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第四职能”述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22:16:07
高等学校“第四职能”述评
2005-12-16
摘 要:高校职能的每一次进展都带来了社会与高校自身的重大变革。作为高等教育原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第四职能的讨论是多年来我国学术界讨论一个热门话题。本文就我国学者提出的高校第四职能的四种观点进行了简要概括,在此基础上依据我们提出的三点标准进行了评论。
关键词:高等学校;第四职能;述评
有关高等教育与高等学校、功能与职能两对概念在上世纪有过多方面的讨论,张应强等学者早已进行过评析。就概念论争,本文搁置不议。我们认为所谓组织的“职能”,其直接含义是“职责”与“能力”的综合,也即组织“应该做”与“能够做”的有机结合。作为高等教育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高等学校的三大职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直接为社会服务)已经得到高教界的普遍认可。那么。高等学校是否还存在第四职能?如果存在,第四职能是什么?我国学者在20世纪末期积极开展了高等学校第四职能的讨论。如今讨论高潮已过,但余波未息。本文即试图按照我们提出的高校第四职能的评价标准对此作一简要述评,以推进讨论的进一步深化。
一、当前高等学校第四职能的若干认识
1.国际合作(国际化)说
国际合作,是指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的高等教育交流和合作,它主要包括师生互换、学位等值、学者互访、国际联合办学、国际合作研究、参加和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国际间教育资源的互补和援助等。1996年由雅克。德洛尔任主席的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在论及“高等教育的功能”时指出:“大学聚集了与知识的发展和转播相结合的所有传统职能:研究、革新、教学和培训,以及继续教育。最近几年变得越来越重要的另一项职能即国际合作。”“大学被赋予四种社会职能:(1)培养学生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2)提供适合于经济生活和社会需要的高度专业化的培训;(3)全民开放,以满足最广义的终身教育各个方向的需要;(4)国际合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5年提交的《关于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中提出:“高等教育日益国际化,这首先是教学和科研的全球性的一种反映。现行的经济和政策一体化进程、文化间了解的日益需要以及现代交流、消费市场的全球性质等,正使这种世界环境得到加强”“国际合作是世界学术界的共同目标,而且还是确保高等教育已在知识的发展、转让和分享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因而学术上的国际合作应为全面开发人类的潜力作出贡献。”
除了这些国际官方文件以外,在我国也有多位学者把国际合作为第四职能。在《国际合作:高等学校的第四职能》一文中,陈昌贵明确指出:其一、开展国际合作既是新世纪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对高等学校提出的新要求,也是高等学校在世界各国经济和科技日趋国际化的历史潮流中应当和能够扮演的角色。其二、高等学校承担“国际合作”的社会职能,在促进社会经济、科技国际化的同时,自身也有一个国际化的过程。其三、国际化对高等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将起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可能给高等教育发展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吴启迪,章仁彪在《‘全球化’时代的现代大学理念和制度创新》一文中也认为:现代大学的第四功能正在显现并强化中,这就是人类不同文明之间的沟通与“交往”功能。确立“交往”作为现代大学的第四功能实在是十分必要而意义深远的,因为人类需要更多的和更深入的沟通与理解。与此观点相类似的还有唐玉光的《国际化——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的新职能》、冯振业,杨鹤《对大学的第四职能: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的一些理解》等。不过他们的说法变为国际化是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的新职能,国际化职能通过国际间的文化交流、科技合作、国际理解教育担当起增进理解、促进和平、共同发展的使命。有关国际合作(国际化)是高等学校第四职能的论述还有许多学者提到,这里不一一论及。
2.创造新产业(参与社会生产)说
文献分析显示,最早详尽、明确地论述高等学校第四职能为“创造新产业”的代表是朱国仁。在《经济形态的转变与高等学校职能的演变》等文中,他认为:经济形态是高等学校的职能存在与演变的主要社会基础和动力;知识的发展及其价值的变化是高等学校职能演变的直接动因。其一、进入21世纪以来,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萌发并得到快速发展,正是因为知识经济的发展使知识的创造、传播与应用成为一个有机连续的过程,知识与生产紧密相关,高等学校知识中心的优势也正在或将要使其成为社会生产特别是发展高科技产业的主力。现实世界范围内的高等学校科技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及其催生的众多高科技产业,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日益发挥着向导性的作用,成为当今世界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其二、“创造新产业”职能的内涵在于:催生新产业、创造新职业、提供就业服务等。还有学者指出:从只侧重生产和传播知识,转向技术转让和组建公司,大学的中心发生变化,并与生产部门形成了一种新的组合。有学者则认为,大学与生产部门的密切关系,使大学“消除了产品和最终用户之间的中介”,“大学成了最终用户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直接生产者”。还有作者提及:高等学校第四职能是创新职能,在创新职能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新职业的创新,等等。
3.技术创新说
