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诗人- 林贤治 - 新浪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0:17:05
林贤治
诗是最古老的文学,也是最年轻的文学。
诗与生命同在。它的产生,使人想起春日青草的生长,冬天的飘雪,大雷雨中的惊鹿,野火自由的舞蹈,溪水的絮语和江河的咆哮……它那么真实,自然,袒呈它的肌质,而又蕴含着一种难言的神秘之美。
远古有《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这是朴素的诗。在需要歌颂圣明的时代,先民在此显示了一种卑微的傲慢。中国第一部诗歌集《诗经》写到两种劳动,《七月》于平缓的调子中流布着怨愤;《芣苢》之什则如回旋曲一般,洋溢着劳动本身的欣悦。《诗经》开篇《关睢》:“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见古圣人的道德训诫并不牢靠,经不起诗与真的原始野性的冲击。汉乐府《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同为爱情的盟誓,一样响应着诗的力量。哲学由诗人书写是亲切的,曹操的《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陶潜的《杂诗》:“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分散随风转,此已非常身。”这种漂泊感或孤独感已然超越魏晋时代,而使我们直接触及人生的本源。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年年岁岁无穷已,岁岁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唯有诗的文字,才能做到如此的凝炼、澄明、婉转,令人无限低徊。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却是异类的另一番浩漫而沉咽的歌唱。真诚的诗未必是最好的诗,因为好诗仍须富有相应的表现力;但是可以肯定,最好的诗一定是真诚的,是诗人迫切需要表达的。
古人作歌祭祀祝祷,本来带有强烈的生命意识,后来仪式化了;对神明的敬畏与利用,成了“拍马文学”的来源。这是诗的异化。《诗经》的《颂》,有相当部分是拍马的,不问而知是集中最差的诗。但是,好像也有拍马诗写得并不太坏的,如李白承诏写作的《清平调词》。头两首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一枝秾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这就凸显了一个问题:文采、音调、形象、想象力,是不是可以脱离原来的语境而获得一定的独立的价值的呢?诗与非诗,孰优孰劣,于是变得复杂起来了。
诗是什么?它应当具备哪些要素?如何确定它的等级类别标准?不同的流派、主义和个人,所持的价值标准是很不相同的。在这里,有必要寻找一个公约数,一个交点。后现代主义者倡说所谓的“异质标准”,就挑战一个中心,以及统一的僵固的秩序而言,其存在的意义无庸置疑。倘使仅仅是写诗或读诗,大可以赞同这种理论而保持固有的差异性;但是一定要论诗,就必须承认一些带普遍性的东西,为客观事物的同一性所规定,也为主体间性的一致性所要求的东西,承认其中始终不曾消失的社会交流功能,承认作为一个道德或美学判断的公共准则,而不是相反否弃这一切。
比起其他文类,诗歌的最大特点是什么?我们不能不首先提到一个直接性问题。
新批评派理论家兰色姆将诗分立为肌质和构架两部分,实际上,肌质远大于构架。诗的构架是可以通过散文进行转述的东西,而肌质则无从替代,它是本体的活动,是诗与世界之间的永久性契约。就本性而言,诗更富于精神性和真理性,它利用直接的视觉和直觉,把握周围的物质世界,日常经验,并透达灵魂深处。小说戏剧之类只有通过虚构,模仿世界的真实,其阅读效果靠的是魅惑;而诗的结构永远敞开,真实是本然的。
