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亿元文化宫引发争议(第二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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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生工程,还是形象工程
蒲县亿元文化宫引发争议(第二落点)
新华社记者 周立权《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16日   12 版)

新华社发
事件回放
山西省蒲县是省级贫困县,在这个偏远山区县城内,历时两年建起一座总投资超亿元的文化中心。(见上图)
天价文化宫,究竟是形象工程还是民生工程,引起广泛关注和质疑。蒲县领导和当地群众、学者专家,各有看法
理念超前VS劳民伤财
[背景]蒲子文化中心工程包括蒲子文化宫和宫前广场改造两部分,总投资1.18亿元。蒲子文化宫2008年8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宫内的演出剧场有1195个座位,有500多平方米会议厅。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预计今年9月底全部竣工。
记者:外界认为,蒲县作为贫困县,全县财政收入才3亿多元,而建这个文化宫竟花费1亿多元,县城只有3万多人口,是否是劳民伤财?
乔建军(蒲县县委书记):说我们财政只有3亿多元是错误的。县里煤炭资源很丰富,2009年可支配财力已达5.9亿元,文化中心工程总投资虽然超过1亿元,但是分年分批投入。这不是劳民伤财工程。县里一直没有文化场所、没有剧场、没有活动中心,建文化宫在满足群众需要的同时,也是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因此说这项工程是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一个爱民工程。理念超前,但投资没有超前。
陈金庄(县委宣传部部长兼蒲子文化中心建设指挥工程部副总指挥):文化部等有关部门要求我们要建文化馆、图书馆和电影院,省里也要求要有青少年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年大学,为了少占土地,节约资金,2007年县里决定建一个综合性的文化馆,集文艺演出、会议服务、文化展示、书画展览等于一体。从这一点上说,劳民伤财的说法不能成立,县里是为了节省资金。
雷宏(蒲县居民):我认为县里做得有点过,没必要花这么多钱建这个文化宫,老百姓到底能用多少?而且建成后的维护费用也很高,在县里还不是很富裕的情况下,这样做我认为不妥。
傅大中(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不管蒲县财政收入是多少,毕竟是贫困县,要支撑公职人员的工资和教育、文化、卫生及多项行政性支出,在这种情况下,投资1亿多元修建文化设施,应该说给有限的财政背上了“包袱”,不能不让人有劳民伤财之感。县里首先考虑的应是脱贫,将有限的钱合理切分到各项公共服务上,才更符合科学发展观,更像“当家过日子”。
民意选择VS政绩工程
[背景]蒲子文化宫外观造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由23棵大树围绕而成,树枝上点缀上鸟巢,顶部为“树叶”造型,非常壮观宏大,因而有人指出其像“鸟巢”。
记者:有人认为,蒲县斥巨资建“天价”文化宫,缘于官员头脑中的政绩观。蒲县百姓最期待的并不是这样一个豪华工程。这究竟是顺应民意,还是形象工程?
陈金庄:文化宫代表着一个县城的形象,可以提升城市品位。文化宫前的广场每晚都聚集好多群众,有活动时不少于3000人,因此说这个工程应是民心工程。群众需要这样的场所来提升生活质量。
乔建军:蒲子文化宫外观形象很好,我们引以为豪。经济发展了就应让群众得到实惠,让百姓享受发展带来的成果。县里时刻为民众考虑,把钱花在群众心上,把钱用在群众身上,这应是民心工程,不是形象工程。
孙金昌(蒲县居民):文化宫太豪华了,我总感到是面子工程,建个大广场我还能接受,建这么高档的文化宫到底有多大用处还不好说。我从事教育工作,虽然县里对教育工作一直很支持,如果能把多余的钱用在教育上,效果会更好。
夏学銮(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贫困县修建豪华文化宫,是打着民生幌子搞的政绩工程。蒲县是依赖煤炭的资源县,一旦资源枯竭了怎么办,政府应抓紧时机,利用现有财力,扶持其他领域的产业,造福于民,这才是民心工程。
程序监督VS领导意志
[背景]蒲县“天价”文化宫曝出后,不少民众质疑工程建设的透明度,花钱缺少监督,有人甚至怀疑里边有腐败行为。
记者:建这样大工程,要走哪些程序,有没有人监督?有人担心官员借此机会中饱私囊、收受贿赂,你们如何证明清白?
闫建国(蒲县县长):工程建设完全是按照制度来的,是照章办事。首先到县发改委立项,然后由财政部门评审,并委托中介机构评估,财政部门确定预算后,再招标。另外,这是县里确定的城建重点工程,在政府工作报告上都有体现,人大代表们通过了,工程也就合法了。而且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纪检和司法部门随时都可以介入,不可能存在贪污和腐败行为。
陈金庄:今年3月,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蒲子文化中心工程进行了评议,结果很满意。工程筹建之初,县里多次开会讨论,几大“班子”都通过了。因为是县里的工程,钱款都是由县财政出,市里和省里对此不予监管。
曾庆海(蒲县居民):县里上什么项目,我们百姓根本没有参与的份儿,更没有发言权。县里建的项目不合理怎么办?应该有一个针对县里的监督机制。而工程建设过程中,即便存在腐败行为,我们也没有办法。
汪玉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现在一些地方重要工程建设中,主要问题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在决策中主要领导“一言堂”,公众无法监督。这种监督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制内监督缺失,上级对此现象没有体现监管职能。二是体制外监督缺失,群众对决策无法监督,无法纠错。应搭建一个平台,征求民众反映,如果蒲县的文化宫建设有这些监督机制,非议就不会这么多。
【编后】
蒲县的亿元文化宫该不该建,听听当地领导和百姓、专家的说法,似乎都有一定道理。但编完此稿,我们仍有一些疑问挥之不去。
近年来,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屡屡有豪华学校、豪华文化宫现身,有人说,相对于豪华政府大楼、豪华官员别墅来说,斥巨资在文教事业这类公共服务产品上,显然是大大的进步,是“远见之举”,因为,即使是欠发达地区,老百姓也有享受优质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的权利。然而,“豪华”屡屡引来质疑,也是因为,并非“方向正确”就可不计投入,不顾效益,不管普通百姓最终能否享受到这一成果。
判定一个文化工程究竟是好大喜功的“形象工程”,还是顺应民意的“民生工程”,说到底,只能看当地百姓能否充分地享受这一文化设施。
本报将持续关注这一现象。敬请广大读者特别是蒲县群众来信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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