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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改革)关于重庆市盛春桉木专业合作社运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http://www.rongchang.gov.cn   2010年1月5日

 

编者按:我县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中,坚持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作为重点来抓。全县土地流转有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方式,土地入股属于有偿流转,目前土地流转双方均能较好地保护农民利益,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最好形式。以土地经营权作为出资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成为完善农村基本制度,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成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化农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成为破解“三农”难题,寻找统筹城乡突破口的重要抓手。重庆市盛春桉木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在古昌镇成立。目前该专业合作社有成员518人,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专业合作社的方式求发展,已流转土地1500余亩,有效地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村民的利益。

 

关于重庆市盛春桉木专业合作社运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今年下半年,县统筹办会同县合经社、古昌镇政府对古昌镇辖区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对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重庆市盛春专业合作社运作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现将专题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运作模式

(一)运作概况。重庆市盛春桉木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在古昌镇成立。古昌镇位于荣昌县城北郊,距县城中心9公里,属高升桥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与昌元、路孔、河包和大足县龙石、朱溪等镇街毗邻,是典型的农业镇。盛春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成员为主体,以土地经营权折价出资为主、辅之以现金出资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技术、统一销售、统一核算的专业合作社。目前该合作社共出资135万元,入社成员518人,集中经营土地1500余亩。成员在合作社务工则按时或按件支付劳务工资,同时为业主经营的6000亩巨按提供了土地流转、技术指导、管护协助等中介服务,为散户栽种的3000亩巨桉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

(二)资金运作。以土地经营权作为出资的每亩折价300元,每亩土地上按“3米×3米”的标准栽种74株巨桉。成员分配收益时,必须按照成员土地上收获巨桉数量折算土地面积。合作社每年支付300斤稻谷作为保底租金,在砍伐前一次性付清。当成员土地上收获的桉木胸径达到18厘米,每株优先分配奖励金5元。现金出资的分配按照土地经营权出资对等分配。剩余盈余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运作特点

(一)按照合作社要求规范运作。从股份设置、利益分配、民主决策、财务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按照现实和发展需要作出调整和创新。充分考虑出资人利益和土地经营权入社成员的保障权益,严格按照专业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运作,单个成员认购股金不得超过总额的20%,限制“一股独大”,防止各项扶持政策包括合作社自身盈余过于向少数人集中,让以土地作为出资方式的农民真正享受合作社应有权益。在利益分配上,优先支付农民保底租金,优先奖励达标产品。在决策机制上,表决权原则上是1人1票,5000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1票,1人最多不超过5票表决权,既能防止权力向少数人集中,又给予了出资多的人更多发言权。财务管理坚持定期公布、资产量化、监事会签字生效等原则,做到公开公正规范。

(二)“五重收入”充分考虑土地入社农户利益。一是按照入社土地上产品数量折算面积支付保底租金,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二是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产品给予优先奖励;三是土地出资同样参与剩余盈余分配;四是林地间作或林下产业经营收入归成员个人所得;五是成员在合作社务工可获取收入。优先支付保底租金和优先奖励易于让以土地出资农民接受,户交户结的方式易于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便于合作社将土地集中规模经营,群众认可度高,入社热情高。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从土壤选择、窝行距,底肥施用,树苗选择、栽种补窝、除草施肥、病虫防治等环节把好种植关;按照统一操作规程、技术指导、农资供应、生产标准的原则,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做到管理到位,落实到位,最大限度提高产品产量。分片成立管护队,管护队队长的收入与桉木产品的收获数量和重量挂钩,合作社理事监事分别联系管护队,促进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和落实。

三、运作成效

(一)促进农业生产规模经营。根据古昌镇区位特点和浅丘地貌,结合森林工程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该合作社的发展提高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了林业产业化建设。2009年达到1.5万亩,最终建成2万亩巨桉基地。合作社使产和销有机衔接,投入和技术真正到位,风险和利益对等,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夯实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是农村规模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增加农民收入。入社农民除土地保底租金、奖励、分红、林下产业收入外,也可为合作社务工增加收入,部分农民还可以就近或外出劳动增加收入。常年在外务工且土地闲置或无尝转包他人的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社,可以实现不种地不回家也有收入。农民入社土地全部是旱地,在家务农且有剩余劳力的,可以通过提高干田、二水田复种指数或转包外出户的水田来保证原有种植业收入,同时也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

(三)促进农民素质的提高。该合作社在统一经营的同时,积极发挥了内部教育培训功能,培育和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合作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守法意识,锻炼了农民在科技推广、组织管理、市场营销以及民主决策等多方面的能力,逐步成为培养新型农民的有效载体。对改善乡风民俗,建立和睦邻里关系,形成文明生活方式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规模小,实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就是弱者的联合。盛春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初现金筹集非常困难,筹资仅90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45万元。生产资金和流动资金相对缺乏,虽然国家已出台贷款优惠政策,但落实差且贷款额度极其有限,影响了合作社的运作。

(二)成员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成员对合作社的认识程度不够,小农意识强,思想比较守旧。部分成员没有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意识。合作社中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影响合作社的创新和壮大。

(三)扶持政策落实差,支持力度不够。农业生产经营投资回报低、周期长、生产控制困难、比较效益低下。作为合作社成员,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经济实力薄弱,需要建立推进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协调机制和扶持政策,来解决困难和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的配套政策没有出台,其中一些鼓励发展的政策措施不能到位。农业保险没有实质性开展,客观上增加了合作社的运作风险。

五、工作建议

(一)组织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合作组织的规则和要求等。二是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先进典型,使农民群众感受到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的好处,增强其参与合作组织建设的信心和热情。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对镇街、村干部及合作组织农经管理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建立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员队伍;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农村种养大户能人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训练,培养一批合作社发展骨干力量。

(二)依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依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治理结构、民主管理、股金设置、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等运行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运作机制,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利益财产分配和积累等制度,使农民从一体化经营机制中获得更大利益。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围绕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展劳动、资本、技术和销售等方面合作,形成多元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技术和培训服务,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服务,统一产品、基地的认证认定服务,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服务,逐步规范合作社的服务内容,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认真梳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持政策,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创立和扶持规范化、示范性合作社的建设。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进一步改善对合作社的信贷服务,降低信贷担保门槛,推行社员联保信贷等方式加大力度解决资金难题。同时,强化资本和土地入股,以及合作社办企业等一系列具体问题研究,加强对合作经济组织税收、用地、用电、用水以及绿色通道等具体政策的研究,及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全面推进农业保险,减轻合作组织运行风险。

(四)努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三农”工作政策,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改革和创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关心、支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提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凡是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且依法运作的各种模式的合作社都应该加以引导和扶持,促其健康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技推广、森林工程、退耕还林等项目,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探索通过合作社落实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

                                                       (县统筹办:黄安祥、杨智凌  县合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