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馒头价格有何本质区别(中国青年报 20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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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馒头价格有何本质区别
2005年12月20日
刘以宾
在“看病难,药价贵”呼声高涨时,以东盛制药集团总裁陶朝辉为代表的药企一派,却在搜狐健康网举办的“中国医药风云榜”颁奖典礼上反其道而行之,抛出“馒头论”,坚持“药价不贵,不同意降价”。(《北京娱乐信报》12月19日)
其论点如下:“药品价格是什么?它不是做馒头,是面粉的成本加上燃气,加上工人工资,比如说一块钱一斤的面粉做成馒头,就只能是一块二;药品本身是一种高风险、高投入、高附加值的产品,它的价值不能够仅仅与它的成本相提并论。”由“馒头论”联想到房地产的“品牌暴利论”,企业家们动辄拿出一种“论”来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是近期的一种新现象。
假如药企一派所说的药价指的仅仅是出厂价,那么“馒头论”大概也算一个“伪问题”,因为中国的药品其症结首先在于流通环节,从出厂价到最终价的差额之大,堪称世界之最。假如药企一派所说的药价系指总体药价,那么“馒头论”便是一个“真问题”,因为它试图掩盖的,是包括流通环节腐败、以药养医、大处方、医生回扣等在内的一系列弊端,而无论从大众不堪重负、市场扭曲还是社会公平的角度看,这些弊端都已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就商品属性的角度,馒头和药品并无本质区别。例如,二者都有使用价值,虽然价值的重要程度有别;二者都有可量化的价值,因为都包含“必要劳动时间”;二者都会形成市场价格,而定价无法离开成本;二者都形成特定的市场供求关系,供不应求,则卖得贵一些,反之则卖得便宜。“药品的价值不能仅仅和它的成本相提并论”无疑站不住脚。如果价值与成本没联系,那么,它该与谁联系?定价的依据又是什么?一种商品的定价可以不管成本,如果这样的“理论”成立,那么《反垄断法》、《反暴利法》便失去了它存在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药品生产高风险、高投入固然不假,但高投入可以在成本中反映,高风险同样也可计入成本。至于药品的“高附加值”,指的是什么?总不会指流通环节的腐败性的附加值吧?时装、艺术品等,确实具有远远超越其物质成本的高附加值,如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收藏价值等,但药品所具有的全部使用价值却都是“物质”的,似乎没谁把药作为艺术品收藏以及炫耀。
不知道陶总裁所说的“药价不贵”,是否充分考虑了我国目前药品价格机制所依托的社会背景的特殊性?在一种规范、成熟的市场环境下,价格机制总体上也应当是科学的、合理的。即使如此,垄断和暴利依然被法律和政府盯得很紧。而中国的药品定价机制又是什么呢?在医院作为药品销售主渠道和“以药养医”的体制背景下,越是新药、特药、贵重药,医院以及医生个人从中拿到的利润率、回扣点越多。至于病情实际需要、治疗的经济合理性以及病人负担,则每每被忽略不计。由此形成的对新药、特药的需求其实并不是病人需求,而主要是医院和医生的需求。在这样畸形市场需求下形成的价格机制,肯定是一种违反经济规律的、怪异的价格机制。
用改变“给付机制”的办法消弭大众“药价贵”的呼声,从而掩盖价格机制的畸形,无异于掩耳盗铃。按陶总裁的构想,只要实现“低保人群由政府买单”、“普通人群走保险”,老百姓便不再喊药价贵。即使这样,不等于畸高的药价可以容忍,如果低保人群不再自掏腰包,那么只能由政府掏,问题是政府腰包里的钱哪来的?当然是纳税人的供奉。畸高的药价转而由纳税人支付,是不是一种更严重的不公平、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