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皆有度,过犹不及(做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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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皆有度,过犹不及
诗人雪莱说过一段非常精彩的话:“精明的人是精细考虑他自己利益的人,智慧的人是精细考虑他人利益的人。”精细地算计自己利益的人,往往精明反被精明误,甚至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人活在世上要学会将心比心,不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别人的利益。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也精细地考虑他人的利益,这才能做到双赢、共赢。为了躲开社会上的种种陷阱,以清醒、明辨是非为基础的精明是必需的,也是实用的。但如果把精明用在争抢个人利益得失上,甚至为了贪得一己之利,不惜通过暗道机关,巧取豪夺他人的利益,这种精明就不值得提倡了。三国时期的杨修就是个精明过人的人。他因才学出众,深得曹操器重,并被委以谋士重任。他以体察曹操心计为荣,不断地在同僚中炫耀自己的能力,暗中使尽手段排斥异己,本以为靠着自己此等精明的能力,定能使自己节节攀高,却不知生性多疑的曹操亦不乏精明:“汝等今日不容天下能人,他日岂能容得吾身?”杨修终因精明过头而遭杀身之祸。一个真正称得上精明的人,最最重要的是要学会在众人面前如何“表现”自己,而不是“利”字当头,什么亏都不能吃,什么便宜都想占,工作拣轻的干,钱往多里要,看别人时用显微镜,高标准、严要求,对自己时就尽量地网开一面。更不能单为自己的某种野心,诬陷、坑害别人。如果把这种所谓的“本事”都列入自己的“精明账”里的话,久而久之,难免惹起周围人的反感,人际关系就会一团糟,就必然精明反被精明误,最终是要自食其果的。精明与吃亏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在一定的时候,适当的“让利”,吃点小亏,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仅体现了自身的能力,也会加深和周边人的情感。俗话说得好,将要取之,必先予之,这才是真正的适度的精明。自以为精明过人,一辈子都不想吃亏的人,到真的吃起亏来,那必是万劫不复。适度的精明是一种智慧,过度的精明就沦为奸诈了。第三章限度的修炼:事皆有度,过犹不及罗曼·罗兰说:“所谓幸福,是在于认清一个人的限度而安于这个限度。”人的体力、能力、忍耐性等等都有一定的限度,人的情绪、言论、自由也有一个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就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出现。有修为的人,时时处处都能很好地把握分寸,言谈举止得体适中,不会超越界限,给人一种自在、平和、安全的感觉。何谓过失?过失,一过就失;何谓过错?过错,一过就错!谦虚的限度谦,美德也,过谦者多怀诈;默,懿行也,过默者或藏奸。——明代学者徐学谟真正的谦虚只能是对虚荣心进行了深思之后的产物。——法国哲学家伯格森“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话几乎人人耳熟能详、朗朗上口,因为人人都知道谦虚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它道出了谦虚和骄傲之间微妙的辩证关系,也折射出了被中华民族所尊崇的谦虚这种优良传统美德的重要性。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由表及里的谦虚呢?综观社会发展的轨迹和历史的种种变迁,一言以蔽之:适度的谦虚,是被社会所尊崇的一种美德,也是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一种动力;而过分的谦虚,则是一种虚伪,不但得不到人们的尊崇和接受,还会遭到社会大众的嘲讽和唾弃!谦虚的反面是妄自尊大。那种手无缚鸡之力却自吹能举起千斤巨石者,是狂妄自大;那种吃不到葡萄偏要说葡萄酸的人,实际上是自负,是虚伪。他们不但不能赢得人们的尊重,反而只能迎来人们的唾弃和嘲弄,被人所不齿!中国素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传统道德中所崇尚的“仁”、“义”道德,都有为人谦让的影子,所以中国人从为人处世到做学问,都讲究谦虚,喜欢“客气”,不是“过奖、过奖”,就是“哪里、哪里”。不管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在态度上能刻意地表现出一种低姿态来,彼此客套客套,这就算是完成了“谦虚”使命了。殊不知这种客套式的谦虚当中,包含了多少虚伪而做作的心迹!
当然,谦虚是值得称道的。谦虚是整个社会和我们自身发展所必需的。它可以使社会发展得更快捷和日趋完善,能使我们的思想更开化,学识更渊博,本领更高强。我们只有首先认识到自身所存在的不足,才不会故步自封,才能做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但一旦谦虚的本意被镶上了一层伪善的躯壳,使其蜕化成一种社交场上的寒暄技巧,就毫无品德可言了。再有,就是人人都会说的那句:“谦虚过分就等于骄傲!”比如某个人本已是数学界泰斗,在面对简单而又是常识性问题时,却故作大智若愚状说:“这个问题我还不太懂,请赐教,”这种人不仅不能得到大家的尊重,还会遭到别人的嘲笑和讥讽,人们会说这是一种奸诈的卖弄。由此而论,失去限度的谦虚,一方面扭曲了谦虚的真义,另一方面麻醉人性的真情实感。它使主体与客体增加了很多潜在的不信任感和逢场作戏的伪善。见过“大张旗鼓”的“谦虚”者吗?这些惟恐他人不知的“伪谦虚”,如果也可以冠以谦虚之美名的话,那么世界上就不该有谦虚这个词了。你见过见难就躲的“谦虚”者吗?这种人论资历、能力,他不是不行,但就是不表露自己的实力,在任何人面前他都自称不如,表面上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骨子里的鬼主意却比谁都多。鲁迅先生说过:“自称为正人君子的必须防。虚伪的老实人在逆境中往往逆来顺受,待人谦恭,一旦时来运转,或发了财,或有了权,便会扯下伪装,发泄一通。”这种最善于在人前摆弄谦虚的人尽管不难辨认,但却是最难防的人。所以,谦虚本来是一种美德,但过分地谦虚,则比骄傲还令人生厌!因时而宜,用谦虚的方式去处理事情,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谦让的限度没有原则的谦让是一种懦弱,在竞争面前的谦让是一种逃避,在危险面前的谦让是一种退缩,在荣誉面前的谦让是对胜利的不尊重,一味地强调谦让行为而不辨别谦让的原因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佚名谦让,从词义上来说,应属于谦虚的范畴,表示一个人自谦、戒躁的处世态度。心理医生张源侠在他的《做人要谦卑地出类拔萃》一文中指出:“谦让并不需要以消灭出类拔萃为代价。谦让应该是帮助你最后达到出类拔萃的目的。”张医生的意思是:谦让是一种智慧,一种为达到某一种目标而采用的处世策略。所以,谦让不是逆来顺受,它是有人格底线的。不少有识之士,为人文明谦让,循序而渐进,厚积而薄发,并为自己赢得谦卑的好名声。但运用同样的原则,为什么有的人却得不来好名声呢?原因很简单:他们扭曲了谦让的本义,刻意地将谦让与“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之类消磨人们成功欲望的俗语混为一谈,谦让因此变成了一些人不求上进的理由。事实上,这种所谓的谦让就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消极逃避。谦让从某种意义上说有着谦卑的意味。吴若权在《“变通”的谦卑》一文里则将谦让提升到谦卑上,他指出:谦让“直指弹性,不只重要,而且必要,因为拥有的弹性越大,代表选择性越多,适应力越强,相对的,发挥的空间就会更宽广。”我们提倡有限度的谦让,是摆脱自卑情结困扰的谦卑,是持有爱心的谦让,是互谅互让的谦让,是有礼貌的谦让,是在对目标的追求中要竭尽所能地保持人性化沟通的谦让,而不是故作姿态的、矫情的、互相吹捧的、掺杂着抵触情绪的过度谦让。过度的谦让,多源起于人的自卑情结。精神分析学家阿德勒认为,人都希望通过成功来不断消除内心的自卑感。但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因为不断地失败而变得极度自卑,最后患上“自卑情结”;也有人通过对成功的追求而变得极度自信,但这种被称为“优越情结”的状态其实只是对内心自卑的掩饰。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一个人对他人表现出过度谦让的态度时,实际的心理却是希望对方更加关心自己或是多赞美自己的优点;换句话说,过度谦卑一是真自卑,二是为了推销自己而做的“反姿态”,而当这种“反姿态”被人戳穿时,那与经过掩饰的“伪做”就没什么两样了。
