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开和公正来对抗利益集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5:42:55
最近一段时间,在倡导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利益集团”的话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特殊的利益集团,就是在过去若干年中以某种不那么十分正当甚至是阴霾的方式,影响了政府决策、从而以特权方式获得了巨大利益的社会群体,人们通常提及的主要是,有垄断权的集团或政企不分的能够以商业化经营的机构!要命是,甚至还有部分官员就是名正言顺的在这些利益集团里调来蹦去的,一会进了海石油,一会去了当省长。对于这种特殊利益集团,民众的利益受到了不公平的、外加强权的攫取。他们当然要表示出强烈的不满情绪。
任何现实的政治共同体,都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相对于公共利益,任何利益群体、集团的利益都是个别的、“特殊的”。因为,正常情况下,每个人、每个集团都会本能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很难主动地追求公共利益。这让人遗憾,而试图消除所谓利益集团,让各个利益集团一律放弃自己的利益诉求,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这种努力固然可敬,但却不大现实,基本是理想了。
哪我们是不是就放弃了,任由这些该遭雷劈的利益集团恣意胡为,欺诈、压迫百姓,搜刮民脂民膏哪!俄罗斯的经验给了我们启事,哪就是他们推行的“公开性”,造就了他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为今天的经济起飞和今后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正是有了“公开性”,现在的俄罗斯政府有能力,对那些和我们中国一样在转制中浑水摸鱼,攫取全民和集体财产,而成长起来的利益集团开刀动手术!政府要把这些利益集团所掠夺来的资财重新掌控在全民的利益之下,让全体公民都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而不是有人民承担改革的成本,利益集团来享受改革的好处!今天的俄罗斯,全体人民空前的团结在政府周围,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物质精神双丰收!这一切源于其社会政治秩序。其社会秩序正是建立在“公开性”的的基层之上。
一个社会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利益集团,惟一可取的办法,就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在第10篇,麦迪逊更具体地主张,要消除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就是给予每个公民、每个利益集团,有同样的自由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为此,需要一整套的制度安排,不同的利益集团在法律上居于平等地位,并均有能力在同一个平台上能够进行公平的讨价还价。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应该推行“公开性”,让所有利益集团的隐秘的成本和利润曝光,让政府部门所出台的政策和程序的依据和过程曝光,让一切力图官商勾结的行径曝光!让人民享有尽能多的知情权!
今日中国的某些利益集团之所以成为问题,不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利益,不是因为他们尽心增进自己的利益,而是因为,其他人难以表达自己的利益。社会的政治法律结构存在缺陷,不同社会群体和利益集团在政治上、法律上不平等,某些群体集中了很多权力,他们就可以支配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他们享有特权,成为“特殊的”;其他群体对于他们则没有多讨价还价能力,结果,好处全归自己,成本全由他人承担。
这类“特殊”利益集团其实早就存在。由于权力始终主导着整个社会,控制着大部分资源,因而,官员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过去几十年,政府所建立的医疗福利制度,主要覆盖国家干部。在这个集团之外,社会中凡是离开这个集团距离比较近的群体,就享有一定的特权。在土地与房地产领域,地方政府官员出于政绩和税收考虑,完全与房地产商站在一起,从而让这群商人成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而土地被廉价强制征用的农民,不得不承受天价房屋的城市居民,却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而电信行业,在收取10多年的了,每部电话5000元的初装费后,积累和建设了全国的电信网络后,这些资产现在确成了电信公司的财产了。而象中粮这样的集团也是过去几十年依靠国家给予的垄断权利和资金成长起来的,今天却以自己的集团利益为行动准则了。而北京的机场高速,原本就是财政拨款为亚运会修建的,莫名其妙的今天也成了首都高速发展公司的产业了,收费已经赚回3条这样的高速了,还要继续涨价的美梦,成了这个公司小集团的提款机了。这些利益集团巧取豪夺的案例数不胜数!
这几年来,这些特殊利益集团的社会形象已经破产,民众对这些利用特权攫取财富的群体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中国共产党提出并深化“和谐社会”纲领,并开始对弱势群体给予照顾,自然深合民心。
但是缓解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不满,仅由政府给予弱势群体以格外的照顾,是远远不够的。况且,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科学思路。对任何一个群体的格外照顾,都意味着对其他群体不公,损害其他群体的权利和利益,不管受到照顾的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特别照顾政策必然导致一种恶性循环:遭到损害者终有一天会形成强烈反弹,社会将一直在一些群体享有特权而另一些群体被剥削权利的状态中周期性循环。
因此,要实现社会和谐,固然需要给弱势与贫困多一些照顾,但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实现普通的正义。正义应当是社会治理及治道变革的惟一指导性方向。因为,正义的制度其内在地具有一种机制,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并让一切侵害他人的人遭到惩罚,从而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与繁荣。其实,今日贫困与弱势群体所需要的,也正是得到自己本应得到的,也即平等的权利,法律的平等保护。
要实现此种正义,就必须剥夺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殊权利、特殊地位,缚住这些利益集团的攫取之手。为此,当然首先需要有效地限制政府的权力,通过完善民主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引入制衡机制,让政府的权力相互制衡,从而限制政府权力,使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均服务于公共利益。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本身将难以利用自己充当裁判员的位置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向自己的利益倾斜。
但另一方面,消除特殊利益集团,或者说控制、制约各种利益集团,使其任何一个都不能要挟公共利益,也需要社会自身深化,、拓展自治领域,积累对抗特殊利益集团的力量,恢复社会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这需要各个群体、尤其是曾经受到损害的群体,能超越单纯的利益追求,具有追求优良治理的抱负。当然,这反过来也需要政府提供某些进行利益博弈的制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