诗的直接性,有点近似于刘勰说的“神思”。《文心雕龙》形容说是“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这是一个通过想象进行综合的表现过程,所以,诗人被称为“通灵人”,具有某种透视能力,可以同时把世界的众多事物的视象与幻象联系到一起。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比喻、象征之类,与其说是修辞格,无宁说是思维本身。在诗人的身上,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始思维,而对现代理性保持着本能的警觉,本质上更近于巫。所谓巫,意思是富于生命原质,带有神秘主义的特点;反逻辑,反概念,反修饰,呈现出一种天然的纯朴,所谓“创造性天真”。诗的直接性在形态上常常表现为瞬间性,突发性,全息性。“灵感”一词,显然更适合于诗。诗人不是一个职业,因为不可能按计划生产;写诗也不可能教习,可教习的只是关于诗的知识。诗人本质上是一个流浪人,或者流亡者。他像背着一具行囊一样背着自己的灵魂到处游走,当心灵和想象一同沉睡时,他可能长时间保持缄默,一旦醒来,就会没日没夜地歌唱。
著名现代诗人埃兹拉·庞德总结写诗的三项原则,第一项说的就是诗的直接性,强调描述对象的直接处理。其实,许多诗人都以各自的概念和方式,描述过直觉经验对于写作的重要性。法国哲学家马利坦在他的诗学著作中有一个中心概念叫“诗性意义”,认为它体现了诗的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意念价值,所以把它比作诗的灵魂。他阐释说,诗性意义与非概念性感情直觉即诗性直觉有关,是诗性直觉的直接表现;通过诗性意义,诗在受到理智影响之前,便已先期获得了诗性本质。他指出,源自主观性直觉的诗性意义是内在建设性的原理、模式,是诗的极致,主题和节奏则是随后附加的。他把诗性意义、主题和节奏三者看作是诗性直觉或创造性感情转化为作品的三次顿悟。可以说,诗性直觉是诗人的一种天赋,一种贯穿在情感之中的特殊的认识能力,一种灵魂的特权。由直觉推进的法则,是一切诗歌的支配性法则。马利坦描述从荷马、维吉尔、但丁,一直到波德莱尔等多个诗人,从中寻找最伟大的诗的证据。他说,在他们的作品中,可理解的观念在诗性意义的整体中自由地扩展,正是这种直觉性自由,把充溢其间的最坚实的材料熔合起来,并赋予它们以力量。
其次,是诗歌的抒情性。
在供大学使用的文学概论里,诗歌一般被分类为抒情诗、叙事诗、哲理诗;其实,在本质的意义上,所有的诗都可以称为抒情诗。人类的情绪和情感,标示着生命的欲望,精神的意向和深度,个性与人格的基本类型。抒情性是诗的直接性的一种体现。正是由于情感因素的介入,使诗不同于一般的散文作品;戏剧性的是,叙事性或理论性作品一旦注入了抒情性因素,许多都被称作诗性的,或者简直就是诗。鲁迅便称汉代司马迁的历史著作《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一个作品,只要为情感所浸润就很难说清楚它是叙事的抑或抒情的。比如《诗经》中《采薇》一篇,写出征的士兵辗转归来,前面五章有叙述,有说明,有描写,最后一章: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这里的抒情调子是明显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前面的叙事不是诗性的,因为它同样是基于作者的强烈的感性认识所创造出来的内容。许多独立的叙事作品,具有很强的抒情性;就拿古代战争题材的诗来说,像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行》,杜甫的“三吏”“三别”,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等,都在具体的情节和场景中,蔓延着诗人反战的神圣的怒火。文学概论对叙事和抒情的划分,只是一种纯技艺观点。前些时候,诗坛也有所谓现代诗歌出现叙事性转向的说法。其实,诗歌的现代性,根本不是哪一种具体的技艺和手段可以制造出来或加以改变的;这无非是一些小诗人捡起“定于一尊”的老手段,试图为自己制造开一代风气的小领袖形象罢了。真正的诗人没有不是富于情感表现的,他处于诗意时刻的激情将扫除所有技艺的栅栏,而我们所见,唯是一片陌生然而真实无比的世界。
