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钻判决”有待法院进一步释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1:54:43
 “捡钻判决”有待法院进一步释疑 来源:2010年7月29日 新闻晨报 A04:晨报评论 晨报特约评论员 王琳
     自“南京彭宇扶人案”,“深圳梁丽捡金案”之后,“北京捡钻判决”又因偏离了公众的普遍认知而引发网络质疑热潮。

    为避免媒体的叙述方式给读者造成先入为主的观感,笔者依据报道的事实,以中立立场将案情简要归纳如下:王女士在一停车场丢失了一枚钻戒,自称价值4.6万余元。民警调取事发地点的录像资料,发现是张某拾得了钻戒。张某承认他的确捡到了一枚戒指,但辩称当时认为是假钻戒便随手丢弃,也没在意。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拾得遗失物未妥善保管,且具有主观故意造成损失,应向王女士赔偿4.6万余元。

    司法裁判是依据证据材料来认定事实、确定责任的过程。现场录像及原告、被告的陈述可以证明,王女士丢了一枚戒指,张某捡了一枚戒指。若事实认定停留在此,现有裁判还无从作出。之所以判张某赔偿王女士4.6万余元,法官的解释是,“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张某拾到的戒指系王某购买的价值4.6万余元的钻戒,张某在拾到戒指后,未将戒指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也未妥善保管。他自称将戒指扔掉,以致戒指灭失无法返还,该行为违反了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且具有主观故意,应对由此给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

    笔者在网上努力对公共媒体和二审法院官方网站进行了搜索,均未找到这份判决书。法官究竟是依据哪些“现有证据”,从而认定了“张某拾到的戒指系王某购买的价值4.6万余元的钻戒”这一基本事实,暂无从得知。但假设我是被告律师,我会提出质疑并建议当事人申诉。理由是:王女士丢失的那枚所谓的“钻戒”已经失去,因而无法进行价值评估,4.6万余元判赔从何而来?

    当然,王女士可以提供购买发票。但发票只能证明她的男友曾经给她购买过一枚售价4.6万余元的钻戒,而并不能证明她当天丢失的就是这枚钻戒。我不知道以监控录像的清晰度,能否将图像中那枚丢失的“戒指”与王女士所称的那枚4.6万余元的戒指进行同一认定?如不能,4.6万余元赔偿也就不能成立。

    即便确有证据能证明那枚丢失的“戒指”就值4.6万余元,还得认定拾得人是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 “故意”的心理状态,是明知所捡之物为价值不菲的钻戒,还以积极的作为或不作为致其灭失。这与拾得人的普遍心理相去甚远,更难通过证据证明。首先,张某未必会将停车场内捡到的一只戒指当作是他人的“遗失物”,更大的可能是当作他人的“遗弃物”。其次,张某没有义务去分辨所捡到的戒指价值几何,在假货泛滥的当下将地上的一枚戒指认定是假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扔掉一只自认为的“假货”,也就谈不上“故意”致使拾得物灭失,甚至连“重大过失”也谈不上。

    我期待法院能主动公开判决书,并向公众解释这一判决的证明过程,以释众疑。对于公众而言,质疑之外也别忘了自我普法。在捡拾他人遗忘物前,我们的确应认真权衡其中的法律责任。《物权法》既明确了拾得人有权获得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又规定了拾得人的归还义务与保管责任。将《物权法》的两个关联条文引用在此,为本文画上句号——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作者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山东蓬莱:2.4“活吃人肉”案...... 

        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维稳工作的关键人物,其本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而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店上村恶势力头目王家乐在被“选举为”村支部书记三年来,利用职权和家族势力欺压百姓、鱼肉乡邻。其为非作歹的恶劣品行却长期逍遥法外。今年2月4日,王家乐策划并现场导演的“生吞人肉事件”,即让其小舅子对前来讨要工钱的复员军人、农民工代表孙世山等人进行毒打,并活割人肉,现场生吞更是让世人震惊。案发四个多月以来,本案元凶王家乐一伙至今仍然逍遥法外。案发后,该市宣传部戴副部长对《亚洲中心时报》记者的电话中称:“涉案主要人员王家乐不是党员,也不是村支书。”他的这一说法遭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声讨和反对。同时,本报记者在调查中得知,蓬莱市警方已经为王家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该案至今没有公开审理,没有通知受害人家属,多名涉案同伙抓捕后却被释放。

