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点证人指证毛玉萍“操纵交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2:50:13
污点证人指证毛玉萍“操纵交易”
三项罪名成立
12月7日,尽管多次采取非常手段拖延,毛玉萍最终还是出现在了香港区域法院第33庭。前来听取聆讯的记者和涉案家属挤满了小小的法庭。
这场引发业界震动的案件始于2003年12月1日。当时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起诉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HK0067,下称“上海地产”)总经理毛玉萍(上海地产董事会主席周正毅之妻)及另外5名人士—————毛的私人助理钟秀玲,两名证券行经纪林启声、张柏友以及律师黄培辉、大律师罗宝荣。
12月7日上午9点半,外籍法官韦毅志准时开庭,其手上厚厚的判案书显示出这宗案件的复杂性。韦毅志几乎没有开场白,一开始便对庭内宣布,该案件的判案书内容甚多,至少需要一天时间才能读完。事实上,这份164页的判案书共花了他近一天半的时间。8日上午重开庭后,他又宣读了近两个小时。
根据判案书,上述六名被告共被控九项罪名。其中,毛玉萍原被控四项罪名:其一是指控她于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串谋助手钟秀玲等人,采取非法手段营造上海地产股份交投活跃的假象;其二是控告她通过串谋,非法诈骗中国银行贷款;第三宗罪是控告她于2003年4月14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向证监会作虚假陈述,声明涉案的上海地产股份是以林启声的名义做的买卖,妨碍司法公正;第四项罪名,则是控告毛玉萍向香港廉政公署作虚假陈述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前三项罪名经过法官判定均成立,而第四项罪名,法官称经过对有关证人和证据的审核,表明毛玉萍的行为尚处于“准备”犯罪阶段,甚至尚未进入“企图”犯罪阶段,因此判处其相关罪名不成立。
至于其他几名被告,除大律师罗宝荣因早前被裁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表面证供不成立而获释外,分别获二至四项罪名,主要罪名均为作虚假陈述或妨碍司法。其中两名经纪人林启声和张柏友更是于8月1日便已认罪,并在随后的诉讼中出任控方证人。
明年元月16日定刑
根据判案书的陈述,此次之所以能对上述众人予以定罪,除两名经纪人的“倒戈”外,关键还在于一名特赦证人,即毛玉萍的助手雷静仪。作为该案的头号证人,她所提供的证据加上其他证人的陈述,足以使法官判断,毛玉萍于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期间,借用12名亲友的信息在13间证券行,开设43个股票户口,然后每天在电话指示雷静仪如何用该些户口交叉买卖上海地产的股票,并委托秘书存钱入各账户,这些操纵交易占了当期上海地产股票每日成交量的六至七成。
“有六名申请人开设了14个户口,而他们只共用四个电话号码。”法官举例说,“第一证人的证词显示,她对这些号码根本就不认识,只是在其中做随机选择。”
法官在听取雷静仪的证词后,认为其供词诚实可靠,也没有夸大成分。不过毛玉萍方面提出,她是遵照丈夫周正毅的指示去炒卖股票,虽然雷静仪的证词也表明,毛玉萍在给她下达维持股价的指示之前确有向不明身份的人士“请示”的迹象,但是这种辩解最终没有被韦毅志采纳,他认为,虽然毛不是董事局成员,但她身为上海地产的总经理,丈夫周正毅是该公司主席,因此毛玉萍不可能不知情而置身度外,他相信毛对所有的虚假的股票交易了如指掌。因此,韦毅志认定毛玉萍在串谋造市中扮演了主角。
由于案件复杂,韦毅志12月8日当天并没有宣布判决结果,他表示,将在12月16日(星期五)对已认罪的两名被告定刑,而包括毛玉萍在内的其余三人,则要等到2006年1月16日才予以定刑。在此期间,几名被告均不获保释,处于监禁状态。至此,这场旷日持久的上海地产控股股市操纵案终于接近了尾声。
不过,张柏友的律师12月8日当庭向法官求情,要求对张柏友予以轻判。该律师拿出厚厚的一叠证明材料,均为张柏友过去向教会或是慈善机构捐赠钱物的证明,但是法官并不为所动。
而钟秀玲的律师谢若瑟认为,目前对案件的发展还无法过早下定语,至于上诉与否,其当事人更是要等韦毅志的判决下来方可定夺。但他表示,如果判决过重,他的当事人可能会选择上诉。至于具体的获刑年限,几位当事人的律师当场均不愿表态或予以猜测。
在12月8日的庭审中,毛玉萍的律师并没有出席。一位参庭的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因为目前的案件发展尚不到最关键的时候。“明年元月16日的判刑才是最主要的日子,届时毛的律师才会出席,现在他只要委派一些代表过来就行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