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化解“流动性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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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19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文禄
《世界经济学人》日前刊文认为,当前的流动性过剩是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的产物,推进监管改革、解除对投融资的行政管制才是根本解决之策。
流动性过剩溯源
文章指出,中国以银行信贷为主的融资体系对实体经济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制造业和基础设施发达,而科技产业和服务业相对落后。 企业必须拥有足够的固定资产作抵押,以及足够的现金流以确保还本付息,才能从银行借到钱。制造业和基础设施可满足这两个条件,而科技企业既没有多少固定资产,创业初期也没有现金流;服务业有现金流,但缺少固定资产。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长期在40%左右徘徊,从2002年以来呈下降趋势,而印度的服务业2005年占GDP的52%,并且在持续上升中。
流动性过剩在制造业产生的“泡沫”没有在国内引发通胀,而体现为过剩产能,国内市场容纳不下,就涌向海外市场,造成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的膨胀,人民币面临巨大的升值压力,一如日元20多年前的情景。倘若日本当时靠服务业推动经济增长,日元或许不致升值50%以上。
中国资本市场当前的泡沫已是不争的事实,市场分歧仅在于泡沫是处于成长阶段,还是已在破灭之中。
减少泡沫对经济的影响,必须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短期的货币政策如提高准备金率、加息和扩大人民币浮动区间都是必要的,有助于抑制流动性泛滥,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问题。如何突破银行主导的局面,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治本之策:全面开放增加供给
文章认为,既然流动性过剩是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的产物,改革的目标就应该是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多元化;既然流动性过剩的原因是财富积累形式的过于单一,改革的目标就是资产品种的多样化。而妨碍金融多样化发展的首要因素,就是政府对投资和融资的行政管制。
——从企业的角度看问题,投资和融资是企业的经济决策,企业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上马什么项目,如何融资,发债券还是发股票,发多少,以什么价格发,什么时候发,都是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自愿市场交易。如果不涉及公共资金,不需要行政审批;如果不涉及公众投资者,甚至不需要强制性信息披露。现行审批制包括以核准、报备为名而事实上的审批制,剥夺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阻塞了社会投资的渠道。
对此,改革方向应是逐步取消企业投资、发债和发股的审批制,停止对企业投资的干预,增加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资产供给,分流储蓄。
——从金融渠道的角度看问题,必须加快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目前,中国股市和债市行政管制重重;私人股本基金受管理细则制约,迟迟无法进入实际操作;中小型民间信贷机构长期处于试点阶段,不能大面积推广;银行、券商、基金、保险公司的机构设立、产品、网点乃至人员都面临不同程度的审批问题。行政管制过严,限制了金融产品的供应。
对此,改革方向应是降低准入门槛,金融全面对内开放,尽快增加金融产品的供给。
股市和债市上的监管应以信息披露和维护市场秩序为主,取消发审委,取消各种形式的审批制。私人股本基金因为是私人对私人,不需要行政部门的管理细则和报批,符合国家法律即可。此外,应立法允许中小型信贷机构存在,并研究组建存款保险公司。
——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政府职能的定位。现在的监管机构越来越像计划体制下的主管部门,监管者越来越像部门主管。
监管需要严格和清晰的定位,为了保证监管机构不越位,有必要吸收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推行监管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监管人员脱离行政序列,成为专业的监管者,领取市场化薪酬。监管改革不到位,解除对金融的行政管制就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