      “ 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王家乐这帮恶魔、畜牲竟然干出这等遭天谴雷劈的坏事,把我的战友孙世山等人当成了猪狗畜牲,生割活剥后下酒喝。我们一定要替战友申冤,不讨回说法绝不罢休。”近段时间,《亚洲中心时报》记者收到了解放军驻京某部几名同志的投诉求助电话,反映他们的原部队老战友,山东省蓬莱市复员军人、受害人、包工头孙世山等人为讨要工钱而遭到潮水镇店上村书记王家乐等地痞无赖将其残害的全部经过。并呼吁新闻媒体高度关注这一恶性案件的进展,依法为老百姓讨回天理公道。

        接到投诉后,《亚洲中心时报》特派记者一行先后两下蓬莱市暗访调查,了解掌握了“人肉门”事件的前因后果和王家乐等人的全部犯罪证据。

        赖账翻脸不给钱巧设埋伏捉活兔

        据了解,现年38岁的孙世山自幼为人忠厚善良,秉性耿直。于1990年应征入伍,在内蒙古军区某守备部队服役三年。由于他表现突出,第一年即当上班长、入了党。而后,其连年立功受奖。1992年,孙世山复员回乡后,靠自力更生打工挣钱,挑头成立了自己的建筑施工队。

        2008年11月,潮水镇店上村党支部书记王家乐和该镇平畅李家村党支部书记李亮基承包了蓬莱市罗峰河堤工程。由于没有施工能力,便转包给了孙世山的工程队。因为王家乐为人阴险歹毒、喜欢耍手腕,亲朋好友劝孙世山不要在“老虎屁股下讨食吃”,担心遭算计。但那段时间,急于转包出手的王家乐等人怕延误工期,几次找到孙世山,要求他来承揽这段筑堤工程,并拍着胸脯答应说:“我坑谁也不能坑害你呀,再说我家有个六千多吨的冷冻厂,还差这点小钱吗?。”经对方这样纠缠表白,孙世山心里有底了,很快带领农民工进场施工,顶风冒雨赶工期,加班加点不歇马。

        2010年初,双方在结算工程款中发生了争议。王家乐七折八扣鸡蛋里挑骨头想赖账,孙世山再三忍让只得任对方摆布,多次商议没有结果。2月3日傍晚7时许,孙世山和朋友在蓬莱市区一家饭店二楼吃饭。王家乐与其小舅子张强闻讯后,带了两车人从60多里外赶来,直奔包房,并对孙世山说:“你明个(天)上午九点到我家结算工程款,咱们不见不散。”说完就骂骂咧咧的离开。当时,有人向楼下一瞄,发现王家乐带来了十几个人,告知孙世山最好还是放弃这笔两万多元的工程款。孙世山坚持要去王家,因为这是十几个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

       “我操他奶奶的,只要姓孙的敢来,我就办了他!”王家乐骂着离开孙世山吃饭的饭店。回村后,王家乐立即周密策划,制定第二天的“关门打狗”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人员分工,指定骨干负责人。就这样,一切安排就绪,只等“猎物”上门,他们要采用“特殊的手法”整治将要来领取工钱的孙世山和王维华。

       姐夫坐阵动私刑 内弟生吞活人肉

        2月4日早饭后,孙世山为了以防不测,在朋友王维华和李军的陪同下驱车前往店上村。车子走到半路上,两个朋友觉得心里有些发怵,便劝说孙世山放弃讨要工钱的打算。孙世山坚持说:“王家乐是村党支部书记,也是个党员,我想不会出什么事情。是他拖欠咱们的工钱,要钱是天经地义的。”上午9点钟,一行三人来到店上村的王家乐家中,一场人间惨剧也随之上演了。

        受害人孙世山说:“我们来到王家乐的家中后,他(指王家乐)紧绷着脸一言不发,眼睛时刻向窗外瞅,脸上的横肉一跳一跳的。当时在场的除了我们四人外,还有王家乐的小舅子张强和平畅李家村支部书记李亮基。开始大家闲聊了一阵子,突然听到王家的大铁门咣当一声被关上了,随着几声狼狗的叫声,有七、八个手拿镐柄棍棒的打手冲进屋内。我当即吓懵了,向外观看,院内和房顶上站满了“全副武装”的年轻人。我感到不对劲,就问王家乐是怎么回事,对方咬牙切齿地将头扭向一边。这时,王家乐的小舅子张强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骂我说:“你他妈的有胆量,还真来了!”随即张强大声吼道:“先把这两个小子拖到院子里去。”接着,我们立刻被其打手们拖到了外边的院子里。还没有醒过神来,张强一挥手,几十个镐把顷刻间劈头盖脸打来,像雨点一样上下翻飞,棒棒打在身上,撕心裂肺般地疼痛,很快我们两个人都晕死过去。”

