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基层工会工资将由上级工会负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0:23:20

2011年基层工会工资将由上级工会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 15:10  财新网

  2010年全总拟投入1000万元,在10个省(区、市)总工会、城市总工会展开试点

  【财新网】(记者 兰方 30日发自北京)到2011年,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任工会工作者的工资,将由上级工会分级负担。

  2010年7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下称《决定》),对工会专职工作者的工资问题做出了上述突破性的表述。

  自富士康坠楼等一系列事件后,一直饱受诟病的中国工会的独立性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根据《工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如此的制度设计,直接造成了企业工会工作人员“捧企业饭碗,难以履职”的普遍困境。事实上,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均是从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中开支。但自1978年工会恢复工作以后,工会人员大量增加,同时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比例从个人工资的百分之一降低到百分之零点五,工会经费紧张,无法再承担基层工会脱产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的开支。于是在1992年工会法的修订中,基层工会脱产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被列入了企事业单位行政开支。

  在不少学者看来,在不触动基本政治制度的格局下,当前中国工会的困局并非无法改变。美国密歇根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和就业研究中心主任刘金云向财新记者指出,中国工会首先要独立于企业,需要切断工会干部和企业在经济、人事任命上的联系。

  2010年,全总主席王兆国提出在工会经费收缴制度改革、工会经费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要逐步建立起基层工会干部工资由工会负担发放的管理体制,使基层工会干部能够不端老板的饭碗,大胆放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全总拟在2010年投入1000万元,在全国10个省(区、市)总工会、城市总工会展开试点,在一定规模的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按需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其工资标准,全总一级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下拨,其余部分由试点地区省(含)以下地方工会配套专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