过度的谦让虽然在表象上不像直接向外人炫耀自己的人那般讨人厌烦,但其掩饰的成分过多,虚情假意毕竟是一张不禁捅的薄纸,薄纸一经捅破,你的谦让还能算是什么呢?就图安逸者心态而言,谦让也许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招惹太多的事。但我们要说的是:人可以要求自己平凡地活着,但平凡也不等于事事谦让。在非原则问题上多让点,但在原则性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也事事谦让,那就是逃避。从毛遂自荐,到廉颇蔺相如之争,都在告诉我们,人可以平凡,但不能活得没有骨气,更不能用“谦让”二字来为自己的贪图安逸找借口。谦让是一种风度,但过度的谦让不但有失度,还有损形象。忍让的限度人格成熟的重要标志:宽容、忍让、和善。——美国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忍让要有度,过度的忍让则是懦弱的表现。——佚名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忍让一直是备受褒扬的词语。所以在人们理解中的忍让,是一门人生的学问。在纷繁的生活中,能够忍让是可贵的,但忍让并不意味着退缩不前或懦弱可欺,并不是面对误解、委屈甚至诽谤而无动于衷,而是为了顾全大局、着眼未来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诸多的事实也在证明,一个没有忍让风格的人是很危险的。前些日子,在济南发生了一起惨案:一位15岁的女中学生砍死了她的同窗。原因就是她觉得饱受对方凌辱,一忍再忍,“忍极生凶”。案子发生后,舆论界一片哗然。人们关注的远不只是案件的本身,而是案件发生的原因。此前人们常说,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有容人之短,让人之过。忍让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修养与度量,忍让是一种升华个人品性的素质。我们从小也不断接受忍让的教化。像郑板桥《说苑丛说》里说的“能忍耻者安,能忍辱者存”,古语中的“小不忍则乱大谋”,《圣经》里的“忍耐的人暂时容忍,最后必有喜乐的酬报”等,我们都能朗朗上口,我们也确实体验过忍让给我们带来的好处。于是我们对“忍让是成功的基石,可以获得利益上的丰收”的说法深信不疑。我们的祖先不止一次地教导我们,忍让是理性的以柔克刚,以退为进;能忍让者,意志必坚韧,必定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必定能得到大家的拥护和尊敬。于是我们秉着“凡事能忍则忍”的原则做人。我们不是用“忍”去接受,就是用“忍”去逃避!但当我们在为自己的“忍让”风度自慰的时候,我们的耳囊冷不丁又被另一种声音刺痛:一个人的忍让是有限度的!静静想来,忍让的确要有限度。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尊意识,逢事就只会一味地忍让,就会在逆来顺受中失去激情,同时还要背负“怯懦”的罪名,那又何得何失呢?尽管古训里教导我们,要“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但这并不是要求我们凡事都要忍到没脾气的地步,而是教导我们在可能要与别人争吵时,先退一步,忍一忍,防止双方的正面对垒,发生冲突。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不二法门。因为有时候无谓的忍让虽然让对方吃了“宽心丸”,但却使自己背负太多的委屈,给自己增添更多的烦恼,生更多的闷气,还会影响身体的健康。所以,忍让必须有个度。如果有人无意中冒犯了你的话,为了体现你的大度当然应该忍让。如果他是有心为之,而且伤害你很深,甚至对你的尊严构成威胁,你当然不能再忍。即使非忍不可,那也不过是一种迂回式的处事计策,一种“小忍而图大谋”的计策,关键还是我们在忍让之后,仍然要找到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略。人可以忍让,但凡事都忍而让之,那就不叫忍让,该叫怯懦了!自由的限度自由应是一个能够使自己变得更好的机会。——法国文学家加缪一个人只要宣称自己是自由的,就会同时感到他是受限制的。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是受限制的,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
——德国文学家歌德邬波涛在《自由精神的吟唱》一文中指出:“自由,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字眼,同时也是一个极易产生歧义的字眼。”而学者吴国盛更是将自由上升到了科学研究领域去探讨。他以希腊为例,指出科学对于古典希腊人而言,是保证人之成为人的“优雅之艺”,希腊人的人文理想就是“自由”,希腊人的人文精神就是自由精神;而正是在对“自由”的追求之中,蕴藏着希腊伟大的科学理性传统的真正秘密。不言而喻,自由不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是,自由如何得来?对自由的理解有同一律吗?很多人抱怨身边在监视自己的人太多,从而使自己获得自由的空间太少。其实自由的元素在每个人身边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关键还要看你自己的心里是否感受到自由了。西方国家的学者把寻求真理的过程称作追求自由的过程。诸如《圣经》中的耶稣基督曾这样教导他的信众:“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而中国的很多人理解的自由,恰恰与此相反,认为自由就是远离真理的“没人管”!问题是,真理往往是躲不掉的东西。这让扭曲了自由本意的人因为感受不到自由而觉得自己很可怜。因为他所要的自由和社会体认的自由并不一样,所以即使给他一百个自由的权利,他都不知道怎样去享受。当他感到自己已经自由的时候,又可能表现为无限度的、放纵式的自由了。导致对自由权利的曲解,多数来自东方。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黄有光认为,东方人主要是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所以非常压抑。所以对自由的理解远不像崇尚自由的美国那样——有序的自由。自由导致无序,这的确是对自由本义的扭曲。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迪尔在一次公开性演讲中说:“无限度的自由将导致无法无天和放荡不羁。”在爱情问题上,现代人都主张自由恋爱。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饱暖思淫欲”,甚至见色就贪,无度地放纵自己。在社会体认上,情感的专一依然是约束爱情自由的一把伦理标尺。没有这把标尺,就只能用“失去以后才会懂得珍惜”来诠释自己的愚昧。在言论上,可以说的话和不能说的话,同样有一把“度”的标尺。如果言论没有自由,会让人郁闷而死,但过分强调言论自由,你的嘴就会像漏勺一样,没有秘密可言。真正的自由要凭着自己的能力去追求,去把握。这种能力综合了精神上的释放与承受。自由选择的空间无限大,但享受自由则是有限的。世上没有不自由者。凡是感觉上的不自由者,都是自找的。就如同斯宾诺莎倡导的要“按照理性的指导而生活”,那才叫自由。