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被判死刑不仅是个人悲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0: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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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死刑距离执行还有一段时间,郑筱萸的命运尚有悬念。但单只是这一审判决,已经令人震惊。根据我国《刑法》,贪污受贿10万元人民币、情节特别严重者就可判处死刑。但是这个结果还是出人意料,因为在胡长清、成克杰之后,近几年来,如此级别的官员,已鲜有判处死刑的案例。因此,人们对这一判决的反响,在惊讶之余混合了两种情绪。
其一是习惯性的猜疑揣测,国家对高官动以极刑,是为了抚慰民心?是为了警戒后来者?是彰显反贪腐的决心,还是另有别的我们无法领会的理由?其二便是痛快,解恨,民众对贪腐的厌恶甚至仇恨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其他不满,似乎都可以发泄在郑筱萸被判死刑上。这社会情绪里包含一些可批判的成分,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它真实而广泛的存在,我们甚至不能否认这种情绪在当下社会中有它生发和传播的必然性。
只是,郑筱萸被判死刑其实是个悲剧,而且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剧。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大快人心,可是我们这些人都是这个悲剧的一部分。郑筱萸被判死刑,这是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悲剧。
郑筱萸被判死刑,这是他的人生悲剧。虽然还没有人给我们讲述这个人63年的生命故事,但是看起来他曾经也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青年大学生,一个普通的工程师——如果不是后来手握大权,他可能就像个普通人一样安度一生,怡然终老。虽然我们不知道是他主动拥抱了权力,还是权力主动诱惑了他,但是在贪污受贿的时候,他恐怕没有想到过被判死刑的下场——生死攸关问题上,人都是理性的,郑筱萸贪污数目惊人,在这个过程中他不可能没有考虑如何收场,一定是有些事情让他产生了这个误会:我尽可以贪污,我不会死的。同样可以推定的是,他为官贪腐的数年中,未曾有过有效的威慑警戒,让他迷途知返。现在像一个人民公敌一样被判处死刑,郑筱萸的人生已经是一个不争的悲剧。唯一值得探讨的便是,这悲剧是从何时开始的,是事情败露之日,还是他开始为官开始贪污之时?
郑筱萸被判死刑,这也是欢呼着的民众的悲剧。不管现实情况有多复杂,民众很容易把药价贵的问题简单地归罪到郑筱萸身上,或者稍微宽泛一点,归罪到医药官员贪腐的问题上,正如人们很容易将社会秩序中的种种问题都归咎为腐败,仿佛那就是问题的策源地和追问的终点。而实际的情况很有可能让人失望,郑筱萸被判死刑,其威慑力的范围、力度和持久性,恐怕都远不足以解决中国医药官员的腐败问题,更不要谈中国人看病难吃药贵的问题。然而所说的悲剧在于,以此时此境,民众的抱怨甚至愤恨,很难找到一个更明确的发泄对象,而民众对于清明之治的期待,也很难找到一个比判贪官以死刑更加振奋的寄托。
郑筱萸被判死刑,这其实是防腐制度的悲剧,是权力部门无力自清的悲剧。反腐重在防腐,腐败大案频出,已经证明防腐系统出现漏洞;亡羊补牢之时,未见防腐规制细致缜密,更未见权力结构从根源处作出调整,民众殷殷期盼之下,不过是以一人之死罪震慑贪官、慰藉民心,让人不得不叹一声悲剧。
郑筱萸被判死刑,这也许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但同时又何尝不是一桩可以读出许多时代谬误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