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阜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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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缦堂日记补》第三册咸丰六年二月初三日条下云:
阅吾乡潘少白谘《林阜间诗文集》。少白足迹半天下,借终南为捷径,旅京华作市隐,笠屩所至,公卿嗜名者争下之,而邑人与素游者皆言其诡诈卑鄙,盖亦公道可征也。然其文实修洁可喜,虽洼泓易尽,而一草一石间风回水萦,自有佳致,写景尤工,唯满口道学为可厌耳。或更夸其高淡,则正其才力薄弱,借此欺人者也。然在本朝自当作一名家,越中与胡稚威差可肩随,铁崖、天池则跨而上之矣。
后有批语,盖周素人笔,云:“论潘少白此语绝当,其《常语》却不可及。”
寒斋所有潘少白诗文集凡两种。一曰《林阜间集》,道光十六年(一八三六)刻,文六集,诗五卷,《常语》二卷。一曰《潘少白先生集》,道光甲辰(一八四四)刻,文八卷,无诗,《常语》二卷。后者据陈莲史云是其自订定本,但增减不甚多,《常语》则完全一样也。《常语》盖实是潘少白语录,李越缦所谓满口道学为可厌耳即指此书,而周素人又称之为不可及,对照得妙。但据我的意思则觉得李君的话说得不错,贬固对褒也对。我不懂诗,若其文我亦颇喜欢,修洁,工于写景,如《自彭水梯山之大酉暮宿珠窦箐与人书》,《与故友陈其山书》,《南野翁寓庐记》,《夜渡太湖至湖州小记》,《水月庵记》等,都颇可喜。不过周君也不算全说错了,因为《常语》大半固是道学语,却亦不无可取处,为平常道学家所不能言或不能知者。
如卷上云:
“草木盛时,风日雨露皆接为体,及其枯槁,皆能病之,此草木气机内仁不仁之别也。”又云:“太极之理,毫发内皆充满无间。”这头一条我们稍读过一点植物学的便知道不对,第二条则简直不知说的是什么,不禁掩口胡卢。但他也有说得好的,如云:孟子以能言距杨墨即引为圣人之徒,后人都看错能言二字。时杨墨深染人心,其真差谬处皆言不出,莫知所距,至孟子始具眼訾之,人尚不信,斯时有能与孟子同一识见,必于正道理会过来,见之亲故距之力也。后人袭前人已尽之言,于道理上亦未会得,人人以能言为事,亦何取哉。
所说当时情形像煞有介事的,也未必可靠,因为我们看战国时的记载并不如孟子所说那样,有不归杨则归墨的形势。但是结论却很有意思,正如西儒说过,第一个将花比女人的是才子,第二个说的便是呆子,后世之随口乱骂无父无君者便都是这一类的货色了。袭前人已尽之言,这是很辛辣的一句话,是做洋策论的人的当头棒喝。又云:古人以豆记善恶念,日省工夫密矣,而后人附以名利福泽之说,使人日望名利福泽,此正恶念所始,犹乡里妇人念佛,云一句阿弥陀佛,天上便贮下一金钱,其贪愚无知岂可理解。
中国士大夫自称业儒,其实一半已成了道士,拜文昌念《太上感应篇》的不必说了,上焉者也仍是讲功过信报应,有名如吾乡刘蕺山还不能免,可以知矣。潘君干脆的比之于贪愚的念佛老太婆,殊为痛快,在这一点上道学同行中人盖莫能及也。又卷下云:失节事大,人人当知,但以劝愚夫妇,必令免于死亡,然后可驱而之善。宋人每以极至诣责妇人小子,故所行多龃龉。
