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学 数 学 教 学 案 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19:49:29
五桂山学校 胡曲尧
我是一位有12年中学数学教学经验的数学教师,去年上期开始使用新教材。去年教八年级数学,今年教九年级数学,在一年多的新教材使用过程中,碰到了很多问题,其中使我记忆最深的是在教九年级数学(上)3.切线,第二课时“切线长的定义及性质”(课本第58页至59页)。当时我在黑板上画了一个这样的图:

教学完切线长的定义:圆的切线上某一点到切点之间线段长叫做这点到切点之间的切线长。图中PA.PB都是圆O的切线长。接着我让学生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图中PA与PB相等吗?∠APO与∠BPO相等吗?为什么?五分钟过后,很多同学举手回答。大多数同学都按照课本的提示回答:因为沿OP对折A点和B点重合,所以PA=PB,∠APO=∠BPO。但是,也有一位叫郑涵的同学大声说:“因为三角形OAP全等于三角形OBP,所以PA=PB,∠APO=∠BPO。”当时很多同学在笑,也有一部分同学感到吃惊,大家都把目光投向郑涵同学。
作为课改前的教材编排,我想八成的同学都会用全等的知识去思考,回答这个问题。可是现在是在新课标下教学这个内容,所以学生应该不用三角形全等的知识去证明才正常,而用了全等的知识去回答这个问题到底行不行呢?我略思片刻,用肯定的口气进行评价:“郑涵同学的回答不但完全正确而且很有创意,因为他学会了自学,学会了探究,有超前意识!”同学们不再讥笑郑涵了,而改用了敬佩的目光!
从这个教学案例使我联想到这样一个问题:教材的编排为什么不把“三角形全等”的知识放在“圆”的前面呢?如果有了三角形全等的知识,同学们学习有关圆的知识就会多一种思路,特别是在处理“圆与三角形”的问题时就迎刃而解了。因此,我建议是否可以把24章《图形的全等》一章与23章《圆》作个调整。一方面学生从八年级的《相似》再过渡到九年级的《全等》,学生知识的结构不会发生冲突,时间上缩短了间隔,便于学生进行知识的接收。另一方面,圆与三角形密不可分,在圆的相等线段证明中,能运用三角形全等的知识也会使教学带来很多方便。特别是一些较为经典的题目学生也可以从容应付。
从这个教学案例,也使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是不是编者有意推迟三角形全等的教学,暗示我们“淡化证明”呢?若是如此,我们在教学中也无须顾虑学生不会做“圆与三角形的证明”题了。因为新教材连“证明”两字也改为“解”了。固此我们的教学是否也要真正跟上课改的新形势呢?省下做“证明题”的时间去进行“探究”.“实践”。这完全符合“人人都学有价值的数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