诗本身具有检验其真实性的内在运动。美国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说:“诗歌必须成功地抵制智力。”从他强调对生命自由的渴望这一点来说,这种说法是可以理解的;何况大批现代诗人都在写作知性的诗,文学的欲望变成了一种智力游戏。相反,另一种倾向反对思想对诗歌的介入。不少诗人把思想看作是一种说教,一种陈词滥调;同学者的理解一样,都以为那是唯一的理论化了的,逻辑的,固态的,难溶于水的东西。那么,让我们看看惠特曼的《草叶集》,看看那汪洋一片的丰茂的草叶有没有波动着闪耀着思想。最好的办法是把林肯的演说,汉密尔顿的政论,爱默生和梭罗的散文也放在一起阅读,这样,惠特曼诗中那份既普遍又独特的思想就会更清晰地浮现出来。
对理性或知性在诗歌写作中的作用的认识,无论推崇或贬抑,艾略特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例子。
反对艾略特的人,大抵不满于他的两个方面:一是“逃避情绪”,二是“文学拼贴”的技艺;其实两者是同一个东西,就是过于理性,冷静,用美国诗人威廉斯的话说,“把我们带回了课堂”。其实,艾略特并没有从根本上反对感情对于写诗的重要性。在著名的论文《诗歌的社会功能》中,他清楚地表明了,诗歌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表达感情和感受;而诗人,则不仅比别人更富有感知才能,而且作为个人,能够鼓动读者同他一道,有意识地去体验前人未曾体验过的感情。他主张情绪的逃避,有如主张个性的逃避一样,正好说明他承认它们的先在地位,在这里,只是强调某种异于一般的艺术处理方式而已。他的长诗《荒原》,本意并非描画一个象征性的现代世界,而是为悼念一位朋友过早死于大战而作的。显然,理性的吸水纸并没有把个人的情感吸干。说到这首诗时,他的表白是:“这只是一些纯属个人的、对生活根本无足轻重的牢骚而已。”一句话说到了三样东西:个人、生活、牢骚,这就几乎把作为诗人的全部事情说完了。
最后说到语言。
诗的语言是诗的直接性和抒情性的体现者,因此,不能把它仅仅看作是艺术的工具,本身是带实质性的。也就是说,诗性与语言是同步的,一体化的。对于一个真正的诗人来说,语言不是从思想到形式的一种演绎,不是从感受到实现这一过程的表达;他的主观直觉、激情和想象力,从一开始就把内容和形式焊接到一起,熔合到一起,没有起因也没有结果,过程被简化甚至被省略了。这一现象经由篇幅缩小之后更容易观察出来,所以,美国诗人坡说诗即意味着短诗。马利坦批评歌德和弥尔顿的长诗“框架大于实质”,其实说的也是同样的问题。
这样,诗的语言构成便变得非常特殊。如果把标准语作为参照,这种特殊性尤为突出。可以说,任何诗歌,包括所谓“口语化”的诗歌,其语言都是对标准语的有意触犯、扭曲和有组织的破坏;没有对语言背景和传统准则的违反,诗意的运用将无法成为可能。诗的语言功能,主要是美学功能,总是力求最大限度地突出某部分言辞,或是言辞的某部分含意,总之不会司仪一般的面面俱到,反而“偏私”得很,是日常语言的自动化和规范化的一种反动。
人们常常谈到诗的凝炼性。其实有的诗,文字使用并不讲究经济,甚至不惜使用重复和铺陈的手段,故意把篇幅拉长。因此说到诗的语言的审美功能,最大的特点,应是它的含混性、音乐性和肉体性,而不是其他。而这些功能,都是同诗性直觉和抒情需要直接相关的。
