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群报》/ 陈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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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作孚.重庆合川人,]893年生于贫寒之家.自幼刻苦好学。为寻求救国途径,卢作孚17岁加入中国同盟会.23岁在成都《群报》当记者.26岁成为《川报》总编。1925年,卢作孚弃文从商,创办民生实业公司。1935年.卢作孚在长江航运的竞争中击败美英曰国等轮船公司.拥有川江航运业务的61%。在抗日战争爆发后,组织指挥宜昌大撤退.对恢复战时大后方的民族工业.支持抗日战争的战略产业建设.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卢作孚发现自己从上海到宜昌的一路上,已写了满满一本沿途随记。
从秋天出发,卢作孚到达合川时已是初冬。他在上海时与合川县立中学校长刘极光联系的一个数学教师职位,由于他迟迟不归,学校等不及,另聘了他人。这时,卢作孚的哥哥卢志林正在合川县的福音堂小学教国文。好心的校长刘子光为照顾卢作孚家里的困难,为其在自己手下谋了个小学数学教师的职位,暂以栖身。
不久,卢作孚的哥哥惹发了一起祸端。
卢作孚的哥哥卢志林当时任成都的《群报》特约通讯员,1916年初春,合川县发生一起人命案,在审理此案时,合川县长贪赃枉法,激起全县民众义愤。卢志林打抱不平,将此事诉诸报端,虽未指名道姓,但文中影射了姓田的县长。《群报》报道了这一事件后,引起这名赃官盛怒,蓄意陷害,妄图置这卢家兄弟二人于死地。
一天,卢作孚兄弟俩的好友胡伯雄来合川,正在家中吃饭,忽然一群士兵闯了进来,不由分说,就将三人带走,投入县府监狱,还定了个“通匪”罪名。
1916年3月,卢作孚在监牢里关了一个多月,他愤愤不平,写了一封长信,托狱卒将信转出,交给了卢作孚上小学时的老师。
很快,这封信传遍了合川县城。凡读到此信的人,无不为信中道理所诚服,如此良才,竟蒙不白之冤,决不能坐视不管。于是,全县各界知名人士联名上书作保,将卢作孚、卢志林和胡伯雄从狱中救了出来。
卢作孚出狱后,感到再也无法在合川呆下去了,遂通过哥哥卢志林的一位好友力荐,到成都《群报》去担任了记者兼编辑。
这时,卢作孚刚满23岁。
他在担任记者一年中,如鱼得水,写下了大量抨击黑暗势力,针贬时弊的檄文,很快便在四川小有名气。直到1917年夏初,杨鸿皋接任合川县立中学校长,写信给卢作孚,热情邀请他到县立中学担任监学兼数学教师,卢作孚的记者生涯才暂告结束。
从合川瑞山书院小学毕业后继续自学,1908年改名作孚,到成都补习学校学习数学。1910年参加同盟会,投入四川保路运动。1915年起,任成都《群报》、《川报》记者,1919年接任李劼人职务,任《川报》社长兼主笔。1921年任泸州永宁公署教育科长
王光祈(1892~1936)-人物频道-首先关注新闻人-中国新闻人网
民国3年(1914年)夏考入北京中国大学法律系,民国7年(1918年)6月毕业后,历任成都《群报》与《川报》驻京记者,并与李大钊等在北京发起组织“少年中国学会”,任筹备处主任,次年又被推选为执行部主任,主持学会会务。
李劼人1915年至1917年夏曾任成都《群报》主笔和总编辑。同年秋,又发起创办《川报》;任发行人和总编辑。1919年6月“少年中国学会”成立,遂加入该会为会员。当年赴法国勤工俭学,考入巴黎大学文学院学习法国文学史、近代文学批评、雨果诗学等
陈公博,乳源梅花人,曾任乳源首届国民议会议员,并在梅花做过教职员。
梅花,在50年代仍属乳源。今属乐昌。
陈公博是广东乳源县人,清光绪壬辰(1892)年出生于广州,幼时受到较好的教育。其父陈致美曾任广西提督,解职后居于广州,在漫游南洋时结识孙中山,参加兴中会。1906年,陈致美策划反清武装起义,让14岁的陈公博参与其事,并随同出巡湘、赣。翌年,陈致美起事未成,却被清军包围。陈致美令陈公博先行逃脱,自身就缚,被处永远监禁。陈公博逃回广州不久,避居香港,在一家报馆任校对。一年后返广州,考入育才书社。
辛亥革命后,广东独立,陈致美出狱,当选为省议会议员,并任广东都督府军事顾问。年仅19岁的陈公博,依仗其父名气,成了乳源县的挂名议员和民军参谋长。其父因其学识不够,命其辞职,充当学兵(学生军)。陈公博在此期间参加了同盟会。南北统一后,学生军解散,其父命其弃武习文,从英美学校教师学习。不久,其父病逝,陈回广州育才书社任助教。两年后,考入广东法政专门学校攻读法律。
1917年,陈公博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他虽然没有积极参加1919年的五四运动,但身处新文化运动堡垒的北大,在思想上受到校长蔡元培和教授陈独秀等的影响。1920年他于北大毕业后,被广东法政学校聘为教授,同时任广东教育会评议、宣讲员养成所所长.后又任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教授。同年10月,他和北大同学谭平山等创办厂《群报》,介绍新思想,新文化,他为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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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作者:郑其葆    本节共 19001字
李大钊思索着,说:“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能使青年学生们从请愿失败的教训中认识到创建团体和再创办一些杂志的必要性。”
陈独秀说:“可以先在咱们北大的学生中再广泛地宣传一下。现在已经有部分同学又有这样的打算了。昨天,许德珩、邓仲澥、傅斯年来找我,好像已经有这方面的想法了。他们一是经过请愿失败的深刻反思,二是受一个叫王光祈的人的影响,想在咱们《新青年》讨论会的基础上,组织起一个团体来。王光祈这个人,你知道吗?”
