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与《论法国革命》(宪政讲堂第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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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希特与《论法国革命》(宪政讲堂第十五讲)   2010-03-19 费希特与《论法国革命》(宪政讲堂第十五讲) 作者:梁志学 来源:北大法学院宪政研究中心 来源日期:2007-8-22 本站发布时间:2007-8-22 20:31:10 阅读量:1254次     我给大家介绍三本书,第一本《索回思想自由》和第二本《纠正公众对法国革命的评论》是费希特原来的书名,1990年开始,商务印书馆出的《费希特选集》已经收录了;后来贵州人民出版社又把这两本书合在一起出版,取名叫《论法国革命》。今天第一讲,我就介绍这两本书。下一次要介绍的是第三本《自然法权基础》,也是商务印书馆出的,汉译世界名著系列。我这些年做了一件事,就是组织一些人搞了一个课题,把费希特的作品翻译过来,一共出了260万字——本来有300万,但是有40万是他的翻译作品,比如他翻译的但丁的《神曲》我们就没有翻过来,还有一些发表在报纸上的评论,也没有翻译过来——现在一共出了四本,第五本马上就要出了。然后我又写了三本书,相当于导读性质的,一本是《费希特青年时期的哲学创作》,其中就有些章节专门介绍前两本书;还有一本是《费希特耶拿时期的思想体系》,其中有四万多字是专门介绍第三本《自然法权基础》的。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图书馆借来看一下。关于费希特晚年时期的法哲学思想,我有一本书叫《费希特柏林时期的体系演变》,这个以后再说。           费希特有一个重要的理念: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就选择什么样的(哲学)体系。因此我今天的讲法就是以费希特的生平为线索,介绍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根据这几本书的创作年代和先后来介绍其中的主要内容。                费希特的父亲是农村里的小手工业者,做绷带、裹腿的,家里很穷,所以他小时候除了父亲教的十几个字外,没有接受过什么教育,但是人很聪明、很勤奋。他那个村子里面有个传教士,水平比较高,一个小贵族很想听他传道。但是有个周末小贵族来迟了,教会的弥散已经做过了。小贵族觉得很遗憾,别人就告诉他,村里面有个神童,可以把他叫过来复述一遍。于是就把当时九岁的费希特叫过来了,让他把早上教士的布道再说一遍,他说了之后,周围的人都说不错,就是刚才教士讲过的东西。那个小贵族觉得非常好,又了解到他的家庭情况,就对费希特的父母说:你们让我来培养这个孩子吧。就这样,一直供他上到大学。但是他仍然很穷,当时学校里阶级对立的情况已经很严重了,他就有个外号叫“穷鬼”,甚至他父亲让他课余把家里做的绷带拿去卖,挣点钱。但是不管怎样,他还是读到了大三,那年是1784年,可那个小贵族死了,他的遗孀很抠门,不再供费希特读书,所以他就辍学了。当时德国虽然资本主义有些发展,但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不读书了可以去公司,他那个时候只有去当家庭教师。           1788年-1790年费希特到了瑞士,当时瑞士是一个很自由的国家,他到了那里后,看法国的报刊,为法国大革命作理论准备的政治学、法学著作,他都是在那里读的。而且还有一个很大的收获,就是找了一个未婚妻。之后,他想回德国莱比锡搞个刊物,做唤醒民众的事,但是回国之后,发现根本搞不成,还是只有当家庭教师。有一天,一个学生找到他,说想学康德哲学,问费希特能不能教他。费希特自己上学的时候知道康德的名声,也知道有人在读康德的书,但是他自己并没有看过。可是为了生计,他就对那个学生说:“行,我可以教你康德哲学。”于是,他下个礼拜教学生,这个礼拜就自己读书,从《纯粹理性批判》读起,就这样把康德的书读完了。读完之后,他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过去他还把必然性夸大成一种内在的东西,现在他认为自由才是人生的真谛。所以他有一句名言:我的体系是第一个自由的体系。他终身都要为自由而奋斗。           