被生割的手部

        受害人王维华说:“我们刚刚苏醒过来,就听到张强大声喊道,'操你妈的,我要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黑社会。我今天要吃人肉,吃你俩的肉。快去,给我搬煤气灶,拿菜刀来!’我当时以为是在吓唬我们,没想到,几分钟后,王家乐的儿子和几个大汉拎着煤气灶和菜刀朝我们走来。我顿时吓得哆嗦个不停,连下跪求饶的力气也没有了。在支起锅灶的同时,我被人拖起来,张强从王家乐儿子手中接过菜刀,先是用刀面在我的头猛拍,我一下子给拍倒在地上。我大声哀求,他们根本不予理睬。接着,张强一把拽过我的手,就要割肉。我哭得撕心裂肺地哀求说:'大哥,饶了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了!’他回答说:'老子就爱吃这一口’。我听后就拼命地挣脱,最后瘫倒在地,无奈地等待着噩运的到来。他们再次将我拖起。张强拎起我的左手,一刀下去,从手背上割下一块直径为5公分左右的肉,塞进嘴里嚼了嚼,眉毛一扬吞进肚子里。并大声喊着'拿啤酒来。’接着,张强又从我的手上割下一块肉吞嚼起来。连声喊道'好吃好吃、人肉的味道真不错。’这时,我手上的鲜血喷涌而出,钻心地疼痛,几乎又昏迷过去!吃红了眼的张强,随即又从我的右手背上切下一块肉来,放在煤气灶上烤了烤吃了下去。接下来,张强指着孙世山说:'再尝尝这个小子的味道,过来给我摁住别让他乱动!’孙世山哭着求饶,能不能不吃他的肉?丧心病狂的张强根本就不理睬,先用刀面向其左脑连拍数下,而后故意用菜刀慢慢地切割他手上的肉,边吃边喝啤酒,疼得孙世山嘶哑痛哭,一边的打手们不时地哈哈大笑。”

        证人李军说:“我当时看到这种情景又气又恨又怕,同时被打手们按住。其中一名打手说:'你别急,吃完那两个会轮到你的。’整个吃人过程都是在两个村党支部书记眼皮子底下发生的。但他们表情麻木始终没有制止的意思。更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这个王家乐却来了个恶人先告状,给110和派出所打电话诬告说有人来他家中敲诈闹事,同时给副镇长李海波打电话。”    

两手臂多处伤口 背部伤情

        吃人凶手不认罪 黑心元凶被保释

        据两名受害人回忆说,吃人凶手张强报完警之后,拎着菜刀围着两人先是转了几圈,看看表,舔了舔嘴边残留的血迹,指着两人说:“告诉你们,都给我放老实点,警察不会相信你们的话,等会他们来了,你们必须说这肉是自己割下来自己吃的,不然我还会吃你们的肉!”张强见两人不吭声,就叫人将他们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孩子就读学校等情况逼问出来,并打电话核实清楚。同时,张强警告在场的所有人员说:“这件事情我看谁敢管,不然老子就剥掉他的狗皮!”

        大约20多分钟后,潮水镇副镇长李海波来到王家。面对此情此景后他一言没发,表情冷漠,更没有查问。随即,镇派出所民警也姗姗来迟,即没有保护案发现场,也没有询问调查案情。一名民警对受害人说:“你们快去找个地方包扎一下。”就这样,两名受害人在同行的朋友李军搀扶下上了车,前往附近的解放军405医院抢救治疗。由于全身疼痛和几度昏迷,两名受害人被架上轮椅推进了手术室。

        一时间,这一罕见的“活食人肉”事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震动。两名受害人的父母看到儿子的伤势,得知儿子遭到恶徒“活剥吞噬”后心如刀绞,大哭不止,几度昏迷,强烈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凶手。不少来医院探望的复员军人和正义青年目睹这一情况后,当即表示要“以暴制暴”,报复这股邪恶势力。然而,作为党龄20多年的孙世山清楚事态发展的严重后果,扑通一声给好心人们跪倒央求说:“党有党纪,国有国法,这件事情我自己会向党和政府控告反映的,咱千万不能向他们学啊!”由于伤情严重无法愈合,医院方面只能为伤者做了植皮手术。

