斯的声誉,还原真实的劳伦斯。沃森的解释,让我想起劳伦斯当年写作《哈代论》时的语调,那就是“一怒之下”而写(out of sheer rage)。作为一个后半生致力于劳伦斯学的教授,沃森有理由愤怒,也有理由为劳伦斯的声誉辩护,当然这样的维护与还原是要以充分的史料和事实做依据的。我认为,在本书中沃森做到了一个传记作家应该并且能够做到的,那就是细节翔实,情理并重,高屋建瓴。在劳伦斯的声誉遭到无情诋毁时,沃森以诚实的敬业精神和深厚的专业功底推出力作,回应学界的曲解和损毁,如此高蹈的风范,令人感佩,让我想起两句古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沃森的高屋建瓴,最终落在书名上,可谓画龙点睛之笔。劳伦斯在二十世纪30年代前的英国文坛上,的确是个“永远的局外人”。这个结论,终于解决了多年来劳伦斯研究领域内一直无法解决的“劳伦斯之定位问题”(the problem of placing Lawrence)。一个“局外人”,提纲挈领,为劳伦斯的为人、为文定位,也就说明了劳伦斯何以从本时代的叛逆到今日的被攻讦目标,一路遭到追杀,因为他“似乎知道同时代的人以及后来的人最敏感最忧虑之所在,他的作品就集中描写那几个主题:性,性别角色,权力的行使。他凭直觉揭示出同代人的担忧及焦虑,尽管这么做同时也肯定让他不见容于那个时代,也许,(现在)不见容于我们的时代。” 沃森的话让我想起了他的恩师利维斯多年前的一段话,那是利维斯身体力行将劳伦斯推向学术研究领域时写下的名言:“占据他身心的问题今天仍与我们休戚相关。对我们来说,他逝去后事态的发展并没能减弱他精辟洞察的重要性,也没能削弱他所带来的积极乐观与启迪——教育——的必要性”(F.R利维斯:《小说家劳伦斯》,企鹅图书公司,1956年英文版,P11。)利维斯是把劳伦斯当作工业文明时代的预言家予以赞誉时说这番话的,而当今的“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者在诋毁劳伦斯时,则断章取义,把后现代话语引入劳伦斯研究,称之为“厌女者、法西斯分子和殖民主义者。”
  这就是一个“永远的局外人”的独特命运:他因为永远站在任何文学和文化圈子之外以一个边缘人的姿态孤独地在进行自己的文学探索,试图以此淑世救世,结果是自绝于同时代的文坛甚至自绝于英国;又因为他在文学圈外专注于“同时代的人以及后来的人最敏感最忧虑之所在”,终于在后现代语境中被发现仍然是个另类,在受到继续关注的同时,自然也遭到攻击。这个局外人因为身处边缘,多方“结缘”,反倒成了文学的常青树或跨时代的病态案例,从写实主义到现代主义直到后现代主义的语境中,他的作品和生平都是被关注的焦点,其文学张力之大,前所未有。“至于文明对本能和欲望的影响,在他之前或之后的任何一位作家都比不上他的洞察力,”沃森如此断言。
  一个“永远的局外人”,其人格是如何形成的,他何以被赋予了如此永久的魅力、魔力,又缘何遭到跨时代的妖魔化?沃森这部史料丰富,见地高超,寓情于理的传记对此做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
  因为选择了写作生涯,他义无返顾地脱离了他生长于斯的工人阶级,如他自己所言:“我自己就永远也不会回到劳动阶级中去了,不能回到他们的盲目、愚钝、偏见和群体情绪中去。” “我实际上脱离了劳动阶级的圈子,因此我就没有圈子可言了,但我对此感到满足。”(《我算哪个阶级》)