当时他在一个波兰的公爵家教孩子,那家要求很高,不仅要会法语,还要有法国的风度和气魄。公爵夫人对他很不礼貌,说了很多侮辱他的话,他火了,说:“我要上告你!”公爵说你不要上告,我给你一笔钱作为赔偿。他想自己不能白拿这笔钱,于是就到康德的老家哥尼斯堡(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去拜访康德。在那里,他听了康德的课,觉得昏昏沉沉的;又去康德家拜访,说了几句话,康德也把他冷冷的打发了。他觉得不对头:应该是文如其人呀,怎么康德的书和康德的人对不上号?后来他觉得是自己不对:像康德这样一个在整个欧洲都声名赫赫的大哲学家,自己一个小人物去见他,应该要有“礼物”才行。他这里的礼物不像我们有的学生到老师家里去,手中提的什么糕点、补品,而是指的是一种“精神礼品”。他就写了一本书,叫《试论一切天啟》,这本书里面最大的可贵在于——该书写于1792年,离费尔巴哈等人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年写的批判宗教的书还有半个多世纪,他第一个提出来:什么是上帝?上帝就是我们主观东西的外化。这是原话。为什么人要弄个上帝出来?他说,因为人是有限的理性存在者——这是费希特哲学中一个重要的理念——上帝是无限理性存在者,上帝绝对不会犯错;人自己能力有限,造这样一个无限理性存在者,是为了给人提供一种力量,信仰就有这种效果。但是“上帝是人的主观外化”的观点比费尔巴哈真正早半个多世纪。我们有些人不看德国古典哲学,不知道这一点。这本书发表之后,出版第一批的时候,上面没有写作者的名字,大家都猜想是康德写的,康德后来在报纸上声明,这不是他写的,是费希特写的。这下费希特就成了德国哲学界的明星了。康德也说,你说得很好,你就解释我的东西吧。但是学生不听老师的,费希特是想要搞一套自己的东西,想要超过康德。 这个时候是1792年,学世界历史的人知道,这正是把法王路易十六推上断头台的时候,也是吉伦特派和罗伯斯庇尔派斗争最激烈的时期,争论是不是要把革命进行到底的时期。德国的封建专制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不希望莱茵河彼岸的革命烈火燃烧过来,就采取了非常严厉的舆论控制措施,除了他们办的报纸以外,找不到什么其他的消息来源。费希特不喜欢看这些德国的报纸,想看外国的报纸,就跟他在瑞士的未婚妻说好,订哪几种报纸,然后给他寄过来,于是他就能及时了解到法国大革命的进程,以及从中提出的什么法的问题、国家的问题等等其他理论问题。这个时候他还做了一件事,就是和萨克森的一个军官交上了朋友。1789年德国的农民在法国革命浪潮的影响下起义,德国统治者就派一些军官来镇压,来镇压的军官并不都是反动的。这个军官就很同情人民,他写了很详细的日记,但是究竟武夫的文化水平要低一点,措辞啊、语法上都有不通的地方。费希特就帮他把文字润了一下,把这些日记出版出来。           当时思想界最大的问题是,关于赞扬法国革命的书不能公开出版,只能秘密出版。当时汉诺威公国有两个意识形态家,在我的书中都有,其中一个叫雷贝格,这个人是费希特的死对头。雷贝格非常欣赏英国的伯克,伯克写过一本《论法国革命》,是反对法国革命的。当然英国也有拥护甚至亲自去参加法国革命的人。而在汉诺威,雷贝格也写了一本《论法国革命》来反对法国革命。费希特就写了前面说的两本书,《索回思想自由》和《纠正公众对法国革命的评论》,来论证法国革命所提出和实践的国家理论、法的理论的正当性,反过来批判雷贝格。这两本书当然是触犯封建专制统治者利益的,当时普鲁士王国以及其他邦国都有一个设置:宗教和司法部长,管信仰的和管司法的是一个部,很清楚这个机构都干些什么事。尽管如此,还是可以秘密出版的。1792年,费希特写了《索回思想自由》这本书,专门针对普鲁士各邦搞的书报检查、钳制思想自由的这一套。这本书的特别之处还有,当年不是处死路易十六吗,所以出版年代就写上“古老黑暗时期的最后一年”;另外还在书中弄了一首诗,这首诗就是“拨开乌云见太阳”的意思,大家可以去看。           这本书主要讲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思想自由是社会繁荣昌盛的必要条件”,讲思想自由的必要性,他放开人类历史发展的视野,第一次提出社会的发展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的,一种是“逐步的改良、改进”,这种改良应该是自上而下的。历史上很多进步就是因为实行这种逐步的改良而取得成功的。