        案发第四、五天后,恶势力骨干分子、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强被警方拘留,该惨案主谋、恶势力头目王家乐随即也被拘留。但被抓后不久,警方却出人意料地为王家乐作了“取保候审”手续!案发两个多月时间,公安机关没有向犯罪嫌疑人下达逮捕令,更没有向检察机关报批起诉,纪律监察和案件监督审查的纪委、政法委和检察院也默不作声。当受害人家人打电话给市检察院领导询问案情进展时,对方回答说:“公安局不报批,所以我们不批捕。”据知情者透露,王家乐的家人四处放风说:“俺家有钱,不怕告,没人能把我们怎么地!”

       说客出面搅浑水 逼迫签订私了书

        蓬莱市“2.4”惨案发生后,案件两个多月来没有任何进展。作为受害人的孙世山和王维华先后向山东省、烟台市及蓬莱市相关领导机关控告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回案发地解决”;当他们每次找到主管公安局领导时,对方都解释说:“局里很重视,一定会处理好的。等你们伤养好了再说,如果构成伤害就立案依刑事处理,如果构不成轻伤就按治安处罚来处理。”

        与此同时,潮水镇个别领导也积极动员一切力量协调私了,帮助凶手解脱罪责。据知情人透露,该镇的一名书记交代说:“你们给我去找那个姓王的谈谈,如果要的钱不多就私了摆平算了。如果钱多就不要理他了,看他们有什么脾气!”果然不出所料,该镇的副镇长李海波先后两次带领一名律师来到医院,连哄带吓地对两受害人说:“这么点点小事情何必要闹大,闹大对你们没好处,他们(指凶手)顶多判上三年两载就放出来了,还说不定没罪呢,赔给你们医疗费、再补点损失不是挺好吗?”为了增加协调效果,这位李副镇长还主动与受害人孙世山攀上了远房亲戚,要求给足他的面子。据了解,近段时间,迫于当地政府和社会其他恶势力头目的压力,双方已以18万元为条件私自了断了这一恶性案件。逼迫他签订私了协议的主要人员是当地的一名黄姓恶势力头面人物,而且当场强行在18万赔偿款里扣除两万元“说和费”。“我始终闹不明白,作为共产党员,组织上不保护我?作为普通公民,国家的法律不能保护我?黑恶势力为什么这样猖狂?难道我真的就没有活路了吗?”受害者呐喊着说。

掩盖事件真相的霸王“协议书”

        由于受到严重的伤害,孙世山、王维华两人时常头痛恶心,神志不清,晚间经常做噩梦。而作为现场证人的李军是个火锅店主,每当看到别人切肉就恶心呕吐。就在《亚洲中心时报》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案发现场的另外两名目击者表示,如果凶手被起诉到法庭,他们愿意出庭作证。其中一名证人告诉记者说:“我当时虽然没有动手,只是帮忙助威去了,当看到张强下手这样狠毒时,心里也挺害怕。我指天发誓,这一切都是村支书王家乐亲自策划布置的。他担心小舅子干不明白,所以现场指挥督战,并搞出活吃人肉的事情来!”据知情者透露说:“王家乐是当地的一个暴发户,常年来靠黑吃黑积攒财富,并于2007年经过贿选当上了村党支部书记。”

        据了解,蓬莱“活吃人肉”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孙世山的原部队老领导、老战友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向《亚洲中心时报》记者投诉反映事件的过程。不但如此,“人肉门”事件的策划指挥者王家乐被当地警方“取保候审”释放回家,而现场的另一名村支部书记李亮基也变成与该事件毫无关系的人。受害人孙世山告诉记者,前几天,办案人员给他打电话核实案情,他因为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而没有去。到目前为止,案发四个多月后,当地公安机关只对受害人孙世山一人作了法医鉴定,而且是“轻伤”,对吃人元凶张强依然没有公开审理。