对于世人,自由也许是无限度的,而物性各自殊异,分享是有限量的,能够分享到自己的那份自由,就该知足了。何必过分地强求无限的境界呢?自由要有限度,但不能限制。限制自由叫束缚;无限度的自由叫放任自流!崇拜的限度对英雄的崇拜可以造就出英雄来。——美国政治家迪斯累利没有崇拜者就没有英雄和神使。——美国思想家爱默生曾几何时,中国人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现在,领袖崇拜虽然消失了,崇拜风却依然此起彼伏。作家南琛在《饥饿文人》一文中指出:“因无知而崇拜是所有崇拜中最让人心服口服的一种。”在古代专制的国度和社会里,最易制造老百姓对君王的崇拜,因为专制社会就是靠造神和崇拜来维持的,就是让大家迷信。如果不迷信,就不能维持。现在君王崇拜成了腐朽的东西,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怀着这么浓重的“崇拜”情结呢!最常见的“追星”,已经成了很多年轻人的一种心理寄托方式。从文艺界到体育界,大大小小的“星”们都拥有自己的“星迷”。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对自己的偶像了如指掌,对偶像们的生活习惯、爱好、私生活了解得一清二楚,甚至还省吃俭用,为的就是攒钱买自己偶像的专辑、看自己偶像的演唱会。
从某种程度上说,崇拜偶像能满足某些心理需要。尤其是青少年,随着年龄增长,自我意识也渐渐增强,开始有意识地反抗父母和老师等权威。但由于自身还没有真正成熟起来,因而需要有参照和学习对象。对偶像适度的追随和模仿,确实有助于使青少年确立自我意识,平衡情绪,还能够为进入成年角色做好准备。但是,崇拜本身是一种非常情绪化的行为,并且很容易理想化、浪漫化、绝对化,甚至可能会出现极端、冲动甚至疯狂的行为。《兰州晨报》在一篇报道里描述了一个刘德华的超级粉丝的故事。一位28岁的兰州女子16岁开始痴迷刘德华,常年不上学也不工作,朝思暮想要见刘德华,并且发誓“不见刘德华,今生不嫁人”。家里人为了满足她的愿望,卖房举债,倾家荡产,两次让她去香港寻找刘德华,但是都没找到。可她还不甘心,以至于她父亲要“卖肾”让她第三次去香港。类似于“某某小女生因为自己崇拜的明星偶像结了婚而跳楼自杀”的报道也经常见诸报端。拜星拜到如此愚顽的地步,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美国德弗里大学和南伊利诺伊大学的心理学家调查了600多名普通人。结果发现,大概有20%的人对自己的偶像非常痴迷,很多人有焦虑、抑郁症状,不能施展个人才能;10%的人对待自己的偶像持有强烈的“个人”态度,坚信自己和明星有特别的关系,表现出神经质、易怒、抑郁等;此外,还有1%的受调查者接近病态,愿意以偶像的名义去伤害自己和他人,他们已出现反社会、高度以自我为中心等精神病症状。由于过度崇拜,很多人患上“声名崇拜综合症”,过度沉溺于自己偶像的世界中,日久成“瘾”。这种对名人崇拜的痴迷比想像中要严重得多,甚至已经开始危害人体健康。崇拜本身是不是好事?这很难说得清,但失去自制力的盲目崇拜一定不是好事!服从的限度正直意味着自觉自愿地服从。——阿瑟·戈森盲目的服从乃是奴隶们所仅存的唯一美德。——法国思想家卢梭最近在一些国内企业管理界中流行这样一句话,叫“像军人那样服从”。幸亏媒体没有什么炒作,否则,各企业恐怕就要跟着风行“军管”了。“服从”是个让人敬畏的词。它有着很久远的历史渊源。中国古代封建伦理中的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将“服从”二字发扬光大,推至极端。如今的社会里,服从仍然是人们的一般行为准则:战场上,士兵要服从将军;官场中,下属要服从上司;职场里,员工要服从老板;赛场上,运动员要服从教练和裁判;家庭里,儿女要服从父母;学校里,学生要服从教师。在西方,服从也是一种美德。美国西点军校奉行的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就是服从,每个新生接受的第一个理念也是服从。在西点军校,即使是立场最自由的旁观者,都相信一个观念,那就是“不管叫你做什么都照做不误”。然而,惠特曼在一首诗里却这样写道:“对合众国,对合众国的任何一州,任何一城市都说——多反抗,少服从!一旦唯唯诺诺地服从,就会完全沦为奴隶。”不过,惠特曼的话可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自己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理。意思是说人要服从真理,而不能盲目地服从于某个人的个人意志。所以服从也必须有个尺度,做到既能服从又不盲从,既敢于反对又不无理取闹。前几年,在重庆虹桥垮塌案审理中,原綦江县父母官林世元辩称:他“倒”了,就是因为“一味听从县里的决定、决策”。林世元的自辩不乏自鸣冤屈的味道:一个年轻人,由一般干事到副县长到副书记,一路顺风,因为绝对“听从县里的决定、决策”,才随着虹桥的轰然垮塌而“倒”下。听起来似乎有些冤,林氏本人也想不通。按理说,“服从”是多数领导所喜欢的,可因为绝对服从上级而“倒下”,岂不“冤”哉?但细一研究,林世元“倒”得一点不冤,而且“倒”得必然,原因就在他的“服从”当中饱含了“盲从”的意味!
盲从与服从并不在同一释义范围中。盲从是不问是非善恶,盲目地言听计从于他人,属于无限度的、绝对的服从。当今社会上喜欢这种服从的领导比比皆是。而就盲从者而言,尽管有可能会躲过“问责”,可是一旦没了自己的主见,把盲从当成自己行为的惯性,你在别人心目中又能有什么威信可言呢?就企业员工而言,盲从者同样也普遍存在。《a管理模式》的作者刘光启认为这种盲从实际上是拖了企业的后腿。他认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命令在企业中是可以不服从的:第一,如果上级违法乱纪,下级不能服从;第二,上级做出的决定,会给企业带来重大危害,而且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下级可以不服从;第三,上级的命令对下级个人有迫害行为,侵犯了个人权益的,下级可以不服从。“服”而“从”之,谓为“服从”。心服口服,然后从之。“服”之不存,“从”将何依?看来服从还真是一门不大不小的学问。这个问题要正本清源,就是要把握好“从”的限度。没有限度的服从,未“服”先“从”,则必使“从”失之盲目!炒作的限度炒作就像动物世界的森林法则,专门攻击弱者,这种做法往往能够百发百中。——美国金融投资家乔治·索罗斯这些年,“炒作”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明星在炒,企业在炒,好事在炒,坏事也在炒,以至于“炒”得让人分不出真假,辨不出虚实了。对于“炒作”,我们似乎已经习惯把责任归咎于传媒道德底线的缺失,批评他们屈从商业利益,通过媒体制造“轰动效应”。甚至于局外人讨伐声声,局内人却津津乐道,美其名曰:“不吵不闹长不大”云云。社会学者邵道生甚至把“炒作”列入欺骗范畴,他说,“炒作”不仅“见效快,效益高”,而且“立竿见影”,这也是当今“炒作”如此发达的原因所在。事实上,“炒作”之所以能够盛行,其根源还不能只归咎于广告商或策划者,从公众的角度看,有两点不能忽视:一是现在已经进入了“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不对商品或产品进行炒作,就难以求得市场;二是公众普遍存在猎奇猎艳、勤于跟风的心理,加之鉴别意识差,通过“炒作”使公众加深印象,就能加大市场份额。“炒作”现象该不该存在,关键要看“炒作”的动机。据说最近某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专门开设了“新闻炒作学”,受到近百名学生的欢迎。此前,发起人——魏先生曾表示,“炒作”还包括丑闻。这么一琢磨,“新闻炒作学”的创立动机上就很有点传统“厚黑”之遗风了。暂且撇开道德伦理不谈,从纯商业的角度考虑,炒丑闻者都在商业领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新闻炒作学”把学习的“成功目标”锁定为这些另类对象,岂不是对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的一种“暗合”吗?当然,我们并不全盘否定“炒作”。但炒作得有个“度”,不能只为求得既得利益,不惜捕风捉影,随意超越道德底线。“炒作”名不副实,让公众受了欺骗,是要挨骂的。现在,我们处处都可以看到商品的炒作。在广告商的包装下,商品披上华美的外衣,散发出享受物质消费的从容、高贵。可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些东西是普通消费者能享用的吗?其中又有多少泡沫化、庸俗化、贵族化的倾向?只靠这样看似浮华的“炒作”走向市场的东西大都是短命的。商品如此,个人形象如此,文化噱头也是如此。但是如果炒作不符事实,得来的就只能是公众的唾弃。演艺圈炒作各种绯闻,“80后作家”在网上互相攻击,这些炒作非赞即捧,如果赞与捧都不够“味儿”,还可以搞些像“人身攻击”之类的“恶炒”,一时间搞得硝烟弥漫,剑拔弩张。可是一旦炒作结束,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留在公众视野中?依靠“炒作”炒“红”了的东西都长不了。如果除了“炒作”之外,不在自己的内功上多加历练,即使被“炒”红了,也很可能只是过眼云烟,甚至会沉迷于当下的光环而耽误了前程。