最可怕的就是当权者顽固保卫他的既得利益,固守原来那一套腐朽的制度,拒绝逐步的改良、改革,这样就使社会的发展不得不采取另外一种形式,他称之为突然的暴力革命。他说,突然的暴力革命就像洪水决堤一样,一下子就泛滥开了,很快把反动的东西摧枯拉朽般冲走,可能在一年之内取得人类几百年的进步;但是也可能造成很大的破化,在很短的时间内使人类倒退几百年。然后费希特就劝当权者:现在还没有到暴力革命的时候,请你们放开对思想的钳制,搞思想自由吧。而且还告诉他们看看周围的国家,只要哪个国家主张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就会逐步繁荣富强起来;哪个国家只要反对思想、言论自由,就会逐步萎缩下去。这是他论证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 “思想自由是人不可转让的权利”。费希特在瑞士的时候已经读过那些为法国革命作理论准备的经典著作了,并接受了康德的一些遗产。认为自我与自我(就是人与人)相互联系,签订一个(社会)契约,进入一个社会,但是这么多人组成一个社会,必须要选一些人来管理这个社会。因此签订社会契约的时候,大家就有一个约定:我不侵犯你的自由,你不要侵犯我的自由。选举出的人组成国家机构就是要来保证这一条法律的实现。我们无法管理社会,就转让权力给国家,国家就要为我们服务,所以他提出“君主是社会的代表”这样的命题。但是转让给国家的权力呢,是我们作为社会成员可以转让的权利——即管理社会的权力;而我们不能转让的权利——比如思想自由的权利、把独立思考的结果自由传播的权利,就不能转让给国家。还有一点,他当时受英国洛克的影响,并不想推翻君主,而是要搞君主立宪。而且在理论上也是受他们的影响,把国家和社会两个不同的概念等同起来,没有把国家和社会区分开来。这是第二个问题;第三个问题,就是批评当局。他批评当局装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模样,其实是反其道而行之。他说:你们对那些真正进行研究、探索真理、且富有成果的人进行压制,害怕真理扰乱了他们的安宁;反过来,你们喜欢养着一批无耻的文人,对你们唱赞歌。而这些无耻的文人,他打了个比喻:喜欢做皇帝搁脚的脚板凳。这些人今天宣传一加一等于二,明天宣传一加一等于三,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今天宣传的是昨天批判的,今天批判的是昨天极力主张的。他告诫君主,这些人都是一些利禄之徒,还是要听那些认真研究、探索真理、不要报酬的学者提出的忠告。他到处提忠告,在上面第二个问题的时候,他讲到了“公民梦想”,他说:一切都可以限制,只有思想自由不可以限制,限制了思想自由,就等于限制了人的尊严和严格,我们就不成为人了。他讲得非常好,还有一本书讲得也很好,也是商务汉译世界名著里面的,《论学者的使命》,里面的内容和这里有点相似。           出了这本书以后,在理论界引起一些反响,但还不是太大。不过最重要的是,歌德不知道是怎么知道了这本书是费希特写的,当时歌德很有地位,一般教授一个月是拿200,歌德一个月能够拿1200,是一般教授的六倍。而且歌德相当于现在的部长,尽管他有异端思想,但是在当时宫廷里面,只要是文化教育方面的事,他说了算。这本书给歌德留下了好的印象,此处暂且按下不表。           这是1792年的事,从1790年费希特从瑞士回来已经两年了,他的未婚妻约翰娜以为他不愿结婚了——其实他不是不愿意,而是没有钱结婚——就叫他回瑞士结婚。但是在他回去之前,德国反对法国革命的观念和舆论甚嚣尘上,最糟糕的是原来大批支持法国革命的人,到罗伯斯庇尔专政时期都反对法国大革命了。文学界是这样、哲学界也是这样。费希特觉得这样不对,他比较高瞻远瞩,他写了一篇四千字的书评,其实里面重要的就两句话,其一:我们这个时代,正奔向理性的王国、人类理想的社会,在这个道路上出现了两个新的现象。一个是北美合众国建立起来,它的民主和自由必将传遍全世界,传到迄今受压迫的大陆。他所说的“大陆”不会是指我们亚洲大陆,而是指欧洲大陆,当时欧洲好多有自由理想抱负的人,在自己国家无法实践自己的理想,都跑到北美去了。第二句话是:法兰西共和国的建立为我们的斗争树立了榜样(大意)。费希特的朋友讲,他始终为他自己能在思想上成为一个法兰西公民而骄傲。在这一点上,他是一个世界主义者,用我们的话叫国际主义者,人类的共同利益、人类的进步高于德意志祖国的民族利益。所以他对于社会上这种反对法国革命、曾经为法国革命欢呼的人转而反对法国革命的现象非常不满意。因此,针对这种情况,费希特就于1793年写了一本书,《纠正公众对法国革命的评论》。