含混性也可称为朦胧性、模糊性。指称性的科学语言和叙述性的日常语言同样以清晰、准确为特征,惟诗的语言,呈现出与此相反的形态。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雅各布森十分强调诗歌的含混性,指出:“含混性是一切自向性话语所内在固有的不可排除的特性,简言之,它是诗歌的自然的和本质的特点。”这种含混,并非专指中国自唐诗以来由禅学开拓出来的某种圆融浑涵的“意境”,或是类似法国印象主义画派的那种以光影制造的迷宫;它不是单一的美学建筑,而是首先由诗人的一种特有的思维所决定的。法国诗人彼埃尔-让·儒夫对此作过很好的表述,说:“诗意其实是一种复合性质的思维(或心理状态)。换言之,爱好、形象、模糊记忆的反响、惋惜,以及各种不同程度的希望仿佛交织在一起,同时在诗歌中出现。……既无纯粹的诗意,亦无非纯粹的诗意;既不存在有目的性的诗意,也不存在无目的性的诗意。其中只存在着某种东西,它渴望本身能够在某种复杂心理状态的总和之中得到体现,并渴望把在各个方面的心理状态都吸引到自己这方面来。”又说:“最高的诗意确实是心灵的现象而不是理智的现象。只有心灵才能产生出特殊的动力,把大量错综复杂地混合在一起的感情变成美的现象。”诗的这种混杂的统一,英国诗人J·浮尔兹比喻为“不惜任何代价的包揽”。波德莱尔的诗:“我是伤口和刀子/我是耳光和脸颊/我是四肢和车轮/以及受难者和刽子手。”诗中亦此亦彼,风马牛不相及。有一位美国诗人的诗句常常被引用:“不管是什么,它必须/有一个胃,能够消化/橡皮,煤,铀,月亮和诗。”含混性就是诗。在这里,它既是字面的,也是内涵的,是一种综合性、有机性、多义性,即常说的丰富性。拍马的颂诗,应制诗,标语口号化的诗,一般来说,它们一定要做得明白无误,所以是反诗的。
诗人是富于乐感的人,他们以对音乐的敏感而创造出许多新奇的表现手段,如音步、头韵、谐音、韵脚、分行、跨行跨节等等,明显地区别于其他的文字匠人。德国有一位医生,同时也是一位哲学家卡尔-古斯塔夫·卡鲁斯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音乐是感觉,而不是声音。”感觉的音乐是灵魂中直觉推进的音乐,是音乐的激动的扩大,是意象随同情感的精神的突发。在诗歌的古典时期,诗人只是发现和模仿外界的声音,所以注重格律和韵律;到了现代,诗人开始倾听自己,音乐便内在化了。这时,音步和韵脚的安排不再变得重要,诗歌无须依据节拍的机械重复进行,它追随的是旋律,是情感的起伏变化。J·浮尔兹说,“诗歌的真正兄弟是在人类历史上先于音乐而出现的舞蹈”,就是指现代诗的这种有别于古典诗歌的无声的音乐。现代诗的散文化倾向,其实并非出于叙事性的加强,而首先是自我内心律动的需要,自由的需要。
对于诗性的理解,不应仅仅看作是一种精神实质,它同时也是一种肉体的实质。真正的诗歌,一定可以给我们以肉体的感动,使人们在感官的动员中重新获得充满活力的经历。一切始于感觉。感觉对于文学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但是情感的来源,而且是所有思想的根源,是人的道德习惯。在所有文类中,是诗歌使灵敏而健全的感觉保持完整,让思想与经验融合其中而不致离异。艾略特高度评价兴起于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玄学派诗歌,就因为对这些诗人来说,“一种思想是一种经验”,他们能“像闻到一朵玫瑰的芳香似地感到他们的思想”。
以前,我们太多地谈论视觉和听觉在诗歌中的作用,却忽略了嗅觉的功能。对于天才的诗人来说,嗅觉特别发达。气味从身体深处漫溢而出,作为生命的最深隐最精微的部分飘散于世界之中,呈弥漫性、游荡性、易逝性,诗人如何可能将它捕捉?而且,模糊的气味缺乏语义场,嗅觉由来便没有自己的特定的语汇,所以不得不从其他感觉中借用语言,如香料师在说到香料时,不得不使用温热香料、阴暗香料、明亮香料、锋利香料、尖锐香料、振动香料等等说法,这样,诗人又如何可能在众多的意象和语汇间周旋,于无形中建筑自己的“嗅觉图象”?这是一个考验。经院哲学家因为坚持以抽象否定具体,以理性否定感性,以知识否定生命,所以对嗅觉表示蔑视,这是可以理解的。唯实践的哲学家则以高度的蔑视反对这蔑视。嗅觉被十八世纪的哲学家认为具有灵魂的所有能力,特别是法国启蒙学者。尼采把嗅觉看作是一种记忆感觉,且富于洞察力,精神穿透力和同情心,是心理和道德认知的工具。嗅觉作为真理的感觉,随着生命科学的进一步揭示,而为更多的人们所认同。瓦雷里说:诗歌的气息来自“感觉的森林”。我们强调嗅觉的作用,就是因为它是生命感觉的第一个链环,能够唤起连接并包容其他感觉,从而共同构成为一种氛围。氛围是诗性的集合。当人们随着文明的进程而钝化时,惟凭感觉保持人类最原始的东西,克服理性压制本能的冷漠逻辑,因此永远是诗性的指导精灵。一些诗人在制造他的所谓“现代诗”时,借口“知性写作”,鼓吹语言的“不及物性”和“自我指涉性”,完全丧失了应有的肉体感觉,没有芳香,没有温暖,没有疼痛,沦为对前人文本的摹拟。实质上,这还不能算是劣等诗,而是伪诗,应当遭到唾弃。
