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人生:从孔子的音乐观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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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菁葆
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也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他好学不倦,掌握了多种音乐技艺。他善唱歌,“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然后和之”;会击磬,曾“击磬于卫”,又善学鼓琴于师襄子,勤于探索,一丝不苟地反复练习一首曲子,师襄子多次提出可以了,但孔子却一再表示“未得其数”、“未得其志”、“未得其人”;他在齐闻《韶》乐,非常欣赏,“学之,三月不知肉味”;他还懂得作曲,《史记》中说孔子曾对鲁大师说作曲之道;他曾“正乐”,经他整理,《诗经》音乐才“雅颂各得其所”。
孔子不仅仅是学习音乐技能,而且是从音乐学习中领悟人生。他认为音乐在教育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个人全面发展,不仅需要智慧、勇敢,而且必须“文之以礼乐”,所以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他认为音乐是人生修养的最后完成阶段。可以说,到了孔子,才有了对音乐最高艺术价值的自觉,而在最高艺术价值的自觉中,建立了“为人生而艺术”的典型。《诗》、《书》、《礼》、《乐》则成为儒家的重要经典。
孔子在音乐教育中,非常重视音乐中的“美”与“善”,《论语》中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由此可知,“美”与“善”的和谐统一,才是孔子对艺术的基本规定和要求。“美”实际上属于艺术的范畴,而“善”属于道德的范畴。孔子所谓的“尽善”是指“仁”的精神而言,而他之所以要特别重视乐,也许正因为在“仁”中有乐,在乐中有“仁”的缘故。他认为,道德精神的最高境界即是“仁”的精神状态,艺术境界与道德境界是可以相融合的。孔子说音乐可以“移风易俗”、“以善民心”,“故不能无乐”,认为音乐有助于政治上的教化,更进一步认为音乐可以提升人的道德修养,达到人格的更高境界。孔子所传承、发展的“为人生而艺术”,决不曾否定作为艺术本性的美,而是要求美与善的统一。艺术是获得人生修养的重要手段之一,而艺术最高境界的达到,有待于自身人格的不断完善,二者相辅相成。
从孔子的思想中,我们可以反思现在的音乐教育。往往是在美上做了很多工作,复兴雅乐、考订律吕、仿制乐器,以及教会学生掌握一定的作曲、演奏、演唱的技巧,这只是艺术匠人的一种工作,真正的艺术家应该追求“为人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
在音乐教育中,我们对“善”的运用是存在盲点的。音乐教育的最高艺术价值,应该是德艺双馨,而德艺双馨正是对孔子思想中“善”与“美”统一的最好诠释。然而,如今在“善”上的音乐教育,是相当缺乏的。传统的音乐教育培养出许多熟练的专业技术人才,但遗憾的是他们的人文素质和修养却令人担忧,这从多年来的声乐歌手大赛中可见一斑。我们的音乐教育,常常不敢堂堂正正地面对自己,而总是想先在西方文化的屋檐下找一容身之地,这在以西洋音乐为中心的院校中多有存在。今天的音乐教育不只是纯粹的职业教育,时代赋予了它更高的要求,作为美育的重要内容,音乐教育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它仍然是整个素质教育中比较薄弱的环节。这不仅要求我们对以往的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在课程的设置上、人才的培养上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偏重于技能训练,而要把培养文化素质和音乐修养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
道德、艺术、科学是人类文化中的三大支柱,在音乐教育中,发掘出道德的根源、人生价值的根源、艺术的根源是至关重要的。“善”落实于人生之上,乃是崇高的艺术精神。中国文化中的艺术精神,从孔子的音乐教育中可以得到不少启迪。孔子提出的“仁”与音乐合一的观点,是道德与艺术在穷极之地的统一,可以作为万古的标识。
音乐素质教育一直是中央非常关切的问题,也是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应当认真思考的,如何让学生养成良好文明的习惯,树立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念和情趣,提高他们的艺术修养和精神境界,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与其从西方美学中找寻方法,不如从在中国生长了几千年的儒家思想中吸取精髓。音乐教育的艺术精神何在?孔子的教育理念,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作者系海口经济技术学院艺术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