他本来打算这本书写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证法国革命的合理性,德国人论证问题的合理性常常和合法性联系在一起的;但后来第二部分根本就没有写出来,第一部分也是分两次写的,第一次是在1793年上半年写的,之后就回瑞士结婚去了;然后到了瑞士,花了几个礼拜的时间,把第二部分写了出来,然后就出版。这本书是在93年下半年和94年上半年两次出版的,也是匿名出版的。那时费希特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了,他就告诉其中一个最好的朋友,说这本书是他写的,然后就传了出去,德国的思想界普遍都知道是他写的了。但是那时候政府也很奇怪,没有去抓捕他,我估计也是因为没有法律上的证据。后来又让歌德知道了,歌德认为这本书写得真好。当时最好的大学 ——耶拿大学——里,有一个教授是以研究康德哲学闻名的,叫赖因霍尔德。他写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解释康德的,别人问康德写得怎么样、解释得对不对,康德点点头,默认了。这个人在1794年1月份提出辞职,于是空缺下来一个教席,当时的教育大臣就问歌德,让谁来承担这个教席。歌德就推荐费希特,教育大臣就给费希特写信,让他来做这个讲座教授。费希特接到这个邀请信后,很高兴,就接受了这个教席。但当时他没有钱租马车,就于1794年5月18日徒步到达耶拿大学。到了之后,人家告诉他:你来任职要预先发表一个宣言。于是他就发表了一个宣言,这个收在我们的费希特选集第一卷里面,三万多字,要理解费希特的理论根据,就看这个就够了,而且写得非常通俗易懂。从康德开始,康德要搞先验哲学,但是康德哲学里面有二元论的倾向。费希特曾对康德说了一句很不恭敬的话:康德的脑袋和我们的脑袋不一样,我们的脑袋是一的话,他的脑袋是四分之三,那四分之一被物自体盖掉了。费希特说,我们搞哲学,从自我到物,这是康德开始的路线,这是使人自由的路线;还有一条路线,从物到自我,这条路线强调必然性。比如说这个世界就是这么腐败,我们是无法改变的。而根据前一条路,我们天生就是自由的,我们就是要改变这个世界。所以只有唯心论,而且不是一般的唯心论,先验自我出发的唯心论才是真正的自由体系、自我得到解放的体系。这个思想就可以从那个就职宣言里面看出来。           上面就是费希特为什么写这本书、这本书的影响包括对费希特自己的影响。我想在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内容之前插入一点东西,就是:我介绍的这整个时期,不仅是费希特法权哲学形成的时期,也不仅是他的道德哲学形成的时期,也不仅是他的宗教哲学形成的时期,更重要的是他的理论哲学形成的时期,前面说的法权哲学、道德哲学和宗教哲学是实践哲学,而理论哲学是他们的基础。这个理论哲学用我们另外一种语言也可以讲是他的第一哲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在他们古典哲学里面都是统一的,从康德开始就是要逐步走向统一,到费希特这里也是这样。           下面就讲这本《纠正公众对法国革命的评论》中几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导论部分,根本的思想就是说,我们评论法国革命,要走理性主义的道路,要把理性主义当作评判的标准,而不要走经验主义的道路,不要把经验知识当作评判事实的标准。原因是什么呢?他所理解的理性主义,是以自我为最高的原理,自我建立的道德规律是最高的规律,而自我和自我建立的道德规律都是普遍的、必然的,因此也是先验的,transcendental,本身是普遍的、必然的,先于经验、独立于经验而存在的,有自己的变化原则,不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要把这个先验自我奉为最高的原则。而这个东西是从康德那里来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个地方讲到:我们研究社会问题,尤其是制定宪法,一定要有个最高的idea,就是柏拉图那里的理念,尽管这个东西我们不能一下子达到,但要不断地用这个东西来矫正我们的行为、矫正我们的宪法。费希特在这本书里就是坚持了柏拉图、笛卡尔、康德这个传统。他说,你那个经验主义,等于是在黑暗当中摸索,用我们的话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理想;经验的事实会变,今天是这样,明天又是那样。