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金融业的审计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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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2-14 8:40:00   作者:安明硕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学报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摘要:本文从金融全球化带来的风险,引述如何加强金融审计及防范审计风险、如何开展金融监管及监管的国际化。
关键词:金融风险;金融审计;审计风险;金融监管
一、金融全球化带来的风险
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西方经济学家早就指出,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经济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金融发展又是推动 经济发展的动力。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金融产品与服务通过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在全球范围的流动与传播,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 始,国际金融市场的资本流通量、外汇交易额都远远超过商品和劳务流转量的总和;90年代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大大超过出口贸易的年均增长。国际金融已经不 再只是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而成为金融业投资、融资等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主体,推动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发展。金融全球化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国际化、金融 市场国际化、金融资本流通国际化和金融政策导向趋同化。
金融业原本就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随着全球化的扩张,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金融监管的水平跟不上这种全球化发展的形势,势必加大金融风险。金融是 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业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一旦出现危机,会导致社会经济秩序乃至民众生活的混乱,最终会威胁到国家安全。随着金融一体化 的深入发展,国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性质和功能都在发生着变化,以至国家主权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随之无力,政府的控制难度也加 大。国际外汇市场,由于国际游资的冲击带来动荡不安,国际游资利用汇率差和利率差打击国家本位币,可能造成该国经济跌入低谷,对于金融监管不力的发展中国 家,更是受不了这种国际游资的冲击。中国大陆目前继续坚持外汇管制政策是必然的,既使仍然有些单位或个人在做违反管制政策的违规操作,但毕竟在管制下很难 成为潮流。国际游资对证券市场的冲击以及投资者的非理性操作,也存在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再者,国际银行业大多是垄断性质行业,当代银行业的兼并浪潮可能会 为解决不良贷款带来机会,但是银行规模的扩大,使大银行实力增强,业务范围和交易量扩大,使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内外监控也更加困难,一旦发生危机,波及范 围与程度更大。学术界议论下一次的金融危机很可能是来自银行业的危机。国际金融市场上,衍生金融工具迅速增长,使交易品种与数量也迅速增长,这是一种跨期 间的、潜在的多种风险,诸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结算风险、法律风险等,已经造成的损失事件比比皆是,因此金融衍生工具操作不当,产生的巨大风险已成为国 际金融界学术讨论的热点,也受到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高度重视。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已结束,对外开放的力度在主观与客观上无疑都更要加大,同时也必然应当思考如何加强审计与监管、如何健全与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如 何规范金融运作、如何防范跨国金融机构及国际金融业务带来的风险。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审计属于监管的范畴,但笔者认为,分别研究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是强化 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二者的关系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中称,二者的工作目标和性质是不同的,但二者在评价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银行资产质量和风险方面是基本一致的。
独立审计人和与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关系,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独立审计人和监管当局二者都关注金融企业正确的会计系统的存在;监管当局的金融 稳定观点是对独立审计人持续审计技术的补充;监管当局要求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对独立审计人关注内部控制、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性的补充。(2)独立审计人可 以从监管当局获得有关被审计金融企业的重要信息资料,确定审计重点目标;而其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又为监管当局确定监管目标提供了可靠的依据。(3)独立 审计人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接受监管当局委托,执行对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健全性、有效性的审计,认定其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评价金融企业 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即编制会计报表时,准则与制度允许采用的会计原则、方法和程序的总称)对高度浓缩的会计信息数据准确性的影响、乃至对某些金融业务事项 的检查。(4)独立审计人与金融监管当局应定期举行会议,对应予特别关注的业务事项进行信息沟通。独立审计人可以利用监管当局的工作成果资料,提高自身的 审计效率,而对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监管当局说明审计中发现的金融风险;监管当局有权对独立审计人提供的审计报告进行质量监控。
由于金融全球化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企业多元化经营,金融审计与监管也必然会随之扩大业务范围,审计与监管内容日趋复杂,除了要求审计监 管的手段现代化以外,更需要在审计监管的组织体系、标准、工作模式和评价方法等方面制定国际化规则共同遵守,以适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形势。
三、金融审计及其风险
金融审计不同于一般的审计,是因为金融企业本身的业务特征所决定。金融企业的组织特殊,表现在分支机构特多、经营网点多、实行分权制,造成会计处理系统与 控制方面难以保持一致;金融企业业务繁杂,如银行日均业务量大、金额庞大、且存在大量的货币资金收付、票据转让、贴现、兑现等;同时经常发生不涉及资金转 移的承诺事项,是不做正常的会计记录的,称为表外业务(即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特别是在普遍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电子资金转帐的当今时代;再者银行内部 控制系统不健全、不奏效,使审计人工作难度加大。由于金融业是特殊的高负债、高风险经营,债权人众多,许多银行又达不到《巴塞尔协议》要求的资本充足率, 所以世界各国政府都对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实施严格的法律、法规监控,但是在金融全球化形势下,许多衍生金融工具、金融创新业务,使会计法规和审计准则 跟不上发展,这是应当引起政府监管当局高度重视的。