这意思本来也很平凡,孟子曾说过:“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不过后来道学家早就没有这种话了,他们满嘴“仁义礼智”,却不知道人之不能不衣食,衣食足而后知荣辱,他们的知识与情感真是要在说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之下了。宋人有名的教条之一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这句话不能算错,但可惜他们不知道,须得平常肚皮饱,这才晓得失节事大,有时肯饿死。若是一直饿着,那就觉得还是有饭吃第一要紧了。向来提倡道学的人大抵全是宋人嫡系的道学家,明白事理如潘少白者可以说是绝少,曰不可及,盖非诬也。卷上有一条系答牛都谏论《实政录》者,关于用民力有云:
“农民小贩工匠十日内费一日工,则一年即缺半月之用。”此亦明通之见,与闭了眼睛乱说者不同。文集中也有些好的意思。可以抄录一二,其单有文词之美者姑从略,《至彭水复友人书》劝阻文人之从军,是一篇很有意义的文字,其中有云:故武夫厌于铠胄,而儒生诗歌乐言从戎,实不过身处幕幄,杯旁掀髯狂歌自豪,一种意气为之耳。果令枕戈卧雪,裹伤负粮,与士卒伍,前有白刃,后有严威,未有不惨然神沮者矣。……前有杜某者,言王三槐负隅时,或奋然思作谕诱之策,闻老林一带刀槊植地望之无尾,骇不敢议。夫一围之颈,尺刃足以斮之,刀槊丛植亦何事,彼岂冀贼无寸铁而思往哉。
《答人问仙术书》云:
凡其所事,核之此生皆一息无可旁委,自少至老一日失事则谓之不尽命,安有暇日以求其外?其有暇日以习异说者,皆未尽生理者也。百物受质,无久住之理,亦无长凝不运之气,故生死非有二义,使其果有一人生不复死,是即天地之乖气。
这两节都说是很有意思,前者揭穿那些戎马书生的丑态,深足为今人之鉴戒。我曾说过,中国要好,须得文人不谈武,武人不谈文,这比岳鹏举的不爱钱不惜死恐怕更是要紧。后者不信神仙,似亦是儒者常事,孔子所云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都是实例,但在读书人兼做道士的后世这就很难说了,潘君还能说没有长生不老的事,此亦是不可及之一也。大抵潘少白本是山人者流,使其生在明末清初,其才情亦足以写《闲情偶寄》,若乾隆时亦可著《随园诗话》吧,不幸而生在道光时,非考据或义理无由自见,遂以道学做清客,然而才气亦不能尽掩,故有时透露出来,此在纯伪道学立场上未免是毛病,我们则以为其可取即在于此,有如阮芸台记妇人变猪,后足犹存弓样耳。此谑殊可悔,但操刀必割,住手为难,悔而仍存之,谑庵亦有先例。得罪道学家原所不计,南野翁亦解人,当不计较也。(二十五年十二月五日,于北平)
[附记]潘少白文中多言姚镜塘,极致倾倒,卷四有《水月庵记》、专为姚君记念而作,文亦甚佳。卷五《归安姚先生传》中有云:“喜读书吟步看山,与之酒,怡然不可厌,故与游者常满室。人至其居,蹙然病其贫,日就之,知其乐。尝曰,吾视百物皆有真趣。”其人似亦颇有意思。因搜求其文集读之,得光绪重刻《竹素斋集》十册,凡古文三卷,时文四卷,诗三卷,试帖一卷。文中关于少白的只有诗草画册跋各一首,亦殊平常,唯卷三有《酒诫》颇佳,列举五害,根据经训,谓宜禁戒,而后复有《书酒诫后》云:
“余既作《酒诫》而饮之不节如故也,窃自惧,已而叹曰,事无巨细,法立而不能守者有矣,若无法安所守。乃立之法曰,平居偶饮以杯为节,昼则五之,夜则十之,宴集倍之,及数即止。苟可止,虽未及数,止也。”证以“与之酒怡然不可厌”之语,可以想见其为人。卷二有《太上感应篇注序》,盖踵惠松崖柴省轩之后而补注者,书尚未得见,但既信“太上垂训”,即逃不出读书人兼做道士的陋俗,姚君于此对于少白山人不能无愧矣。
(二十六年四月三日再记)
□1936 年12 月13 日刊《中央日报》,署名知堂
□收入《秉烛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