在《高等教育‘第四职能’:技术创新》一文中,方展画指出:高等教育在自身的历史进程中逐渐演变出来的教学、科研、服务三大基本职能为世人所认同,但这三大职能并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得到有机的统一,成为一种整体性的办学理念。高等教育的传统职能,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逐步显现而遇到了挑战,在企业和高校合作方式上要求建立一种将高校的科技开发与企业的实际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体化”运行机制,在(企业)经营资本、市场意识、营销渠道和(高校)科技力量、科学知识、科研设备诸要素之间建立起互为因果的实质性联系,从而使高等教育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人才培养能直接介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中去,满足知识经济社会对高层次、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的迫切需要。
在高等教育内在职能中开发并强化技术创新职能,是时代对高等教育的要求。这种新的职能是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市场杠杆的作用,打破高校历史上形成的相对封闭性,通过现代企业的实质性参与和一体化合作,将高等教育的教学、科研、服务职能在技术创新的现实导向下进行全面的协调和有机的重组,从而有助于弥合高等教育中传统与创新、理性与感性、所学与所用、学校与社会等未解决的问题。
4.改造社会说
改造社会说的代表为眭依凡。在《改造社会:未来大学新职能》一文中,他提出了大学在新时代下的崭新定位并阐述其原因。在他看来,大学以其转播和创造知识的角色而处于社会的中心位置,经历了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个阶段。随着人类进入以信息、知识为主要生产手段的文化时代,知识作为一种权力,滋生了支配财富力、政治力行使方向和质量的功能,使大学具有理直气壮地干预社会生活和为文明进步担负更大责任的作用。引导社会变革、建立社会规范、参与社会决策——这就是未来大学改造社会的崭新定位。具体表现在:(1)引导社会变革:随着社会向高成熟的趋近,更多的社会变革都将会由自在的过程向自为的过程过渡,并会从过去的无意识活动或部分意识活动变为在知识指导下的有高度意识和有明确目的的活动。在这种变化中,新思想、新观念为社会变革率先开路的文化时代,以创孕新思想、新观念及培育具有新思想、新观念的人才为己任的大学,最有资格负担起引导和发动社会变革的重任。(2)建立社会规范:社会的稳定依赖于自身的规范及应有的秩序。而在以知识为基础、信息大爆自的时代,高新科学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使得各种正负面的社会问题。在这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只有大学才能扮演解决两难悖论的角色:它既以知识的权威给予社会发展的动力,也必须以知识的权威承担起保证社会稳定的责任。因为长期以来大学不仅培养学生成为专业人才,同时还把他们改造成有教养的人。(3)参与社会决策:任何一项社会决策都要对一群人发生影响并关系到一项事业的成败。在社会决策活动日益复杂化、知识化、专业化甚至国际化的时代,为了确保各种重大社会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有效性,那么作为拥有不同学科、具有不同经验的专家的大学应该也能够以知识权威的身份更多更积极更主动地参与社会决策,以便自己在社会发展中产生最大影响。与“改造社会”内涵类似,还有相当一些学者把“引领社会”作为大学的第四职能。
二、对当前高校第四职能研究的评价
综观高等学校第四职能的种种说法,可以看到尽管各个研究者对于高等学校职能的理解不一,表述各异,但都有一共同的特点,即认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变革,高等学校新的职能一定会出现。这一观念表明一方面表明我们正处于急剧变革的时期,由后工业时代变为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对高校提出了新的要求,是高等学校第四职能出现的必备条件;另一方面在理论界高等学校第四职能的研究已经突破了有没有的问题,而是更多的关注它的内涵、外延及其作用。
要对高等学校第四职能进行研究和评价,必须明确评价的标准。而评价标准只能是一个,就如张应强在《高等学校社会职能及相关问题研究评析》指出的:高校社会职能是有一个客观的概括角度的。因为“高等学校的社会职能”表征着或预示着一个基本的事实或概括角度,这就是高等学校所具有的作用和社会对高等学校的客观要求的结合点。我们认为高等学校“第四职能”是否适当的评价标准并不复杂,基本标准有三:一是高等学校应该做什么?二是高等学校能做什么?三是“第四职能”不能损害前三个基本职能的有效实施。不妨把相关观点与我们的评论一并列出如表1:

综合上述评论,我们不妨就高校第四职能的讨论提出如下看法:
其一,在高校三大职能基本确定的前提下,首先应该允许高等学校探索自己的“第四职能”。换言之,上述四种代表性观点均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事实上,有关高校第四职能的观点并不止上述四种。如国外教育社会学中,就有人把“国家安全”作为大学的第四职能。按照我们提出的三个标准,显然这一说法也有相当的存在价值。所以,无论如何评价这些观点,只要有相当的道理,就应该允许适合发展这些职能的高校进行实践与理论的探索——即便多数学校目前或永远无法实现这一职能。在目前的形势下,相关理论探讨难以有定论时不妨先行动起来。不管怎样,实践才是检验高校第四职能是否合理的最基本标准。
其二,允许高校探索与发展自己的第四职能并不意味着我们对所有已经提出的第四职能观点一视同仁。在上述四种观点中,按照我们提出的高校“第四职能”的三个标准,我们觉得“引领社会”、“国际合作”较之“创造新产业”、“技术创新”具有更多的可推广性。在社会问题迭出之时,大学——也只有大学及“公共知识分子”最应该也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结合起来,客观公正的分析各种问题,为社会提供多维的思考空间。所以。大学与知识分子在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之余,应该“引领社会”,做社会发展的“良心”与“灯塔”——没有其他任何组织更适合做到这一点。过去的年代里,大学已经与国际社会不可分离,在今日“地球村”的时代,任何国家的大学更难以“独善其身”。一所大学要发展,要建设“一流”,如果缺乏对国际国内竞争与合作伙伴的清醒认识,那么无论其提出的战略目标多么响亮,也只能是自欺欺人的“画饼”。国际合作已经成为大学三大职能的自然延伸,但国际竞争与国际合作是无法分开的,因此我们不妨说国际竞合才是大学的第四职能。
总之,无论大学的“第四职能”如何提法,提法的多元好于单一。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就应该支持,应该允许其存在。只有多样化的高校第四职能才能更好地适应不同国家不同高校的需要。高校前三大职能各校实施时尚有侧重,那么,对高校的第四职能又怎能强求一律呢?
作者:薛秀珍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 来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年第3期)
责任编辑:李星海
_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