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主义:重温“罗斯福新政”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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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主义:重温“罗斯福新政”的启示

 

  

http://ce.fsttcn.com   2009-8-1 11:46:27   来源:本站原创 颜卿鸿       

 

□     颜卿鸿

 

众所周知,发生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1929-1933年经济危机,所导致的灾难异常深重。面对危机,西方各国分别采取了不同政策,取得不同的效果。美国因为得益于“罗斯福新政”而逐步摆脱危机、重新走向繁荣;而德、日、意等国却没有这么幸运,右翼势力纷纷上台,实行法西斯极端专制统治,最终成为世界大战的策源地。

 

“罗斯福新政”其实分为两大部分、两大环节:一是经济复兴政策,一是社会改革措施,即“三R新政”——复兴(Recover)、救济(Relief)、改革(Reform)。单从以往的教科书中知道“罗斯福新政”的经济复兴政策,而不知道其社会改革举措,就如同单知道亚当·斯密仅仅写过《国富论》、是一位经济学家,而忽略他写过《道德情操论》、是一位社会道德论者一样。

 

“罗斯福新政”第一步的经济复兴政策包括《紧急银行法》、《农业调整法》和《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旨在针对银行凋敝而区别对待以重振金融业,加强农业产业基础地位以扩大内需,限制垄断而复兴中小企业以扩大就业。这些经济措施为前期摆脱危机、经济复苏奠定了重要基础。“新政”第二步即社会改革措施,归来起来主要有:(1)伴随工业调整,在企业内部给定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规定,调整劳资关系,稳定工人阶级队伍。(2)1933年出台《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并在后来将单纯救济改为“以工代赈”,解决失业问题,给失业者提供从事公共事业的机会,如促请国会通过“民间资源保护队计划”,专门吸收18-25 岁身强力壮而失业率偏高的青年人,去从事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开辟森林防火线和设置森林望塔等;之后陆续组建“工程兴办署”和“全国青年总署”,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3)1935年开始的第二阶段“新政”,着重通过“社会保险法”、“全国劳工关系法”、“公用事业法”、“公平劳动法”、“税收法”等法规,营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工会建设、促进劳资谈判,提高底层工人的待遇,恢复再分配体系等,以立法形式巩固前期新政成果,推到社会改革,至今仍然具有影响力。还有一点,“新政”拉动了耐用品消费,合理加强再分配,壮大了社会中产的规模,满足了社会中产的需求。

 

与德、日、意等国一样,“罗斯福新政”也基本放弃纯粹的自由主义,实行政府“强干预”,但是做法和效果完全不同。从社会改革方面看,“罗斯福新政”的第一阶段主要是调整了城乡社会结构和工农产业结构,加强公共事业发展;第二阶段是重点,调整了阶层关系(主要是劳资关系),加强了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失业救济、就业计划等),拉动了中产的消费需求。正是因为这些富有“后劲力”的社会改革和社会建设措施,大大缓和了国内阶级矛盾,因而不但使美国度过了严重的经济衰退、萧条期,更主要的是,“罗斯福新政”掐断了经济危机转化为社会危机的可能,即掐断了社会上层的财富和权力垄断,从道义上疏导了社会底层大规模暴动的可能,从而为美国在“二战”中成为巨大“赢家”奠定了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

 

2008年底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这次世界性金融危机后果越来越明显。危机对于社会加速转型的中国来说,既是严重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所谓“挑战”,当然是指对经济增长减速的影响;所谓“机遇”,即是对于转型期调整社会结构、协调利益关系是一个好的时机。从目前看,国家已陆续出台了很多措施,如发放“4万亿元财政拨款”,力图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和民生工程、加大基础设施(如所谓“铁、公、机”)、充实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自主科技创新、灾后重建等,旨在扩大内需,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经济增速;又如,中央正在加紧研制“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加强社会保障建设”等(象这些措施即便不是危机冲击,也是必须着重加强的社会改革)。所有这些举措都显示了大国积极应对危机的决心。但是,我们认为,调整阶层间的利益关系问题显得越来越迫切,这方面的举措仅见端倪;而且,这过程当中所谓“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等又是否会转变成商家的利益争抢,把全国八九亿农民当中一种盈利工具或市场在运作,很难在道义上真心实意为底层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值得深思的。

 

