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在临死前为什么不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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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在临死前为什么不喊冤?

2010-07-08 21: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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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9时05分,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在重庆歌乐山上某刑场被执行死刑。据悉,文强系执行注射死刑,执行完毕后遗体即被火化。在文强临行前,见到了其子和大姐文万琴,十分钟的会见时间里,除了抱头痛哭外,文强还叮嘱其子“要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7月8日《新京报》)

一代红顶黑社会老大的生命从此划上了句号,文强死后,重庆的官民一片欢呼。当天中午,重庆市公安局纪委给全市民警发来短信:“文强作古,教训沉痛;前车之鉴,令人深思。叹息、遗憾,警世……!!!”而当地的民众也自觉悬挂庆贺条幅,条幅上写着:“贪官亡,冤魂安,党英明,国昌盛”、“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等字样。

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受审时的文强还曾咆哮法庭,口中雷语连珠,但到了临时的这一刻,他再也狂不起来,在和儿子见面的时候,反复叮嘱儿子“要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很明显,这是文强的心里话。自古以来,中国人便是这样,即使自己是十恶不赦的坏蛋,在死前以害人为乐,但仍然不希望子孙后代赴其后尘。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电视里犯人在临死前喊冤的情景,倘若那人真的是被冤的话,当那人在行刑前喊出“冤枉”二字时,哪怕是铁石心肠的观众,恐怕也会感到心酸甚至心痛。“人之初性本善”,其实,即使再坏的人,他的内心也不可能没有一丝良知。文强之所以在一审的时候气焰嚣张,不是因为他内心认为自己无罪,而是希望通过法庭上的强词夺理去挽救自己濒临灭绝的生命。

当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决定下达时,文强方才明白,生的希望已经彻底破灭。既然生命即将消逝已成定局,再多的辩解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况且,继续辩解还会让人觉得自己缺乏面对死亡的勇气,从而有损自己的男子汉形象。文强身犯受贿、纵容黑社会组织、强奸等多重罪过,且不言数罪并罚,就是单拿其中一种罪做文章,文强都应该以死谢天下,岂有不服之理?

个人之恶有时候始于制度之恶,一个健全的制度可以让好人更好,让坏人不那么坏。当一个社会道德沦丧,官场腐败横行的时候,那这个社会制度一定是出了大问题。在这种社会制度下,贪官也好,奸商也好,刁民也好,其实都已经陷入到了集体无意识状态,在他们看来,作恶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谁都是这么干。

不过,罪归罪,虽然很多贪官罪行累累,但在被判死刑时依然觉得自己很冤,这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独有现象,外国朋友中大概没有几个人能够读懂其中的奥妙。从文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而上诉的情况看,他的内心仍然不服气,我想,这种不服气不是因为他不认可法院对他所定的罪名,而是因为在他看来,他的恶有制度的因素,另外,在偌大一个中国,像他这样的恶人尚逍遥法外的肯定还有不少。

胡星斗教授最近的研究结果表明,在中国,被处理的贪官只占贪官总量的1%,这就很容易解释为何那么多的贪官会不服判决了。法律面前原本应该人人平等的,但是,在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下和特定的历史时期,“人人平等”注定不会成为现实。

文强被处决可以说是咎由自取和罪有应得,如果说受贿还存在制度因素,而纵容黑社会组织还存在无奈的话,那么强奸女明星则是赤裸裸的个人恶行,从这一点上讲,文强之死一点也不冤枉。

文强为什么不喊冤?一言以蔽之,因为他不乏自知之明。文强之死印证了中国的那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香港人爱说:“人在做,天在看”,文强如流星般的生命是一面镜子,可以让尚逍遥法外的同类人对着看一看自己的嘴脸,想一想自己的未来。文强是这个时代的鲜明符号,当他的生命灰飞烟灭时,我们不能只有庆贺与欢呼。在一种制度土壤没有得到改善之前,一个文强消失了,谁能保证不会有第二个文强出现?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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