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个被误读的史事真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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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诗经·邶风·静女》
这个“静女”,许多人解释为娴静的少女、安详的姑娘,这是误解。
诗中的话是一个小伙子的口吻,从诗中看,“静女”是很爱这小伙子的,对小伙子又是送礼物,又是约会的。可是,她明明跟人家约好了在“城隅”相见,到了时候她自己却躲了起来,让人家“爱而不见”,弄得小伙子“搔首踟蹰”,她却在一边儿角落里偷偷地笑。这么一看,这个姑娘哪有一点安静的样子,纯粹是个爱玩爱闹的疯丫头。这“静女”解释为安静的少女、幽静的姑娘,是不合诗意的,是不妥当的。
中国古代的那些约束妇女的“规矩”,是随着历史一步一步形成的,并不是一开始就很“完备”的。先是周代的“周礼”,这主要是约束贵族的,对下层人不大管用,后来是汉代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再往后是南宋朱熹的理学。到了南宋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才算是真正完善,所以不可以用朱熹以后的封建理学来解释整个的中国古代社会。产生《诗经》的时代,各种让女孩子安静的礼俗还没有形成,当时的社会也不见得需要女孩子安静,女孩子自己也用不着像后来的闺中之女那样以“静”为美约束自己。
《静女》本是一首充满了天然的活泼的极富动感的爱情诗,如果突然冒出来了一个安安静静的“静女”,诗味就大减了。
解释《诗经》的著作可谓是汗牛充栋,最有影响、最权威的就是宋代朱熹的《诗集传》。朱熹的《诗集传》以比较科学的态度对前人的注释进行了批判性的总结,但是同时,他也时时不忘通过解释《诗经》,阐发自己的理学思想。朱熹在解说这首诗时就说“静者,闲雅之意”。今天许多人对“静女”的解释就是源自这里的。
“静女”的正确解释应该是“靓女”,“靓”通“静”,读jìng,意为美好。《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引用贾谊《鸟赋》:“澹乎若深渊之静”,可是,到了《汉书·贾谊传》这句话就变成了“澹虚舟乎若深渊之靓”,“静”成了“靓”,可见,这两个字在古代是相通的。《汉书·扬雄传》:“稍暗暗而靓深”,颜师古注“靓,即静字”。《说文句读》:“靓者,静字之假借。”《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既然是有“琴瑟在御”,应该是载歌载舞,怎么可以“静”?这个“静”也就是“靓”,美好的意思。
“静女其姝”中“静”、“姝”是同义词。“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翻译过来就是:一个美丽的女孩约我在城外相见。若译成:一个安静的女孩约我在城外相见,那多没意思。应该恢复历史的真面目,应该将“静女”解释为“靓女”,美貌的女子。
现在人很讲究“靓”,以为“靓”是个很时尚的新词,其实在《诗经》的时代,就已经有“靓”了,就已经讲“靓”了。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是《诗经》最杰出的一首,这首诗产生在今陕西南部。
两千年来对这首诗已有许多解说,也有许多人翻译。可惜的是,这么多年,它让文人放了太多的添加剂,使原本自然、淳朴的民歌,失去了天然本色,现在,很少有人能看出它的天真、清新的本质了。
诗歌善于抒情,小说便于叙事,有的题材适用于诗歌,有的题材适用于小说,各得其所,各见其长。《诗经》的时代,当然还没有小说,但是若是将《诗经·郑风·女曰鸡鸣》当成小说来读,就更能体会到这首诗的天然的活气、原始的魅力。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的第一节是:“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这儿的“鸡鸣”和“昧旦”是古代的两个时段,鸡鸣相当于现在的1点至3点;昧旦在鸡鸣后,相当于3点至5点。“子”是第二人称“您”。“兴”是起来的意思。“弋”是射的意思。这节诗本来是小两口儿床上亲热的谈话。变成小说就是,女人说:“才是鸡鸣时,天还早哩,咱俩再躺一会儿。”男的说:“不对吧,该是昧旦了。得起来了,趁天还没亮,我得去射凫射雁。”
女人说:“你瞎说!没到昧旦,才是鸡鸣。”男的说:“你才瞎说,是昧旦了。”“那咱打赌!你看看外边,看看星星,看是谁对。”
小两口儿从热被窝出来,揭开窗帘一看,哇!外面星光灿烂。“你输,你输,你输了!”女的说,“咱们俩还能躺一会儿。别起来,再躺一会儿!”
于是两个人就安心躺下了,男的就对女人讲用绳箭射凫和雁的故事,女的就听男人讲用绳箭射凫和雁的故事。
第一节到这儿就完了,接着是第二节:“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第三节:“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这第二节和第三节是两个人从凫和雁,接着往下说,说的是:
“记不得啦?咱俩结婚那天。人家都说咱俩是天生的一对,我和你喝了酒,我还说了,和你白头到老不分手。就那天,琴瑟特别的好听,我觉着自己特别好看。你说,是不是呀?”(这应该是女的说的。)
“记得咱们刚认识的时候不?我送你的玉佩?其实呀,那天,我是早就知道你非得打那儿走,就在那里等着你的。你这个人啊,就是爱美,就是喜欢玉佩。我于是就弄来了玉佩,让你高兴。就这么的,你就和我好上了。”(这应该是男的说的。)
“你坏!你坏!你坏!”她捶她的男人,捏他的鼻子,给他“吃酸枣”。
“啊呀!糟了!不好,你看天,都大亮了。凫和雁都飞走了。
《诗经》是古老的,但是,情感永远不会老。看,这是多么纯正的感情呀,这是多么实在的生活呀!《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这首诗就是人民群众对自己普通日子的真实记录。
《诗经》是文艺还在童年时的作品,其中的《国风》,大部分是叙事之作,这些作品真实地记录了当时人们的生活。那时候,还没有儒教,没有理学,人们的思想没有受到后来的种种桎梏的束缚。《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是没有受污染的、纯粹的、绿色的,它是诗,也是让人读后心醉的“小说”。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有:“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有人解释这里的“鸡鸣”为“鸡叫”;有的不加解释,那意思是这个“鸡鸣”就是一般的鸡叫,用不着再解释。这是不对的。“女曰鸡鸣”,如果真的是鸡叫,人已经听得到了,就用不着“子兴视夜”爬起来撩窗帘看星星了。这个“鸡鸣”并不是真的鸡叫。
《孔雀东南飞》中有:“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也不是真的鸡叫,而是古代计时法中的一个时段。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女曰鸡鸣,士曰昧旦。”朱熹《诗集传》:“昧,晦;旦,明也。昧旦,天欲旦、晦明未辨之际也。”《传疏》:“昧旦后于鸡鸣时。”昧旦又叫昧爽,是天将亮的时间。而平旦、平明是天亮的时间。古代,日出时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时叫做夕暮昏晚。所以古书上常见朝夕、旦暮、晨昏、昏旦并举的例子。太阳正中时叫日中,将近日中的时间叫做隅中,太阳西斜叫做昃。日入以后是黄昏,黄昏以后是人定。《孔雀东南飞》:“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人定以后是夜半。鸡鸣和昧旦是夜半以后先后相继的两个时段。
地支计时名称十二时辰名称相当现在时间
子时夜半23时至1时
丑时鸡鸣1时至3时
寅时平旦3时至5时
卯时日出5时至7时
辰时早食7时至9时
巳时隅中、日禺9时至11时
午时日中11时至13时
未时日昳、日跌、日央13时至15时
申时晡时、日晡、夕食15时至17时
酉时日入、日落、日沉、傍晚17时至19时
戌时黄昏、名日夕、日暮、日晚19时至21时
亥时人定、定昏21时至23时
西周时就已使用十二时辰制了。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早食、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
慷慨激昂的请战书——《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诗经·秦风·无衣》
《诗经·秦风·无衣》是《诗经》中的精品,对它的研究、注释、翻译有许多,但是误解也多。《秦风》本来就是秦地的民歌,可是有人硬是要说它是某某人为某某事所作。还有人对这首诗作了曲解和不合情理的翻译。比如,“与子同袍”就是“和你合用一件战袍”,这样的解释真是滑稽。怎么样才能“和你合用一件战袍”?一、你伸一个袖子我伸一个袖子——这样怎么打仗?怎么行军?二、你穿一阵子我穿一阵子,一个有衣穿时,另一个就得光着,这样也不能打仗。要想理解古代诗歌,就得首先理解古代的政治、军事、经济等等,绝不能凭我们现在人的想法去推测古人。
产生《秦风》的秦地,即现在的陕西中部、甘肃东部,秦人在商周时代与戎狄杂处,以养马闻名,以尚武著称。当时的秦人部落实行的是兵制,有点儿像是民兵制,平民成年男子平时耕种放牧,战时上战场就是战士,武器与军装由自己准备。这种兵制在北方的少数民族中一直在延续着,木兰的“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就是在自己置备装备。在当时,成年的秦人男子,是自己有战袍、戈矛的,只要发生战事,拿起来就可以上战场了。
《诗经·秦风·无衣》共有三节,后两节实际只是第一节的同义复唱。这首诗表面只是一个人的独白,实际是一个人在回答另外的人。
“岂曰无衣?”之前,一定是有人说了:“你有军装吗?”回答:“谁说我没有军装,我有同你一样的战袍。要出兵打仗了,我已经准备好了武器。”话外之音,说是:我也要参军上战场。
既然是有军装也有武器,又有上战场的要求,那为什么还不能上战场呢?答案只有一个:年龄不够。这是一个年龄不够的小家伙,早就羡慕上了那些当兵打仗的父兄。他自己准备好了武器和军装,就等着有战事上前方。可是人家说了:“小家伙,你还小哩,有军装吗?有武器吗?”于是,才引出了这小家伙的一席话。