诗歌的直接性、抒情性,以及充满音乐感和肉体感的含混而丰富的语言,共同构成它的美学内容。但是,当我们把文字当作审美对象的时候,意义与美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所谓“纯诗”,只能是一种虚构。在这里,意义指的是诗人给出的思想态度:政治的,文化的,道德的,它们在诗中的表达同时也是人性的,是整体性的呈现。正是为人性所浸润的思想内涵的深厚程度,以及它有机地渗透于美学形式中的各个细节的润泽程度,决定了一首诗的质量。
在诗歌共和国的上空飘扬着一面三色旗:自由、个性、人类。自由至高无上,自由是诗歌的灵魂。自由不但作为一个母题而为诗人反复歌咏,而且,在诗的内部,可以扩大思想的能力,把激情和想象力鼓荡起来,打破形式的桎梏而使之获得进一步的解放。自由无始无终,它一方面来自理想的召唤,一方面来自现实的压迫、奴役和苦难的激惹;它使我们迫切关注自身的存在,把个人性同人类性联系到一起,并为改善共同的处境而斗争。自由是思想的来源,也是情感的来源。是自由使我们懂得正义,懂得爱和同情,使我们因此感到耻辱、痛苦、愤怒和忧伤。为了追求自由,我们不满现状,不断地破坏既存的秩序、偶像、牢狱和殿堂,在废墟上面建造辉煌的梦境。没有自由,就没有人类的一切,遑论诗歌。
“诗可以观”。我们从诗中不但可以观察整个社会状态,也可以倒过来了解诗人的素质及其生存状态。诗人的存在是带决定性的。诗的主题、内容和形式的择取,以及风格的呈示,均有赖于诗人的创造性直觉、想象力、语言才能、写作态度,直至思想和人格。这是一个综合指数。班固的《汉书》以九品论人,钟嵘的《诗品》以三品论诗,根据综合指数的读数大小,我们同样可以把诗人和诗分出不同的层级来。
在古希腊,诗歌一词的本意是“创造”,诗人也就是“创造者”。塔索说:“没有人配受创造者的称号,唯有上帝与诗人。”所谓创造,首先指的是精神的特异性,它直接关系到诗人对自由的态度,此外,就是写作实践,是获得自由的实际可能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诗是自由的响亮的或是沉闷的回应,当然也有哑默和嘘声。
关于诗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有所不同。柏拉图偏重灵感,而亚里士多德则偏重摹仿的才能,但又说诗人不同于历史家,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推重的是联想的能力。两位哲人的论述有一个共同之处是,承认作为诗人的天赋条件,承认在诗人的生命中存在着一个诗歌机制:他所以写诗,就因为他是一个诗人。对此,华滋华斯描述说:“诗人以一个人的身份向人们讲话。他是一个人,比一般人具有更锐敏的感受性,更多的温情和热忱,更了解人的本性,而且有更开阔的灵魂;他为自己的热情和意志所鼓舞,因而更富有活力;他乐于观察宇宙现象中的相似的热情和意志,并且习惯于在没有找到它们的地方自己去创造。此外,他还具有一种气质,比别人更容易被不在眼前的事物所感动,仿佛亲临一般。他有一种能力,能从自己心中唤起一种热情,而这种热情与现实事件所激起的很不一样;但是如果同别人因心灵活动而感到的热情比较起来,却无疑地更加近似于为现实事件所激发的热情。由于他经常这样实践,就又获得一种能力,能够敏捷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它们的发生并非由于直接的外在刺激,而是出于他的选择,或者是他的心灵的构造。”敏感,热情,想象力,诗人身上所具备的这些禀赋条件确实要比一般人显得充分许多。
对自由问题的感应尤其如此。
