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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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我的书商朋友陈大鹏,被他过去的职工设置圈套,索债二百多万元。提出的唯一证据是一张有陈大鹏签名的借据。除了陈大鹏签名,其余全都是打字形成的,连个日期都没有。这样一张借据显然疑点很多。应该说其真伪是不难判断的。首先,这么大数目的款项从一方转手到另一方不可能没有银行的直接间接的记录。如果是转帐,记录立刻可找到;如果是现金,这钱从何而来也得有银行的提款记录。其次,出借一方有没有如此大的财力,是否可能一次借出几十万上百万元。那位职工当时一个月只挣两三千块钱,怎么可能借几十万给别人?
当然,制造漏洞百出的借据一方,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尽量使假象能够乱真。比如用事前准备好的电话录音套陈大鹏的似是而非的话;把真实发生过的财务往来混在一起,以假乱真。但是上面所提到的两个最重要的疑点,钱转手的记录和出借方的财力,应该是不难搞清楚的。可是陈大鹏在对方起诉的官司中既然输了。我真感到司法的无奈。
一位法官掌握着百姓的生杀予夺之权,他判一个官司只不过是他人生中极小的一个片段。但是对于官司的当事人却关系到生死存亡。法官大笔一挥,一个人的命运立刻改变。如果受了冤屈,厄运立刻降临。事业,家庭,财产立刻毁于一旦。法官焉可不察。(2007-07-09 2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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