小家伙的这些话,只是平常的答话,可是写在纸上,便是一份言辞慷慨、情绪激昂的请战书,于是被秦人记录了下来,改写成了鼓舞斗志的歌。这份“请战书”表现的渴望战斗的热情,正好与当时秦人尚武的精神一致,用现在的话说是有广泛的社会意义,这是它得以流传的原因之一。诗的语言质朴无华,但情绪是发自内心的,所以有震撼人心的力度,这是其流传千古的另一原因。
《九歌》是楚人祭祀的古曲,在屈原之前就已经存在,屈原依原曲填了新词。《山鬼》是屈原的《九歌》十一首诗中的最摄人魂魄的一首。《山鬼》,写的是一个美丽而幽怨的女神,这个女神出自一个美丽凄婉的楚国传说。也就是说,《山鬼》这首诗,实际上是对一个传说人物的具体描写。
郭沫若、马茂元等人考证诗中的“采三秀兮於山间”,“於山”就是巫山,这山鬼就是巫山女神。(许多现在诗选将“於”简化成“于”,不妥。)《宋玉集》、《洛神赋》、《山海经》都涉及了巫山女神的故事,可见,这是流传得极为久远的民间传说。
楚王最疼爱的小女儿,名叫瑶姬。瑶姬是个轻盈、美丽的姑娘。在楚王的呵护之下,瑶姬和同伴们,整天嬉戏于清秀明丽的楚山、楚水之间。这时候,她爱上了一个潇洒翩然的公子。两个人幸福地在山间追逐野鹿和雉鸡,到湖里采摘莲藕,用带丝绳的箭射凫和大雁。两个人的婚期已经定下了,他们就等待着那幸福的一刻。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少女瑶姬不幸死了。死后,她被封为巫山之神。待嫁而亡的姑娘,割舍不下美好的人间,割舍不下心中的公子。她就变成灵芝,让采食了灵芝的人,也都变得婀娜多姿;她采摘山间的薜荔和女萝装饰自己,她整日骑着赤豹和文狸在山中游走穿行,她时时眼望着山下,希望能透过云雾看到曾经属于过自己的那个公子。可是,她已经不再是有形有肉的人了,人们谁也没有能力看见她的身体。早晨山麓飘忽的红云,那就是她;黄昏谷中蒙蒙的细雨,那就是她。她日日望着山下的人间,可是这些,人们并不知道。
曾经说好不分手,每当到了两个人约会的时间,山鬼就用辛夷和桂枝装饰好车子,让赤豹拉着,车后跟随着文狸,自己身上又是石兰又是杜衡,希望公子眼前出现的是一个美好的自己。可是,公子是永远也不会来赴约的,虽然这样,她却怨自己来得晚了,没有一点对公子的怨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切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可这个女神依然相信自己的公子还是原来的那个公子。
不知过了多少年,后世的一个楚王,到山中游猎,山中须臾变化的云雨让他惊异不已。一个大白天,楚王睡着了,他做了个梦:一个美丽的女神,对楚王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和遭遇。梦醒后,楚王说出了这个奇怪的梦。博学的大臣想起了瑶姬的事,说:这是苦命瑶姬那个女娃,她在想念人间,她一个人游荡在山里,一定苦得不行。从此,楚人为女神立了个庙并时时祭祀她,让她依然能感受些许人世的温热。
屈原《山鬼》这首诗,实际就是祭祀巫山女神时楚人所唱出的祭歌。巍峨巫山让长江巨斧一样劈割为两段,造出瞿塘峡、巫峡和西陵峡,又于岩壁上点缀了扭曲的松柏、哀鸣的啼猿。山峰奇险鬼神唏嘘,风光秀丽鸟兽驻足。巫山之雨,招手即来;巫山之云,挥之即去。这样的水,这样的石,这样的风,是发育神奇与畅想的最好土壤。
楚人之俗敬鬼,以鬼为神,他们歌颂的鬼,又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虽然为鬼,却总是“即含睇兮又宜笑”,虽然远离了人间却“思公子兮徒离忧”,虽然谁也看不到这个山鬼,可是她仍然要采集石兰、杜衡、桂枝,使自己在别人眼中更加美丽。有一个人可以真爱,那样的人生是美丽的,身已经无形,仍然扳岩抱石,从云隙守望那个人的影子,这是美的极致。为一个人所爱,那样的人生是美丽的。公子坐于楚宫鼓着桐琴,竟有一个人在遥远的地方等待,这个公子也得到了极致的幸福。
这个美丽多情的巫山之鬼,这山鬼之歌,实际就是楚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真美真爱真正人生的求索。当时,山鬼的故事一定还有许多神奇美好的内容,可惜因为年代久远,我们不可能知其全貌了。
女神的故事感动了一代又一代渴望幸福的人,屈原之后,宋玉的《高唐赋》、曹植的《洛神赋》、郭沫若的《凤凰涅槃》都有瑶姬的影子。毛主席《水调歌头·游泳》中的“巫山云雨”、“神女应无恙”就包括着对女神的遥想。
“辽东鹤”又作“辽鹤”、“辽城鹤”,是古代诗词中很常见的词。
有人以为“辽东鹤”就是从辽东那地方飞来的鹤,这实在是对“辽东鹤”的误解。
其实“辽东鹤”是一个典故,并不是说鹤产自辽东。
陶潜《搜神后记》记:“丁令威,本辽东人,学道于灵虚山。后化鹤归辽,集城门华表柱。时有少年,举弓欲射之。鹤乃飞,徘徊空中而言曰:‘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如故人民非,何不学仙冢累累。’遂高上冲天。”原来,鹤不是辽东的,是辽东人变成了鹤。
此后,文人称丹顶鹤为辽东鹤,以“辽东鹤”抒发物是人非,思念故土之情。
著名的有周邦彦《点绛唇·辽鹤归来》:“辽鹤归来,故乡多少伤心地。寸书不寄,鱼浪空千里。凭仗桃根,说与凄凉意。愁无际。旧时衣袂,犹有东门泪。”还有刘克庄的《沁园春》:“辽鹤重来,不见繁华,只见凋残。甚都无人诵,何郎诗句,也无人报,书记平安。”张孝祥的《浣溪沙》:“我是临川旧史君。而今欲作岭南人。重来辽鹤事犹新。去路政长仍酷暑,主公交契更情亲。横秋阁上晚风匀。”杜甫的《卜居》:“归羡辽东鹤,吟同楚执珪。”欧阳修《采桑子》:“归来恰似辽东鹤,城郭人民,触目皆新,谁识当年旧主人。”金代诗人王若虚《还家》:“伤心何啻辽东鹤,不但人非物亦非。”王维《送张道士归山》:“当作辽城鹤,仙歌使尔闻。”李贺《嘲雪》:“久别辽城鹤,毛衣已应故。”罗隐《期徐道者不至》:“辽鹤虚空语,冥鸿未易亲。”
丁令威的故事,又演化成辽城鹤化、辽东白鹤、辽东归鹤、辽东化鹤、辽东老鹤、辽鹤归来、辽鹤重来、辽天孤鹤、辽天归鹤、辽阳鹤返等成语。
自然界的丹顶鹤是候鸟,一年南南北北过着“流浪”生活,但它还是有家的,出生的地方就是它的家。现在,齐齐哈尔扎龙自古是丹顶鹤生儿育女的地方,这里是它当然的家。冬天食物短缺,丹顶鹤就到江苏盐城一带越冬,春天渐次北飞,辽宁盘锦湿地是它们的路经地之一,但毕竟是一走一过,鹤的家并不是那里。
北朝民歌《敕勒歌》,是我国古代民歌的最杰出代表。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首歌中“风吹草低见牛羊”是诗眼,是最可爱的地方,是百读不厌之处。多数人认为,这句诗是写草原上的草长得很茂盛,高得都遮掩了牛羊。其实,这是缺乏生活经历造成的误解。
草原上的牧草,是不会高得能够淹没牛羊的。正常情况下,草原上没有这样高的草。人骑在马上或走在草原上,并不能看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现象。我国北方草原的草,一种是“五花草”,这是以禾本科、豆科植物为主的杂草;另一种是“羊草”,这是以“小叶樟”为主的禾本科植物。所有的这些草都不可能长到淹没牛羊的高度。如果草真的长到了这么高的话,马也就跑不起来了,牛羊也要经常丢失。大家注意一下电视、电影的画面,就知道草原的草是什么样子了。高得超过牛羊的草,绝不是好牧草,那样高的草长得多了,草原也就不再是草原了。能高过牛羊的草,是那些蒿草、灰菜等牛羊不吃的恶草,说实在的,牧民最怕的正是这类东西。
草原之草本身并不能高得淹没牛羊,可是,诗中为什么还要这样写呢?我们为什么还觉得它美呢?
我们再看一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与城市不同,在草原上,只要抬抬头,看到的就是蓝天白云,可是若真得到“天似穹庐,笼盖四野”的感觉,也是不容易的。因为“天似穹庐,笼盖四野”的天是完整的半球状的,而通常人的眼睛前视的视角只能是前方的一百多度。通过诗本身,我们可以推测,诗人作诗的时候,应该是躺在草地上休息的。躺草地上,仰视天空,就很容易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的感觉了。也正是因为作者是躺在草地上的,他的位置很低,角度很小,才见到了“风吹草低见牛羊”——牲畜在草中时隐时现的现象。
牛羊自由自在地散布在草地上吃草,悠闲的牧人躺在草丛中仰视苍穹,品味着草原的宁静与单纯,当他照顾自己的牛羊时,发现它们在风吹动的草中一隐一现。这真是一幅恬静美丽的图。
王之涣的《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据考证,这首诗是王之涣赶考时路经山西蒲州(现在山西永济市)鹳雀楼时写下的,年轻的诗人意气风发、踌躇满志,正是想干一番事业、施展自己才华的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写出这样的诗,完全是内心真实感受的流露。
读了这首诗后,许多人以为写诗的时候,诗人的上面还有一层楼可以“更上”。其实不然。
据宋人沈括的《梦溪笔谈》记载:“河中府鹳雀楼三层,前瞻中条,下瞰大河。”许多人认为,作者写诗的时候是在楼的第二层,真的是这样吗?这还得从诗本身所给的信息来看。“欲”是所想,并非所为,“更”是要做,并非现实。一个“欲”字,告诉我们,作者登楼的目的是“欲穷千里目”,要的是看得更远。可是如果说诗人明明知道这楼共有三层,却只登到二层就停下来写诗了,这就不合逻辑了。既然是“欲穷千里目”,又是有楼可上,那就干脆直接“上一层楼”好了,就用不着“欲”了。所以说,作者不是在第二层写下了这首诗(或者说是构思了诗,产生了写作欲望),而应该是上到了楼的最高处第三层。为了看得更远,王之涣一口气上到了最高的地方,可是,到了这里依然觉得还是不够高,这时他才有了“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想法。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说的是:要是能再有一层楼那该多好啊!
“白日依山尽”这是现实,“欲穷千里目”这是理想。目之所见已经很远,但是诗人却并没有满足,觉得自己的目力还没有用到极致,还应该到更高的位置才能发挥。诗言志,其实“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意思是说,如果能有更广阔的空间让自己的才能得以发挥,那该有多好呀!
崔颢的诗:“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黄鹤楼在湖北武汉市蛇山,相传始建于三国吴黄武二年(公元223年)。黄鹤楼历尽沧桑,屡毁屡建,已有30余次。现在的黄鹤楼,是1985年建成的,早已不是崔颢看到的原样了。
楼不在高,有仙就行。黄鹤楼的得名最有传奇色彩,特别是这个“黄”字。
世界上鹤有许多种,但是绝没有一种黄鹤。
可怎么就出来了黄鹤楼?