第37节:事皆有度,过犹不及
“炒作”要讲限度,没有限度的“炒作”不叫“炒作”,叫厚黑新闻!操劳的限度光勤劳是不够的,蚂蚁也是勤劳的。要看你为什么而勤劳。——美国作家梭罗一个人无所用心,不思进取,终会被社会淘汰;而工作压力过大,操劳过度则有损健康。如何在忙与闲、重与轻间把握好尺度,是我们人生的一大课题。——佚名人要让自己忙碌一些,不能太清闲,太闲了就会生事。但若是忙碌到事事都操劳的地步,却也未必是好事。最近,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词常常被媒体提及,那就是因操劳过度、心力交瘁而导致的“过劳死”。陈逸飞的猝死,令人惋惜伤感,在我们身边,一些人因工作“过劳”而猝死的消息也略有所闻。通常来说,操劳总是与责任、勤奋、辛苦联系在一起的。它似乎总是脱不掉与“累”的干系。有的人把操劳作为自己人生价值的体现。比如西奥多·罗斯福,他在一次演讲中就说:“我不打算宣讲安逸论,我要宣讲勤奋生活论,也就是操劳、勤勉、努力和奋斗的一生。我要说,安逸平淡者的一生算不上圆满,只有不畏艰险劳苦,终获辉煌胜利的人的一生才算得上成功。”在罗斯福看来,人生的成功是反映在毕生的操劳、勤勉和奋斗中。逃避操劳,就一事无成!也有的人把操劳与对社会的贡献联系在一起。比如为国家社稷而鞠躬尽瘁的诸葛亮,比如为哥德巴赫猜想而呕心沥血的陈景润,都是为事业或为国家操劳一生的典范。我们在敬仰这些精英时,也为他们的过早陨落而感到惋惜。再看天下为人父母者,有谁不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操劳至白发鬓鬓?岁月的年轮写在他们深情的脸颊上,却映照在我们的心中:操劳——那就是他们对我们成长的奉献!但是,人对压力的承受是有一定限度的,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如果承受的压力和劳动强度超过一定的界限,后果必将与初衷相反。现在,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搞一些给员工施加压力的怪招,什么“竞争上岗”、“末位淘汰”,试图以此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殊不知,一个人的积极性只能是来自内心,屈从于外界的过大压力只能导致“过劳死”。对于刚刚摆脱贫困的大多数老百姓而言,生活负担依然沉重,失去工作必然使他们重新滑入贫困的泥潭。面对种种压力,很多人在工作时要消耗更多的精力与体力,其操劳程度远远超出身心所能承受的范围。有健康才有一切,但过于操劳肯定不能拥有健康,因过度操劳而影响健康是得不偿失的。再从成功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人要学会创造成功,同时还要学会享受成功。像那些一生都在玩命操劳的人,即使成功了,价值体现出来了,但自己的身体也被拖垮了,这种“燃尽了自己”的成功如果也叫成功的话,我们认为那也是带有缺憾的成功。人要勤勉,但是勤勉并不意味着要操劳过度。过度操劳——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节欲的限度我们最大的仇敌,莫过于自己的欲望。——伊朗谚语世上四分之三的要求都是不切实际的,是建筑在幻想、唯心的基础上的。——英国作家罗斯金欲望,是人类生活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进步的动力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满足欲望的需要,当这些需要和外部条件产生矛盾时,就会促使人想方设法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正因为存在欲望,才会有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如今,社会观念已经非常开放,人们对物质、对自由、对情感的追求得到肯定,生活方式愈发多样。高收入高消费成为时尚,离婚率提高人们习以为常,第三者插足大家也见怪不怪了。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人被超前消费、情感混乱、价值观迷失等种种问题所困扰。于是,就会有人问,开放与节欲到底矛盾不矛盾?我们的回答是:无论什么事物,都要辩证地分析,如果往极端去想,就会形成对立、形成矛盾。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尺度。
中国传统社会一向以主张节欲闻名于世。节欲在国人看来是一种修养。“清心寡欲”、“人淡如菊”是人们对那些懂得节欲的君子的肯定和赞赏。然而中国的传统道德总是在鼓励无限度的节欲,所以在面对洋人的“开放”时就显得惊惶失措。这就是硬性“节欲”带来的尴尬。孔子是儒家节欲观的鼻祖。他说自己70岁以后达到了一种随心所欲而又不违离规范的境界。孔子这里所说的欲的含义是很宽泛的,包括各种生理要求和社会行为。这种个人欲求既能得到自由发挥,同时又能不违背社会规范,显然是控制欲望的一种理想境界。而在《曾国藩家书》里,曾国藩总结了五种养生之法,分别是:一曰眠食有恒,二曰惩忿,三曰节欲,四曰每夜临睡洗脚,五曰每日两饭后各行三千步。其中也倡导了节欲对养生的重要性。清新节欲可以使人生张弛有度,进退自如。但节欲并不意味着“绝欲”,并不意味着杜绝一切欲望。人生下来就有各种欲求,欲求要得到满足,就不能没有追求。但是,人的天性欲望是无止境的,如果不把人的欲望加以适当的制约,任意泛滥,那么社会就会陷入混乱之中。但如果过度节制欲望,必然又会压抑人的本性,使身体、心灵遭受钳制,反而也不利于个体的发展。因此,同样是儒家代表人物的荀子,就主张既要积极地追求高质量的生活,就是说要满足欲望,同时也要适当节制欲望。荀况的观点就比较符合现实中人们的节欲观了。人的欲望是要有所节制的,我们不主张“寡欲”、“去欲”。“寡欲”、“去欲”和西人批判的“禁欲主义”逻辑相同,他们认为只有去除人们的欲求才是最好的德行,这只能说明他们不是节欲,而是害怕控制不住欲望的诱惑!人是有理性的,欲望也正是因为有了理性的主导而有了节度。所以,人的自然欲望虽然不可能完全满足,但可使它近于满足;人的欲望虽然不能彻底禁止,但可用理性加以节制。对于欲,不应该极端地往“放纵”或“禁止”两个方面去考虑,而是用理性去把握其度的问题。有限度的节欲是一种修养,而禁欲是违反人的天性的!沉默的限度可与言之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之而与之言,失言。——孔子不表明自己的意见,让对方摸不透你,能够起到比雄辩更好的效果。当然,一味沉默也不好,有时候也要适当捡一些银子。——英国作家卡莱尔言语是铁,沉默是金。有道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我们都不喜欢乱嚼舌头的人,而言语少的人又总是给人一种神秘感,仿佛显得很成熟,很有魅力。所以,沉默通常被作为一种聪明的处事之道和素质修养。但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沉默的人才会知道,沉默并非完全像格言警句所赞美的那般“金灿灿”。它可以是一种认可,也可以是一种屈从;它可以是一种轻蔑,还可以是一种无奈!确实,许多时候,沉默远比言说更为实在。沉默可以包容一切,这种无声蕴涵的能量胜过有声言语的力量。有人说,沉默是寂静之音,是种特殊的具有启示力量的言说和表达方式。作为处事之道,沉默是无可厚非的。比如,一方发火时,有人能及时闭嘴,保持沉默,就能缓和紧张局面。但是,如果一味地把沉默当作一生的处事准则,做了“好好先生”,凡事不发言,不表态,谁也不招惹,谁也不得罪,无疑也有悖道统,有违自己做人的标准。有人把“沉默是金”解释成“是非只因多开口,为人切莫好出头”。这无疑是一种极端化的认识,其中潜在的含义又是什么呢?明哲保身。这种说法让人以为对杀人放火、犯罪行凶者可以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谨言慎行,切莫招惹是非祸端。诸如此类的沉默,如果也可以与“金子”相提并论的话,那必然要误人子弟!其实,沉默更多的寓意是智慧、沉着、镇静地笑对千难万险,而不是消沉、消极,乃至隔岸观火,或无语的对抗。鲁迅有言:“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灭亡。”这就是对那些极度沉默者的最好注脚。