虽然每个诗人在自由的表现形态上很不一样,但是反应都是同样的强烈。比如惠特曼,从一片草叶到一座星辰,从一只昆虫到一匹母马,对他来说都关乎博爱、平等和自由。狄金森对自由的敏感表现在不自由的歌咏上面,正如她习惯地以死表达生,以天国表达尘世一样。在中国,“欲采苹花不自由”,这是由来的事。在著名的唐代“三李”那里,通过不同的题材和风格,我们同时看到,所谓自由处在怎样一种可怜的境地。“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安得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是李白的。“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壶中唤天云不开,白昼万里闲凄迷”,这是李贺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这是李商隐的。自由的范围很广,思维的,心理的,行为的,从形而上到日常生活,无不存在着自由的空间。但是,对于中国诗人来说,歌唱自由就是歌唱不自由,自由只是不自由背后的一种感觉和渴望。至于政治自由,严格说来是近代西方的概念,它是同革命和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在许多欧美诗人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从诗人的生命、诗人的民族和社会历史中分裂出来而又纠结在一起的自主情结,也即自由情结。由于自由本身的历史延续性,人们得以从这些诗人的诗篇中感知时代的变化,所以常常把他们称作“先知”。但是,中国没有这类诗人,而中国社会也确实没有这种变化。四十年代,艾青曾经写过《黎明的通知》,那只是理想的通知,不是先知。
波兰有一位叫玛伊的诗人说:“无论诗人谈论什么,他/总是谈论他的自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诗人是同自由在一起生活的人。我们知道,诗人都是同一类“不是全有就是全无”的极端分子,他不可能同不合理的生活达成和解,对自由的境遇置若罔闻;相反,他会进入生活的深部,同习惯的世界以致安于这习惯的自我决裂。不是斗争,就是颓废。颓废是痛苦的深渊,以意志失败体现精神战胜,虽然放弃斗争,却不失为对自由理想的坚持。一部作品的价值,往往与诗人同自身的命运的冲突构成正比例。所谓“穷而后工”,人在困境中更能感受自由的存在,从而更富于思想和情感的深度,以及艺术创造的能力。这个定律,即使到了后工业时代也当仍然适用的。穷指经济,也指的政治,本质上是对自由的遏制。现代社会在生活条件的诸多方面可以作出局部的改善,但是,自由相对匮乏并不曾消除,甚至出现新的匮乏,善感的诗人将因期待值的增大而致使内心的冲突加剧。因此,现代的诗必然是动态的诗,即使各种社会病进入它的肌体,也仍然能够以危机感、挣扎和抵抗显示其强健的生命力的存在。总之,它不会是静止的,闲适的,赏玩的,优游自在的,那是中世纪贵族阶级的遗产。然而,诗歌的现状恰恰如此。大批诗人满足于中产阶级的发胖地位,丧失自由意识,缺少匮乏的、不满与不平的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结果只好趋于松弛、疲惫、萎缩,陷入大面积平庸。
生活是重要的,惟有生活才能涵养生命。什么“诗是知识”、“诗到语言为止”、“发明过去”之类的种种训诫,都只有被置于生活——与政治生活相联系的日常生活——中间才可能成立。预定的原则是不可靠的,生活的原则会校正这一切。一个诗人,无论他具有何等非凡的想象力和虚构能力,生活中的事实和经验对他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奥尔丁顿在论述诗人不应当回避“当代精神”时,强调指出,这种要求并不意味着用诗去复述爱因斯坦的思想,去写《相对论长诗》,而是指他所熟悉的那个事实本身不同于他所有的前辈,接着补充说:“正是在这方面——也仅仅是在这方面!——他才是‘当代的解说员’。”不但如此,而且只有事实经验,才能有效地评价生活,评价我们所在的世界。
