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与册封:中国历朝与周边国家的君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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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贡与册封:中国历朝与周边国家的君臣关系

宋代李公麟《诸夷朝贡图》

在近代国际关系体系之前,地球上还没有全球性的国际体系,只是存在着相互隔离封闭的区域性国际体系。就地缘关系和相互接触作用性来说,古代东亚地区的确存在一种秩序。这种秩序就是由中国历代中央王朝与周边国家长期外交关系互动而形成的“朝贡—册封”秩序。

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势力相对强大的政权,为了保卫其核心地区的政治安全,都或多或少地有自己的“朝贡—册封”秩序。朝贡的范围所包含的具体国家,随着时代的变迁,会有相应的缩小或扩增,但其基本地域并无多大出入。“朝贡—册封”秩序所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东边的高句丽、百济、新罗等朝鲜半岛国家、琉球群岛及日本列岛(其中日本与体系互动是间接性的);西边经河西走廊“丝绸之路”的中亚、西亚的爱乌罕、浩罕王国等诸国,南边主要包括安南、缅甸、老挝、柬埔寨。“贡封秩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先秦为萌芽、孕育时期,汉唐时基本确立成型,宋元时期进一步充实,明清时成熟完备达到顶峰,然后由盛而衰,并最终在西方列强的冲击下,为“条约体系”所取代,寿终正寝。

古代历代王朝处理对外关系的“贡封秩序”,经过千年多的,多种形式的发展,衍生出古代区域性国际体系的外交规范和制度。

“怀柔远人”“尚德抑武”的和平主义不干涉政策

中国古代外交思想深受孔孟的“仁”“义”“礼” 影响,强调大国要对小国施之以礼,不欺压和威胁小国的生存。因而皇帝往往推崇“怀柔远人”“尚德抑武”的精神,以道德感化外邦,来表达自己仁慈的胸怀。维持“贡封秩序”的主要责任是由中国来担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对四方八面具有权力,去进行军事侵略、政治控制、经济掠夺以及文化渗透。武力扩张征伐,徒损耗国力,陷入安全困境而不能,同时还形成边际效应,带来沉重的经济社会负担。除极短暂的一段时期里中国对周边国家的武力征伐外,大部分时间,在“贡封秩序”下,维护了和平的局面。

汉朝由于对朝鲜兴兵动武,损兵折将,消耗粮饷,遭受重大损失。司马迁在《史记·朝鲜列传》中写到:“右渠负固,国以绝祀,涉河诬功,为兵发首……荀彘争劳,与遂皆诛,两军俱辱,将帅莫侯。”隋朝时期的杨广覆灭,与对朝鲜半岛的年年征伐有着密切的关系。故“驭夷之道,守备为上”,宜采取《春秋》“来而不拒,去而不追”之道。可见,即便是汉武、唐宗之伟业,也不是依托军事征服,他们在军事打击之后多班师回朝,退回原地。相反,在西方历史上,只要有强大帝国的出现,必然伴随着一系列的军事征服与远征,无论是亚述帝国、罗马帝国还是后来的奥斯曼帝国,皆是如此。

文化制度上的吸引与归依

“贡封秩序” 所构筑的东亚国际秩序维护,一方面来自中国强大实力的存在,另一方面,周边国家主动融入这种秩序,内化吸收当时先进的文化制度。换言之,周边国家是否愿意接受朝贡与册封,决定权不在中国,而在朝贡国一方,大部分时候他们是主动融入朝贡册封体系之内的。“内圣外王”“天人合一”等儒家文化制度的根本精神对周边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周边国家大多“事大至诚”,以“藩邦”自居,谨守“臣节”。一种秩序抑或体制的存在,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东亚的主体文化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对构建东亚自己独特内涵又不失现代性本质的东亚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贡封秩序”下,中国周边国家处于儒家文化的辐射范围之内,东亚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儒家文化圈”。文化制度上的吸引与归依,使得周边国家深深嵌刻着儒家文化的印记。

在唐朝强大的国势影响下,东北亚的日本、新罗、渤海国等积极效法内化中国的文化制度。周边国家大体上都仿照中国建立封建统治体系,推行儒家的统治思想。镰仓时代以前,日本的早期儒学主要受中国原始儒学和汉唐经学以及朱子学的影响。同样,韩国学者也普遍认为:“至今,儒家在韩国社会中仍占有绝对的比重。儒教不仅仅改变了人们的思想和性格,而且使社会构造、习惯、制度也发生了大的变动。”

强调“和”的松散脆弱的中心—外围权力结构模式

古代中国标榜自己为“正统” “中心”,而分布在周边的地区、国家则被称为“蛮夷”,形成一种“统而不治”带有鲜明藩属关系的中心—外围权力结构模式。这种结构主义范式对一个处于相对封闭的独立区域性国际关系体系而言,其本质结构固然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中心国家处于支配地位,而外围国家则处于从属地位。