由于金融业务的特征,决定了金融审计风险高于一般企业审计风险。所谓审计风险是指当会计报告存在重大的错误与漏报时,审计人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其内涵是两方面的,一是审计人认为是按会计准则要求公允反映被审计人的财务状况,而实际是错误的;二是审计人认为是错误的会计报告,而实际是公允 的。审计风险是审计行为本身的风险,而不是金融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业务风险。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个基本要素,为了有效地进行审 计,审计人必须接受一定的风险。(1)固有风险是指不考虑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认定会计报表上某一项目有重大错报、漏报的可能性。固有风险水平 取决于会计报表对业务处理中错误或舞弊行为的敏感程度,即业务处理中错误和舞弊行为引起报表失真越多,固有风险就越大。固有风险的产生与被审计单位行为有 关,而与审计人的工作无关。所以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金融审计的固有风险就大,会计报表的可信度就降低。(2)控制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未能及 时防止或发现其会计报表上某项目重大错报、漏报的可能性。这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控制的有效性有关、而与审计人的工作无关,但为了圆满完成审计目 标,审计人也必须对控制风险水平作出正确的判断。(3)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按预定的审计程序未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上存在的重大错报、漏报的可能性。这 明显是与审计人工作的有效性直接相关,是应该能通过审计人的主观努力可以控制的风险。前两个风险对最终审计风险的影响是间接的,而检查风险是直接影响最终 审计风险,使问题、错误、舞弊最终存在于会计报表中。上述三种风险都是独立地存在于审计过程中,而相互不影响,但前两种风险既使存在,审计人如果运用了有 效的审计程序,规避了检查风险,可以使前两种风险得以克服。在金融审计实践中,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要有意识地运用各种方法对这些风险加以控制。近年来,变 更审计师事件在各国时有发生,已引起各国监管当局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关注。2002年6月2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 导意见》,其中专设一章“接任前任注册审计师的审计业务”中明确指出,变更审计师时,前、后任审计师应当就变更原因、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客户之间存在的 重大意见分歧等,进行有效沟通。审计师变更最重要的不利经济后果,在于上市公司管理当局通过这一行为规避不利的审计意见,这种威胁造成影响审计师的独立 性、降低审计质量、被审计单位的许多问题可能随之被掩盖或妥协。现在有许多国家的监管政策都要求前任审计师在与客户关系终止以后,必须与公司股东及监管当 局进行沟通、并书面说明变更事件的有关事实情况。监管当局密切关注审计师变更事件、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遏制审计客户购买审计意见的不良动机、增强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计独立性,同时还需要考虑审计人如何规避审计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审计界必须不断地评议、制定和修订审计准则。审计准则分为独立审计准则(即社 会审计准则)、政府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其中独立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规范和指南。 西方国家将独立性视为审计最重要的特征,审计主体具有的独立性,是指与被审单位保持超然独立地位。1978年11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了“审计准则委 员会”,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审计准则。以后,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及中国台湾、香港都相继形成各自独立的审计准则体系。中国大陆从1996 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部独立审计准则以来,到目前己初步建立起了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审计准则也日趋国际化,我们国家也正朝着这 个目标努力。
四、金融监管及其国际化
前文提到金融业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又由于金融业务的连锁性,致使这种风险的传染性特别强。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一家金融机构发生危机,很快就危及到有连锁业 务的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可能会导致这个国家或地区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由于金融的全球化,一国的金融危机还有可能会波及到其他许多国家,乃至形成世界金融 危机。传统的金融监管是政府部门的监管,从比较广阔的角度理解,除了政府行政监管外,还应该有市场化监管。
行政监管方式在世界各国是普遍存在的,并且成为人们对金融监管的一种固有观念。其特征是监管与被监管者之间是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前者对后者是一种直接 干涉性监督、管理。监管当局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业务的审批过程是合规性监督过程,违规者要查处,表面很威严,但对被监管者没有相应的服务。 这种方式在监管有效性上存在着明显不足,由于被监管者被动接受监督管制,必然产生抵触情绪,大多不配合监管、逃避监管、钻政策法律空子,他们只有被监管的 成本支出,而无受益,同时使他们的金融创新意识和行为受到压制、挫伤,业务水平不能提高,以至影响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尽管如此,行政监管方式仍然是监管 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应该考虑如何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变对立为互动,提高这种监管方式的有效性。
市场化监管是监管与被监管者之间地位平等,他们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具有平等的权利和对等的义务,如同市场交易的双方关系。监管者应该按有关法律、法规实 施监管,并提供金融市场运行信息,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不能把行政体系中的权力带到监管活动中来。在金融监管实践中,如商业银行和企业、证券交易所和 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等等,这其中每一个单位都是金融市场上一个经济主体,但他们之间地位平等、权利和义务也平等。监管者执行 的是导向性、全过程的监管;他们的监管行为有积极性,因为在维护金融市场正常运作的同时,也才能提高自身的效益。而被监管者会主动需要监管服务,因为他们 接受监管带来的收益要超过为此而付出的成本,所以接受监管成为他们一种自觉的经济行为。这种市场化监管模式必然会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笔者认为以金融监管当局为主,配合市场监管、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各金融主体有效的内部控制及独立的社会审计,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从不同的侧 面发挥着经济管理的职能,使金融业能科学地规避风险、稳健运行、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经济进步。由于金融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金融业的国际往来日渐增多, 国际金融业监管标准趋同,即监管国际化。国际化的主要意义,是使国际间信息交流、政策可以相互融合,以利于世界经济金融中突发的危机。政府间通过交换信 息,在金融监管目标达成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联合行动,取得共同监管。由于各国经济金融体制不同,金融监管体系在监管模式、技术方法、指标等 方面水平不同,相互借鉴、渗透和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有益的。但必须考虑环境、历史背景、条件等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理性地借鉴别国经验,也要充分保留 适合于国情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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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明硕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