评价表明一种态度立场,它来源于两个方面的知识:生活本身以及过去的文本;而文本作为一种公共话语,也惟有依靠生活实践去进行选择。有一种理论,力图将诗人特殊化,鼓吹超道德主义。事实上,人是道德的存在。正是在存在的意义上,克尔凯郭尔说伦理高于美学,诗人不过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敏感罢了。爱,同情,道义感,如果我们在同一个人的身上看到了这几样东西,就会称他为诗人。在诗人那里,所谓道德,就是道德本质,而非道德规范。正如惠特曼说的,诗人使他的每一个字都有放血术一样的功能。腐败的气息可以侵蚀法令、政策、风俗,以致整个社会,却永远不会触及他。诗人是有信仰的人,社会纪律不能使他服从,而他却使社会纪律服从自己。他是立法者,为自己立法。他看得见远方的一切,在他身上,体现着正义的制裁;也看得见近处的庸俗,通过自我完善,沟通现实与灵魂的道路,而使一切变得高尚。诗人的灵魂里有一种天真的品质,即使他使用了最夸张最华美最晦涩的文字,我们仍然可以看见:在文字后面,那颗跳动着的诚挚的心。
诗人在道德思想和人格与表现能力之间未必一定取得平衡,对于伟大的诗人来说,两者可称得上基本相称。当观察到不平衡的时候,必须承认,社会良知在写作中具有无可取代的优先地位。虽然不能说,一个诗人只要具有圣洁的品德和卓越的思想,就可以写出伟大的诗篇;但是,要写出伟大的诗篇,这一切是必须具备的。我们看到,末流的诗人最喜欢谈论形式技法,他们或者将技术道德化,借以遏制良知,行使一种“替代性良知”;或者将各种技法划分等级,把技术知识直接等同于艺术。其实,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绝对有效的形式和技法,它们只有进入作品这一有机体内而转变成为技巧之后,才能把各自的表现力呈现出来。这时,需要确定的是:对于诗人,哪一种体验最好,哪一种过程可以导向合理、完美与永久性的存在,从而进一步确定它们的价值;否则,脱离作品的具体结构,是无所谓优劣的。最古老的技法可以表现最新颖的题材,最时尚的形式也可以容纳最陈腐的内容,这就是证明。所以,大诗人从来是不择手段,纵意而为的。对于那些专意于诗艺经营的诗人,哲学家乔治·桑塔亚那称作“夸饰诗人”,他有一段话比较说:“如果伟大的诗人可以比作建筑师和雕刻家的话,那么夸饰诗人就使人想起黄金制品行业的工匠和首饰匠,他们是同含有大量闪闪发光的宝石和贵重岩石打交道的。”建筑师和雕刻家的工作同样离不开石头,只是用的普通的石头而已。
伟大的诗人可能不曾声明为大众写作,但是决不会声明为少数人写作;他可能声明为个人写作,但是说到底要超越个人。在他的诗篇里,有许多题材受到有意无意的忽略,而大众的苦难是肯定不会被忽略的;诗中可能涉及多个主题,而每个主题都必将通往人类的自由和幸福。他的爱不限于个人。他的爱更广大。他比所有同时代的人更敏感于时代的忧患和新鲜的思想,并且通过诗来扩大它。所以,他的诗也就常常表现为一种陌生的形式。在中国古代,屈原或许是算得伟大的诗人。屈原是政治上的少数派,持不同政见者,流亡者。作为中国诗史上第一个署名的诗人,他的长诗《离骚》出入于社会现实、神话传说与山川草木之间,表达了他的非正统思想,个人不平的、悲悯的、孤傲的情绪,并创造了一种新的诗体形式和风格,致使后人有“骚魂”之说。然而,他始终不愿抛弃廷臣的身份,绝对忠于君王,这就给他的民本思想蒙上了巨大的阴影,正如鲁迅所批评的:“多芳菲凄恻之音,而反抗挑战,则终其篇未能见,感动后世,为力非强。”在国外,要说到伟大诗人,惠特曼是首先值得推崇的。“自由,让别人对你失望吧——我决不失望。”这是天生的自由的歌者,他赞颂美国精神,同时也是在赞颂全人类精神。他始终认为,诗人的最大考验是当代,歌唱当代生活乃是诗歌的全部。一部《草叶集》正是这样一部伟大的史诗:自由,宏伟,饱满,真实。那是浩瀚的大海,关怀的是整体,同时不遗忘局部;它无所不包,却又澄澈、单纯。在形式上他一样追求自由,抛弃所有装饰性的比喻,抛弃所有格律,抛弃所有拼凑雕琢的手段;长篇幅,长句子,反结构,反组织,完全是没有哲学的哲学,没有技巧的技巧。他歌唱人民,也歌唱自己,他歌唱总统也歌唱战俘和妓女。他歌唱肉体,也歌唱灵魂,歌唱一切一切伟大的卑微的生命。他开创了诗歌的平民传统,平易而自然。对于他的诗,他写道:“这不是书,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什么是伟大的诗人?首先是因为诗人具备了非凡的人格,在他那里,人与作品达成了高度的协调一致。