今天从这部分经验里面抽出的标准和明天从那部分经验里抽出的标准是可能互相打架的。而先验的标准是永恒的。           第二部分讲费希特的社会概念。他原来的题目是“人民是否有权改变自己的宪法”,实质的问题是社会概念的问题,我联系“自我”的概念来说。费希特发现,不管是洛克也好、卢梭也好,他们的概念中有些毛病。我画一个四个圈的同心圆,从外层开始是第一圈,到最里面是第四圈。费希特认为自我是世界的本原,宇宙万物都是由自我展开、派生出来的,所以他提出了“自我设定非我”的命题,不仅设定到自然界,还要设定到社会。费希特认为,第一个圈子就是“良心”领域(tathandlung),就是说自我作为有限存在者,是感性实体和理性实体的一个统一体,首先生活在良心领域,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生活在思想、信仰的领域里面。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跟另外一个成员都有思想的交流,纯粹的思想联系;第二个圈里面就不是这样了,叫“天赋人权”领域。这个领域里人与人之间就不仅是精神方面有联系了,在感性方面也有联系了。费希特对感性的理解非常宽,除了精神,其他一切方面,人的肉体、整个物质世界都是感性的。这个领域里面,人与人之间就有权利的关系了,你尊重我的自我,我尊重你的自由;在后面一个领域我可以把我的东西转让给你,而在这个领域我就不能把我的权利转让给你,因为这些都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这是第二个领域,一个领域比一个领域小,外面的领域也要贯穿到里面几个领域里;第三个,费希特讲成是“一般契约”领域,我认为他讲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劳动的交换。你拿出你的劳动产品、我拿出我的劳动产品,可以互相交换,有一种经济关系。所以到这里,既有互不相关的思想领域(第一领域),人是个精神实体;也有不可转让的天赋人权带进来了(第二领域),这时候人同时也是个感性实体;然后参加一般契约的时候,就进入到了一般财产关系之中,可以转让权利;最后一个领域,“特殊契约”领域,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订的一般契约,是以互相信任为前提的,但是互相信任是不可靠的,有人背信弃义怎么办?就需要特殊契约、一种强制性的东西,就要有个“第三者”,这时候发生互相联系的人,就不仅仅是作为世界本原的自我,不仅仅是具有良心自由的自我,不仅仅是具有天赋权利的自我,也不是仅仅参见一般契约、一般经济活动的自我了,而是要作为国家公民的自我。作为公民来签约,保证我们缔约双方的安全和信誉,谁要违反,就要补偿甚至受到惩罚。在这个领域里面,就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公民社会”的翻译,现在还是有人翻译为“市民社会”,我认为恐怕还是得翻译为“公民社会”才行。然后费希特说,这个公民社会构成国家。他的社会概念是这么一个概念,我现在画了这样一个图,下一次讲《自然法权基础》的时候还得回到这个图上,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比如霍布斯认为在第二个领域里面,“天赋人权”领域就是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的关系是狼与狼之间的关系,而费希特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和谐的关系,你不侵犯我的自由,我不侵犯你的自由;又如,洛克认为人在第二领域里面、自然状态下已经有了私有财产,但是费希特认为私有财产在第三个领域内,因为第二个领域里的权利是不可转让的,而私有财产是可以转让的。贯穿这个概念的整个精神是:可见的领域和不可见的领域要区分开,具体而言,就是要把法律的领域与道德的领域分开。费希特讲一点,我们作为公民参加一个国家,法律的领域是看得见的领域,国家管着的;道德的领域是看不见的,谁都不能惩罚谁。道德领域里的自由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权利,参加国家、签订的契约或同意这个宪法的时候并没有转让这个权利,这两个一定要区分得很严格。在法律领域,违反了契约或宪法,是要受到惩罚的;而在道德领域,是不能受到惩罚的。我看他是真正论证依法治国的。      [$Page_Split$]     前面不是说“人民是否有权改变自己的宪法”吗,他的答案是肯定的。           第三个问题,“改变宪法的权利是否可以通过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契约出让”?这个问题,他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第四个问题,“为什么劳动人民有权摆脱封建剥削”?这个地方有点哲学思想,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他认为自我设定了自然,又设定了社会,物质世界是上帝赐予人类的,一个社会公民要对上帝赐予的物质对象进行加工,要费劳力——他用的是“劳力”而不是“劳动”——要把自己的劳力体现到物质对象里去,就使原来这个比较粗糙的物品具有一种新的形式,从无用的产品变为有用的产品。所以他就得出一个结论:所有权的源泉就是劳力,就是人对物的加工。人作为理性和感性的结合体,赋予物一种形态,使它成为一个产品,最后又成为一个商品;谁赋予这个产品这种形态,这个产品就属于谁的。在哲学史上,亚里斯多德曾经讲到,事物的原因有两种:形式的原因和质料的原因,后者就是物质的原因。他当时讲的时候并没有论证所有权的问题,费希特就把这个继承下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块土地,开始是荒芜的,我开垦之后,进行耕作,赋予其新的形式,那么这块地就是我的。《圣经》里面就有一篇写道,保罗对信徒讲:“你们要劳动,不劳动就不得吃饭。”这样经过《圣经》的传播,在西方文化传统里形成一种很优秀的文化遗产,就是“不劳动者不得食”。而费希特在这里面就贯穿了这个思想。他认为封建领主是不劳而获的,应该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还要把这些人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人。看到这里我就想到我们五十年代的情况。           第五个问题,“为什么国家必须废除贵族特权”。当时贵族都是开国的时候跟着国王南征北战,有战功,封了采邑的。贵族享有几项特权,一项是经济上的特权,比如有的贵族死去了,或者从转到另外一个行业去了,其世袭的土地怎么办呢?他们为了维护贵族的统治,就规定土地只能卖给贵族,而且银行还提供低息贷款,其他人不能购买。又如,某一宗商品要外销,就规定只有贵族有采购和销售权。政治上也有特权,一个是当官,一个是当将军,还有就是到宫廷里面为皇帝服务。费希特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年轻校官,从军事上讲很有才华,但是他不是贵族。他手下有个尉官是贵族,他心里就很清楚,如今是他管这个尉官,再过两年就会是这个贵族来管他了。           第六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置封建教会财产”。当时法国革命是做出了榜样的,而且法国军队打到德国的美茵茨等地方也作了示范。教会是有关宗教信仰的,信仰是在不可见的世界里的;教会也分可见的和不可见的教会,不可见的就是天国,可见的教会呢?就是不可见的教会为了把自己在现象世界体现出来,所以才有了教堂、主教等。可见的教会是为了完成不可见的教会给的任务,不是要占有许多财产,不能变成地主去致富。费希特主张教会要纯粹点,不要变成一个大庄园。另外,费希特还提出教会不能跟政治勾结,国家不能利用宗教,要分开;国家是管法律等外在世界的,教会管的是内在的信仰。他苛刻的批评了一些国王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而利用宗教和教会;也批判了教会为从国家领取报酬而做一些事。           这本书的影响很大,上面说他到了耶拿大学接受那个教席,但是又有人提出他没有博士头衔,因此不能担任这个职位,歌德就说,没有博士头衔好办,开个会,给他补发一个博士头衔就行了。于是他5月18号到了耶拿,5月23号就开始讲那个“论学者的使命”了。           今天我就介绍这里,大家回去还是好好看这些书。下一次讲他的《自然法权基础》这本书。

北大法学院宪政研究中心     2007-8-22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7-8-22 2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