传说一:有个姓辛的老人,在蛇山上开了一个酒店。有一个道士,是酒家的回头客,但是光喝酒不吃菜,只用随身的水果下酒,还不埋单。店主人想这人穷,就不收酒钱了。这道士也不推辞,也无愧疚,照样喝酒。有一天,道士酒罢,用橘子皮在墙上画了一只鹤。橘子皮画出来的,自然是黄色的了。道士道:“酒客至拍手,鹤即下飞舞。”就乘上黄鹤飞得没影了,从此一去不复返。从此,这家酒店生意兴隆,为此人们建了一座楼,取名“黄鹤楼”。
传说二:三国时,有一个叫费祎的人,在这座楼得道成仙,驾鹤西去。后来,他又骑鹤返回,在这座楼停留,于是,这楼就被取名黄鹤楼。又有一说,那个道士就是吕洞宾。
传说三:黄鹤仙人叫子安,是周末时人,周简王的后代,也是乘鹤飞翔。
唐代崔颢写“昔人已乘黄鹤去”,这“昔人”肯定是传说中的仙人,但不知是哪位。反正是传说,是谁都行。
其实,黄鹤楼跟黄鹤并没有关系。南朝梁人萧子显撰《南齐书》有:“夏口城据黄鹄矶,世传仙人子安乘黄鹤过此上也。”《元和郡县志》记载:吴黄武二年(公元223年),东吴大将黄盖,为守军瞭望方便,在黄鹄矶上建了一座楼。清康熙年修撰的《武昌府志》也说:“夏口城,在城西黄鹄山,孙权所筑,其城依山负险,周二三里。”《元和郡县志》记载的是“黄鹤楼”,估计原来是叫“黄鹄楼”后来讹传为“黄鹤楼”。
鹄就是大雁,大雁与神仙没什么联系,转成鹤事情就多了。
如果没有传说,风景只是砖木土石,有了传说,再加上美好的诗,平地起高楼,旅游业就开始了。
离离原上草,“原”字探源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对这首家喻户晓的诗,从来没有人解释“离离原上草”的“原”字,即使解释,也是“原野”。然而,探索这个“原”字的内涵后,我们会发现,它绝不是可有可无的。
这首诗是白居易少年时代的作品。
宋人尤袤《全唐诗话》记载:白居易16岁时从江南到长安,带了诗文作品谒见大名人顾况。顾况看了“白居易”这仨字,逗他,说:“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但当他翻看小白居易的诗作,读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不禁连声赞赏说:“有才如此,居亦何难!”
这件事又见《唐摭言》卷七:“白乐天初举,名未振,以歌诗谒顾况。况谑之曰:‘长安米贵,居大不易。’及读至《赋得古原草送别》诗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况叹之曰:‘有句如此,居天下有甚难!老夫前言戏之耳。’”
凡是指定、限定的诗题例在题目上加“赋得”二字。这种做法起源于“应制诗”,后来广泛用于科举“试帖诗”。此诗为作者准备科举考试而拟题的习作,所以也加了“赋得”二字。
“离离原上草”,唐人张固《幽闲鼓吹》等书又作“咸阳原上草”。
这个“原”,并不是通常认为的平原,而是“塬”的另一写法。塬是西北黄土高原因流水冲刷而形成的桌状高地,四边陡,顶上平。
毛泽东《沁园春·雪》“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以象的体形比喻原,是非常恰当的。塬顶平,四边陡峭,转动角柔和,正好像大象的样子。毛泽东这精彩的比喻,也是对原的形象描述,正是因为毛泽东生活、战斗在陕北高原,日日与“原”相伴,才作出了这样恰如其分的比喻。
咸阳原处于渭河之北,九山之南,从周武王封其十五弟毕公高于此起,曾称“毕原”。周平王东迁后,这里又成为秦襄公的封地,历经周秦汉唐,是中国文明古老的摇篮之一,是名副其实的“古原”。
咸阳原还是著名的秦直道的起点。秦始皇为人类留下两个巨大工程,一是长城,二是秦直道。长城是守卫,秦直道是进攻。有了直道秦军可以迅速从咸阳开进到长城脚下。从秦到唐,秦直道上演出了无数威武、雄壮的武戏。
李白的《忆秦娥》“咸阳古道音尘绝”,就是对秦直道悠远历史的感慨。
认可了“离离原上草”的“原”是黄土高原上的一种特殊地貌,我们应该对这首诗重新认识。
一、白居易的这首诗,虽然是“赋得”诗,是“高考模拟作文”,但是,从一个“原”字可以看出,诗人是看到了什么就写了什么,并没有虚构。这首诗是源于生活,是写实的,是真实的生活记录。
二、诗中所写的“草”,不是通常所见的草,而是塬上之草。在黄土高原,塬有相对好一些的耕作条件,但是,毕竟是黄土高原,塬上土层薄,墒情差,这里的草,是不会茂盛的。塬上的草应该有顽强的生命力。从南方来的白居易,看到这种草,感到了生命的力量。
三、从“原”联系到“古道”——秦直道,再联系到“荒城”,将草置于秦始皇时代悠远、古老、宏大的背景之中,这首诗的意境就更加深沉了。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孟郊《游子吟》
唐代诗人孟郊的这首《游子吟》,是最为通俗的、最为人称道的古诗之一。
许多人解释这首诗的“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时认为:这是一位生活贫困、辛勤劳动的母亲,亲手用针线为将要远行的儿子缝补衣服。怕儿子远行时间长了,衣服穿破了,所以母亲缝衣的针脚特别的密实。其实,并不是这样,这样的解释只是从字面上看来的,并不是诗的真义。
我们注意一下这“临行”二字。既然是慈母,为什么要在儿子临行时才想起缝衣服呢?儿子将要远行了,当娘的为什么不早早就给他准备好了呢?如果是说“临行密密缝”是为了让衣服结实,那这种行为又与“意恐迟迟归”有什么联系呢?
其实,这“临行密密缝”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使衣服结实,“临行密密缝”是古代的一种风俗。当时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临要远行时,母亲或妻子都要密密地缝衣服。“缝”与“逢”同音,希望的是早日相逢,主要目的是图个吉利。
“临行密密缝”这一行为要表达的就是“意恐迟迟归”,盼望早相逢。将“临行密密缝”与“意恐迟迟归”解释为古代的送行习俗,这句诗与“意恐迟迟归”的联系才密切。
白居易的《忆江南》词共是三首: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忆江南》词,为我们展示出美丽的水乡江南胜境,成为脍炙人口、流传千古的名作。但是,如果仅仅只是读到作者描绘了江南水乡的秀丽风光,是对江南的美好回忆,唤起人们对祖国河山和美好事物的无限热爱,这是不到位的,我们不仅要看到这是写景的佳作,更应该看到这三首《忆江南》中深一层的内涵。想一想他到底在忆什么。
白居易于长庆二年(公元822年)至长庆四年(公元824年)为杭州刺史,宝历元年(公元825年)为苏州刺史,但只几个月就因眼疾回到洛阳。也就是说白居易在江南待的时间最长的就是杭州。这三首词是白居易67岁时的回忆之作。白居易的杭州为官,最为自豪的是他的政绩,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治水。一个当上了官的读书人,能够将自己的所学造福于民,这是白居易人生的最好的落实,回忆这些,是作者最大的慰藉。三首《忆江南》中,字面虽然写的是景,但是处处隐约透出作者对为政江南,特别是在杭州时的得意与自豪。
正如词中所说的,三首《忆江南》是有“最忆”与“其次”的,是有顺序的。
第一首。“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排在“最忆是杭州”之前,虽不说是“最忆”,但是位置已经是列在最先了。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这是说自己时时惦记着江南。这里的“江花”之“江”,我们不应该老实地理解为河流或是长江、钱塘江。红胜火的花应该是荷花,流动的江水中是无花的;绿如蓝的水,不应该是流动的江水,而应该是湖水。这首词写的其实是西湖。
将西湖之忆放在最先,时时挂念,除了西湖之美,主要原因应该是,回首当年带着杭州人民对西湖的治理。白居易对西湖的感情,在他的诗中经常有所流露。在杭州时,他曾带领百姓修筑湖堤,蓄水灌田千余顷;并疏浚城中水井,以利饮用。至今西湖还为我们留下了不少关于他的传说。如果仅留恋的是红胜火的花、绿如蓝的水,那样就成了闲梦的江南,那就是游客的江南了。白居易的江南,留有他的播种,留有他的心血,这样的江南之忆,实是收获果实一样的品味。
第二首说的是“最忆是杭州”,却放到了第二位,排在了西湖之后。“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其实这算不上写景,实际是写人,是写自己,是写自己工作后的业余生活。公务之余行走于山寺路上,毫无负担地赏月;案牍之暇屈肱侧卧,心境平和地看潮,这是身体的休息,更是心理的放松。这种紧张之后的解放,闲极无聊的散人是不可享受到的;这种工作之余的坦然,是刮地三尺的贪官绝不会有的。这些追忆中,流露着安宁、闲适与坦然。这实在是对杭州之任的自我欣赏。
第一首写的是江南人司空见惯的荷花、绿水,第二首写的是公余的惬意,只有第三首“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写的是苏州,写了酒,写了歌舞,写到了真的文人骚客的江南。但是,三首之中,也就这首最是“其次”,最少有人称道。究其原因,就是只有娱乐,少了前面两首的那种真情。白居易任职苏州,只有几个月,就因眼疾而离开,他想在苏州继续杭州事业的想法没能实现。他离苏州时,郡中士民涕泣相送,这是对他杭州政绩与人品的褒扬,同时也为他不能为苏州百姓做主痛心。
白乐天二十多岁就中了进士,从此游泳宦海,几上几下,几经波折。唯杭州之任最少羁绊,最有作为。一心治国平天下的他,能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回忆起来,收获的自然是甜甜的慰藉与温馨。而当官不为民做主的贪官、昏官,即使心如铁石,也难免有负罪的恐惧,他们是不会有这样的平和而美丽的回忆的,写写山水花月已经不错了,断不可能写出白居易一样的江南深情。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这是自小耳熟能详的杜甫的《春夜喜雨》。
杜甫的《春夜喜雨》喜在哪里?喜在“好雨”。“好雨”好在哪里?好在“知时节”,好在“润物细无声”,好在能让“花重锦官城”。读到这里,只是读出了诗的表面,只达到了阅读的第一个层次。只有再提出一些问题,再深入一些,才能读到诗的本质、诗的真意,才能对诗有高层次的理解。
“好雨”好在“知时节”,这“时节”与诗人有什么关系?作为文人,只要写诗,只是赞美雨之“好”,那是完全不用管它是否应了时节的,只要雨好就行,清明、谷雨、惊蛰、芒种是可以不必关心的,是可以不必强调的。关注时节本来应该是种田人的事,可是杜甫在这首诗里首先关注的却也是时节。
“润物细无声”,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可“润”的,有些东西“润”了好,有些东西“润”了却是不好,衣服、残破的茅屋,让雨润湿了并不好。看得出来,作者说“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是喜在“当春乃发生”的雨会给农民带来好的收成。诗人关心的不是有雨可赏,而是想到了农民的耕种。
因为心中有了人民大众,所以他推窗去看,看到的并不是院子和门前的花树,而是远处的“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于是作者想象了,“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花重锦官城”这是全城之喜,并非是个人之独乐。因为诗人的喜与大众的喜是一致的,是以天下之乐而乐,所以才有了《春夜喜雨》之喜。
