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理论研讨会综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6:52:38
“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理论研讨会综述
醉于丹桂飘香  凝聚公信共识
绍兴县院  娄丹丹
近日,绍兴县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检察》杂志社携手合作,在风景秀美的水乡柯桥,成功举办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理论研讨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代表共50多人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办公厅副主任徐向春、人民检察杂志社社长徐建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理平、绍兴县委副书记阮建尧等多位领导出席了研讨会。研讨会主要就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问题做了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并在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现摘要如下:
一、公信力建设的灵魂——亲民心、顺民意、应民声
灵魂是生命的主导,每个概念必定有其精髓。什么是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是大部分代表首先阐述的问题,公信力建设的灵魂就蕴含于这些概念之中并引导着后续观点的衍生发展。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翁跃强认为:检察公信力作为一种司法公信力,具有双重维度。从权力行使角度,检察公信力是检察机关通过职权活动使检察权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公共信用,也就是检察机关据以赢得社会公众信任的资格和能力;从受众心理角度,检察公信力是公众对检察权(机关)的一种主观评价和心理反映,它体现了人们对检察权(机关)的信服状态和信任程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戚进松、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翔等代表认为:检察公信力是社会公众普遍地对法律监督权的运行及其结果所具有的信任、信赖、认同,以及对该结果自觉接受、遵从的程度与状态,它表明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尊重程度,也反映了检察机关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由此看出,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或分层或概然地阐述检察公信力的概念和内涵,但一些关键词是相通的:社会公众、信任、认同、遵从、权威性、影响力等。我们将其整合可以得出一个简扼而基本的观点: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执法的信任和认同、自觉服从并尊重检察机关执法的状态和程度,是检察机关在社会生活中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集中体现。其评价的主体是社会公众,即为“民”, 社会公众的心理信任、认可、遵从等即为“民心”、“民意”,检察机关接受评价并予以回应即为“应民声”, “亲民心、顺民意、应民声”,是公信力建设的灵魂,也是本次研讨会所要倡导的精神所在。
二、公信力建设的意义——应时势、促和谐、推法治
在阐明了各自对执法公信力的含义理解之后,与会代表们纷纷谈到了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归结起来有三大点:
一是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郁林、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燕玲均提到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他们认为党中央提出执法公信力建设,标志着我们国家的执法能力建设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提高执法公信力意味着党和国家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小可认为,在当前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容易激化,新闻舆论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就需要在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检察公信力建设。
二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提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好检察权,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是检察机关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构建和谐社会的应尽之责。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彤则从实证主义角度分析认为:现代社会矛盾的凸显,各种利益的平衡、冲突需要我们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作为一个利益的居中调解者的身份出现。这个中间调解者的公信力至关重要,否则我们的调解和处置就会遭到质疑。
三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格认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高低,可以客观地折射出人民群众对宪法和法律以及检察机关的认可程度,是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不可或缺的环节。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齐也做了类似阐述,他说提升检察公信力,有助于依法治国战略的有效实施。社会公众通过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看到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执法为民的坚定决心,产生对法律的信任、尊重,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有利于司法目的的实现和社会利益的维护。
三、公信力缺失的根源——缺意识、缺保障、缺权威
对于目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状况,与会代表们一方面肯定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提升公信力方面所做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清醒地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深入剖析了公信力缺失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三大方面:
一是缺乏公信力意识。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指出,由于部分基层检察院对检察公信力的内涵、重要性等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认同是检验法律监督能力的主要标志,执法办案过程中一味强调打击、忽视保护,没有在办案中宣传法制、争取民心,无形之中损害了检察公信力;部分基层检察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缺乏群众意识,群众工作做的不细致、不到位、不理想,致使有些案件案结事不了,当事人不断申诉、上访,客观上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则从现实出发,道出了造成公信力意识缺失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检察院人员编制少,办理的案件又很多,大家忙于应付案件,因而对公信力问题就考虑的少了。
二是缺乏制度保障。关于保障缺失问题,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齐、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在会上均做了现实而深刻的论述,其基本观点就是从检察机关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看,基层检察机关的人事权、财政权等掌握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手中,这就造成基层检察机关对涉及本地政治关系、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由此对检察公信力也造成了损害。
三是缺乏检察权威。在检察权威问题上,聚焦最多的还是检察干警的素质和形象问题,与会代表普遍认为由于部分干警的执法不公、行为不检,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权威和整体形象,从而造成检察公信力的缺失。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检察院王庆臣对此形象通俗地表达到:有群众认为,“现在没关系办不成事,如果是犯了罪,没关系没金钱更是无路可走”;还有群众认为,“不能相信司法机关,找司法机关不如找人私了”。这说明少数干警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权威。
四、公信力建设的路径——重沟通、保质量、树品牌。
公信力建设路径是本次研讨会的重点问题。与会代表们或介绍自己所在检察院在执法公信力建设上的经验,或提出进一步提升公信力的路径设想,内容丰富,思路新颖。由于篇幅有限,以下笔者仅对大家关注较多、实践操作性较强的其中三个问题进行概述:
一是充分注重沟通协调,营造检察亲和形象。代表们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不应再 “居庙堂之高”,而是应走下神坛,亲近民众,与民众加强沟通,营造亲和形象。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步东介绍了他们检察院与民众联系沟通的路径经验:每位干警都要联系几个村,让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干警了解什么是农村,农村的困难是什么;每年发放征求意见卡,包括村里只要有人大代表的必须要走访。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郁林介绍了他们发起的 “四进四服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基层,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情况、近年来坚持的 “一线工作法”(院领导定期赴定点联系的基层居委会沟通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二是严格把握案件质量,树立检察公正权威。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处长刘继国认为评价执法是否公正,最直观的就是案件质量。提高执法公信力,必须确保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严防放纵犯罪,严防伤害无辜,严防办案事故。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建明也讲到,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之一,社会公众判断政绩和形成印象的基本标准就是看案件质量。检察机关应以办案高质量来体现公正和权威。
三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检察公信品牌。检察官的形象是一种职业品牌、权威品牌、公信品牌。如何培养高素质检察干警、塑造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也是本次研讨会的一大热点。代表们对队伍建设各有心得,提出了多种有效途径。其中,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开艺提出的“细节培养论”尤为引人注目,其提倡从细节入手,培养和塑造具有优秀人文品质的检察官。如通过组织干警参加军训,文体比赛等活动,培养干警顾全大局,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通过组织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干警独立思考,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通过组织干警参加灾区捐款,与贫困户结队子等活动,培养干警同情弱者,乐善好施的品格;通过创办刊物,网上论坛等形式,培养干警的工作情趣、精神品味。
最后,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彤做了精彩发言,他提纲契领地指出了公信力建设应当把握的三对辨证关系,即顺应民众情感与保持法律理性的统一、实现自然正义和法律正义的统一、追求社会效果与完善法律效果的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在闭幕式上评价本次研讨会是一个成功的、圆满的、高层次的、有价值的研讨会。他指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问题最根本的还是人民群众、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执法的认可程度。检察机关要从自身出发,找不足,找差距,找问题,要苦练内功,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严格的公正文明执法,以高素质和良好形象来培育、促进、强化和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要建设、打造有特色的检察文化,要营造良好的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外部环境,要善于与公众媒体打交道,善于应对和引导舆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对检察机关执法公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发布日期:2010-1-18 信息来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查看次数:409 【字体:大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