但不可否认的是,一方面,这种权力结构模式相当松散脆弱,对外围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这种结构中的权力不是对结果和资源的影响与控制,而是一种礼仪性的象征。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贡封秩序”其目的是使儒家文化免受藩邦文化的干扰,从而保证“天下”秩序的稳定、儒家文化的发展及保持其优势地位。此外,这种结构模式相当松散脆弱,并且随着中原王朝国势的强弱,联系的密度也随之正向变化。其实,一旦中国在军事上软弱无力,无法维持东亚地区的国家边境以及临近海面上的和平,既危害中国人本身的国家利益,也不是它的“藩邦”“属国”的国家利益所在之处。

“贡封秩序”下的中心—外围权力结构模式,大不同于西方帝国列强的支配式权力中心。西方的模式建立在武力征服基础之上,相反中国则是带有一种传播中华文明的使命感。

“厚往薄来”——经济上的互利平等性

朝贡体制既是中国与周边国家间表示政治臣属关系的形式,又是两国官方贸易的形式。即通过两国朝廷间的朝贡与回赠,交换两国的特产和物品,进行以物易物的贸易。周边国家的称臣纳贡,就经济贸易上来说,是平等的互利关系,有时候碍于天朝面子,给的多于纳入的部分,“朝贡者悉依品级给赐赍,虽加厚不为过也。”周边国家与中原王朝之间,不仅存在进贡的关系,而且产生了平等互惠的买卖关系,尽管这种商品贸易关系与现在国与国之间贸易相比仍不够成熟。朝贡尊奉“古者诸侯之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若九州之外,番邦远国,则惟世见而已的”原则。这种贸易从本质来说是互惠的。“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宋代时,朝贡贸易有了进一步发展,远至波斯湾的勿巡,非洲之层檀。明朝时候,明太祖坚持“贡奉之物不必过厚,存其诚敬可也”的主张,“厚往薄来”往往给朝贡国家高于贡品的回赐。据记载,永乐十五年,“朝鲜国王李芳远勤修职贡,遣使赍敕及白金二千两、文绮表里二百匹……赐其妃文绮表里八十匹。”

带有鲜明的联盟外交特征

当成为朝贡体系的一员时,朝贡国有时依赖中国来抵御其他国家的侵略,有时依赖中国来制衡内部各派势力,带有鲜明的合纵连横的联盟外交特征。

南北朝时,北魏从军事战略出发,积极开展对东夷国家的外交活动,并对朝贡之国采用册封官爵和军爵制,力图通过这种政治手段,把东夷国家纳入各自的军事联盟之内,以削弱对方的力量。而周边国家也积极开展与南北朝之间的联盟外交关系,试图获得中原王朝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高句丽为了防止与北魏关系的变化,在与北魏结盟的同时,开展‘越境外交’,又与南朝结盟,接受南朝的册封,借以牵制北魏。”唐玄宗时,因渤海国违背臣节,试图脱离朝贡体系,引发了一场战争。战争期间东北亚地区形成两大联盟,一是唐朝、新罗的联盟;一是渤海国和日本的联盟。唐和新罗有着朝贡册封关系,因而在唐渤战争中新罗完全站在唐朝一边,任其调遣。与此同时,由于唐与新罗联盟外交的缔结,致使新罗在对日交往中日趋强硬,甚至导致双方相互驱逐来使。另外,渤海国利用建立起来的渤日联盟来实现它的抱负,因此,在公元730年8月回访渤海的虫麻吕回到奈良,公元732年4月,日本国兵船三百,越海袭我(新罗)东边。又如宋徽宗时,为达“联丽抗辽”的联盟外交目的,更加优待高丽来使,如史书记载:“升其使为国信,礼在夏国上,与辽人皆隶枢密院,改引伴、押伴官为接送馆伴。”

朝贡国之间外交地位的不平等性

就朝贡国之间的地位来说,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平等关系。中原王朝一般会依凭周边诸藩国间的政治臣属关系如何,来判断界定其国等位高下。唐开元、天宝年间,朝鲜半岛的新罗向唐朝提出以本国为大唐大藩而以渤海国为唐朝小藩的请求,引发“乾宁争长”事件(小藩国渤海国要求得到大藩新罗之上的席次)。中原王朝对周边各国的外交礼仪待遇上的差异,反映出古代东亚国际关系体系中各国国力强弱和外交地位。诸藩国中的大藩往往把自己的华夷意识强加给小藩、弱藩,并力图使它臣服本国,大藩的大国意识与小藩的国际意识(事大主义意识)相合时形成藩望以及诸藩国外交地位上的差异。

总之,“朝贡—册封”秩序背景下的“天下”观念与中国视野下世界治理的理想有着某种切合,更为重要的是,它的含义中涵盖了治理所需的合法性来源和所依凭的手段。这种完备且饱满的“天下”思想,为区域性研究提供了一种可供参考的视角。当前国际关系研究有必要加强对个人、跨国行为体的研究,特别是超越国家视界的区域性秩序研究。不可忽视的是,今天中国正在发展崛起为世界性大国,中国也越发融入国际社会,中国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不是重温古代“贡封秩序”下的大国之梦,而是在进入一种新的秩序与取得和谐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