弥尔顿、拜伦、雪莱、雨果、海涅、普希金、涅克拉索夫、密茨凯维奇、洛尔卡、米沃什、聂鲁达、金斯伯格等,堪称伟大的诗人。真正伟大的诗人可以说都是从近代开始产生的。在他们中间,思想和诗歌成就并不划一,像普希金就写过一些宫廷诗篇,聂鲁达也写过斯大林的颂歌;米沃什、金斯伯格仅以诗歌表达一种文化抵抗;洛尔卡死得太早,艺术遗产相对显得单薄,但是,由于个人的天才创造而仍然带有示范的意义。在大的方面说,他们明显地属于同一个诗歌谱系。社会性、当代性、斗争性或者行动性,是他们的共同的特征。洛尔卡曾经表示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一向并将永远站在穷苦人一边,永远站在一无所有的人一边,站在连空洞无物的安宁都没有的人一边。我们——我指的是在我们所谓舒适阶层的环境中受到教育的知识分子——正在接受付出牺牲的召唤。我们要接受这种召唤……人们在天平上向我展示斗争的结果:一边是你的痛苦和牺牲,而另一边则是对所有人的正义,尽管它处在向一个已经出现但人们尚不认识的未来过渡的痛苦之中,我仍将尽力将拳头放在后边这个秤盘上。
这是我们的诗人应取的态度。
但是,要始终坚持这一态度是困难的。大量的诗人因为自私和怯弱,便制造出各种堂皇的理由而相率退避,于是站在前头的伟大者就变得极其稀少了。只要人民仍然在夜间行进,就一样需要精神的灯火。人类的独立和自由毕竟高出于一切诗歌。所以,对于伟大的诗人,我们有理由向他们脱帽致敬。
把伟大的诗人同大诗人划分开来是必要的,也是有根据的。当然,要截然做出绝对的划分也是困难的。但是有一个基本的原则是,在伟大的诗人那里,诗在人那里活着;在大诗人那里,人在诗那里活着。大诗人专注于诗性的培养与诗艺的发挥。布莱克、叶芝、庞德、艾略特、史蒂文斯、奥登、兰波、波德莱尔,圣-琼-佩斯、荷尔德林、里尔克等等,都是大诗人。用希尼的话说,他们争取的主要是“诗歌主权”,而不是人民主权。当然,大诗人的情况也很不一致。像庞德,从《诗章》看,他对人类事务十分关注,但是他的反犹主义以及对法西斯的礼赞,是反人类的。布莱克、波德莱尔、圣-琼-佩斯、奥登,都曾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过人民的斗争,但是他们的活动主要在艺术方面,而且他们比较地习惯于把人与诗分开,而可以自在地耽留在诗篇里。我们把狄金森称为大诗人,是因为她以自己创制的短诗打破了英诗的传统,常常用未完成式、省略式的个人方式,在诗中表现了人性的深度。这些大诗人的作品都与个人生活有很直接的关系,学院气十足的艾略特其实也都如此。至于个别诗人,其诗性来自书本而非生活经验,如博尔赫斯,就是在知识和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建筑他的艺术迷宫的。即使像他这样,拥有超人的智慧和技巧,这类作品,比起那些直接来源于生活和斗争中的大诗人的作品,到底缺乏血气和生命的活力。再说歌德,他的成就也主要得自博学与知性;作为王国中的一位既傲慢冷漠又卑躬屈节的重臣,不可能产生伟大的诗歌。
事实上,诗人与诗歌是分层级的。当文学史对此进行描述的时候,是把人类的良知、生命体验和想象力放在首位,还是优先考虑知识和技艺,这是评价中的一大分歧。在这里,很难消除历史上形成的“定见”,也就是既成事实;同样地也很难避免当今的文化情景的影响。至二十世纪末,伟大的诗人很少有人提及,影响渐渐式微;而以技术见称的大诗人以致次等的诗人,却占据了中心位置。对此,我们不妨质问:诗歌中的人类在哪里?其中包含了多少自由的元素?在这些诗歌里,有没有同代人的心灵的回声?问题的严重性,甚至包括:有没有诗人自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