《春夜喜雨》作于杜甫躲避战乱,流寓成都,这是国家最为动荡,诗人个人生活最为艰难的时期,可是,纵观这一时期杜甫的作品,却是最有人民性的,他是时时将自己的疾苦与天下人的疾苦联系在一起的。《春夜喜雨》也是这样,虽然这首诗并没有像《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那样直呼,但在诗中隐约透着作者的人民性。这样的喜,并不是简单地为雨而喜,并不是自我之喜,诗中的雨与“应是绿肥红瘦”之雨,不可同日而语。
作为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作品的人民性是最重要的特征,只有读出了《春夜喜雨》中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才是读到了诗的深层。
杜甫有一篇著名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诗序。这位公孙大娘是唐代最杰出的舞蹈家,她的出身、年龄都不见记载。有的人根据“大娘”,认为公孙大娘是个老大娘、老太太。
杜甫的诗开头一句是:“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这是说杜甫小时候看到过公孙大娘舞剑。这时候的公孙大娘,是个“佳人”,又能舞剑器动四方,不像是老年妇女,但杜甫仍称她“大娘”。杜甫56岁那年,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还是称她大娘。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诗序中说:“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书帖,数常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书法家张旭,一般认为生于658年,卒于742年,比杜甫(712—770)大50多岁。杜甫年谱记:717年,玄宗开元五载,杜甫6岁,尝至郾城,观公孙大娘舞“剑器”“浑脱”。这时尚称得上佳人的公孙大娘估计也就是20多岁,而张旭已经年近花甲。可是张旭也称“公孙大娘”。
诗序中有:“余公孙大娘弟子也。”这出自公孙大娘弟子之口,学生弟子也称老师为“大娘”。
学生称她大娘,6岁的杜甫称她大娘,年近花甲的张旭也称她大娘,这个“大娘”就不应该是老年妇女那个大娘了。
现在的“娘”,北方地区多是指母亲。古代的“娘”,可以泛指所有女性,也可以是母亲,许多女孩子的名中有个“娘”字。
萧遥天《中国人名的研究》中“唐人称呼喜标榜排行”一节说:“唐代的妇女也以行第称呼,丁六娘歌十索,杜甫观公孙大娘舞剑。”可见,公孙大娘的“大娘”是排行。“公孙大娘”其实就是公孙家排行第一的大女儿,并不是老年妇女。如果她是排行第二,那就得叫公孙二娘了,排在第三,就是公孙三娘。当然了,“大女儿”最终是要长成“老大娘”的,但那是另一回事儿。
唐代爱以排行称呼人。李白称李十二,刘禹锡称刘二十八。诗歌中留下许多排行人名,仅从诗名就可以见到: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李白《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二首》、《与夏十二登岳阳楼》,杜甫《赠卫八处士》,韦应物《秋夜寄邱二十二员外》,等等。
这里要说明一下,虽然古代不讲计划生育,但生出十个八个的也不容易,裴十八、夏十二、邱二十二,是叔伯兄弟一起排行,并不一定是亲生兄弟。
古代作品中经常出现“萧娘”,萧娘并不一定是姓萧,而是贵族妇女的代称,许多诗中指女情人、歌伎。古代诗歌中又常见“谢娘”,谢娘也不一定姓谢,而是美女、歌伎的代称。南朝的萧氏、东晋的谢氏,都是当时的权贵门阀,这些人家的妇女生活优裕、打扮入时、举止优雅,成为当时人追随的偶像,经常被写入诗文,后来渐渐改变了意思。
老年人最爱提到的是李商隐的七绝《乐游原》: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我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老年朋友引用这首诗时,一般只是引用“夕阳无限好”,很少有人将后面的“只是近黄昏”连用上。“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是个完整的句子,只有完整句子才能表达完整的意思。
人们解释“只是”,认为就是现在“但是”的意思,并且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解释成虽然夕阳无限好,可是却接近黄昏了。说“只是近黄昏”表现的是一种无奈。这样的解释,仅是注意到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而没有从诗的整体考虑。如果考察整首诗和“只是”的用法,就会发现这样的解释违背了作者的原意。
“向晚意不适”,这是说心情不好。但是作者一没有喝闷酒,二没有找人发泄,而是采取积极的态度——“驱车登古原”,到野外走走。因为“向晚意不适”,所以才“驱车登古原”,这是因果关系。诗人到乐游原,目的是明确的,就是为了要看一看黄昏时的太阳,让夕阳解除“意不适”。他所要寻找的恰恰就是黄昏这个特殊时间里的太阳,让夕阳解除“意不适”,并不是想要寻找无奈,寻找苦恼,而是解除烦恼与无奈。寻找无奈,并不是作者的本意。乐游原是当时文人们常去的地方,也是作者经常去的地方,现在他来到这个地方就是为了看黄昏的夕阳,是有计划在先的,就是要通过看夕阳,驱走心中的感伤。“近黄昏”是“夕阳无限好”的必要条件,如果不是在黄昏,也就没有作者眼中的无限好的夕阳了,正是因为“近黄昏”,才具有了“夕阳无限好”。作者没有理由对产生“夕阳无限好”的“近黄昏”表示无奈,表示惋惜,如果他那样做,就等于是白到乐游原了。
人们误解“只是近黄昏”的根本原因,是将诗中的“只是”,等同于现在的“只是”,以为这里的“只是”就是表示转折的“但是”,这是用现代的语义解释古代的诗句。
其实,古代的“只”,还可以表示因果、条件关系。例如:“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里的“只”,解释为“就是”,是表示因果关系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应该解释为:就是因为身在此山中,所以不识庐山真面目。“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应该解释为:男儿有泪不轻弹,就是因为未到伤心处。这个“只”也是表示原因的。
从李商隐自己的诗作中,我们也能找出不少“只”表示原因的例子。《西南行却寄相送者》:“百里阴云覆雪泥,行人只在雪云西。”“行人只在雪云西”,意思是:行人正是因为在雪云西。无题诗《凤尾香罗薄几重》中的“斑骓只系垂杨岸,何处西南待好风”。“斑骓只系垂杨岸”,就是:斑骓正好系在垂杨岸。
如果,将“只是”解释为转折关系,那可就坏了:“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作者一路都是积极向上的情绪,可是到“只是近黄昏”这儿,却转了调子,先是积极又是消极,整首诗就出现了矛盾。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合理的、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夕阳无限好,正是因为近黄昏。
这样,整首诗才有了一个连贯的思想,一条顺通的脉络,中心也就明确了,作者的本意也显现出来了。“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翻译过来是:因为在傍晚的时候心情不好,所以驱车到乐游原上看夕阳,让夕阳解除心中的不适。夕阳多么美好啊!夕阳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它正在黄昏这个时候——黄昏有什么不好!
这首诗写于何时不详,李商隐的一生活了四十多年,按理说不应该有岁月迟暮之感。他的另一首《乐游原》:“万树鸣蝉隔断虹,乐游原上有西风。羲和自趁虞泉宿,不放斜阳更向东。”就全无消极迟暮之感。纵观李商隐的一生,他一直是个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正好是他积极生活态度的写照。
苏东坡的《惠崇春江晚景》:“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有人说这是一首哲理诗,有人说这是春景图,这样说并不错,这些确实是苏轼写作的目的。但是,这首《惠崇春江晚景》还是苏轼的调侃、逗趣戏作,我们不能不看到这一点。
惠崇和尚是北宋的大画家,他擅长的是江南春景,尤其是水禽小景,其《溪山春晓图》、《沙汀烟树图》、《秋浦双鸳图》让人叹为观止,被称为宋人图画的绝品。惠崇和尚的《春江晚景》又称《春江晓景》,画面有竹,有桃花,有鸭子戏水,但蒌蒿、芦芽,绝不是画的主题,只不过是背景而已,至于,河豚已是画面之外了。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从画中的鸭子看出了春水的温暖,画得好,评得也好。这是规规矩矩地说画,说得合情入理,以鸭说水,以鸭说春,这正中惠崇的笔意。说得惠崇心中美滋滋的。可这不应该是诗眼,诗才写了两行,还没评论到关键处,人家惠崇正等着下文。惠崇想的是一定有更高的评价美辞将要出来。没有想到的是,这老苏笔头子一转,说到了“蒌蒿满地芦芽短”,说到了画最不重要的枝梢末节。这让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倒也行,诗有抑有扬,一般的诗到了这句也多是这样,抑过之后定有崇山峻岭,最后一句,定是出人意料的好评语。惠崇和尚正等着听好戏。可这姓苏的忽地来了个“正是河豚欲上时”,结句了。
“正是河豚欲上时”完全是苏轼自己的想象,完全与画面无关。人家画的竹、桃花、戏水之鸭,最用笔墨的是鸭子。这些他说完后,眼睛却盯上了不起眼的蒌蒿和芦芽,又由蒌蒿和芦芽联想到了吃,吃河豚。拼死吃河豚,河豚可是个怪玩意儿,味道极美,但是吃了却能毒死人。据说,蒌蒿、芦芽这两种东西与河豚同煮,毒性就小了,就可以吃了。不沾荤腥的惠崇自然是一丁点儿吃河豚的意思也没有的,人家画的就是美水美景,可苏东坡这个馋嘴巴子,却自顾自地从人家的画里想出了吃,吃吃别的也行,偏偏是吃要人性命的河豚,这不是成心气死人吗?要是先生您写了“风吹草低见牛羊”,找个高人评评,那位评出了涮羊肉,您能不生气吗?
其实读这诗时,读者就已经能觉出“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是一节,“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另是一节,说的不是一回事。只“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两行诗,就已经将画的最好处评完,剩下的就是开涮了。
对朋友的游戏之作,戏谑得高,糟蹋得好,又于看似不经意中留下了“春江水暖鸭先知”,说来说去,还是高。高人就是高人。
有人说,苏轼与惠崇是同时代的人;有人说,苏轼与惠崇不是同时代的人。这事说不清楚。即使苏轼没有见过惠崇,也是拿人家的画开涮了。

《诗经·郑风·出其东门》,诗的第一节是:“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历来都解释为:在东门那地儿,有许多女人。认为“如云”即众多的意思。可是,我们想一想,女人众多,就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女人,诗中的主人公总不至于认为各种各样的女人全都是美丽的吧?也有的人说:走出了城东门,看到了美女多得像彩云。这也不好解释,为什么诗中的主人公一出城,美女就全都集合了呢?