一个人可以沉默,但不可以沉沦;一个人可以无语,但不可以无心!人们常常使用沉默作为武器,用来表达敌意、拒绝、乏味、蔑视、无奈、妥协、回避等情感。此时,那种没有被打破的沉默,是令人压抑令人恐惧的。为避免横生祸端,中国古人提倡“沉默”,如“讷言”、“慎言”、“寡言”、“多闻”等等。在这些信条的背后,确实隐藏着很多不堪回首的故事与传说。现代社会提倡的言说,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话。该说话的时候不能一味地沉默。有话憋在肚里不说,只能造成更大的误解,正如同孔子所说:“可与言之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之而与之言,失言。”而当事情发展到需要我们站出来的时候,沉默就变成了消极的逃避;当机遇来临的时候,再沉默就意味着放弃!在“潜规则”当道的今天,我们需要更多理性和公正的声音,我们可以适当地选择在沉默中思考,但我们没有理由推卸“站出来”的社会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有限度的沉默是蓄势;没有限度的沉默,叫沉沦。吃醋的限度世界上不吃饭的女人还有几个,而不吃醋的女人一个都没有。——古龙吃醋者永远通过望远镜看事物,把小事变成大事,把矮人变成巨人,把推测变成事实。——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吃醋”这个词仿佛是描写男女情感方面的专有词汇。往好的方面说,醋意能促进爱的追求。一对男女,起先可能没有很强烈的好感,但如果有一天女孩被另一个男孩追求,那么这个男孩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嫉妒心理,同时出现对女孩的一种强烈的追求之情。这就是“吃醋”。彭先生在英国开办了一家“吃醋”公司。他的生意极其特殊:通过“制造吃醋”促成他人姻缘,成功率居然极高。彭先生说:“我不是爱‘吃醋’,我不过制造出‘醋’来让别人去吃,从而达到促成姻缘的效果。”在彭先生的业务里,最常接纳的生意是这样的:一个女孩要试试他的男友究竟是真爱还是假爱她,便雇吃醋公司为她假扮一个新男友。如果真男友是真心爱她,绷不住了,就会主动跳出来正式向她求婚。如果真男友很拽,没有醋意,这场爱情游戏也该告结束了。“吃醋”公司因此成了真爱与假爱的试金石。可是过了没多久,这家公司就办不下去了。原因就是公司的雇员们帮忙成就了别人的姻缘,却屡屡招来自己女友的醋意,甚至有的因此双方分道扬镳。看来,“吃醋”现象在恋爱中的男女中普遍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醋”来自情爱方面的排他和独占心理,但要与醋坛子区分开来,更要与强烈的嫉妒区分开来。醋意只是一定程度上的嫉妒心理,超过这一限度的嫉妒,“吃醋”就会吃出问题来了。彭先生开办的“吃醋”公司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证明,醋意对恋爱是有着积极作用的。醋意在某种程度上显示着爱。没有爱也就没有嫉妒,没有醋意的爱情等于没有灵魂的躯壳。如果对自己的对象所做的一切都无所谓,看到自己的对象与别的异性去泡吧、幽会都没什么反应,这不是你很宽容,而是说明你和对方的爱已经荡然无存了。至于恋爱中的女性,不但自己爱吃醋,同时也需要男友要有一定的醋意。她往往以撒娇、赌气、猜忌、泪水作为爱的伎俩,揣度男人对她的专一程度。张爱玲的一句话,“如果你吃醋,她会说你心胸狭隘,可是如果你完全不吃醋,她又会认为你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活生生地描述了恋爱中的女人对待醋意的心态。当然,我们不是在这里否定“吃醋”,只是提醒善于“吃醋”的男女们,醋意不能超过理性的限度,一旦超过理性的限度,嫉妒心理膨胀,就会给爱情生活带来各种潜在的危险。如果对这种妒忌心理处理不好,就很可能产生矛盾,伤害感情,导致关系破裂,甚至出现报复性暴力举动。西班牙导演阿莫多瓦执导的电影《活色生香》里,警察桑丘在一次与同事大卫的例行巡警过程中,因为吃妻子的醋而借维克多之手向同事开了一枪——他怀疑这位同事与自己的妻子幽会过。这几乎同时毁了维克多和大卫的一生。桑丘的过度吃醋使我们在影片里看到复仇与激情、背叛与秘密、爱情与牺牲相互交织而成的精彩故事,但同时,桑丘这种愚蠢的行为也让人感到恐惧,他的醋劲可太大了,差点葬送了两个人的前程。
“吃醋”是人性的,但非理性的“吃醋”就会引发兽性!嫉妒的限度嫉妒是自己的敌人,也是他人的敌人。——余秋雨有嫉妒心的人自己不能完成伟大事业,乃尽量去低估他人的伟大,贬低他人的伟大使之与他本人相齐。——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虽然每个人都难免存在妒忌心理,但我们确实知道这是一种有失风雅的情绪,因此,人们通常都自觉地把嫉妒之心隐藏或掩饰起来,不愿意主动地向人袒露,甚至根本就不承认自己有嫉妒之心。嫉妒基于竞争。在同一个圈子里,当双方的利益产生冲突时,竞争中处于下方的人对处于上方的人存在不服气的心理,就会产生妒忌心理。因此,人们极容易嫉妒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但不会嫉妒古人或遥远的一个伟人。一个成天做着作家梦的人并不嫉妒柏拉图和孔子,却会因为他熟识的朋友突然间成了畅销书作家而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这正印证了余秋雨的一句话:“嫉妒是自己的敌人,也是他人的敌人。”西方的占星术士多把嫉妒称为“灾星”。《圣经》里就有这样的故事:魔鬼之所以要趁着天黑到麦田去种下稗子,就是因为他嫉妒别人的丰收。嫉妒往往总在暗地里悄悄地去毁掉一些好的优秀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妒火中烧之人为便于自己立足,很容易产生置对方于死地的企图。而当自己不能置对方于死地时,他甚至可以豁出去和对方同归于尽。恰如一句诗里写的,“一棵树看着一棵不断成长着的树,恨不得能自己变成刀斧;一根草看着一根草——甚至盼望野火燃烧”——这才是最为可怕的景象。和男女情感上的“吃醋”心理一样,嫉妒也出于排斥心态。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某某“墙内开花墙外香”,就是因为我们有了近距离的排斥而嫉妒的环境,以致有些人想做些大事,却要遭到他的同事、熟人乃至朋友的贬损,而在这个圈子之外却获得承认的现象变得相当普遍。爱嫉妒者思维是比较感性的。这种感性很容易使自己的判断机制失调,审美机制颠倒。如余秋雨所说:“嫉妒者口中不说却在心中承受着一种全方位的折磨,折磨得芒刺遍身,又不愿自拔。一个对象尚且如此,如果有几个嫉妒对象,这日子就实在没法过了。”反过来讲,并不是所有的嫉妒都是不值一提的。较为理性的嫉妒,就会刺激一个人向上,这种“化嫉妒为力量”是对嫉妒最巧妙的处理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持有从嫉妒到成功的健康心态呢?事实上,在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人之所以难以成功,就是放不下过于嫉妒别人的心理。这种人始终生活在别人的阴影里,无论是比自己强还是比自己弱的人,只要别人干成一件事,都会使他们感到极度的不自在。但轮到自己该动脑动手时,又显得极不自信。干脆就自己不干,说别人的风凉话,以为这样省心,结果却使嫉妒心愈发无限度地膨胀,自卑也由此而生。有道是“妒火攻心”。因嫉妒而仇视他人,因嫉妒而报复他人——这都是缺乏嫉妒心自控力的极端心态。在极度的嫉妒心理驱使下,有的人虽然能将一桩不可告人的罪行隐藏起来,但结果只会将邪恶的心理转入潜意识之中,犹如一团暗火在灼烫着自己的心灵。嫉妒本无善恶,不过当它在一个人身上无限度地膨胀,从而既伤害自己又伤害别人时,就变成恶之源头了。屈伸的限度尽蠖之曲,以求信(伸)也。——《周易》动静屈伸,唯变所适。——三国玄学家王弼人人都想学会屈伸术,但并不见得人人都能适度使用屈伸术。屈和伸的确有密不可分的辩证关系。屈,是屈尊、委曲求全,亦即身处逆境时,能静守待时;伸,是伸长、扬眉吐气,亦即在处于顺境时,能有所作为。不会屈的人,就不知伸为何物;不会伸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出头之日。屈是思考,是反省,是为伸做准备;伸是屈的精神的最好回报。能屈能伸,是人的一种机智,更是人之处世的一种方法原则。