有研究认为,上世纪80年代拉美国家经济陷入停滞,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在于当时这些国家奉行一种忽略“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均衡的“民粹主义”思潮,即采取简单迎合社会底层在经济、社会、政治方面短期利益的政治行为和政策主张。研究认为当时拉美国家的工业化赶不上城市化发展,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形成了有着强烈政治诉求的市民阶层,因而政府干预、福利社会等深入人心,比如通过强制性的全员就业、强制提高工资或实行补贴政策、大规模实施普惠福利制、强烈地偏向公有企业而歧视私营企业;在劳工政策和社会支出方面,力图学习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以快速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快速缩小收入差距。正是这种“福利赶超”式政策,导致了财政赤字、债务危机、增长停滞等一系列不良后果,掉入了“赶超陷阱”。因此,呼吁中国当下政策,一要重视初次分配,需要在经济增长和福利增进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要避免强调分配忽视增长;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与中国发展阶段相适应;三是打造民生工程应尊重市场机制(张晓晶:《中国需要在增长和福利之间寻求平衡》,《南方都市报》2009年5月31日)。

 

诚然,我们今天的经济增长总量无法满足全员普惠制,需要确保经济增长效率。但是,我们也应该具体分析当下中国的社会和国情。首先,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分析,中国目前的城市化大大滞后于工业化(15%之差),这与拉美国家刚好相反;其次,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已经超出0.47(国际标准0.40为所谓“警戒线”),财富分配差距更大,可谓“少数人占据多数财富,多数人只享有少部分利益”;第三,若全盘放开户籍管制,中国农民是否会象拉美国家那样涌进城市,这需要不同的思考;第四,更为重要的是,在当前利益高度分割(城乡分割、区域分割、部门行业分割、阶层分割)的状态下,在有些领域,社会上层所形成的“利益圈”环环相扣、层层联结,形成一种“权贵主义”的社会结构态势,“权力资本化”和“资本权力化”共存,左右着社会秩序的建构,而社会中、下层权益却屡遭侵蚀,形成为资强劳弱、官强民弱、上强下弱的阶层关系(《协调阶层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访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陆学艺研究员》,《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7年第10期),这种状况如不进行强力调整,是否会引发大的社会危机尚需思考;最后,当前这种杯水车薪的福利待遇,在分配中是否公允也值得考虑,最可怕的现象是“开着宝马,还拿着低保”。

 

关于财富集中问题。从风险理论角度看,社会财富高度集中必然伴随着社会风险高度集中;一旦经济面临崩溃,财富风险也就极大地转化为社会灾难。而这种风险是系统化的。系统论强调安全系数增大之一在于风险的均衡分担。因此,公民间的财富分配“相对合理”而不是差距过大或两极分化,是有利于化解社会风险、避免大灾大难的。美籍印度经济学家巴特拉曾经分析道:1922年,美国1%的家庭拥有国民财富的31.6%,但到了1929年,所占份额却快速达到36.3%([美]莱维·巴特拉:《1990年大萧条》,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因此伴随着高投机,财富高集中必然导致危机的严重性。

 

精英主义总想维护少数人的既得利益而保守,而民粹主义最终总是过于激愤却无为。俯瞰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转型时代,国内有学者指出,今天的“农民工”十分类似于马克思意义上的工人阶级——来源于自耕农、雇农、小手工业者等(沈原:《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2期);因此,另有学者干脆直指今天的中国十分类似于马克思在伦敦草拟巨著《资本论》的时代,即经济资本上升、社会结构分化、社会矛盾加剧。这使得我们不由想起与马恩同时代的英国作家狄更斯,其名著《双城记》的开头语写道:“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也是一个平庸的时代……”人们最担心的是时代伟大而政事平庸。

 

无论“高傲的精英主义”还是“平庸的民粹主义”,其实都是一回事:在赢得选票和自我利益中劳民伤财。我倒觉得,目前中国需要一种“中产主义”新思维。中产者作为利益主体也有着自身的利益诉求,但这种诉求既不是维护“精英主义”的既得利益垄断、甚至于与之抗争,也不会一味迎合“民粹主义”的碌碌无为、甚至于蔑视它的低媚;它而是弥合了二者的各自偏执,代表着社会发展必需的凝聚力、向心力、合作力;它积极向上,但又抵触上层的庸俗;它来自底层,同情且有能力扶助底层的贫苦;它体现着一种社会良知和政策智慧。“罗斯福新政”恰恰是一种“中产主义”思路,它提升了底层、抑制了上层,它拯救了美国。我们需要这样的“中产主义”。

 

(此稿初作于2009年6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