其实,这“有女如云”的“云”,是一种植物,而不是天上的云彩。从整首诗来看,第一节是“有女如云”,第二节相对着的是“有女如荼”。第二节其实是第一节的同义反复,意思是一样的,语气是一致的,结构也应该是对称的。可如果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植物,那就不好对称了。
从用语习惯看,《诗经》中“有女如……”、“有女……”的句子很多,如《野有死麇》的“有女怀春”,《有女同车》的“有女同车”、“有女同行”中的“有女”应当解释为:有一个女子。“有女如荼”应该解释为“有一个女子像荼一样”,而不可能是有许多女子全都“如荼”。如此,到了“有女如云”就成了“有许多女子”,这也讲不通。
1922年,在古都洛阳发现了汉代石经,共有几十块。著名的金石学家罗振玉将这些发现写入《汉熹平石经残字集录》一书。其中有鲁诗《诗经·郑风·出其东门》残字“虽则如芸”。既然“虽则如云”是“虽则如芸”,就可以推测出来,“有女如云”也应该是“有女如芸”。可惜,今日的注释家,没有注意到这一信息,依然在朱熹等人解释《诗经》的圈子里打转。
芸是一种草本植物,《礼记·月令》“仲冬之月……芸始生”,郑玄注“芸,香草也”。
将“云”看成“芸”,“有女如芸”就成了:有一个女子像芸草一样。“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就可以译成:走出东门,遇到一个女子美丽如香芸,即使是这样美丽的姑娘,也不如我的心上人。这样一来,语意通顺了,结构整齐了,也合乎事理了。
位于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是我国古代最著名的书院,书院大门一边写的是“惟楚有材”,一边写的是“于斯为盛”。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湖南人说着,充满自豪,可是,有些外地人听了却多少有一点儿不舒服。原因是将“惟楚有材”这几个字理解成:只有楚地有人才。“惟楚有材”,只有你楚地有人才,我们这地儿就不行!是有点牛气。问题出在“惟”上,将“惟”理解成“惟有”、“只有”。其实,这个“惟”并不是“惟有”、“只有”的意思。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中记了这么件事:
春秋时,楚国有个叫声子的人,因国内有乱,投奔郑国。一次,他回到楚国,楚国令尹子木问他晋国国情。子木问:“晋城大夫与楚孰贤?”声子说:“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声子说的意思是:晋国卿一级干部水平不行,可是他们的大夫一级,全是可以做卿的人才。这就如同晋国上等的木材、皮革一样,全是从楚国弄去的,这些人才本是楚国的。虽然楚国有好的材质,但是,全给人家晋国用了。
声子说的是“虽楚有材”,并不是“惟楚有材”,“虽”是表示转折的,意思是“虽然”,“材”指的是木材、皮革。声子是以木材、皮革比喻人才,想要表达的是:楚国的人才全到了晋国,自己却没有好好利用。后来,声子的话变成了成语“楚材晋用”,意思成了引进人才,利用外地、国外人才。
岳麓书院的“惟楚有材”,是声子说的“虽楚有材”的引用,但是,“虽”改成了“惟”,物直接换成了人。“虽”改成“惟”,不再是转折语气了,但这个“惟”也并不是“惟有”、“只有”,而是语气词,没有实在意义,只是为了与“于斯为盛”对称成四个字,形式上整齐。
“惟楚有材”就是:楚地有人才。并不是只有楚地有人才。
我有个第二次结婚的朋友,这人很爱开玩笑,他说:“我这才叫新婚,上一次那叫旧婚。”说的是玩笑,但是,觉得有点道理。
咱们现在说的“新婚宴尔”,是形容结婚时的快乐样子。这个成语出自《诗经·邶风·谷风》的“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昏”通“婚”。
全诗共六个小节,前两节是: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
其中的“黾勉”意思是努力。“葑”、“菲”、“荼”、“荠”都是植物。这两节诗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本来生活如春风和煦好天气,可你却偏弄出阴和雨。日子过得齐心合力,你却使性发脾气。葑茎菲叶本是美食,因根须不美你就嫌弃。我的心志一直没有改,原想生死与你在一起。心中不平啊,不愿意离去。你连送都不送,就把我扔进娘家大门里。我心如荼苦啊,你却美得像吃了甘荠。看你婚礼上高兴的那个样子,和那新老婆亲得像兄弟。”
《谷风》这首民歌说的是,一个一心一意和丈夫过日子的妇人,只因色衰而被丈夫休回娘家的事。诗中抒发的是这个妇人离婚后心中的不平,及对前夫和新妻在婚礼上寻欢作乐的反感。
这里的“宴尔新昏”,本是被休弃的妇人对前夫在再婚婚礼上的得意样子的不满。这里的“新昏”,就是“新婚”,是相对于原配婚姻而言的,并不是指第一次结婚。“宴尔”本是形容在宴席上欢乐的样子。“宴尔新昏”后来转写成“宴尔新婚”、“新婚宴尔”、“燕尔新婚”、“新婚燕尔”,意思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用于形容新婚(第一次结婚)时的欢乐样子。
现在,成语“学富五车”是形容人的学问大、读书多,“五车”就是说人有五车书。其实,原来这个成语并不是这个意思。
咱们先看看五车书到底是多少书?
“学富五车”出自《庄子·天下篇》,《庄子》成书在战国时期,得先说说战国时候的车。《墨子·鲁问》中,墨子说,自己造的车,质量极好,可以“任五十石之重”。这话是极力说自己的车子造得好,超出一般,从墨子的自豪感可以看出,日常的车是载不了五十石(石又写成担)的。1957年和1960年在安徽省寿县分别出土了可以合为一组的带铭文的战国青铜器,叫《鄂君启节》。“启节”就是符节,是当时的关防通行证。《鄂君启节》记载了当时水运过关的规定,其中有“如担徒,屯二十担以当一车”,这话的意思是:如果用人挑担,二十担按一车计算。从这话可以推测出,一车的载重是二十担。杨宽《战国史》“度量衡制的颁布和校验”一节中说,一石120斤,一斤合2529克。
一担120斤,一车20担,就是2400斤;5车100担,就是12000斤,依杨宽教授的算法,也就合现在的重量6000公斤多一些。如果是现在,谁要是有6000公斤的书,那可算是不少了。
可是我们应该注意到,那个时候书并不是用纸制的,而是竹子、木头做的简。这一来可就不一样了。《汉书·刑法志》中记,秦始皇“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意思是,秦始皇白天审理案件,夜晚看书,自己规定处理公文的数量是一石(担)。也就是说,秦始皇一个晚上的阅读量是一石。这么一来,五车书又不算太多了。一晚上看一石书,一车书二十天也就看完了,五车书也就够看一百个晚上的。对于有学问的人来说,这又根本不能算多。
可是为什么五车书又能形容学问大呢?
原来,“五车书”并不是说拥有五车书,而是写了五车书。“学富五车”最早出自《庄子·天下篇》,原文是“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这些话是在批评惠施,翻译过来是,惠施这人会很多方术,虽然他写的著作够装五车了,但是他说的道理却有许多是舛误与杂乱的,他的言辞也有不当之处。“其书五车”的“书”是动词,就是写。“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是说惠施所写的著作,而不是他读过的书,因为不可能惠施所读的书全是“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
原来五车书是写作的量,并不是藏书量。惠施到底是不是真的写了五车书,那也不一定,庄子在这里也是夸大了说:写得多,错的也多。
后来人只截取了“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往下就不管了,再加上后来纸的五车书也的确是很多,于是,误以为是惠施这人读了五车书。于是“学富五车”也就偏离了庄子的原意,从批评转向纯粹的赞扬,从写了五车书变为读了五车书。
“有个成语,运什么成风?”
“运斤成风。”
“斤是什么物件?”
“斤是斧子。《辞海》、《辞源》全是这么说的。”
虽然几乎所有的书,都将这个“斤”解释成斧子,但我说并不准确,古人说的斤,不是斧子。
你凭什么这样说?
咱们先看运斤成风的来历。这个成语出自《庄子·徐无鬼》:“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人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译过来就是,楚国郢都有个人将一滴石灰溅到了鼻尖上,这滴石灰如苍蝇翅膀一样薄。这个人请匠石替他削掉。匠石挥动斤,轻轻松松一斤下去,把石灰削个干净,但鼻子却没有丝毫损伤。
古人经常将“斧”、“斤”放在一起用,但斧子是斧子,斤是斤,并不是一码事儿。
《周礼·考工记》说:“金有六齐,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荀子《劝学》:“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汉书·贾谊传》:“至于髋髀之所,非斤则斧。”苏轼《石钟山记》:“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唐温庭筠《古意》诗:“散木无斧斤,纤茎得依托。”
按照最基本的逻辑,表示同一概念的名词性词语是不能并列在一起的,如不能说“楼与房子”、“土豆和马铃薯”、“妈妈及母亲”,古今中外都要遵守这一逻辑。而古代经常将“斧斤”并在一起,可见斧与斤并不是同一物。
《释名·释用器》:“斤,谨也。板广不可得削,又有节,则用此斤之,所以详谨,令平灭斧迹也。”《文心雕龙·论说》:“是以论如析薪,贵能破理:斤利者,越理而横断。”这已经说得明白:木板太广,又有节子,就得用斤加工。用斤是用斧后的一道工序,是专门削平斧痕的。
王筠《说文句读·斤部》:“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锄相似,不与刀锯相似。”这进一步说清楚了斧与斤的区别:斧是直刃,斤是横刃。古代所说的斤,应该是指现在的锛子。
那位说了,你这人净咬文嚼字,斧子、锛子有什么不同?
斧子与锛子的区别至少有三:一、斧子个头小,锛子个儿大,个儿大掌握起来就不容易。过去有句话:驼裁缝,瘸木匠。裁缝工作时总弯着腰,天长日久,背就驼了;木匠用锛子时间长了,难免伤到自己的脚,老木匠脚有伤的就多。二、古代有用斧子做兵器的,金兀术就使把金雀开山斧,黑旋风李逵也手使两把大斧。是兵器就有人操练,操练多了就有套路,若是用于削鼻子尖准确程度也就高些。可看了这么些年书,就是没听说哪位使锛子上阵的,锛当不上兵器,就只能对付木头了,削鼻子就难了。三、斧子直刃,锛子横刃。以斧削鼻,可以从侧面下手。锛是横刃,削鼻子只能面对面,用锛子难多了——人的眼睛有个毛病,从正面测距离的准确远不如从侧面来的好。
这样一比,我们就看出来了,“运斤成风”也就是运锛子成风,运锛子成风,比运“斧”成风,难度大多了,看上去也精彩多了。
将“运斤成风”的“斤”解释为斧头,降低了匠石的技艺水平,故事的惊险程度也差了一大截。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解释与事实不符。
“血气方刚”是个常用成语。现在的成语词典,一般把这个“方”解释为“开始”、“正”,说整个成语的意思是:形容年轻人精力正旺盛。其实,对这个“方”的解释,是一个沿用了多年的错误。
成语“血气方刚”出自《论语·季氏》,孔子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很明显,孔子说的“血气方刚”是指壮年人,并不是青年人。“血气未定,戒之在色”,说的才是青年人。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说“血气,形之所待,以生者,血阴而气阳也”。这就说明了,“血”和“气”是两种并列的物质。孔子说的,“血气方刚”的“方”,不可能是“正”、“开始”的意思,而应该是“并”、“一起”的意思,因为“血气”不是壮年时才开始的。“方”在这里不是表示时间,而是表示范围的。“血气方刚”的意思是血和气全都强盛,而不是血气才开始强盛。整个成语意思应该是:人到了壮年,血和气全都达到了强盛。清人吴昌莹的《经词衍释》中说过“《论语》血气方刚。言血与气并刚也”。
