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思明必死的理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6:14:38
宋思明,男,42岁,江州市市委秘书,已婚,育有一女,于×年×月×日死于车祸。此人系典型的农村娃,靠上大学改变命运,生前身居高位,二人之下(市长和书记),万人之上,既懂得用权,又懂得谋私,加之年轻,政治前途“大大滴有”;后遭遇其貌不扬的郭海藻,深陷婚外情中不能自拔;最后,应了树大招风,显赫一时的他,终在审查与情人流产的双重重压下自杀身亡。ps:此人系热播电视剧《蜗居》中虚构人物。要说他的死,必须从他活着开始。
宋思明是《蜗居》里最受观众欢迎的角色,不但有女人甘冒愿当“小三”的风险爱之,亦有男性观众崇拜,分析原因,无非是因为——他敢爱。换句话说,面对爱情,他能担当,也肯担当。
先说宋的“能担当”:海藻要帮海萍买房,需要钱,一家人愁得都快上吊了,宋却说拿就拿,眼皮都不眨,让海藻内心充满感叹——“一次六万,一年就成千万富翁了。”(剧中旁白)海萍住处拆迁,没房住,宋随便甩出一套房就是顶级配置,一个月的物业费就是2200。(ps:看电视剧时我就想,他那到底是办公室还是银行,输入密码“郭海藻”,什么都能取出来)海萍被单位领导欺负,宋来摆平。苏淳被抓,眼看要去坐牢,宋来捞……
海藻的正牌男友小贝也是“能担当”的男人,海萍需要六万,小贝可以替海藻担当两万;海萍没房,小贝可以陪着海藻一起去找廉价的出租房;海萍被领导欺负,小贝觉得海萍脾气太不好了;苏淳被抓,小贝仅能提供不顶用的律师……有人说宋能做到这些是因为他是市委秘书,言外之意是自己不如别人的地方仅仅是没有权利。问题是,你为什么不想想自己为什么没有那个权利呢?那个权利是天上掉下来的吗?是子承父业继承来的吗?无论是剧中还是现实生活,绝大多数人能成功都是通过个人努力得来的,是智慧与勤奋的结果。人家奋斗了,人家当然有资格收获,不能光看贼吃肉,不看贼挨打,人家能成为巨富或者高官,必定因为人家付出了你没付出的努力,人家拥有你没拥有的智慧。女人喜欢有权有势的男人,不是因为女人虚荣,而是因为女人聪明,女人能透过权势的背后看到这个男人潜在的智慧与勤奋。要鄙视女人虚荣,男人就先放弃自己已有的房子、车子、存款、工作试试看,看看是不是像断手断脚一样痛。如果是,那就别鄙视女人,女人爱上的权势也是你身体的一部分,没有和你这个人分开,就像我的偶像小s说的,不是我喜欢有钱人,而是我喜欢的人恰好有钱。如果放弃那些东西你不觉得疼,那你才有资格鄙视。所以说,“能担当”、担当的程度,是衡量男人的一个指标。
这或许还不是宋俘获万千女性观众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的“肯担当”。
商人的婚外情与官员的婚外情不一样,同样被抓包,商人最多面临人财两空,不是给情人钱打发情人走,就是给老婆钱打发老婆走。而官员不行。官员的婚姻的干部考核的指标之一,是不能出问题的,出了问题是会影响前途的,一个没有政治前途的官员就如同一匹骟马。宋才42岁,他的未来是一眼看不到头的,可惜他遇到了海藻。
老板陈寺福让海藻陪客户,客户吃海藻的豆腐,宋看到了,不爽,但没说,于是在生意上给陈来点颜色看看,这是暗恋时的报复。陈揣摩上意,给海藻升职加薪,宋高兴,就给了陈一单生意。和海藻“好”上之后,陈对海藻喊叫,宋接过电话对陈命令“以后对我的女人客气点”……那是一种承认,虽然这种“承认”只是在一个有求于他的商人面前,是在宣告他对这个女人的所有权,是他的霸道,但对身为“小三”的海藻来讲,等于是在告诉她,你不是我见不得光的情人,我会为你负责。接下来,宋疯了,在老同学面前亮出海藻;在妻子面前承认;在所有人的面前承认……不知道是仕途的顺利让他以为他可以为所欲为,还是爱情让他变得愚蠢且疯狂,反正他干了,干到底。
乞丐的爱,不会让人动心,因为乞丐拥有得少,他能够为爱付出的,也只有那一条命。而一个身居高位的已婚男人,当他真正去爱的时候,他要付出的不但是他现在所拥有的权利、金钱、社会地位,还要搭上他的未来。很多人在面对“最想得到的”和“最怕失去的”选择时,选择的是“最怕失去的”,那是因为他们拥有得太少了,而对一个拥有很多的人来讲,如果还有一样东西是他/她“最想得到的”,那么,这便是他/她可以倾其所有去换取的东西。这是人的贱。也是为什么人会在拥有之后便会变得不珍惜。
宋思明被年轻的女人和男人一起爱着,因为他是市委秘书宋思明,他是已婚的市委秘书宋思明,他的权利让他的爱变得轰轰烈烈,他的婚姻又让他的爱变得纠结动人。年轻的男人喜欢他,因为他在用他的权利去干那些只有年轻男人才想干的事;年轻的女人喜欢他,因为每个女人都渴望被这样一个男人保护。年长的男人会觉得宋的行为太不理智、太电视剧了,而年长的女人则会感叹这就是人老珠黄的下场。如果一个电视剧播完,女性观众纷纷有意识无意识地爱上权利光环下的男人,那么,小贝那种深爱女友却无钱无权的年轻男人就活该被有权有钱的男人抢走老婆吗?苏淳那种老实巴交安分守己的男人就活该一辈子对权利顶礼膜拜吗?年过四十的中年妇女就活该要用自己后半生的孤独去成全丈夫伟大的真爱吗?
忽然想起《金刚》的结尾,那个一脸窝囊相的记者说:“It was not the army kill the beast,it was the
beauty kill the
beast.”杀死它的不是武器,而是美丽(直译)。表面上指,金刚之所以会死,是因为它喜欢上了安,才从丛林来到了都市,最终被射杀。而实质上,似乎还应该把这解释为,金刚学会了区分美与丑、善与恶,所以金刚不再是兽,beast也就死了。
《蜗居》里的宋思明必死。与其灰头土脸地被双规,印证“滥用其权必将自绝于人民”,还不如主动松开方向盘制造一起车祸。那样,喜欢他的观众至少还可以对自己说:“It was not the manhunt kill him,it was the love kill 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