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洲:界定国家核心利益要主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8:33:59

张志洲:界定国家核心利益要主动

  • http://www.huanqiu.com
  • 2010-07-28 08:10
  • 环球时报
  • 我要评论
  • 分享
字号:T|T

      自2009年以来,中国外交中开始频繁使用国家“核心利益”或“中国的核心利益”这一概念,有舆论因此认为,中国过去的“全方位外交”时代将步入“核心利益外交”时代。


      从现实来看,中国核心利益的提出,无疑首先针对的是过去几年里一些西方国家对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和新疆问题的干涉,由于这种干涉妨碍了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中国必须划定不容干涉的区域红线。后来,核心利益的内涵才做了进一步扩展,把一些看来要影响到中国国家安全和重要发展利益的事项也包括了进来。换言之,中国是在外来威胁和挑战已经出现的情况下提出核心利益问题的,不是事先有一个统一的准则,而是随着问题的凸显采用追加的方式,被动应对的意味比较明显。如何主动地界定中国核心利益,将是今后中国外交的一大任务。


      由于核心利益的界定直接涉及国家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包含了战争与和平在内的最为重大的利益关切,涉及国家对于外交事务轻重缓急的判断和外交资源的有效合理分配,以及向竞争对手划定不可逾越的利益红线,因此审慎界定是必要的。


      那么,如何既主动而又审慎地界定中国的核心利益呢?这就必须对现有的一些说法予以鉴别,并抽象出判别国家核心利益的几条纲领性的基本原则。以下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其一,必须明确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自主性不容外来干涉。这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其他一切权益的前提。现有的各种关于中国核心利益说法的最大交集,在于保障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正是在这一基本的原则下,我们能认定,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西方国家领导人接见达赖以及容许甚至支助“藏独”、“疆独”势力活动,就是违背中国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权益的,因此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国家的独立和自主性不容干涉,本来是国家主权应有的含义,但因外来干涉仍会以多种方式出现,特别加以强调是必要的。


      其二,至关重要的国家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不受外来严重威胁和挑战。如今,国家安全的概念不仅指传统的军事安全,也指包括环境、能源、粮食、流行疾病、技术风险等在内的非传统安全,在这种状况下将所有安全问题纳入国家核心利益范畴是不现实的,必须强调“至关重要”的安全利益才属于国家核心利益。同样,发展利益的涉及面也非常广泛,只有那些对于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甚至对整个国家现代化事业有着至关重要影响的领域,才属于核心利益范畴。需要警惕的是,在安全和发展利益方面如果对核心利益的界定过于宽泛,反而不利于营造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环境,并拖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其三,中国崛起的必要的地缘战略空间不受外来威胁。在国际社会中崛起,是中国13亿人口重要的利益所在,也是中国在国际体系内正当、合法的诉求。但中国的日益崛起必然需要相应扩大的地缘战略空间。然而,中国的崛起利益与外来势力对中国崛起的干扰和威胁,也最可能在这些地缘区域碰撞。在地缘战略空间上对于中国核心利益的界定,能最为直观地向他国展示“不可逾越的利益红线”。▲(作者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