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科学时报:“邹恒甫被辞”与大学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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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时报:“邹恒甫被辞”与大学领导的责任
高校应加快“公开化”步伐,领导者需克服人性弱点
作者:尤小立 来源:科学时报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7-6-26 9:11:17 小号字 中号字 大号字
经济学家邹恒甫教授最近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辞退。此事发生后,仿佛只见邹教授的“不平而鸣”,当事的另一方——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张维迎院长只作了一个简单的间接回应,而国内的经济学界差不多集体失语。
邹恒甫教授的恃才傲物是学界闻名的。笔者曾聆听过邹教授的讲演,他的直言无忌,让随后演讲的著名经济学家、也是邹教授的恩师董辅礽先生也只好说自己“不是经济学家”。现在的学界“和风劲吹”,初听邹教授率真的表达方式,一时不习惯是正常的。但如果因此而不容忍,甚至借机将他解聘,当事的单位领导就需要认真思量了。
北京大学一向有宽容的传统。蔡元培时代不仅提出“兼容并包,思想自由”,于实际中也是这样执行的。章太炎的大弟子黄侃就喜欢骂人,上课骂人几乎是家常便饭。黄氏又是株守旧学、反对白话文的文化保守派,作为新派人物的蔡元培校长完全可以以“骂人”或者上课“不规范”的理由辞退黄侃,但蔡元培没有这么做,他在引进陈独秀、胡适等新派教授的同时,仍保留着黄侃、刘师培等文化保守派在北大的教席。
其实,“兼容并包”的道理谁都清楚,可现在要么是“知易行难”,要么是“无知无畏”。这中间既有体制问题,也和“人的因素”相关。从体制上看,大学以及学术领导者权力过大,缺乏监督极容易导致滥用职权。学界的流行语“权大学问大”即是这种情况的反映。笔者几年前曾提出“公开化”的建议,就是希望从最简单易行的地方做起,弥补学术机制以及大学管理体制上的漏洞。但令人不解的是,各级政府政策已经部分公开化的今天,大学和学术机构“公开化”的步伐却没有明显加快的迹象,相反大大地滞后。
至于“人的因素”,有两个主体:一是领导者一方,二是指学者。从领导一方来说,他应该努力克服人性的弱点。谁不喜欢听好话呢?但作为一级领导,仅只喜欢表扬,并不符合他的职业要求。这一点对大学和学术领导也许更为重要。学者中间不乏邹恒甫这样的个性突出的人,而他们的个性往往与其才华互为表里。从学术研究的发展史看,个性、棱角往往与学术水平的高下成正比。如果采用“刮骨疗法”,去学者之锋芒,其才华必然大打折扣。蔡元培当初不仅非常明白这个道理,而且为了保护思想自由,他也承受着新派人士对其“太过温和”的抱怨,硬是不改初衷。
在学者一方,表达自己的见解,并不为过。邹教授对中国经济学界、海归人士以及中国教育方式的批评意见,虽然言语直接、犀利,但仔细体味,既不乏拳拳之心,也不无真实之处。最值得注意的是,邹教授的言论都是在公开场合和大众传媒上发表出来的,这比那些表面上言听计从、私底下做小动作的人,不知要强多少倍。至于他对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教授学术水平的判断也仅是一家之言,如果张教授感觉其中有诽谤的成分,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我们当然不反对对那些违反学术规范的学者进行严肃的处理,对不履行正常的教学任务的教授给予警告。因为大学中的宽容都是在正当合理的规则允许下进行的。但“邹恒甫被辞”一事中,张维迎院长并未公布邹教授履行教学义务的具体情况,这就难怪连当事人邹恒甫教授也还“有话要说”。
大学规则的正当合理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要充分尊崇宽容和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比如在“邹恒甫被辞”一事上,我们首先应该看邹教授的学术素养和贡献,然后再来看他履行义务的情况,并且要把他的履职情况与其他兼职或专职的教授相比较,以便一视同仁。而最为重要的是,在事情发生之后给当事人邹恒甫教授提供一个申诉的机会。当事人如果“有话要说”,当事的另一方——光华管理学院就有倾听、讨论,然后作出正式的公开的答复的义务。这样,不仅能证明单位所作出的决定的正当性,而且也让被解聘的另一方的权利得到保证。从这个意义上看,“邹恒甫被辞”一事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显然没有厘清个人恩怨与领导责任之间的界限,因而也没有尽到作为一院之长所应尽的必要的正式答复另一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