李大钊点点头:“知道,是四川成都《群报》和《川报》驻北京的记者,是一个有一定思想、有一定见地的人,他主张把中国改造成一个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改造中国决不可邯郸学步,死板地踏着西洋人的脚步走,那样既不符合中国的民族特点,又不符合当前汹涌澎湃的社会主义潮流的精神,应该把中外各种流派的文化政治思想相揉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兼容并包的独特的思想体系,来作为改造中国的纲领。他几天前,来图书馆红楼找过我,跟我谈了一下他的想法。想法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具体怎样把中外各种流派的文化政治思想相揉合在一起,他自己也还处于朦胧模糊的意想之中。他想搞一个宣传他这种主张的团体,团体的名称也定不下来,初步想,就起了个“少年中国学会”的名字,随之再办一个杂志,一个月刊也暂时起名为《少年中国》。他很希望我和他一起来搞这个学会和这个月刊。他最近常到北大、北高师等一些学校里去宣传他的想法,对同学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
陈独秀赞同地:“就是。昨天许德珩他们几个同学来找我的时候,就曾好几次提到了这位《川报》驻京的记者。守常先生,我看咱们大力支持一下他们,尤其是大力支持一下咱们北大这些学生们吧?”
李大钊高兴地点点头:“守常非常赞同!如果有别的学校学生要加入进来,守常看也可以,那样,面就更广一些,影响也更大一些。另外,是不是把胡适先生、钱玄同先生、刘半农先生等这些教授也动员起来,支持和帮助学生组建各类团体和创办各种杂志?”
“可以!”陈独秀也高兴地点了点头,自告奋勇地慷慨地说,“这件事我来去办!”
两位学界巨匠兴致勃勃地说着。
夕阳把它烈火一样鲜红的光彩撒向大地,使大地罩上了一层通红鲜亮、绮丽迷人的光网,就连那满校园的花草树木,都镶上了一圈鲜红亮丽、烁烁夺目的光边。令人赏心说目。
夕阳随着渐渐西沉,越来越鲜红,越来越炽烈,看那架势,像是在以全部的身心和生机,奋然孕育着明天那新的、更鲜红明丽、也更充满朝气和生命力的晨光旭日。正酝酿着一场使神州走向新世纪的疾风暴雨……
教育救国与实业救国
他曾参加孙中山的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主张“教育救国”,曾先后任《群报》记者兼编辑,《川报》总编兼社长。他在泸州开展通俗教育和新教育实验,继而在成都创办通俗教育馆。但在军阀混战下,教育救国实践却屡遭夭折。
陈公博,广东省南海县人,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1920年秋,陈公博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回到广州后,在陈独秀的帮助下,参加成立广州共产主义小组,成为领导人之一,并因此出席了中共“一大”。1922年,赴美国留学后,即被开除出党。
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公博竭力鼓吹“抗日必亡”,散布“亡国论”。1938年12月,他由成都经昆明,逃往河内,追随汪精卫投敌卖国,做了第二号汉奸人物。汪伪政权成立后,他任立法院院长、广东省政府主席等要职,成为汪一人之下,群奸之上的“汉奸权贵”。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陈公博鼓吹上海当前除“担任后方任务”外,将来“为与日本同生共死,必将担任一部分之战线”。因此,“上海应以东亚共荣圈之中心地及联络线之资格,成为中日提携之轴心”。陈公博还以上海市市长的名义,发表《告上海市民书》,要上海市民与日本合作,务使“全面和平”得以早日实现。1943年3月底,汪伪政权为实现“中日”共同协力建设东亚新秩序这一目的,特派陈公博为访日“特使”。陈公博抵达日本东京,向日本主子表示:“深愿竭其人力物力贡献于大东亚战争,但求能与贵国携手迈进,并肩作战,无论任何牺牲所不能辞”。日本天皇奖给陈公博等人各一枚“一级旭日大勋章”。为此,陈公博离开东京时称:此次“奉令访日,承天皇陛下宠遇”暨内阁总理大臣等人的“隆重款待”,感到“无限光荣”,完全是一副奴颜婢膝之相。
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汪伪政权日暮途穷。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飞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强行引渡回南京,关押在老虎桥监狱。1946年2月,陈公博与陈璧君、褚民谊等三人被押往苏州狮子桥监狱关押。随后,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法官认为对陈公博应 “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悄悄地将其埋葬在一处公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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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章太炎《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
