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后来证明符合事实也可能是假新闻(2007-6-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7:23:10

引用通告分类: 未归类
连岳兄的博文《测智商》,披露一件事,说厦门政府网在凌晨五点公布赵院士的声明,而该新闻说到赵院士是当天下午授权的。也就是说,在没有取得正式授权前,这声明已经出来了。
这算不算假新闻?一位先生说:
“这个似乎没太大的意义。
这是一则新闻稿,也就是press release,不是新闻。新闻稿都是提前写好,然后再发给专门的PR wire或者直接发给媒体。所以新闻稿上面写6月2日并不奇怪。
。。。。。。。
如果你要说这个声明是伪造的,这个时间问题没有多大作用。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 ”
连岳好像没有断言声明是伪造的,是没有经过赵院士同意的。但是政府网在当事人没有正式授权前,就推出此新闻,是不折不扣的假新闻。----因为发布新闻时,该新闻事件还没发生,即便后来发生了,亦为假新闻。此乃常识,我想懂得新闻ABC的,不需要我再饶舌。
举个例子,某被告人被公诉强奸杀人,在法院没判决前,媒体就报道此人“强奸杀人”而不是“涉嫌强奸杀人”,就是假新闻。哪怕报道后不久,法院认定了其强奸杀人。
再讲某媒体一自摆乌龙的事件。非典期间,浙江某地有人利用抗非典诈骗,本来一件普通的刑事案因特殊时期震动了中枢,该案件确定为周日审判,但刑期早已由上面确定,审判机构在周五就提前把新闻稿发给各媒体----因为接下来两天是公休,并注明必须周一见报。值班编辑麻痹大意,于收到新闻稿的第二天,即周六就见报了。两人一人判五年,一人三年(具体刑期也许我记忆有误),还没有庭审,审判结果就见报了,影响之恶劣可想而知,坐实了人们认为庭审只是走过场的看法。
为了挽回影响,庭审结果不得不和提前报道故意有差别,一人获刑三年一人获刑一年半。原来的报道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假新闻了。
如果最后的庭审结果和提前报道完全一样,是不是假新闻呢?同样是假新闻,理由如前所述:新闻正式发布时,新闻事件尚未发生。哪怕这一事件是按照事先设计好的剧本导演的,春晚的彩排不等于春晚。
这位辩护的先生所说某个事先策划的事件发生前,先把新闻稿发给各媒体是常见的,这没错。而且结果基本上不会走样,可是,万一当天下午赵院士不愿授权了,怎么办?
未获正式授权先发稿,本质上和没有庭审先确定刑期一样。
一则假新闻关乎的不仅仅是新闻职业伦理的问题,假新闻背后有更值得玩味的东西。
http://www.bullog.cn/blogs/kanchai/archives/6962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