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高温之下民生难以藏身 “热灾”亟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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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温之下民生难以藏身 “热灾”亟待管理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0年07月05日02:03我来说两句(29)复制链接打印

  高温之下,民生如何藏身

  燕农 高校教师

  热!不是一般的热!广州一扫前一阵的清凉,温度烧到了35度以上。新闻说,南方地区继6月30日开始出现大范围的高温天气后,咄咄逼人的热浪就气势汹涌地翻滚而来,高温愈演愈烈;与此同时,华北黄淮的高温天气在短暂喘息后,继续“全力以赴地投入战斗”,中央气象台已将高温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

  气候真的是越来越糟糕,干旱、暴雨、高温……轮番上阵演练,只是苦了芸芸众生。不过,干旱、暴雨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自然灾害,苦难民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政策纾解。而高温,仿佛只跟天气有关,即使过往出现的“高温杀人”,也只能徒叹天地不仁。奈不住燥热的网友频繁在网上搜索和询问:气温超过多少度以后可以放假?答案却是无所依据。

  无所依据确乎不假。一部全国层面的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从1960年已经“暂行”到现在,经历了50年风云变换,早已风烛残年。即便如此,它也仅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基本建设工地、小型厂矿和田间作业,于庞大的现代产业体系和服务业,更是鞭长莫及。这个暂行办法之下,就是凤毛麟角的部委或者地方红头文件,对高温气候作一些不疼不痒的应对预案。

  譬如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先不说法律效力荡然无存,它对高温休息的要求本身也是模棱两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也难怪,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被写进政府文件久矣,尚依然在文字上打转,又遑论高温休息制度?甚至一些地方出台的高温津贴标准,少得连天天喝品牌冷饮都不够。

  1995年7月,热浪灼烧芝加哥城,造成700多人死亡。纽约大学社会学家肯林堡在研究惨痛教训后说:“必须将热浪作为芝加哥的社会灾难问题看待。”指出“热浪是一种特别的灾难,因为主要针对穷人”。受此影响,芝加哥城构建了一套城市热灾管理体系。

  必须将一定程度以上的高温,视为自然灾害,才是我们应对日益频繁且日益漫长的高温气候的开始。所以,当务之急需要修订已经泛了黄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以让民生在超炎热的夏天得到法规的荫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