《说文解字》“方,并船也”,这是“方”的原始义。《资治通鉴》写赤壁之战时,黄盖说“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这里的“方”意思就是并联,就是用了原始义。后来,东西并在一起,也称为“方”,《仪礼·乡射礼》“不方足”,注“方犹并也”。《史记·苏秦列传》:“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比行,百人守险,千人不敢过也。”这里的“方”与“比”同义,就是并列的意思。杨树达《词诠》“方”条:“表态副词,并也。”杨树达先生认为“方”与“并”古音相同,并举出了《尚书·微子》中的“小民方兴,相为敌雠”,在《史记·宋微子世家》中作“小民乃并兴,相为敌雠”,作为二字相通的例子。
“方”表示范围的“并”这个意义,后来使用很少,而表示时间的“才”这个意义,使用较多。可能是这个原因,人们忽视了“方”表示“并”这一义项,而误解了“血气方刚”这个成语,认为“血气方刚”是“血气才刚”,而专用于年轻人了。
“血气方刚”本来是用于壮年人的,并不是用于年轻人的,可是,由于对“血气方刚”的“方”错误的理解,现在变成了年轻人的专利,反而没有壮年人的份了,这也是一个有趣的语言现象。
人们经常误解,将“不以为然”与“漫不经心”、“粗心大意”列为一组,视为同义词。
“不以为然”的“然”,意为“正确”。“不以为然”正确的解释应该是:不认为正确,表示不同意。并不是“不当一回事”、“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意思,其实这是不对的。
《汉语大词典》对“不以为然”的解释是:“不认为是正确的。多用于表示不同意。”
《汉语小词典》(商务印书馆)对“不以为然”的解释是:“然:对,不错。不认为是对的。表示不同意。”
请看下面的正确用例:
我说,我们在农村里经过长期斗争的锻炼,有了毛泽东同志的领导,完全可以无产阶级化。共产国际的一些同志听了之后大哗,不以为然。(周恩来《关于党的“六大”的研究》)
虽是这样说,但是你这个考古的见解,却只是一个想象,恐怕真正的考古专家一定不以为然。(郭沫若《月蚀》)
(张献忠)心中不以为然,笑着骂道:“……老子从没有听说过成大事立大业的人还必须脸皮子厚。”(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二十九章)
“你也担心鲁拉把他卖掉么?”巴曲不以为然地摇摇头说,“我看不会……”(高缨《云崖初暖》)
再看古代汉语中正确的用例:
宣和初,徽宗有意征辽,蔡元长、郑达夫不以为然。(宋王明清《挥麈后录》)
见他的行径如此,心里不以为然。(《二刻拍案惊奇》二十二)
另有一个成语“不以为意”,《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不把事情放在心上”。“不以为意”与“不以为然”是一字之差,总是有人爱将这两个成语搞混。
现在,成语“沉鱼落雁”常和“羞花闭月”连用,是形容女人美丽的。意思是说,女子美丽得让鱼儿都沉入水下,让大雁都落下来,让美丽的花朵儿都羞得不好意思开放了,让月儿都躲藏了起来。
明朝汤显祖《西厢记》惊梦中就有“沈鱼落雁鸟惊喧,羞花闭月花愁颤”。其实,在汤显祖之前,《朝野新声·太平乐府·采莲女曲》中已有了“羞月闭花,沉鱼落雁,不恁也魂消”。然而,这些“沈鱼落雁”、“沉鱼落雁”,都是出自《庄子》,但是,已经完全不是《庄子》原来的意思了。
《庄子·齐物论》中原话说的是:“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翻译过来就是:毛嫱和西施是人们认为的绝色美女,可是鱼儿见了她们会潜入深水处,鸟儿见了她们会赶紧飞向高空,麋鹿见了会吓得跑开。可见,对美的认识是不一样的。仁义的论点,是非的途径,也都是纷杂错乱的,是难以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的。庄子的原意是说,美丑的标准是主观的,并没有统一的固定的标准。庄子是在借用这些譬喻,以证明他的“不可知”的认识论。
因为,汤显祖的《西厢记》,脍炙人口,家喻户晓,影响极大,所以人们就忘了“沉鱼落雁”的原意,从此“沉鱼落雁”的意思变成了对女子的赞美之辞。
现在对“邯郸学步”这个成语解释是:有一个燕国人,到了赵国都城邯郸,看到那里的人走路姿势很美,就跟着学了起来。结果不但学得不像,而且连自己原来的走法也忘了,只好爬着回家。
学人家学得不像,固然可笑。可一个好好的人非要去学别人走路,这更为可笑。然而,看着可笑其实并不可笑,实际上,这个人并不是因为邯郸人走路好看才去学的,邯郸学步另有原因。
“邯郸学步”出自《庄子·秋水》,是庄子驳斥辩论家公孙龙的话,原文为:“子往矣!且子独不闻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从“且子独不闻”可以看出,邯郸学步这件事当时应该是人人皆知的。“寿陵”,别的书上不见记载,可能是一个不大的城邑;未成年人称为“余子”。邯郸学步应该是实有其事,并非庄子瞎说。如果仅是戏说,辩论家公孙龙是不能服的。
现在模特得学走路,军人得学走路,学走路也就是这两种人。学可是学,都在用于特殊场合,平时走路是没人学的。这个寿陵青年,为什么非得要到邯郸去学走路呢?了解了古代的礼法,问题就明白了。
《礼记》成书于周代,跟庄子的时代相不远,是一部专门规范礼法的书,人们饮食起居等生活细节都得按着书中所说的去做。其中的《曲礼》篇是讲举止的,有许多是关于走路的规矩,如“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为人子者……行不中道”,“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从长者而上丘陵,则必乡(向)长者所视。登城不指,城上不呼”。“将上堂,声必扬。”“户外有二屦,方闻则入,言不闻则不入。将入户,必视下。”“帷薄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趋”就是快步走,许多场合是不可以趋的,而有的场合又不可不趋。“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连上哪个台阶,先迈哪只脚都是有规矩的。
以上只是举例,更多的繁琐说头,足以让人头晕目眩。这样多的关于走路的礼法,不经过学习是掌握不了的。那个寿陵青年,应该是个预备贵族,所以他必须得先从走路学起。其实,不仅仅是寿陵青年,当时所有的贵族青年都得先学走路。而邯郸是赵国的国都,是个最讲礼仪的地方,所以小城邑的寿陵青年才到邯郸学走路。
学习走路,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鸣玉佩。
玉是古人品质、身份的标志。玉佩在身上,不仅是看的,还有听的意义。《诗经·秦风·终南》:“君子至止,黻衣绣裳,佩玉将将。”“将将”就是人走动时玉发出的声音。《礼记·玉藻》:“既服,习容,观玉声乃出。”穿好衣服后,还要复查一下自己的容貌,听听佩玉发出的声音,然后才能出门。《礼记·玉藻》又说:“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通过走路的步伐加上“揖”、“扬”等手的动作,使玉发出的声音能够配合《采齐》、《肆夏》的节奏,玉发出的声音应该是极好听的。柳宗元《小石潭记》中写了“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就是以玉声喻水流声音之美。
既要走路,又得让玉发出美妙而中律之音,这样的功夫,不经过艰苦努力的学习,是掌握不了的。
也正是因为走路这样难学,那个寿陵青年才没有学好。他走起路来,身上的玉声一定不好听。玉声音难听,是很丢面子的事,为了面子,寿陵青年只好匍匐着回家了。
危害集体的人,就叫害群之马。可是,追根溯源,现在的害群之马与原始的害群之马意思竟然是反的。
成语害群之马出自《庄子·杂篇·徐无鬼》。
黄帝将见大隗乎具茨之山……适遇牧马童子,问涂焉,曰:“若知具茨之山乎?”曰:“然。”“若知大隗之所存乎?”曰:“然。”黄帝曰:“异哉小童!非徒知具茨之山,又知大隗之所存。请问为天下。”……小童辞。黄帝又问。小童曰:“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亦去其害马者而已矣!”黄帝再拜稽首,称天师而退。
黄帝要到具茨山去见大隗,却迷了路。正巧遇上一位牧马的小孩子,就向小马倌问路,黄帝问:“你知道具茨山吗?”小马倌答:“知道。”黄帝又问:“你知道大隗居住在什么地方吗?”少年回答:“是的。”黄帝说:“奇怪了,这么个小孩子,不但知道具茨山,而且知道大隗居住的地方。请问怎样治理天下。”小孩说:“俺不懂。”黄帝又问,孩子才说:“这治理天下,跟放马有什么两样吗?也不过是除去一切对马群有害的东西罢了!也就是去除过分、任其自然罢了!”黄帝行了大礼,口称“天师”。
这个牧马的小孩子说的害马,本指损伤马的自然本性。
北宋刘安世《应诏言事》:“盖此等行为巇崄,若小得志,则复结朋党,恣其毁誉,如害群之马,岂宜轻议哉!”这时才有了“害群之马”,但意思跟庄子说的已经不一样了。
我自己曾经牧过马,也问过年长的牧民,他们认为,马有优劣,但并没有一种能够对马群造成危害的害群之马,烈马恰恰是好马,驽马不好,但对马群并无危害。
不但没有害群之马,也没有害群之牛、害群之猪、害群之羊,只有害群之人。人自己不好,却用马来说话。
成语“踌躇满志”出自《庄子·内篇·养生主》,就是通常说的《庖丁解牛》。通行的版本是下面这样: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庖丁替梁惠王宰牛,手触的地方,肩靠的地方,脚踩的地方,膝顶的地方,都发出声响,这些声音没有不合乎音律的,竟然同《桑林》、《经首》的节奏合拍。
梁惠王说:“高,实在是高!你是怎么有这么高的手艺的?”
庖丁放下刀子说出了一套宰牛而不伤刀的道理,接着说:“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断句应该是:“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为什么这样说?
一、“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本是整齐、对称的句子。《庄子·外篇·田子方》中有:“方将踌躇,方将四顾,何暇至乎人贵人贱哉!”可见,“踌躇”与“四顾”是同义词。
二、“踌躇”本意是犹豫不决,而“满志”是达到目的。犹豫不决同时又得意,这两种相对的情绪不应该同时出现。
三、“提刀”、“善刀”是解牛的两个过程,“提刀”是将要开始,“善刀”是解牛结束。开始前,庖丁“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这是说庖丁虽然技艺高超,但是一点儿不敢掉以轻心,他并不是上去就下刀,而是提刀观察,“四顾”周围,面对大牛也是“踌躇”的,也是要寻找最佳路径的。而“满志”达到目的后,将刀擦拭好,保存起来。
四、这些话全是庖丁回答梁惠王的,“踌躇满志”就是“牛”。一个厨子,宰个牛就敢在大王面前“牛哄哄”,说自己“踌躇满志”,被宰的将是他自己。庖丁是不敢在大王面前“踌躇满志”的,实际上,人家一点儿也没“牛”,是断句断错了。
五、解一回牛,庖丁就踌躇满志,庖丁吹牛,这样的人想要技艺高超也难。
重新断句后,成了这样:“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翻译过来是:将要解牛时,提着刀站在那儿,因为解牛的事而环顾四周,小心翼翼,犹豫不决;任务完成后,还是小心翼翼地将刀保管起来。
您看,这有多顺溜!
