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食指会跳舞 陈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9:20:23
紧挨着大拇指的那一指,据说是因为取食时必需用到,所以就叫食指。金庸笔下的九指神丐洪七公天生好吃,因为好吃而误了一件要事,砍下了自己的一只手指--当然只能是食指。食指因为较其他手指更有机会接触食物,所以有人相信食指具有一种特异功能,春秋时代的郑国的贵族公子宋,就是这么一位。

  这一天,公子宋和他的好朋友公子归生起了个大早,去见国君郑灵公。公子归生忽然看见公子宋右手的食指神经质地动起来,觉得很奇怪,公子宋举着那只不断跳动的食指对公子归生说:“每当我的食指跳动的时候,就一定能吃到美味,以前出使晋国,吃到了石花鱼,出使楚国,一次吃到了天鹅肉,一次吃到了合欢橘。这一次,我的食指动的太厉害,简直是在跳舞啊,肯定是有极品美食等着我们呢!”

  刚到朝门口,果然就听见内侍在传唤屠夫,原来,有客人从汉江给郑灵公送来一只200余斤大鳖,郑灵公一个人也吃不完(没冰箱啊),决定让屠夫宰了大鳖,与臣子们一起共进午餐。

  公子宋对公子归生得意一笑,也许会哼起流行歌曲:“你看看你看看是什么在作主,我的食指在跳舞,这是作为美食家的天赋……”

  公子归生自然十分佩服,也回之以笑,两人的笑容引起了郑灵公的兴趣,问是怎么回事,公子归生说了公子宋食指跳舞的事情,郑灵公也笑了:“你的食指灵不灵,关键要看我!”

  公子宋哪里听得出领导话中有话,不等开席,就急不可耐地抢占了一个有利位置,任食指在桌上跳华尔兹,一幅志在必得准备大块剁颐一番的样子。郑灵公让侍者赐每人鳖羹一份,象牙筷子一双,偏偏分到公子归生和公子宋面前,只剩下一份鳖羹了,郑灵公宣布鳖羹给公子归生,而对公子宋笑道:“看来,不是你没口福,是你的食指不灵啊!”

  众人狂笑不已,公子宋面红耳赤地站起来,直奔灵公桌前,将食指探入他的大鼎里,捞了一块鳖肉,吞了下去(“染指”一词就出自这里),叫喊道:“我这不是吃到了吗!谁说我的食指不灵?”说完就跑了。

  谁知道公子宋是不是刚上过厕所?谁能保证他手指上没有寄生虫卵、葡萄球菌、链球菌、大肠杆菌、乙肝病毒?极讲饮食卫生的灵公把筷子一摔,骂道:“敢到我的饭碗里抢食吃,你以为你的头是金刚石啊!”

  公子宋回家后,公子归生马上给他通风报信,一进门就说:“你完了!你完了,你染指鳖羹,又不辞而别,灵公要杀你呢!你赶快去认个错,兴许有救!”

  死要面子的公子宋哪里肯向灵公服软,你要我的命,那我就先下手为强。

  后来,两人合谋杀了郑灵公。

  前不久看到一则新闻,说两拨人在酒楼吃饭,为占位置大打出手,酿成二死三伤的惨剧,就更能证明没钱吃饭会出人命,有钱吃饭也会出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