第41节:事皆有度,过犹不及
现实生活中,顺而能进易,逆而能屈难;逆而能屈易,而屈伸随时难。《孙子兵法》上说:“藏于九地之下,胜于九天之上”,正是理性为人的屈伸之道。战国时期的越国西施奉范蠡之命蛊惑吴王夫差,一嫁就是10年,那是为了国家的伸。三国时期,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羽在不得志之时屈尊于曹操门下,那是为了取得曹操信任后好脱身。屈和伸是有人格尊严限定和原则限定的。比如说,一味地怯懦而屈,这样的屈就被蒙上了一层因自身性格懦弱而屈于受辱的色彩。再比如,下级对上级的屈服,徒弟对师傅的服从,商人对客户的迁就,债户对债主的迎合,司机对警察的屈从等等,在这些屈中,既有受制于人的无奈,也包含着对伸的内心渴望。若是屈过度了,屈到超越底线了,还怎么能得到伸的机会呢?反过来说,如果你屈就不起,该屈的时候却伸而无度,那也不会有好结果的。有些人没有主见,屈于强者施舍的微薄之食,却毫无斗志,丧失了自我的人格与尊严。丧失人格尊严的屈不叫屈,而该叫屈辱。屈辱的屈是没有伸可言的。反过来,伸也要有限度。无理性而伸,吃亏则在所难免。伸也有伸之道,伸无道就意味着做人无道,而做人无道则必败!有一段故事,说的是一个瞎子和一个瘸子同住一屋,两个人性格不容,较上了劲儿,谁也不服谁,遇到困难谁也不帮谁。有一天房子着火了,瘸子跑得慢,很难逃出去;瞎子看不见路,急得在火堆里打转。眼看两个人都得葬身火海。怎么办?两个人同往一处想: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好汉不吃眼前亏,现在不屈求对方,那就只有等死。说时迟,那时快,瞎子背上瘸子,由瘸子指路,瞎子来跑,互相帮助,最后两人都平安脱险。所以说,无论是屈还是伸,都要讲究理性的计策。屈是退一步海阔天空,是退一步进三步,是韬光养晦;伸是有把握地出手,有步骤地循序渐进。屈和伸既有排斥,又相互联系。屈伸是有限度的。只屈不伸或只伸不屈,都有可能自毁前程!起哄的限度带头起哄的人永远都是少数,跟着起哄的永远是多数。如果牵头人动机不纯,唯恐天下不乱,那么跟着起哄的人是非不明,就很可能被牵头人当作行恶的工具。——本书作者有这样一个笑话。说的是某次一街头忽然聚集了几十个人,围成一个圈,有人说圈里躺着一具尸体。死者究竟是谁,外面人急于知道,但越急越是挤不进去。这时只听得一声叹息:“怎么压成这样?”一个好事者大哭着往里闯:“爹呀,你死得好惨!”众人立刻闪出一条通道,他冲进去了,一看傻了眼,原来地上躺的是一条狗。众人七嘴八舌说开了:“你爹就这模样?”其实这人与其他围观者一样,都是闲着没事瞎起哄。这一起哄不要紧,不光两头被堵的车排起了长龙,还招致一场啼笑皆非的闹剧。起哄,乍听起来是一个非常无聊乏味的词。它的原义不外乎有二:一是许多人在一起凑趣、胡闹;二是几个人开一个人玩笑。这个故事反映的就完全是胡闹式的起哄。有些时候,开玩笑地起起哄,可以调节一下气氛,无伤大雅,不伤和气,还可以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亲密。但是如果太过分了,玩笑变成恶搞,变成胡闹,问题的性质可就变了。每一个社会角色的分工不同,机遇也不同。比如在足球赛场上,有人是比赛的组织者,是教练,有人是场上冲锋陷阵的球员,有人是默默地从事场地维护的后勤人员。在一场接一场的比赛中,一些人以漂亮的进攻得分了,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另一些人即使暂时失利,但是他们出了力、流了汗,同样是值得尊重的参与者。可怕的是那些站在场边起哄的人,他们既不肯努力上场拼搏,也不肯接受一点挫折,只是会在一边叫倒好,用种种方式发泄不满。值得警惕的是,一旦让起哄的人得逞,就会引来一大批的趋同者,以至于别人什么事也干不成。
第42节:事皆有度,过犹不及
带头起哄的人永远都是少数,跟着起哄的永远是多数。如果牵头人动机不纯,唯恐天下不乱,那么跟着起哄的人是非不明,就很可能被牵头人当作行恶的工具。比如,同事朋友之间,起先是有人欺负一个老实人,大家跟着起哄,就容易使限度失控,以致把大家的快乐建立在某一个人的痛苦之上,这样的起哄,搞不好是会出事的。比如,一个人想排斥异己,有意地设局使坏,让不明真相的人跟着人云亦云,来孤立对方。如果你只爱猎奇而不分是非善恶,就很可能卷入这种丧失原则立场的起哄当中。又比如,有人没什么本事又爱沽名钓誉,就利用人们有利则沾、有祸则躲的心态,先是把水搅混,让大家糊里糊涂地跟着无度地瞎胡闹,于是就有了空穴来风的流言、传言、谣言。不分是非善恶,无度地起哄无丝毫理智可言,只能使人觉得这人品行的低劣。随便的限度无论两人怎样要好,彼此之间那点应有的尊敬总是不可少的。——佚名仆人眼中没有伟人。——西方谚语提起“随便”,每个人都会有很多复杂的感受。我们都非常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更随意一些,更轻松一些,但是越如此就越感觉困惑,尤其是讲到“随便”这个词时,真的很难说出它究竟是好是坏。其实,“随便”作为一种处世与社交的常用词,它的真正意义就在于我们对它“度”的把握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随便,什么情况下不能随便?对什么人可以随便,对什么人不可以随便?即使可以随便时,又该随便到何种程度?诸如此类问题,必须逐一认真对待。所以说,要“随便”,其实是最随便不得。譬如,与人交往,你要是太严谨,人家会嫌你不够大方,朋友之间应该随便些,不必拘礼;你若是表现得太随便了,人家又就会觉得你缺乏教养,真是“太随便”了。而另一种被称为无度的随便,就更不值得我们赐以褒语了。比如作风不检点,或者不经思考地随便说说,随便做做,随便穿穿,随便玩玩,随便吃吃喝喝,这样失度的随便弄不好就很可能“随便”出事来。如今,人们在提倡自由的同时,也引出了无处不在的“泛随便”陷阱,其中最明显的是“随便消费”和“随便装”。逢此情景,关键就看你如何把握自己随便的度。在北京三里屯酒吧的“王吧”,有一道饮料就叫“随便”。到这里来消费可要留点心眼,不能随便乱说。如果小姐问你喝点啥,你若是脱口而出“随便”,那么小姐就会送上一杯二锅头与山西老陈醋的混合物,这么一“随便”,费用却高得惊人。一句“随便”代价不小,让人懊悔不迭,却又碍于颜面不能生气不能抱怨。上班族的标准装束曾经是千人一面的西服加领带,而如今,以“运动风”、“休闲风”为主打的“随便装”也在一些公司企业悄然兴起。但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公司仍然要求着装整齐。在这样规矩严明的公司,有谁敢随便穿着“随便装”“以身试规”呢!如今的互联网,从bbs到,雅虎通到msn,“随便”的平台无处不在。你大可以随随便便地登陆,与所有的人随便天南地北地侃。可是要小心,网络的陷阱是防不胜防。所以,一定要再三地提醒自己:万万不能随便迷糊了。要学会在“随便”中多一个心眼,可别因为“随便”无度,冷不丁什么时候吃了大亏。为人处世当中,“随便”里含有更多不可太随便的时间、场合和对象的玄机,因此我们也就有了“不知随便是好是坏”的感受。随便既可以给你带来诸多便利,也可以破坏你诸多的好事。所以行文至此,我们还是得再重述那句话:人可以随便些,但不能无限度地随便。人都有追求自由的天性,但若想不受任何约束,置社会规范于不顾,一心想随便生活,那就太不现实了,到头来只能自寻烦恼!奉承的限度最喜欢过度赞扬别人的人,正是那些渴望听到别人赞扬自己的人。