战国时期,赵国大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从小熟读兵书,爱谈军事,别人往往说不过他。因此很骄傲,自以为天下无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赵括自少时学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当。尝与其父奢言兵事,奢不能难,然不谓善。括母问奢其故。奢曰:‘兵,死地也,而括易言之。使赵不将括即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
公元前259年,秦军又来犯,赵军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县附近)坚持抗敌。那时赵奢已经去世。廉颇负责指挥全军,他年纪虽高,打仗仍然很有办法,使得秦军无法取胜。秦国知道拖下去于己不利,就施行了反间计,派人到赵国散布“秦军最害怕赵奢的儿子赵括将军”的话。赵王上当受骗,派赵括替代了廉颇。赵括自认为很会打仗,死搬兵书上的条文,到长平后完全改变了廉颇的作战方案,结果四十多万赵军尽被歼灭,他自己也被秦军箭射身亡。
明朝刘如孙根据这个有名的历史故事,写了一首诗《湘南杂咏》,其中有一句“朝野犹夸纸上兵”。后来,人们便引申出“纸上谈兵”这个成语,用来比喻只会空谈教条,却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说赵括纸上谈兵,其实有点冤枉了赵括。
首先,赵括的时代还没有纸,没有纸就说人家是纸上谈兵,这有些牵强。
更主要的是,要历史地看赵括,看长平之战。
秦赵长平之战时,秦国经过变法已经非常强大,其国力远在其他六国之上,赵国虽然偶尔有过局部的胜利,但想要真的战胜秦国已经是不可能的事,败势已经不可逆转。长平之败应该是历史的必然。
战争开始前,大将赵奢已死,蔺相如病笃,赵王只得派廉颇出战。可是廉颇初战就失利了,没办法,不得不坚壁不出,死守在营垒里。
让赵括替代廉颇,并不是赵括主动请战,更非赵括暗中买官,而是赵王的旨意,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组织安排、上峰命令。退一步讲,即使赵括请战,作为一个青年人,大敌当前,欲为国抗敌,也无可非议。问题是在这么重要的问题上,中央政府,实际上是专制制度下的赵王,不该让毫无战争经验的赵括带兵打仗。《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蔺相如说:“王以名使括,若胶柱而鼓瑟耳。括徒能读其父书传,不知合变也。”任命赵括为主帅,是赵王的错。
刘向《列女传》说:
赵将马服君赵奢之妻,赵括之母也。秦攻赵,孝成王使括代廉颇为将。将行,括母上书言于王曰:“括不可使将。”王曰:“何以?”曰:“始妾事其父,父时为将,身所奉饭者以十数,所友者以百数。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尽以与军吏士大夫。受命之日,不问家事。今括一旦为将,东向而朝军吏,吏无敢仰视之者。王所赐金帛,归尽臧之。乃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王以为若其父乎?父子不同,执心各异。愿勿遣。”王曰:“母置之,吾计已决矣。”括母曰:“王终遣之,即有不称,妾得无随乎?”王曰:“不也。”括既行,代廉颇。三十余日,赵兵果败,括死军覆。王以括母先言,故卒不加诛。
《列女传》小说也,不可当真。
《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至九月,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来攻秦垒,欲出。为四队,四五复之,不能出。其将军赵括出锐卒自搏战,秦军射杀赵括。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计曰:“前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阬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
可见,直到赵括战死时,赵军仍旧能够保持有四十万的主力,赵括显然不是纸上谈兵之辈。而长平之战差一点儿成为武安君白起的滑铁卢。武安君在随后的邯郸之战中拒绝出任指挥官,指出“秦虽破长平军,而秦卒伤亡过半,国内空……”秦军“伤亡过半”,这是赵括的杀敌成果。
胡三省说“赵之丧师蹙国,不特以赵括代廉颇之故,亦由不用虞卿之计(联楚、魏以合纵牵制对抗秦)也”(《资治通鉴》卷五胡注)。这是说,赵国战败是由不得赵括的。
当代诗人熊东遨《过长平古战场》:“莫笑将军括,将军未惜生。”这是说,赵括一直战斗到最后,英勇战死,为国捐躯,应该表彰。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说,赵国之所以用赵括为将,是因为秦国用了反间计,秦人说:“秦之所恶,独畏马服君赵奢之子赵括为将耳。”可是,我们想想,秦人也不是傻子,他们不会一点儿依据都没有就把赵括端出来吧?如果赵括一点儿作为也没有,只是看了许多兵书,这反间计能成功吗?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说:“今括一旦为将,东向而朝,军吏无敢仰视之者。王所赐金帛,归藏于家,而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这话《列女传》也说了,通过这话可以看出,长平之战前,赵括已经成为赵国的将了,赵括不但已经是赵将,而且还得到了赵王“所赐金帛”。赵王是不会无缘无故就赏赐赵括的,一定是长平之战前赵括已经立过战功,是打过仗的,而且打过胜仗。
赵括并不只是纸上谈兵。
战国末年,秦国日益强大,不断侵吞东方六国,扩大自己的版图。其中,秦国曾经三次进攻魏国,占领魏国许多的土地,魏国军民也伤亡惨重。魏安釐王四年(公元前273年),秦国又派军队攻打魏国,魏国请韩、赵两国援助,可惜兵力太弱,联军被杀十五万,最后还是被打败。魏将段干子提议割地向秦国求和,战略家苏代却持反对的意见,他说:“秦国想并吞魏国,只割让土地是无法满足秦国的野心的,就像抱薪救火,柴没烧完,火是不会灭的。”
苏代的话见于《史记·魏世家》“以地事秦,譬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比喻用错误的方法消除灾祸,结果使灾祸反而扩大。
一般理解是:抱着柴草去救火。抱就是抱。这不是“引火烧身”吗?“薪不尽,火不灭”,这抱着薪的人不早烧死了吗?
《康熙字典》“抱”字条说:“与‘抛’通,弃也,掷也。”“抛”字条下又曰:“或作‘抱’。”由此可见,成语“抱薪救火”原意当为抛薪救火也,就是向火势扔柴。“薪不尽,火不灭”,是说柴不扔完,火就烧不完。
《史记·李将军列传》:“胡骑得广,广时伤病,置广两马间,络而盛卧广。行十余里,广佯死,睨其旁有一胡儿骑善马,广暂腾而上胡儿马,因推堕儿,取其弓,鞭马南驰……”《史记集解》引徐广曰:“一云‘抱儿鞭马南驰’也。”《汉书·李广传》也作“抱儿鞭马南驰”。“推堕”与“抱”是同义词,“抱儿鞭马南驰”,就是推下胡人少年打马向南跑。这“抱”就是“抛”。
《史记·三代世表》:“姜嫄以为无父,贱而弃之道中,牛羊避不践也。抱之山中,山者养之。又捐之大泽,鸟覆席食之。姜嫄怪之,于是知其天子,乃取长之。”
这是个著名的传说:姜嫄踩了一个大脚印,就怀有身孕,生下一个孩子。姜嫄认为这个孩子没有父亲,脸面上不好看,就将孩子扔在道上,可是牛羊都不踩这孩子;姜嫄又把孩子扔到山里,山里人将他收养了;姜嫄又把孩子扔到水泽里,鸟儿们飞来用羽毛给孩子当被褥,给他叼来吃的东西。姜嫄感到惊奇,知道这个孩子不是凡人,将来会有天下,就养大了他。这个孩子就是中华民族的始祖后稷。
“抱之山中”就是扔到山里,“抱”就是“抛”,与“弃”、“捐”是一个意思。
“土崩瓦解”是个常用的成语,比喻的是崩溃了,彻底垮台了。许多人认为“土崩瓦解”这四个字的原意,自然就是“土崩了,瓦碎了”。多数辞典就是这么解释的,《辞源》解释“土崩瓦解”说:“像土倒塌,瓦碎裂,比喻溃败不可收拾。”这么解释对不对呢?不对。因为“土崩瓦解”不是“土崩了,瓦解了”,而是“房子倒塌了”。
正常情况下,是不存在“土倒塌”的问题的,要是说陡处的土倒塌了,多少还有一点儿垮台、崩溃的意思,可是“瓦碎裂”了,可就跟垮台、崩溃搭不上边儿了。古时那种瓦片并不大,以小瓦块的碎裂描述崩溃之势是远远不够的,是不恰当的。
“土崩瓦解”这个成语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总结秦的灭亡时说:“秦之积衰,天下土崩瓦解,虽有周旦之材,无所复陈其巧,而以责一日之孤,误哉!”唐人张守节《史记正义》解释说:“言秦国败坏,若屋宇崩溃,众瓦解散也。”张守节将“瓦解”释为“众瓦解散”,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很明显,“秦之积衰,天下土崩瓦解”是个比喻句,意思是说,由于秦国的弊病积累已经很久了,它的灭亡就像是房子倒塌一样。房子垮塌时,土墙倒了,房顶上本来排列有序的瓦片,忽地一下子全散开了,落到地上。这样的阵势,用于比喻秦国的灭亡才是合适的。
土崩瓦解是房子倒塌时的部分现象,土崩瓦解是房子倒塌的借代。“土崩瓦解”的原意,并不是像《辞源》解释的那样“像土倒塌,瓦碎裂”。
成语是固定了的语言,它已经有了自己的特定含义,而这含义与它的出处常常是相差很远的,怕的就是有人用成语的意思阅读古代作品。“人自为战”就是一例。
现在,成语“人自为战”的意思是,每一个人各自单独作战或干事情,而它的原来意思根本就不是这样。
“人自为战”与成语“背水一战”出自同一故事。《史记·淮阴侯列传》说,韩信带了几万不大听指挥的兵远道攻打赵王歇,而赵王有兵二十余万,据井陉之险以逸待劳。战斗开始,韩信说灭了赵军再吃饭,就将一万人背水布阵。赵军见了韩信这等的阵势不禁哈哈大笑。可是战斗的结果却是韩信大胜,赵军大败。战后总结时,有人问韩信:“兵法上讲,布阵应背后是山陵,前方是水泽,这回将军您却让我们背水布阵,还说,灭了赵军后再吃饭,当时大伙全不服,可是最后咱们竟然打胜了,这是用的什么战术?”
