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农民工咋吃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7:07:08

广西贵港某工地食堂。(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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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盛夏,聚焦高温下劳作的万千农民工,饮食卫生安全牵动人心。据统计,目前仅北京市就有建筑工地3000多处,涉及外来务工人员100多万人。他们每天都在哪里吃饭?吃些什么?就餐环境怎样?卫生隐患谁来监督?出了问题由谁“埋单”?
银川
“吃饭”有了硬标准
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通过初审
本报银川6月3日电 (记者周志忠)《银川市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近日通过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初审,条例草案对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饮食居住条件作出强制规定,这意味着在银川的农民工吃住将有标准,并获得法律保障。
据银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长宋曙明介绍,2003年,银川市发生9起食物中毒事件,其中6起发生在建筑工地;2005年10月,银川某建筑工地27人因宿舍内甲醛超标而中毒,严重影响到职工身体健康和工程的进度。针对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食宿临时性强,没有专门具体的安全管理规定的问题,银川市日前正式决定出台具体规定对其进行规范。
宋曙明说,条例草案从卫生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三个层次,对建筑工地施工从业人员提供卫生的饮食、饮用水、住宿和传染病防治等方面作出要求。
饮食方面,建筑工地要实行食品卫生许可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具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明,食堂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应与就餐人数相适应,有照明、通风、防蝇虫、防腐、污水排放等设施;住宿方面,宿舍要远离污水沟、坑式厕所、垃圾场和有毒、有害物堆放场所等,设有洗脸、漱口专用区域,水池数量亦应与从业人员人数相适应。如违反规定,可依据此《条例(草案)》对建筑工地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食源性中毒事故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不但加大罚款力度,还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该《条例》将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深圳
300人以上建食堂
“小工地”农民工乐意“吃外卖”
本报深圳6月3日电 (胡谋、王倩)6月1日,走进深圳“金地梅陇镇”工地食堂,首先看到的是墙上厨师的健康证。厨师告诉记者,每餐完毕都会将当日的菜饭至少保存48小时,以备发生食物中毒时检查。
去年5月,深圳市政府出台《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方案》,明确规定深圳300人以上的工厂必须建有食堂,各工厂的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担任解决本单位工人安全就餐的第一责任人,此《方案》出台,深圳农民工吃饭问题颇有改观。
“但有些工地工期短、流动性大,工地饮食监管目前还无法做到全面覆盖,‘吃外卖’成了不少小工地农民工的首选。”卫生监督所小周介绍。
据了解,有部分建筑工地采用将吃住费用补贴到工人日工资里的办法,“这样我们就少了麻烦”,“包工头”何先生说。对此工人们的反映是,如果老板办食堂会加大成本,而我们还不一定能吃到放心饭,社会上的外卖一般都有卫生监督,出了问题也好解决。
几年前,深圳“黑盒饭”、潲水油等食品安全问题曾被市民诟病,卫生等部门展开大规模专项调查,如今,“黑盒饭”几乎不见踪影。2005年初,深圳市拥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消费企业由原来的4万多家增加到6万多家。今年,全市共设16个监测点,对即食食品、油炸食品等进行理化监测。
南京
班组“搭伙”有市场
日常监管难度大,卫生安全成盲区
本报南京6月3日电 (记者汪晓东)6月2日,中午时分,烈日当空,工人们陆续回到新街口丰富路的TA10标项目经理部。这是一个旧的院落,一幢四层的老楼,是工人的宿舍兼“食堂”。
今天的菜谱是两菜一汤:萝卜烧鸭肉、拌凉粉、西葫芦汤。六七个农民工陆续进屋,围坐在一起,吃得很香。
据他们说,这个大院里住了四五十名工人,有好几个班组。吃饭的形式基本上都是这样,他们称之为“搭伙”,大体上以班组为单位,伙食标准是每天7元,请专人做饭。这个班组的“厨师”是小徐,她是农民工柳洪的爱人,专门从老家江苏溧阳来这儿做饭,每月有几百元收入。
“别看自己做饭,卫生着呢!”小徐说,菜在市场买,从不去小摊。吃剩的菜每天全部倒掉。“请亲戚做饭,就是为考虑卫生,饭菜也对口味。”柳洪说。不过,据记者观察,屋子里的厨卫设施非常简单,主要的用具就是一个搁在门板上的煤气灶。
大院其实也有专门的食堂,冰箱、消毒柜一应俱全,墙上挂着卫生许可证和食堂管理办法。厨师张喜民告诉记者,在食堂吃比班组搭伙要贵一些,每天来这里吃饭的主要是项目部管理人员,工人不多。
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介绍,南京市将建筑工地食堂作为预防食物中毒的重点单位,由于监管得力,今年以来,南京市未发生一起农民工食物中毒事故。不过,有关人士也表示,建设工地上“搭伙”,几乎没有卫生许可证,日常监管也较难。他们将与建设主管部门沟通,及时消除监管盲区。
上海
不同工地差别大
目前全市范围内尚无规范性文件
本报上海6月3日电 (记者包蹇)“来一个鸡腿、半斤米饭、一碗蔬菜豆腐汤!”6月2日中午,上海森信集团世纪大道建筑工地食堂,来自南通的农民工郭爱宾要了一份饭菜,才花去4.1元——6毛钱的米饭,3元一只的红烧鸡腿,5毛钱一碗的蔬菜豆腐汤。“食堂很干净,价格还行!”
工地项目经理万稳东介绍说,工地现有农民工四五十人,食堂是去年10月按每人每顿饭5元钱的标准建起的临时食堂,5元钱标准仅是成本价,不收加工费。
食堂符合上海市标准,领到了卫生许可证。操作台是不锈钢的,电冰箱、餐具消毒柜一应俱全,清洗和消毒餐具的水槽分开使用,就是就餐区域比较窄,仅能容8名人员就餐。
据记者向上海市总工会了解,市总工会、市建委去年8月曾组织过建筑工地农民工设施专项检查,农民工生活条件总体符合规定,但有的工地食堂餐厅太小,无法满足就餐要求。
但是,并不是所有工地都能“总体符合规定”,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上海食品安全状况报告,2006年上海工地食堂就发生了数起食物中毒。据有关部门介绍,目前上海在全市范围内尚无关于农民工就餐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一个农民工满怀期待地问:“什么时候才有法律保护我们的吃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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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如果食品安全出现大问题,工地不仅要被处以1到3万元的罚款,还有可能被停工。如果两次以上被发现有问题,企业将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民日报》 ( 2007-06-04 第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