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问传媒与社会协同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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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问传媒与社会协同发展之路

作者:李绮玲 (转载 自 评论) 2008-4-3 12:06 阅读:282 点击:282关键字: 媒体与社会    1973年,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首次提出了“协同学”的概念,并将它发展成为一门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科学———“协同合作之学”,强调协同学是“一门在普遍规律支配下的有序的、自组织的集体行为的科学”,它的目标是“在千差万别的各科学领域中确定系统自组织赖以进行的自然规律”。张晓锋和王新杰博士的新著《传媒协同发展论》①以协同论作为逻辑起点,研究传媒在江苏“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以及自身发展、变革的情形,既体现了相当的理论价值,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协同论在传媒研究中的理论意义

  哈肯认为,自然界是由许多子系统组织起来的统一体,子系统就称为小系统,统一体就是大系统。在某个大系统中的许多子系统既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它们构成平衡结构,而且由旧的结构转变为新的结构则有一定的规律,研究本规律的科学就是协同论。

  协同论作为一门系统科学理论,同时也是一种分析社会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一般说来,可把协同学看作是处理复杂系统的一种策略。实际上,在现代科学和社会中,我们不得不越来越多地对付复杂系统,即,由相互间以一种复杂的方式作用的许多单元所组成的系统。”哈肯在研究中发现有序结构的出现不一定要远离平衡,系统内部要素之间协同动作也能够导致系统演化(内因对于系统演化的价值和途径),如果各子系统相互协调、相互影响,整体运动占主导地位时,大系统就呈现有规律的有序运动状态,即“系统协同作用”。

  协同论是研究系统演化的理论,试图找到一个能对系统结构的自发形成起支配作用的原理,这对于传播学和传媒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传媒协同发展论》的两位作者将协同作为研究传媒发展的一个视角,将传媒的生存与发展置于社会大系统之中,从中观照传媒这个子系统的自组织逻辑以及与社会大系统、其他子系统之间的有规律的协同关系,显示了作者的独到眼光,为专著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传媒诞生以来,传媒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可谓是如影相随,密不可分,传媒与社会彼此交织着,相互促进。“追根溯源,媒介与社会始终保持着一种互动关系。社会的发展呼唤先进的传播工具乃至职业化的现代传播机构,反过来,媒介的发展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一部人类文明史,既是人类利用传播媒介的历史,也是媒介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史。”②

  从协同论的视角出发,完全可以这样说,作为社会信息系统的新闻传媒,既与整个社会大系统的目标路径相契合,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子系统相协同,又相对独立地演化、发展形成自组织系统,构成传媒内生态的平衡格局。虽然,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世界各国均不同程度出现过社会大环境不利于传媒发展或者传媒有损于社会前进的情形,但是,双方之间彼此互动、携手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不容置疑的总规律,一种势不可挡的总趋势———其实,即使出现传媒与社会之间相互掣肘的情形,也从反面印证了哈肯的理论:传媒与社会两者之间的平衡结构被破坏,无法开展“系统协同作用”,不协同自然无序,其后果必然是导致某一方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由此可见,协同论的视角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观照传媒发展的社会系统环境,并在系统中寻求支持传媒与社会能够整体和谐的路径,进而达到相互支撑、协同前进。

  二、传媒与社会互动的经典范式

  《传媒协同发展论》一书的研究有两个基本维度,即两个基本目标:

  其一,获取推动社会发展的传媒力量。一方面,传媒是推动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需要激发起这种力量,并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其二,获取促进传媒发展的和谐环境。科学分析传媒发展的时空条件,提出传媒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同发展的基本思路,为传媒业本身的发展确立观念、方位和对策。

  应该说,该书确立的这两个基本维度,恰好体现了传媒与社会协同发展的根本原则。传媒本身就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社会为传媒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生态环境。但是,传媒的独特角色和功能,使之成为整个社会大系统中的特殊子系统,因为“传播是社会得以形成的条件”(施拉姆语),传播的实质是通过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实现对整个社会大系统的整合,从这个角度而言,传媒又是促进社会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可见,传媒生态学与发展传播学都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传媒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而发展传播学的维度更能体现传媒在社会发展和进步中的功能与作用,因此在《传媒协同发展论》一书中,作者侧重归纳了发展传播学的几种经典模式:

  其一,“传播是现代化的倍增器”,这体现在美国学者勒纳的研究成果中。勒纳在其理论模式中,有一个基本设想:传播系统是整个社会大系统变化的指针与动因,其作用路径是传媒能刺激“移情性格”的产生,“移情性格”则是勒纳定义的现代人格,“能动的、接受变革的人组成的一个核心”是社会发展最重要动力之一,传媒通过对人的影响,将这种个人传播到全社会,从而成为社会发展中“奇妙的放大器”,大大增加现代化的因素,加速现代化的进程。

  其二,“信息传播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这主要是施拉姆的研究成果。施拉姆论证和强调了信息传播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有效的信息传播可以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可以加速社会变革的进程,也可以减缓变革中的困难和痛苦。”传媒在一定程度上担当了社会变革的代言人,而在发展中国家,传播事业集中体现为三大功能———告知功能、角色功能和教育功能。

  其三,“传媒的创新—扩散的功能”,这是美国学者罗杰斯的研究成果。罗杰斯同样认为,传播是社会变革的基本要素之一,“传播是参与者们互相发布并分享信息以促进相互理解的过程”,大众传媒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创新事物、其他可供选择的方式、采纳创新事物的方法、途径和利益等,促成其观念的改变。

  三、传媒与我国社会发展的互动分析

  在我国现阶段,传媒与整个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得非常明显,“社会大系统的发展和变化所提出的要求,对于传媒功能、角色转型与建构往往具有根本意义上的规定性(喻国明语)。”与此同时,按照协同学观念,系统中的序参量往往控制着系统演化的整个进程,决定着演化结果所具有的结构和功能。传媒生存与发展所依托的社会正是这样一个序参量,一个决定传媒结构与功能,影响传媒路径与方向的核心因素,社会能够为传媒的产生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思想观念、技术支持和催生动力。

  具体到各社会子系统,传媒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互动关系,传播在三个文明体系下运转,而三个文明又在传播推动下协调发展,各方之间形成互动性联系,促进整个社会有机运行。在本书中,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阐释传媒与三个文明的协同发展,向读者展示了其中的内在联系:

  1.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准直接决定着传媒的物质基础,存在于一个社会中的传媒要取得快速、健康的发展,必须依托于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这是传媒对物质文明的依赖;反过来,传媒对于物质文明也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力,它可以促进经济信息增值,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促进经济实力增长。

  2.精神文明为传媒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作为精神文明重要成果之一的科学技术,则是提升媒介表现力与影响力的关键性因素,直接改变传媒,进而改变社会。与此同时,传媒则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造舆论环境,动员全社会成员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奋斗。

  3.政治文明为传媒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于传媒体制、机制的发展和进步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相应地,传媒又是开展舆论监督的核心力量,对于促进政治文明、促进公民知情权、促进行政公开等,具有重要作用。

  总体而言,有什么样的社会发展水平,就有什么样的传媒运行与建设状况。文明程度高、民主制度健全、经济发达、综合国力强的国家和地区,传媒的整体发展水平必然高;同时,“中国的经济建设需要发达的传播业,政治体制的改革更要传媒发挥中介作用,传播为政治体制改革服务,首先体现在通过传媒实现管理者与社会的沟通,从而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按照预定的目标去实行。”-

  (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岗科研人员、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

  注释:

  ①张晓锋、王新杰:《传媒协同发展论》,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

  ②张国良主编:《新闻媒介与社会》第11~1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