  《儿子与情人》大获成功,他在英国文坛上声誉鹊起,成功的梯子为他准备好了,只等他攀爬,他会像威尔斯等底层出身的作家一样功成名就。可他在伦敦的各个文学圈子中间困惑了:世纪初的英国文坛,圈子林立,流派纵横,爱德华时代的文学大叔们依旧高高在上,乔治派诗人锋芒毕露,布鲁姆斯伯里和剑桥文人圈子傲视群雄,意象派诗歌风头正健,旋涡派、未来主义正在兴起,小资产阶级的文化圈子试图把劳伦斯定位为弗吉尼亚农庄里黑奴中脱颖而出的白人似的工人阶级天才作家……那些成功人士对他多有关照呵护,他要做的是攀附或皈依随便哪个圈子或流派,被他们拔茅连茹,沿着现成的路走向名作家的目的。可他没有依附任何一个圈子,因为他凭着自己的血液感知,相信自己不能与他们或融合或沆瀣。于是,在经过一番交往后,他与他们一个个决裂,从罗素到福斯特,从莫雷尔夫人到胡佛到卡奈特,逐一决裂,还不时对萧伯纳和高尔斯华绥这样的文坛巨擘发出挑战之声。这种处世态度本身就将自己置于孤家寡人的境地。我们可以说是天性使然,也可以称之为“文人相轻”,但在劳伦斯刚刚开始步入文坛的时候,在别人眼里他是不具备“相轻”资本的,只能被上流文人看作是少年狂妄,遭到孤立被认为是咎由自取。与此同时他的作品又受到右翼势力的扼杀,他只能作为一个拮据的写作个体,靠着几个边缘文化人和还算善解人意的代理人的周旋,在人心叵测的英国文坛上苦苦沉浮,陷于随时都被淹没的危险境地。这样的经历,后来又被正统的左派批评家考德威尔等讥讽为背叛工人阶级的悲惨下场。但劳伦斯始终没有向命运屈服,他遵从的是自己内心呼唤的引领,坚持的是自己的文学探索,恪守的是自己的信念:“我得写,因为我想让人们—英国的人们—有所改变,变得更有脑子。” 劳伦斯的写作从一开始就如此简单朴素真诚,那就是:改变英国,改变英国人的生活态度。读遍全世界大大小小的作家有关“为何写作”的言论,狂放豪气的有,悲壮沉重的有,玄妙高蹈的有,而劳伦斯这个矿工出身的小学教师的回答应该是最简单质朴的了。在一个贵族和精英强势文化坚如磐石的旧英国,一个贫穷的小镇青年作家能如此“简单”地要改变英国点什么,这简单姿态该有多么不简单。而他又怎能不遭到他要改变的那些人的诋毁?
  他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摆在了局外人的位置上,他这样游走在各种文化群体之间的边缘作家本身,就是后现代主义文学研究所关注的话语上的天然“差异”者、意义的“颠覆”者和“消解”者。正如沃森所说:“他在写作生涯的最后十一年,四处云游,实验性地写作,设法维持生计,时而又在自己的作品中极尽颠覆之能。”
  从《恋爱中的女人》开始,劳伦斯的超阶级意识日渐凸显,在今天看来颇具后现代文化意义:劳伦斯从人类文明进程的悲剧角度出发超越了现代经济学理论的认知范畴即资本是靠对劳动力的压榨达到积累。事实上后现代理论认为,资本是靠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掠夺“转化”而成的,劳动力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劳伦斯注意到劳动力脱离自然后的异化特质,同时注意到劳动力在资本转化过程中主体性的丧失,对工人来说他们经历的是双重的异化。而采矿这一行业更是对不可再生的人类资源无情掠夺的最典型范例,在剥夺自然方面双方都是参与者。矿工的罢工运动不过是在工资待遇上与资本家的对立,这并没改变其异化的本质。是在与自然的异化过程中,劳资双方成了对立的统一。劳伦斯从而超越了剥削-被剥削阶级对立的意识,实际上揭示的是整个文明进程中资本对人/自然的物化,揭示出对立的双方都是被物化的对象这样一个真理。所以尽管劳伦斯对于自己出生并生长于斯的矿工阶级在情感上万分依恋,称矿工是这世界上唯一令他感动的人,甚至称之为那是他的“家”,但他在理智上却选择脱离他们。有产者的冷酷无情与无产者的萎靡无奈都是文明异化的不可救药的产物。(劳伦斯的有关论述详见其散文《还乡》、《诺丁汉矿乡杂记》和《我算哪个阶级》等。)