1912年颁布的《临时约法》第一次把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明确地写进了宪法,民国初年因此一度出现了办报的高峰。仅1912年全国就有500家报纸(大部分报纸都是政党的报纸),他们天然地认为报纸是“舆论代表”、“舆论之母”,记者是“不冠之皇帝,不开庭之最高法官”,自觉地担当起了监督政府、指导国民的天职,他们不仅可以无所顾忌地批评各级政府官员,甚至可以点名骂大总统。
遍地报纸和政党蜂起的现象(曾出现300多个大大小小的政党)共同构成民初的两大景观,这是人民一经得到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以后的必然现象。
但这部《临时约法》也不是没有缺陷的,比如它在第六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又在第十五条规定“本章所载人民之权利,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非常紧急必要时,得以法律限制之。”所谓“增进公益”,“维持治安”,“非常紧急必要”都没有明确的界限,这就为政府随时收回第六条第四项赋予人民的权利大开了方便之门。
1912年3月4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的《民国暂行报律》一出台,即导致舆论一片哗然,设在上海的中国报界俱进会通电反对:“今杀人行劫之律尚未定,而先定报律,是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报界全体万难承认”,签名的不仅包括了《申报》、《新闻报》、《时报》《时事新报》《神州日报》、《大共和日报》,还包括了《民立报》这样的和同盟会有很深渊源的报纸。3月7日,章太炎在《大共和国日报》发表《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的社论,逐条反驳,各大报纷纷转载。章士钊发表文章说:“以后并灌输真正之自由理想于国民脑中,使报律两字,永不发于国会议员之口。”3月9日,孙中山发出《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认为“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内务部未经参议院议决就颁布暂行报律,没有法律效力,予以否决。
真正的言论自由局面只是昙花一现,袁世凯接连颁布的《报纸条例》、《出版法》就是套在言论自由之上的紧箍咒。民初中国,从南到北,即使在袁上台前,以言论被杀不是什么新鲜的事。1912年初,刚刚在辛亥革命中当上广东临时都督的陈炯明,就压制舆论,“拘留主笔,勒交访员”。4月,《广州公言报》、《陀城日日新闻》两报主持人陈听香被逮捕枪毙,报纸被封。1912年8月以后不到半年,黎元洪就先后查封了《大江报》等许多家报纸,该报编辑凌大同被杀。四川23家报纸被封,《蜀报》记者朱山被诬以“企图炮轰都督府”的罪名斩首。福建《群报》主笔被捕、两记者被暗杀。绍兴《越铎日报》因为发表批评王金发的新闻和评论而被捣毁,报社负责人孙德卿被刺伤,另有17人受重伤,葛星驰“伤势过重,竟致惨毙”。这年冬天以来,《国风报》编辑田桐、《民主报》主笔仇亮、前《国风日报》主笔吴鼐、包头《一报》主编王平章、开封《民立报》的五名编辑、记者等都先后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枪决,被捕入狱的不计其数(如文实权、丁佛言、杭辛斋等)。1913年8月19日,北京《正宗爱国报》因时评中有“军人为国家卖命,非为个人卖命”等语,社长丁宝臣被捕,未经审讯就被处死。袁世凯封不了上海租界的报纸,就下令各地不准销售,使它们被迫停刊。中国第一个因采写新闻通讯而负有盛名的记者黄远生,坚持言论独立,标榜客观公正,1915年,在美国旧金山被中华革命党刺杀。
他们为争取言论自由流尽了自己的血,鲜血几乎渗入了中国的每一寸土地。在戕害报人的凶手中不仅有袁世凯、黎元洪这样的旧官僚、旧军官,也有陈炯明、王金发这样的革命党人,这才是让我感到触目惊心的。
从1912年4月到1916年6月袁世凯一命呜呼,至少有71家报纸被封,49家被传讯,9家被捣毁,60个记者被捕,24人被杀,1913年起报纸总数一落千丈,从500家锐减到130多家。四年间,被杀的人数远远超过了清末的十三年。1916年底到1919年的几年间,因言论被杀的还是屡见不鲜,仅报纸就被封了29家,至少17个报人被下狱或杀害,可见言论自由并没有真正落实。但言论自由的空间没有被完全封杀,毕竟批评、反对袁世凯的声音还可以公开发表,对此一代枭雄也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