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禁屠宰(我的读史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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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禁屠宰(我的读史札记)

王国华(吉林省《城市晚报》社)《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13日   20 版)

  因为崇佛,武则天下达禁止屠宰的命令。

  有一次,御史娄师德在饭馆就餐,厨师上了一道肉菜说,豺狼咬死了羊,不吃白不吃。过了一会,厨师又上了一条鱼,说鱼也是被豺狼咬死的。娄师德大怒,豺狼怎么会潜水?你可以说是水獭咬死的嘛!此事传到武则天耳朵里,她并没怪罪,一笑了之。

  另一次,在东都定鼎门处,翻了一辆运草车,露出藏在其中的两只被宰杀的羊。御史彭先觉调查后,认为负责执法的合宫尉失职,请求杖责。谁知武则天反把羊肉赏给合宫尉,算是压惊。

  大臣张德家生了个男孩,偷偷宰了一只羊招待贺喜的同僚。其中有个叫杜肃的,藏了一块羊肉直奔武则天处告密。第二天上朝,武则天见到张德说,我严禁屠宰,但红白喜事除外;以后你请客,要选好客人,免得被小人告发。几句话说得张德热泪横流。

  乍看上去,武则天真是洞悉人情,宽大仁厚。但细想之下问题多多。首先,她制订了法令,自己却没认真遵守。娄师德明明在纵容随意屠宰,她却不闻不问。制度之兴废,多自上而下。上面若身体力行,下面自然小心谨慎;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面乐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至让制度沦为摆设。其次,彭先觉弹劾合宫尉是依法办事,弹劾程序、弹劾内容都没问题,这种情况下,武则天总得给个正式答复才对。她却不但不怪罪,还赏给被弹劾者肉吃,这简直是拿法律当儿戏。制度的设立者视制度为无物,只会让下属畏首畏尾,无所适从。第三,武则天提醒张德“请客要选对人”,这非常有迷惑性,似乎显示了武则天的通情达理。但仔细想想,她在公布法令时显然没有说“朕禁屠宰,红白喜事除外”一类的话,否则告密者不会笨到自己往钉子上撞。杜肃的举报从道义上讲虽不厚道,但却合法。而武则天的“红白喜事除外”的说法,则多属于临时起意。滑稽就在这里——她不提出具体明确的制度,只划一大框儿,框里面装什么,视情况而定。今天既然可以说红白喜事除外,明天当然还可以说这除外那除外,直到整个规定土崩瓦解。

  武则天的法令,仿佛是手中的一根猴皮筋,伸缩性极强,因而势必难以服众。认清这一点,我们才能真正思考应该制订、维护什么样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