韩信说:“此在兵法,顾诸君不察耳。兵法不曰‘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且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此所谓‘驱市人而战之’,其势非置之死地,使人人自为战。今予之生地,皆走,宁尚可得而用之乎?”众将军这才全服了。
韩信这里说的“人人自为战”,没有一点儿各自单独作战的意思,而是说,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生存而尽力作战。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九年(公元204年)“秋七月,(袁)尚还救邺,诸将皆以为‘此归师,人自为战,不如避之’”。
夜郎自大是最难听的贬义成语之一,因为这个成语,夜郎国为人熟知,但一点儿光彩也没有。可是,我们看看历史,就觉得夜郎自大并不是简单的自高自大,而是情有可原。
我们是通过《史记·西南夷列传》才知道曾经有个夜郎国的。
其实汉王朝及汉之前的王朝也并不知道有个夜郎。是汉武帝想要通过西南地区寻求到一条通向身毒(印度)的通道,才知道有一个夜郎。
汉武帝的使者是先到滇国的,一到滇国,滇王就问汉使者:“‘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以道不通故,各自以为一州主,不知汉广大。使者还,因盛言滇大国,足事亲附。天子注意焉。”
滇王与夜郎侯的事,在《史记》中也不是著名篇章,以后也并不大为人注意。到了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绛妃》才有了“驾炮车之狂云,遂以夜郎自大。恃贪狼之逆气,漫以河伯为尊”。这才有了成语夜郎自大,成语夜郎自大就是从这儿来的。从此,夜郎背上了坏名声。
我觉得夜郎委屈有下面几点:
一、“汉孰与我大”是滇王说的,并不是夜郎君说的。《史记》只说了“及夜郎侯亦然”,也就是说,夜郎王只是说出了与滇王类似的话,但到底是不是说了“汉孰与我大”,并不清楚。
二、再说了,即使是夜郎王说的也是“汉孰与我大”,这也算不上是“自大”。“汉孰与我大”只是问一下,打听打听,并没有说:我比汉朝大或者我与汉朝一样大。
三、只许你汉朝自大,人家问一下就不行了,就得受贬斥,若这话是汉使者说的,就不会遭到非议,其实这是汉朝自大。
四、不知道汉朝有多大,原因是“道不通故”,是条件所限,并不是滇王、夜郎王自己有妄自尊大的缺点。互相不了解,其实,不光是滇王、夜郎国君对汉不了解,汉也同样对滇、夜郎不了解。怨不得人家。
五、《史记·西南夷列传》说:“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就夜郎王眼光所及,与周围比较,夜郎、滇也确实是大。
成语还是成语,原来怎么用还怎么用,但是,我们不应该因此贬低夜郎。
有意思的是,20世纪末,竟然出现了“抢夜郎”的闹剧。夜郎国的疆域、中心区域在哪里?这个问题是学者们分歧最大、争论最为激烈的话题。目前,贵州省内就有安顺、桐梓、六枝、望谟、惠水、长顺和三都等地,认为古夜郎的中心在今天自己的行政区域内。云南省的宣威,广西和湖南也认为在自己的区域之内。各方都能引经据典,甚至找出学术论文。有的县甚至都想改名为“夜郎县”。夜郎又成了“香饽饽”。
据记载,夜郎国灭于西汉末期,汉成帝河平年时(公元前28—前25年),夜郎与南方小国发生争斗,不服从朝廷调解。汉廷新上任的牂牁郡守陈立深入夜郎腹地,斩杀了夜郎末代国王,平定了叛乱。此后,夜郎不再见于史籍。夜郎国存在了约三百多年。以后,晋朝曾在贵州设置过夜郎郡。唐初在今贵州石阡一带曾设置过夜郎县。不久在今湖南新晃一带又设置过夜郎县。宋代也短时间在湖南新晃设置过夜郎县,这是历史上最后一个叫夜郎的县名。但后来的这些夜郎郡、夜郎县与原来的夜郎是不是同一地,至今也弄不清楚。
夜郎国的具体位置,史籍记载都很简略,只说"临牂牁江",其西是滇国。牂牁江是汉代以前的水名,今人根据其向西南通抵南越国都邑番禺(今广州)的记载,考订为贵州的北盘江和南盘江。多数人认为,夜郎国的地域,主要在今贵州的西部,可能还包括云南东北、四川南部及广西西北部的一些地区。在考古发掘未提供出可靠证据前,这样的争论必然还将继续下去。
看到这个标题,您一定说,错了,是“望梅止渴”不是“想梅止渴”。您说得对,我这样写主要是想说,“望梅止渴”等于“想梅止渴”——虽然并没有“想梅止渴”这个成语。
“望梅止渴”源于《世说新语·假谲》:“魏武行役失汲道,军皆渴,乃令曰:‘前有大梅林,饶子,甘酸可以解渴。’士卒闻之,口皆出水。”
行军路上找不到水,渴得要命。聪明的曹操想出一招,说:前面有个大梅子林,梅子非常大,又甜又酸又解渴。士兵们一听,嘴里出了口水,于是不觉得渴了。
曹操说的梅林根本不存在,曹操是利用了条件反射,让士兵想到梅子“口皆出水”,达到暂解渴的目的。
“望”最常见的意思是:往远看,别的意思很少用。于是,有人以为,“望梅止渴”的“望”就是远望,这就错了,这里的“望”其实是想。曹操所说的梅子根本不存在,是他想出来的,是想梅止渴。
“望”当“想”讲的例子,还有许多:
望文生义,就是并不理解,靠想象推测;望而生畏,是一想就害怕,用不着看到;望而却步,是一想到某件事就害怕不敢前进了;得陇望蜀,是得到了陇地又想得到蜀地;望穿秋水,是期盼得眼睛都坏了,并不一定是真的用眼睛看;望风而逃,是听到一点儿信息就跑了,也是想出来的;望其项背,是希望达到别人的程度;望子成龙,是盼望孩子成才。
现代汉语中不少词中的“望”也是这个意思,如盼望、期望、愿望。
还有一个“望”最要当心,那就是“望洋兴叹”的“望”,这个“望”不是远看,也不是想、盼。
“望洋兴叹”出自《庄子·秋水》: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曰:“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今我睹子之难穷也,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若”是海神的名。河伯“望洋向若而叹”是抬起来头对海神说话。“望洋”并不是朝着海洋看。“望洋”是个单纯词,这种词不能拆开来用,只能是“望洋”,不能说“望着洋”、“望海洋”。
“望闻问切”的“望”也容易出问题。这个“望”是中医的一种诊断方法,医生望诊时,多数是面对面的,不会后退几步离你远远地看。《扁鹊见蔡桓公》中的“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就是望诊,两个人在朝堂上,已经很近了,这个“望”不是远看的意思。
“三顾茅庐”又作“三顾草庐”,是最常用的成语。多数人认为“三顾茅庐”,就是刘备三次到草庐中看望诸葛亮,这里的“顾”就是“看望”。这样的解释不能说错,但是并没有解释到位,并不是恰当的解释。“三顾茅庐”最恰当的解释应该是“三问茅庐”,而不是“三拜茅庐”、“三看茅庐”。
“三顾茅庐”这个成语,出于诸葛亮自己写的著名的《出师表》,原文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咨”就是问、询问,“咨臣以当世之事”就是:问我当时的局势。刘备三次到草庐中,确切地说是看望了诸葛亮,但是,看望并不是主要目的,主要目的还是因为有解决不了的难题,要向诸葛亮咨询。“问”才是刘备的主要目的。将“三顾茅庐”解释为三次到茅庐询问,才是恰当的。这样解释,“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中的“顾”与后面的“咨”正好形成了呼应,表述才成为一个整体。
现在“顾”最常用的义项的确就是“看望”,但是,它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义项,就是“问”。
释“顾”为“问”,在古代汉语中是可以举出不少例子的。《国语·晋语八》:“訾柘死,范宣子谓献子曰:‘昔者吾有訾柘也,吾朝夕顾焉。’”范宣子说的意思是,訾柘死了,我没有人可以经常咨询了。而绝不是说,訾柘死了,我没有人可以经常看望了。杜甫写诸葛亮祠的《蜀相》“三顾频烦天下计”,可以说是对“三顾茅庐”最好的解说。“顾”的宾语是“计”,这“三顾频烦天下计”,怎么也不可以解释为“三拜频烦天下计”,只能说是“三问频烦天下计”。现在常用的“顾问”是个同义并列结构的合成词,“顾”就是“问”,“问”就是“顾”。当顾问的人,责任就是解答别人的咨询。
成语“期期艾艾”是形容人口吃的,并不常用。可是,它的出处却极有意思。
这“期期艾艾”,其实是两个时代不同的事。
先说“期期”。这事记载在《史记·张丞相列传》。西汉开国有一位名臣,名叫周昌。这个人帮助刘邦打过天下,立过大功,以刚直不阿闻名,但是有个毛病,就是说话不行,一到关键时就磕巴上了。这刘邦得了天下,坐了皇帝位,就有点洋洋得意,丢了当年战争年代的好作风,整天就知道寻欢作乐。这天,刘邦正跟宠爱的戚夫人在一块起腻,周昌心里极为不满,也不通报一声,推门就闯进去了。刘邦气不打一处来,就骑在周昌脖子上问:“你说,我是何如君主?”这周昌上来犟劲,脖子一梗,说:“陛下即桀纣之主也!”刘邦拿这人也没办法,只好笑笑拉倒。刘邦欲废太子另立戚夫人的独生子如意。周昌又大闹起来,刘邦问他有什么想法,他说:“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虽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这“期期”是周昌着急时发出的声音,没有意义,后来,“期期”就成了口吃的意思。
“艾艾”出自《世说新语·言语》。三国时灭蜀的大将邓艾,虽然率军打仗无人可比,但说话也不利索,别人问起他的名时,他就“艾艾艾”地“艾”个不停。司马昭看邓艾这样子,就拿他取笑开涮,“你说艾艾的,你的名里到底是几个艾?”邓艾虽然口讷,但脑子灵得很,一看这是拿自己开玩笑,就说:“凤兮凤兮,故是一凤。”
邓艾说的“凤兮凤兮”,是《论语·微子》里的话,“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邓艾的意思是,接舆讲的“凤兮凤兮”虽然是两个“凤”但说的却是一个“凤”,我说的也是一个“艾”,你连《论语》都没读明白,啥也不懂。回答得干净利索。听的人全哈哈大笑。司马昭想拿人家生理缺陷开玩笑,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现在,“难兄难弟”这个成语,常用的意思是,彼此同处于困难境地的人,彼此共患难过的人。两个“难”全读nàn。其实,还有一个成语“难兄难弟”,“难”的读音是nán。
《世说新语·德行》:“陈元方子长文有英才,与季方子孝先,各论其父功德,争之不能决。咨于太丘。太丘曰:‘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这段话的意思是:东汉时,陈元方的儿子和陈季方的儿子,都夸说自己的父亲功德高,争论不休,就去问爷爷陈太丘。爷爷说:元方很好,好得做他的弟弟都很难了;季方也很好,好得做他的哥哥也很难了。“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后来,转化为成语“难兄难弟”,成语中的“难兄”即“难为兄”,“难弟”即“难为弟”。意思是:兄弟全都很好,难分高低。宋人许月卿《赠黄藻诗》中“难兄难弟夸京邑,莫负当年梦惠连”用的就是原意。
《现代汉语词典》中有难兄难弟nànxiōngnàndì,又有难兄难弟nánxiōngnándì。现在常用的难兄难弟nànxiōngnàndì是由原来的那个演化而来的。由于音意不同了,一个成语分成了两个,要是从“岁数”上说,念nánxiōngnándì的是“兄”,nànxiōngnàndì的是“弟”。
“蛛丝马迹”是人人皆知的成语,比喻事情留下来的隐约可寻的痕迹和线索。一般的辞典的解释全是说,“马迹”就是马经过后留下的痕迹或马脚印。可是,仔细一推敲,你就会发现,这样的解释是很难成立的。
从事理来说,蛛丝是很不明显的,那么与之并列的马迹也应该是很不明显的,可是,马是个庞然大物,在没有水泥路、柏油路的古代,马留下的蹄印与痕迹应该是很明显的。蜘蛛的丝与高头大马的迹,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是很难相提并论的。
从结构来说,很明显,这一成语中“蛛丝”与“马迹”是并列的结构关系,“蛛丝”就是蛛的丝,是偏正关系,那么,“马迹”也应该是马留下的痕迹,也是偏正关系了。蛛丝这种东西与马留下的痕迹,相去极远,“蛛丝”“马迹”并列在一起就很勉强了。
清人夏敬渠《野叟曝言》七十九回:“蛛丝虫迹,屋漏蝙涎,不即不离,有意无意,其妙如何。”“蛛丝马迹”又可以写成了“蛛丝虫迹”,可见,这“马”应该是一种虫,而不是高头大马的马。那么这留下马迹的“马”到底应该是什么呢?
老厨房中,经常可以看到高处挂着蜘蛛网,这自然就是蛛丝了。而也是在老厨房中,还有一种经常出没的小虫子,叫“灶马”。这灶马爬过的地方留下一条条不很明显的痕迹,这就是“马迹”。灶马爬过的痕迹与蜘蛛网经常在一起出现,两者又都不很明显。所以说,蛛丝马迹的“马”应该是灶马的“马”。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虫三:“灶马,处处有之,穴灶而居。”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虫篇:“灶马,状如促织,稍大,脚长,好穴于灶侧。俗言,灶有马,足食之兆。”可见,灶马又可简称为“马”。
语文出版社出版的《通用成语词典》说“蛛丝马迹”的“马,指灶马,一种穴居于柴灶旁的昆虫”,这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