        涉案主犯仍逍遥 书记身份成谜团

        为了进一步调查了解本案的进展情况,《亚洲中心时报》记者通过山东省蓬莱市宣传部对该惨案作补充采访,要求对方以书面的形式答复。该市委宣传部戴副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拒绝书面回复,并说:“1、该案已经在今年5月17日移送检察机关,王家乐目前是取保候审而不证明无罪。2、对两名受害人的法医鉴定已经全部做完。3、对所有犯罪嫌疑人并不存在无罪释放的问题,目前正在调查取证阶段,只是“没有确切的事实证据”。4、王家乐只是个村主任、不是党员,对他的问题结案后再做具体处理。5、不存在强迫签订协议的问题,即使有这个协议也并不能代替司法判决。6、任何人违法乱纪都要受到依法处理。”同时,戴副部长强调说,这件事情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而且一些媒体已经关注采访这件事情,没有必要接受你们的采访,而且网站论坛里也有相关内容,没有关系,如果你们想报就报吧!

        本报认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老百姓利益是我们党和政府伟大的责职,惩治腐败和严厉打击黑势力犯罪是我们党和政府利国利民的政策,绝对不是戴副部长所持的“无所谓”态度。

        在接到戴副部长的电话回复之后,《亚洲中心时报》记者对王家乐的任职身份问题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并了解到,店上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是王怀志,王家乐为蓬莱市家乐果品保鲜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在当地财大气粗、手下豢养了以其内弟张强为首的一帮马仔和小弟,同时兼做工程承包转包项目和果园种植。王家乐于2007年11月村班子换届时,成为该村新一任领导。村民们说,王家乐是依仗政府后台背景和经济实力拉选票“胜选”的,并软硬兼施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不少村民迫于压力默认了这一事实。尽管这样,仍然有不少村民没有举手表决和投赞成票。“几年来,就连政府的人都称他'王书记’,党政一把手。市里、镇里的大小会议基本上都是王家乐参加,村里所有事情都是他负责,除了王家乐没有第二个人,你不信就打听打听、村里的老少谁不知道呢?”村里的一位老党员如是说。

        据知情者透露,在蓬莱市警方的办案讯问笔录中,明显地记载着王家乐纵容其小舅子张强毒打两名受害人并发生割吃人肉事件的相关内容。同时,办案机关也在案发两个多月后向受害人孙世山下达的立案通知书中提到了“王家乐、张强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内容。潮水镇的一名机关干部介绍说:“王家乐就是王书记,王书记就是王家乐,你们问问市宣传部的戴副部长,店上村的村支书不是他王家乐又是谁呢?在我们蓬莱,村支书和村主任基本都是一个人兼职,王家乐也不例外,究竟是谁在讲瞎话?”

         知情者告诉《亚洲中心时报》记者,就在王家乐取保候审出狱的路上,他对前去开车接他的一名副镇长夸口说:“我这一次没有白来,在里面还结识了几名'道上的兄弟’,收获不小呀!”在办案单位以“事实不清、超期羁押”为由上报内容为取保候审。而主管副局长的批复却是“同意释放”。

        为此,本报将进一步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跟踪报道。

       (本文摘自于《亚洲中心时报》,网站:www.yzzxsb.com 邮箱:yaxinbao66@163.com。)

        □ 首席记者:刘来迎

        □ 记者:贾俊杰、武剑波、刘长玉、张锁贵、刘红英

        □ 特约记者:何泰文

        蓬莱:农民工讨工钱遭遇“活吃人肉”横祸》为题,对山东蓬莱“2.4活吃人肉”惨案进行披露报道。

        文章发表后,立即在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对王家乐、张强等惨无人道的恶行纷纷声讨。复员军人、受害人孙世山的原部队领导和战友也通过各种方式反映情况。同时,本报向公安部和山东省领导通报案情和事实真相。接到情况通报后公安部长孟建柱及山东省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责成督办。要求限期结案,早日给受害人及全社会一个交代和说法。

        近日,烟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一位刘姓负责人与本报取得联系,明确在接到孟建柱部长的督办批示后,烟台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专案小组,并限时向公安部回复督办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要坚决落实公安部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欢迎和接受《亚洲中心时报》派记者前往,跟踪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 

       据进一步了解,主犯张强已被重新收监,但元凶王家乐仍在取保候审中。为此,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天眼可签,无私无偏,祝福好人一生平安,百姓爱敬,贪官污吏魔鬼财狼一切恶人,闻风丧胆,屁滚尿流,放下屠刀,回心向善,不在欺压伤害百姓弱民.祈祷国泰民安,灾难不起,万家团圆,不闻苦声!         转自:http://bbs123.blog.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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