——欧洲谚语奉承是一枚依靠我们的虚荣才得以流通的伪币。——法国作家拉罗什福科先说一则笑话。有个学生毕业后向老师辞行,说是要到外面去闯荡。老师问他:“你拿什么安身立命?”回答:“准备100顶高帽子送人。”老师一听大怒:“你怎么这样不长进,我是怎样教你的?”学生回答:“现在世风很坏,像老师这样视吹捧为庸俗者能有几个?”老师沉吟半晌说:“也是。”学生出门后哈哈大笑:“我的高帽子只剩下99顶了。”虽是笑话,有时稍往深处想,就会让人再也笑不起来。不是吗?谁也不能怀疑那老师端正的品行,但他却会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学生的奉承。这就很真实地反映了作为人的普遍弱点:好吹不好批,奉而承之,总比与人作对过得自在。奉承这个词是有贬义色彩的。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在这个人际关系复杂的社会中,适度的奉承,有时也是一种无奈的生存计策,大可不必一听到“奉承”二字,就嗤之以鼻。出于无奈或敷衍,在不失人格与道德底线的前提下,适度地捧捧他人,拍拍他人的马屁(尤其是上司),这并不为大过。至于考虑到对方的承受力,讲究点措辞方法,不仅不能视之为奉承的陋习,而且还应该说是一种机智。文章开头那个“给老师戴帽”的故事,就属于机智型的奉承。但是,有些人就像戴着面具,不分场合和时间,逢迎遇到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对上司,他们更是极尽溜须拍马之能事,认为向上司大献殷勤就能轻而易举地得到提升,而不想通过努力工作获得成功。有的时候,他们甚至不惜放弃人格尊严或道德底线,低三下四地奉承权势者,像极了秦二世身边为了升官发财逢迎拍马、指鹿为马的赵高。这样的奉承,就远不是处世的机智了。事实上,并不是人人都会因受到奉承就飘飘然的。比如,一些比较明智的企业老板,他们眼里的好下属标准,并不是能不能说漂亮话,会不会逢迎上司,而是对企业的忠诚度。如果员工的忠诚度不够,却又乐于溜须拍马,就很容易因奉承失度而拍到马腿上了。适度地奉承别人,只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使自己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目的得以顺利实现的一种方法。只会埋头干活,不懂得赞扬别人的优点,这个人就显得木讷,不通人之常情,而成绩呢,也会给那些整天叽叽喳喳的“马屁精”占去邀功了。可是,漂亮话说得多了,说得过了,也绝不是什么好事。溜须拍马,就显得这个人太滑头,太不诚恳,常常让周围的人讨嫌、厌烦,这对自己又有什么益处呢?因此,奉承并不是要让你不分场合地乱拍一气马屁,成功的奉承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技巧。适度的奉承可以取悦于人,过度的奉承则适得其反。愤怒的限度血气沸腾之际,理智不太清醒,言行容易逾分,于人于己都不宜。——梁实秋以愤怒开始,以羞愧告终。——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凡是有不平的地方,就会有愤怒的人;凡是有愤怒的人,就会有更多不平的事发生。前些日子,西北民族大学的三名大学生把一路人活活打死,起因是路人无意中碰撞了他们。三名大学生在一件小事上“愤怒”起来,便不顾后果,大打出手,以致将对方置于死地。为此,舆论界一片哗然:为一件小事,正受着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居然“愤怒”到如此地步,真是不可思议!《圣经》里说:“可以激动,但不可犯罪。可以愤怒,但不可含愤终日。”这就告诉我们要把握愤怒的度。这里指出两个度,一个是愤怒的激烈程度,一个是愤怒的时间长度。“愤怒”极容易导致冲动,使人失去理性的控制。如果能够把愤怒的“冲动”变成“理智”的思考,就是大大的进步。容易失控的愤怒通常被人看作是没有修养的表现。发怒的人被愤怒冲昏头脑,不是捶胸顿足就是当街骂娘,本应该是正常的情绪宣泄,却成了令人耻笑的行为。所以说,遇到不平,可以愤怒,但不能太过激烈。激愤的时候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出现丑态,更不能恶语伤人,甚至出现暴力等过激行为。由于情绪失控而做出些伤害别人的事情,日后要想弥补就很难了。
正如古人所云:“性不可纵,怒不可留,语不可激,饮不可过。”愤怒不是天生的,也不一定是被调唆产生的,通常是在两种情形下发生:一是确确实实遭受了比较大的伤害;二是本来试图通过非愤怒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愿望,但在失望后,采取了失控的泄怒方式。千万不要因为一件事愤怒很多天,适度的愤怒可以改善事情的发展格局,长时间的愤怒只能把自己的心情搞得更糟糕,加剧事情的恶化。愤怒的情绪,不加控制就会从轻微的烦躁不安发展到严重的咆哮发怒,乱摔东西,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变成干扰人际关系的祸根。极端的愤怒不是伤人就是伤己,有时也可能两败俱伤。因此,正确理解愤怒的限度,才有可能把愤怒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在愤怒发生时,正确地引导从而消解愤怒,解决矛盾,这才是最重要的。当然,还有一种群体意识的、自发性的愤怒,我们将其称为“有层次的愤怒”。这种愤怒比起那些粗鲁之怒,显得更有思想。比如,国人针对日本政府教育部门美化战争、妄图篡改历史的做法产生的愤慨之情,就是群体性的,自发性的。即使是稍有偏激,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我们更需要的还是理智,不要把愤怒引向极端。愤怒是思想冲动失控的结果。对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与其憋在心里,让自己生闷气,不如把它抛在脑后,以保持心境的平静。确立了这种意识,就可以逐步实现控制愤怒情绪的,并且能够提高自己的忍耐力和毅力。愤怒是要用理智予以控制的。失控的愤怒容易惹火烧身。愤俗的限度愤世嫉俗者是一个知道所有东西的价格,却不知道它们价值的人。——英国作家王尔德愤世嫉俗是智能上的纨绔子弟作风。——英国作家梅瑞狄斯能够在纷纷扰扰的世俗生活中保持一颗不平凡的心,能够免于流俗,敢于对不合理的社会和习俗表示愤恨憎恶,绝对是需要勇气的。愤世嫉俗的人往往有常人不具备的激情和胆略,他们力主变革,敢于向一切旧有的腐朽势力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讲,愤俗意味着对权威、传统的挑战和否定。倘若对世俗的不满和对未来的期望产生的落差超乎预期,世俗和憧憬的差距大于想像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产生愤俗的情绪。愤俗的呐喊是一切变革的预兆。有理性的愤俗,无论对国家还是对社会,都是一种幸事。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中,青年学生群情激奋,正是这种忧国忧民的愤俗,推动了中国历史的进步。事实上,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近100年来的历史变迁,愤俗的青年身上散发出来的热情总是不断地鼓舞着我们。当然,在我们身边,那些自以为知道和经历得太多,于是变得冷漠、老于世故、麻木不仁,善于“自保”的人也大有人在。倘若人人都变得如此世故圆滑,世界也就不再有真诚,不再有反思和进步了。所以,提起愤俗,我们大可不必惶恐不安,不必担心它会彻底颠覆今天的幸福安康。但是,愤俗也是需要理性的。我们需要的愤俗,是在伸张正义的前提下,有节制、有所为的愤俗。愤俗需要清醒,愤俗更需要愤以致用、愤而有为。非理性的愤俗,只能会因为过于稚嫩,导致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林则徐在书房里挂着“制怒”的条幅,说明林则徐对世俗已经愤怒了。他应该是正宗的“愤俗”者,但他知道如果仅仅是无限度的愤慨,只会把事情搞得越来越糟糕。他知道没有自控力的愤俗,就不可能促成真正意义上的变革,甚至还要为愤俗做出无畏的牺牲。而在我们身边,恰恰有一些人因为对现实不满,情绪上从愤怒到茫然,成了“只破不立”的极端愤俗者。把过错推给别人,从不检讨自己,看不到自己的短处,却总看别人的不足;喋喋不休地抱怨,以发泄心中怨气;或者忍不住歇斯底里地谩骂、砸桌子,恨不得别人都比自己过得差,到更加极端的状况,甚至会去自杀、杀人。由着情绪泛滥,图一时的爽快,没想到却把事情搞得一团糟,陷入到无力挽回的境地。这样的愤俗,已经没有任何理性可言,又怎么能成就大事?
