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肃:必须警惕组织任命权上的腐败(2005-12-16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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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警惕组织任命权上的腐败
2005-12-16 09:19:56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顾肃(南京大学哲学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苏省前任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腐败案,从立案审查到中纪委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和移交司法部门的处理决定,可谓迅速果断。此事虽然不是新闻,但在干部和群众心中引起的震荡却久久不能平静。目前确定的此人近460万元人民币、8000美元受贿和收受10万元礼品的数额,与数以千万元计的贪污、用公款豪赌和逃税相比,也许并不算太大。但此事发生在一个掌握组织大权的省委常委身上,而且与其直接牵连在一起的正厅级干部就有原江苏省交通厅长章俊元。这些才是值得人们长久反思的现象。这位组织部长在任期间,可以如同明码标价一样地为提名和任命干部而大肆收受贿赂,把神圣的干部任命权变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可谓胆大包天。
干部是政治和社会管理的决定性因素,国计民生、生产消费、文化发展,各个环节上都需要管理干部指挥协调。在干部任用上的任人唯亲和权钱交易,只能让一些道德败坏、不学无术和治理无方的不贤之徒占据重要的决策岗位,误国误民。它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甚至比经济上的贪污还严重,因为这就像瘟疫一样传染许多干部,败坏官场风气,在群众中造成连锁的恶劣影响。古今中外,官员任用上的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甚至封建时代的开明君主也都采取措施来大力进行吏治,清除官场腐败。中国传统的科举制度原本也是设计来制止官员任命上的任人唯亲,希望通过理论上一律平等的考试来设置进入官场的门坎,以疏通门阀制度和裙带关系所堵塞的贤能之士为官之途。
当然,封建专制制度的本质是反民主的,不可能彻底根除官场腐败。有识之士都记得毛泽东与黄炎培于1940年代末在延安窑洞关于克服封建制度腐败周期律的著名谈话,毛泽东强调共产党人可以打破这种周期律,其法宝就是民主。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我们看到,这场打破封建官场腐败周期律的斗争远未结束。而殷鉴不远者恰恰是我们昔日奉为“老大哥”的前苏联,这个庞大国家的解体固然有不少外部原因,但根本原因恰恰是官场腐败造成的干部与群众的隔阂和积怨,最终“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徐国健也许是少数现象,但却可以让我们警钟长鸣:必须从根本制度上考虑干部职位的任免环节。目前干部的任免多要经过组织部门,虽然法律规定各级人大对有关部门的行政官员有任免权,但实际上还有很大比例的官员的任命比如党务系统官员是不需要人大批准的。由于实际的提名权、考察权、进行民意测验的程序等几乎都经由组织部门,这就赋予了组织部门在干部任免上较大的权力。而对组织部门的行为在监督上如果稍有疏忽,也就有可能酿成腐败。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英国阿克顿勋爵的这句至理名言一直鼓励志士仁人从制度上与腐败作斗争。其根本途径就是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或垄断,以权力来制约权力,扩大各种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来从源头上制止腐败。
我们看到,近年来,在干部任免制度上出台了一些改革举措。就在发生徐案的江苏省,近期就有23名厅局级干部通过公推公选而上岗,在竞争的最后角逐阶段,甚至进行了电视实况转播,除了由考核组的专家和官员打分以外,甚至在现场还邀请了不少相关的代表打分。这种改革的立意是好的,但在制度上还有待完善。比如这23个职位中正职只有少数几个,绝大多数都是副职。而恰恰是正职拥有的权力最大,正职的全面公推公选才是最重要的目标。当然,当民主与法治建设进一步向前推进时,省长、市长、厅局长等人选最终需要由同级人大通过公开竞选制度而产生。即使任职以后,也要定期接受人大的质询、监督、审核,在不称职时就得辞职或受弹劾。
同时,还应当进一步把一些干部的任免权分散,比如许多学校的领导班子可以用协商民主或公开竞选的方式产生,把决定权交给教职工和学生代表,或者由各界人士组成的董事会来决定。这样既可减轻组织部门的工作负担,也可以逐步扩大民主治理的范围。而舆论监督、司法独立监督等各种途径的制约也必不可少。只有疏而不漏的制度保证,才能杜绝徐国健这样的腐败案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