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令在必信 法在必行(厦门晚报 20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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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岛闲谈
令在必信 法在必行
作者:苏木
厦门网[海峡网]  日期:2007-06-03
昨日,我去湖滨北路某酒店看望一个远道而来的朋友。由于有人上街集会游行,导致一些路段交通管制,只好下公交车步行。与我一起顶着骄阳走到酒店的,还有3位来厦门旅游的外国朋友,他们提着大包小包,脸上写满失望。我想,这是每一个真爱厦门的人不愿意看到的。可以想像,这3位老外对厦门的印象一定大打折扣。看着温馨文明的厦门形象被玷污,我十分愤懑。
更令我感到愤懑的是,这些游行活动组织策划者打着“保护家园是合法的”旗号,其行为本身已经违背了科学法治的决策精神。据我所知,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是严肃的,有严格法定的程序,不是哪个部门、哪个人所能单独决定的,像PX这样重大的化工投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批立项,本身就是一个科学、依法的过程。在一些学者、市民对PX项目的环保问题有疑虑的情况下,市政府本着充分尊重科学、尊重民意、重视环保的态度,为在更大范围进行环评论证,决定缓建PX项目,这本身就体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的精神,也为解决这一问题留下了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空间。可以说,市民与政府的沟通渠道始终是十分畅通的。此时还一意孤行上街集会游行,就是在破坏科学、法治的决策程序,更是与法律背道而驰。
应当说,集会游行者中,大部分是上访者,他们有一些利益诉求,或对一些问题有误解,又不明真相。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正是利用这点,打着“保护家园”的旗号,采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蛊惑诱骗他们参与集会游行。其实,这些上访者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我相信政府也一定会听取他们的意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的。对这些受蒙蔽而参与集体游行的上访者,政府是理解的、宽容的。但是,集会游行中也的确有极少数人,他们或是为了个人非法私利,或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到处造谣鼓动、蓄意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集会游行,以此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他们妄图把事情闹大来要挟政府,尤其在政府已对非法集会游行正式发布公告后,他们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变本加厉,继续煽动组织集会游行。这些人,说到底,是矛盾的挑拨者、麻烦的制造者、秩序的挑战者、稳定的破坏者、法律的践踏者。
英国有位学者说得好,“应该认真执行法律,政府的真正生命就在于此。”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对于这些极少数违法乱纪的煽动者,我想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绝对不会允许的。我相信司法机关一定会严格依法给予惩处,绝不姑息。多行不义必自毙!
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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