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华丰果蔬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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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华丰果蔬专业合作社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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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华丰果蔬专业合作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思南县成立的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从酝酿、成立到组织、营运,得到了地、县农业、扶贫等部门和县、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指导,初步做到了市场导向、企业运作、规模经营、效益凸显。
一、合作社的成立
思南县华丰果蔬专业合作社是经过能人牵头,一年多时间的充分酝酿,制定了《思南县华丰果蔬专业合作社章程》,于2008年3月12日,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注册资本208万元,现有资本213.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61.12万元(含土地入股折价),流动资金52万元。现有在职员工9人。现有社员280余人,其中农民入社270余人,入股资金4万余元。合作社成立以后,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了具有一定经营能力和产业基础的能人为合作社经理。
二、合作社的宗旨
合作社的服务宗旨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民、调整结构、科学种植、共谋发展。
三、经营范围
农产品种植、加工、运输、贮藏、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销售。
四、生产组织
以市场为导向,统一品种、统一规划、统一物资供应、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订单销售。
以市场为导向。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经理先后参加农业部和省农业厅举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培训班学习,实地考察了重庆市、湖北省及省内湄潭县、镇宁、纳雍、三都、遵义市、福泉市等地方的十多个专业合作社,学习成功经验,调查了解市场行情。通过考察农产品市场,进行市场调研,结合塘头镇的土壤、气候资源及合作社实际,经反复论证,2008年选择大葱、生姜、蜜本南瓜为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大棚蔬菜、脱毒甘薯扩繁等生产项目。
统一品种。2008年大葱品种为日本钢葱、生姜以小黄姜、南瓜以蜜本南瓜为主要品种。
统一规划。一是通过流转土地建立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经营;二是与农户签订合同,订单生产, 实行规模化经营。在流转土地建基地方面,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省油科所租赁土地50亩,在尧民等村230户农户中以年租金300元/亩,流转土地300亩,作为合作社大葱种植基地。同时以入股土地250亩,作为合作社经果林及其他种植基地。在订单生产方面,与尧民等村500余户农户签订生姜、蜜本南瓜种植面积各300亩,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
统一物资供应,对合作社生产基地及订单农户种植品种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应化肥、统一使用无公害农药。
统一技术规范。对各生产项目由技术员提出生产技术方案,印发到生产基地负责人及各订单农户,对土地整理、催芽播种、移栽、密度、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生产环节,实行统一技术操作规程。
统一质量标准。生产基地和订单农户,必须严格按统一规定进行生产,不得使用违规农药。订单农户交售农产品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合作社不予收购(如蜜本南瓜单个在0.5公斤以下)。
统一订单销售。合作社基地和订单农户生产的产品,由合作社统一收购,统一销售。
五、技术服务
一是在农业、扶贫部门帮助下,邀请贵州省首席蔬菜专家、省农科院名誉院长李桂莲研究员、贵州大学熊继文教授到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二是经合作社与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由县农业局选派了一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签订了《思南县华丰果蔬专业合作社技术服务合同书》,驻社免费服务3年。三是在湖北恩施聘请了一名大葱生产专职技术员;四是对订单农户统一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内部管理
合作社工作划分为办公室、财务、生产基地、市场营销几大块,对每个员工都明确了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使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具体做法是:
1、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工作统一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实行经理负责制,日常管理工作由理事会聘任经理一名,副经理两名及其他业务人员共7人组成。在经理的管理下,分别对两名副经理进行了分工,一名负责管理大葱生产基地;一名负责订单生产的生姜、南瓜发展和大棚蔬菜基地;副经理对经理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重大决策报理事会研究决定。
2、在生产管理上由分管副经理负责考察,在基地群众中选拔四位生产作业组长,作为生产管理人员,报理事会备案,各组长管辖基地面积在50亩-150亩,并负责组织劳动力,记录管理生产用工,掌握田间生产的各个环节,并随时与分管经理配合管理好各基地的生产。理事会每月定期召集生产组长开一次工作会,总结当月的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3、在物资管理上实行实物负责制,凡进出的材料物资产品;包括种子、肥料、农药,必须先进行财务记帐,由分管人员签字,实物负责人验收;然后实行材料物资的进出管理责任制度。
4、在财务管理上实行经理一支笔统一管理,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均由具体经办人及作业组长或协管人员经办后交分管领导签出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核报帐。重大事项由理事会研究决定,并作会议记录备案方能实施。
5、人事管理上,严格实行考核聘用制度,凡聘用的合作社管理人员;首先是要热爱农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在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本社章程及规章制度,有较好的人品,通过试用1-6个月考核合格后方能成为我社的正式管理人员。
6、利润分配上,按照《思南县华丰果蔬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和使用:公积金,按 38% 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公益金,按 12%提取,用于社员集体福利事业;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按20% 提取,用于次后年度的弥补亏损;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数量(额)返还利润,按15%提取;股金分红,按 15%提取。
七、经济效益预测
(一)经济效益
半年来,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合作社的发展按照成立之初的目标,稳步发展,经营模式得以稳步推进,经济效益日近显现,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1、种植青口白菜72亩,亩产量3000公斤,每公斤1.00元,亩产值3000元,72亩青口白菜总产值21.6万元,扣除生产投入、租金、销售费用,合作社纯收入可达9万元。
2、大葱生产基地300亩,按亩产量4000公斤,每公斤1.60元计算,亩产值可达6400元,总产值可达192万元,扣除生产投入、租金、销售费用后,合作社可获纯收入70万元。
3、生姜订单300亩,按亩产量2000公斤,每公斤收购价1.20元,销售价1.60元计算,销售额可达96万元,扣除保护价收购费用72万元、销售费用及其它9万元后,合作社可获纯收入15万元。
4、蜜本南瓜订单300亩,每亩产量1500公斤,每公斤收购价0.50元,销售价1.00元计算,销售额45万元,扣除保护价收购费用22.5万元、销售费用及其它7.5万元后,合作社可获纯收入15万元;
5、养殖场收入,上半年已出栏仔猪、商品猪60余头,销售收入3.4万元,现存栏39头,其中能繁母猪11头,商品猪28头,预计到年底,养殖场产值可达8万元,合作社纯收入2万元。
上述5项全年销售收入预计可达362.6万元,扣除生产、销售成本,合作社可获纯收入111万元。
此外,合作社从广西引进木薯种植5亩,目前长势良好;建立大棚8个繁育脱毒甘薯原原种,进行5个脱毒甘薯品比试验;推广脱毒甘薯种植面积6000亩,惠及塘头、瓮溪、邵家桥等14个乡镇,9000多农户,其经济效益更为显著。
(二)社会效益
1、订单农户效益
与500余户农户签订订单农业600亩,为农民直接带来总现金收入94.5万元,现金纯收入53.7万元,户平增加纯收入千余元。其中:1、生姜订单300亩,按每亩产量2000公斤,每公斤按1.20元交售给合作社,亩收入可达2400元,总收入72万元,扣除种子、肥料、农药费等物化投入后,亩纯收入1340余元,总现金收入40.2万元;2、蜜本南瓜订单300亩,每亩产量1500公斤,每公斤0.50元交售给合作社,亩收入450元,总收入22.5万元,扣除种子、肥料、农药等物公投入后,农户亩现金纯收入450元,总现金纯收入13.5万元。
2、农民务工收入
合作社长期聘用80余名农民工在基地从事生产活动,每个农民工月平均务工收入900元,年收入万余元,农民在合作社务工总收入80余万元。
3、入社农民可通过股金分红和交售产品,参与利润二次分配获得收入。
五、合作社的下步打算
1、根据市场需求,稳步推进经营项目,积极做大做强。
2、为了稳步发展生产,实行农产品周年供应市场,确保生产效益,拟在近两年内建立低温保鲜贮存库。
3、对订单农户实行“二次分配”。即按订单生产农户交售给合作社的产品数量或交易额,从合作社销售该产品纯收入中,提取15%返还订单农户。
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时指出:“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希望大家继续探索,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专业合作社生产模式是把农村小规模生产向产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迈进的桥梁和纽带。建设新农村,就是要依托合作社,走出去找市场,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产品,走规模发展之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社一优”的产业带。华丰合作社就是要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带领广大农民共同致富。
二○○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