第45节:事皆有度,过犹不及
不仅如此,没有限度的愤俗对身体的影响也是出乎意料的。美国一些医学家指出,愤世嫉俗的人容易早死,而且可能死于心脏疾病。专家们经过研究发现,愤世嫉俗程度低的人,在25年中只有2%~3%有心脏病;愤世嫉俗程度高的人,9%~10%的人得过心脏冠状动脉血塞。愤世嫉俗程度高的人,对人信任的程度低,因此经常处于警觉状态,而导致睾脂酮分泌多;他们还喜欢把好事看成坏事,易暴怒,而愤怒会使氧基皮脂酮升高。这两种内分泌都容易导致心脏病。愤俗意味着叛逆,叛逆蕴藏着生机,但是失去限度的愤俗,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怨天尤人。执著的限度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英国作家约翰生有毅力的人,能从磐石里挤出水来。——佚名新中国培养出来的第一批摄影测量与遥感学家中的张祖勋,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人不怕慢,就怕站,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一直记住,你要走,你即使走弯路也不要紧,但你不能站着不动,你要走,你得不停往前走,要执著地去追求。”对于身边的研究生,张祖勋总是鼓励他的弟子们在遇到难题时要坚持,千万不要轻易放弃。再看一个细节:一只蚂蚁想往瓷砖墙上爬,可一次次地掉下来,它又一次次执著地往上爬……对此,有人会不无感慨地说:“多执著的蚂蚁,失败了毫不气馁,继续向目标前进。”也有人却发出另一番感叹:“多么可怜的蚂蚁,太盲目执著了,假如它改变一下方式,也许很快就能到达目的地。”其实,在很多时候,人何尝又不是像蚂蚁那样呢?平日里,我们总是在不停地倡导执著精神。我们认同不惧困难、敢于冒险的品质,总希望每个人都能拥有这种品质,坚持不懈地努力拼搏,即使失败了,也不回头。殊不知,当一个人无限执著于一个目标时,就会把这种意识带入到日常行为中,认为其他的一切都是为目标服务的工具,生活因此而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人也最终被过度的执著拖累了,而且最终还可能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比如爱情,那完全是一种缘分,维系这份爱,要靠适度的坚持,但绝不是任着自己的性子去强求。有些人爱得很执著,觉着曾经有过感情,就一定要终成眷属。可是,缘来缘去一切还要随自然,感情走了,谁也留不住。这个时候再执著于“得到”,就会走向极端了。拥有执著固然可贵,但切不可事事执著、执著无度。无度的执著会吞噬理智,让自己的思维走入误区,让人无法活在当下,而且更有可能丧失了真正的机会,把可能的事变成不可能。而对错误观念的执著,会让你停滞不前,继而影响判断力,逃不出“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结局。佛家认为,执著是一种病态。《中阿含经》里,有一篇记载。一位弟子向佛陀提问:“是否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达佛陀的教法?”佛陀的回答是:“一切都不可执著。”儒家也有不要执著的说法。孔子讲的“四毋”中有个“毋固”,固就是固执,毋固,就是不要执著。有则享之,无亦不奢求。凡事尽力而为就好,孜孜不倦追求功名利禄,拿不到手誓不罢休,把自己搞得疲惫不堪,倒不如任其自然。真正的执著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坚定的信念,对人生、对情感、对责任有着深刻的理解,对自己的能力有清楚的认识。执著不要超过理性的限度,过分的执著就成为偏执了。威望的限度要树立个人威望和威信,就得在“信”上做文章,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佚名能约束自己的人,最有威信。——古罗马哲学家寒涅卡威望和威信就其属性而言,无所谓善或恶。但这个中性词与人相联系就不同了。曾经有一段时间,在互联网上“挂”着一部反映战争的小说叫《唯沙之羽》,其中讲到主人公郁文羽失踪的第二天,是战况最好的一天。每一个士兵都怀着无比悲痛,拼了命地斩杀魔族。郁文羽以前在军队虽然不是什么大官,但和下层的士兵是最融洽的,完全没有副“科守”(小说里的军衔)的样子,经常和基层的士兵“泡”在一起,似乎没什么“威望”,平常也没有什么人太注意他的存在,但在他失踪后却突然“发威”。什么原因呢?他的威望早已融化在士兵心中了!反观我们身边,有些领导为了提高自己的威望,不惜向部下许以各种承诺。诸如“我说话算数,干好了,啥都好说”之类,以为用这样的口吻说话,就能赢得大家的拥戴,树立个人的威望与威信。可是到头来既没兑现承诺,也不作解释,大话成了空炮,威望与威信不升反降。可见,在很多时候,一个人的威信和威望不是“喊”出来的,而是靠自身的素质和良好的形象塑造出来的。尤其是领导,更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变成树立个人威信的工具。建立威信不是让人“怕”,而是用亲和力和凝聚力影响他人,让人在你的无声浸润中觉得你比他强,能力比他高,他才会心服口服,在他的心目中你才是一个有威信的人。有人以为,让人怕就是威望。事实上“怕”和威望是两码事。比如,在一个团队里,下属因为“怕”上司而去执行某项任务,就会产生一种应付或敷衍的心态;如果把上司的这种威望再“拔高”,后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上司最成功的威望不是用权力去吓唬员工,而应保持个人形象,以理服人。就像《唯沙之羽》里头的郁文羽,下属平时并没有太注意他的威信,可是该用的时候,真正的威信就展示出来了。2005年初,新任顺驰中国董事局主席汪浩在评价自己时说:“我坚信顺驰不管做到多大多强,发展史上永远有我个人着墨的一笔。这些年有这样历史机遇的位置,又有这样的成就,所以我在顺驰的威信和威望非常高。威信和威望非常高是好事,是财富,但是同时我也确确实实感到我个人威信和威望影响了这个团队。”同时他还承认:“如果因为我个人威望而影响团队发挥作用的话,我想这就不是财富了,这可能就是一种阻碍了。”由此可见,威望反映个人气度,这种“度”的关键是让人信服,而不是到处扬威、胡乱承诺。要树立个人威望和威信,就得在“信”上做文章,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无“威”不足以慑众,作为领导者如果没有“威”的气质,很难将属下团结起来,但如果为了树“威”而对属下颐指气使、作威作福,结果会更糟。威望和威信要掌握好分寸,过分强调威信就会变成强权、压迫。在众人中建立自己的威望和威信是要有限度的。没有限度的威望和威信,不叫威望和威信,叫仗势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