  在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如日中天之时,劳伦斯凭着其对人/自然的本能关爱,凭着其天赐的艺术敏感,触及到了现代文明的种种弊端和疾病症候,其作品在后资本主义时代愈显功力,无怪乎他被称为预言家。他的作品也因此跨越了写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三个阶段而成为文学的常青树,真是难能可贵之至。一个穷工人的儿子能达到这样的艺术境界,除了造化使然,后天的生活经历和精神砥砺亦是关键 – 生活在肮脏的工业文明与田园牧歌的老英国的交界地带,出身于草根备受磨难,但艺术天分促使他孜孜以求,吸取的是本时代最优秀的文化,从而他的写作超越了阶级出身和阶级仇恨,探究的是超然的真理。
  劳伦斯试图创造一个文明与自然之间的第三者,这就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的猎场看守麦勒斯。在此劳伦斯超越了自身阶级的局限,用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衡量人,用“健康”的标准衡量人的肉体和灵魂,才选择了麦勒斯这样的人作自己小说的英雄。
  劳伦斯的局外人立场最终以麦勒斯的艺术形象得到诠释,他早年一直憋闷于心的块垒终得释然。那时,为了寻找崭新的小说形式和语言,他曾殚精竭虑,用力捶着自己的胸口说:“这儿堵得慌,萨瓦奇,比水泥坨子还重。我要是不把它弄出来,非堵死我不可。”
  四海为家,一贫如洗的日子里,他没有为自己的思想冒险后悔,更没有试图走回到《儿子与情人》的老路上去以获得功名和安稳的生活。事实证明,如果没有《虹》、《恋》和《查》这三部压阵大作,劳伦斯个人的文学声望仅仅是个“工人阶级里的天才”而已,得到的仅仅是小资产阶级和知识精英界居高临下的欣赏而已。是《儿子与情人》之后的创新,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声誉,为英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之林中获得崇高的地位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更为世界读者提供了一系列超凡脱俗的文学精品,尽管他忍受了生前的清贫、迫害和孤独。
  还好,他把那个文学的水泥坨子“弄出来”了(get it out!),他没让自己憋死自己;至于世俗让他当了烈士,那总比自己憋死自己要好吧。
  “从古圣贤皆寂寞,是真名士自风流”。劳伦斯这个永远的局外人-圈外人-边缘人,在文学的海洋里划着自己的独木舟苦吟至死,塑造出了不朽的文学形象,虽然他淑世救世的追求是麦勒斯这样孤独的个体所无法承担的,但他通过麦勒斯的形象在颠覆僵死固化的人类秩序,道出了遗世独立的风流气韵,如沃森所说:这个自1930年以来其讣告被改写多次的作家“仍继续给我们烦恼也给我们愉悦。”即使是遭到谴责,“要是知道他被谴责的原由是我们作为当代读者最敏感的话题,劳伦斯会极度满意的。”一个圈外人作家,在他的同时代独领风骚的作家们都渐次淡出读者视野,甚至他身后的作家们都“速朽”,他的讣告还多次被改写,在他死后八十年还能带给人们烦恼和愉悦,一个穷矿工出身的英国小镇作家,夫复何求?!
  2000年我到诺丁汉大学的劳伦斯研究中心作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见到沃森时第一句话就是:“我来诺丁汉是来找两个人,一个已经死去,一个还活着,他们是劳伦斯和你。”(I come to Nottingham for two men,one dead,the other alive,they are Lawrence and you.)我不知道,自诩为劳伦斯学小牧师的我见到大主教时居然如此语无伦次,而过后发现,我的话是一首精练的诗!现在,读着恩师的作品,我感到我真的“找到”了这两个人,这两个不同时代的英国人,无形中改变了我。我感激这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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