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认识论视野的真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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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认识论视野的真理观
 作者:郭建萍,毕富生  

  亚里士多德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一生致力于追求真理,声称“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他的真理观在认识论中集中体现为符合论的真理观。

  一

  亚里士多德认为,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他反对“天赋观念说”。在西方认识论史上,柏拉图最早提出了“天赋观念说”。柏拉图认为,只有以理念为对象的认识才是真正的知识。人的灵魂在进入肉体之前居于理念世界中,对理念早有了认识,也就是说具有了知识。灵魂降生后,和肉体结合在一起,受到肉体欲望、情感和冲动的影响,忘记了早在理念世界获得的知识,只有靠感官和知觉刺激、诱发来逐渐回忆过去的知识。因此,柏拉图认为,一切研究、学习只不过是回忆罢了。柏拉图的“天赋观念说”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先验论。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优秀学生,但他不盲从,甚至反对柏拉图的“天赋观念说”。他说,知识的对象比知识本身存在的更早,因为通常我们获得的总是对已经存在的事物的知识,所以“用不着说,并没有什么先前就有的前在的知识。……如若说知识也许是与生俱来的,那么我们对诸科学中最强大的科学却毫不知晓那就奇怪了”。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中被称为心灵的那个部分,在尚未思维的时候,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东西的。“感觉就是从个别对象出发并抵达灵魂”。可见,亚里士多德肯定现实的具体事物是我们的认识对象。没有这些客观对象,就没有认识;而没有对某一对象的认识,该对象却可以很好地存在。“比如要把圆加工成面积相等的正方形,如果这个过程确实是一种知识对象,虽则它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对象是存在的,但关于它的知识却仍未产生”。感觉并不是对它自身的感觉,在感觉之外存在着另外某种东西,它必然在感觉之先,“就感觉来说,使感觉成为现实的东西都是外在的,如视觉对象、听觉对象,以及这一类的感觉对象”。也就是说,认识的对象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它是存在于人的思维之外的客观事物,知识就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知识并不是天赋的。在他看来,心灵就像一个蜡块,外界客观事物就如一枚图章,把图章盖在蜡块上,蜡块就留下了图章的印痕,人们就是这样获得知识的。这充分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唯物主义反映论思想。列宁对此曾给予极高的评价:“亚里士多德紧密地接近了唯物主义”,“这里的关键是‘外在’——在人之外,不以人为转移。这就是唯物主义”。在认识对象上,亚里士多德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观点。

  二

  亚里士多德认为,真理是对事物本质和普遍必然性的认识。在《形而上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指出:求知是人类的本性。“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特殊的认知,即感觉经验;一类是对普遍必然的认知,即理性认识。而“智慧是关于那些本原和原因的科学”。也就是说,真理是对事物本质及普遍必然性的认识。

  亚里士多德认为,尽管要知道个别事物主要通过感觉,但它不是真理性的认识。首先事物的偶性多种多样,没有规定性。“白是人的偶性,尽管他是白的,但却不同于白。倘若一切事物都是就偶性而言的,那么将没有一个就它而言的最初者……必然会陷入无穷。”也就是说,偶性并不表示其所以是,不能把一事物与另一事物区别开来。只有认识了本质和普遍必然性才能真正认识该事物,从而将它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再者,感官不同,感觉也不同。同一事物对视觉显现为蜜糖,对味觉却不是;交叉手指去触摸会说有两个物体,而对视觉只有一个。所以不能说所有现象都是真理。还有,主体、主体状态、知识结构等的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的感觉。同一东西一些人看来是甜的,另一些人看来却是苦的;在一个人能否恢复健康的问题上,医生的意见与不谙医术者的意见也并非同等权威。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感觉不是真理,尤其是他能从主客体两方面进行分析,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亚里士多德说,如果真理一时这样一时那样,那么探索真理就宛如追逐飞鸟一样。因此,应该从永远保持同一的东西中去探索真理。事实上总是由于事物有相同而普遍的性质,我们才得以真正认识一切事物。真理是关于事物普遍必然性的认识。而且,“必然的意思是没有它作为伴随原因生命就不可能”。所以,真理要探求事物所以成为事物的基本原因。人们若还没有把握事物的“为什么”是不会以为自己已经认识这一事物。进而亚里士多德提出,事物存在和发展有“四因”,这“四因”又可归为二因,即质料因和形式因。具体事物都是由“质料”和“形式”二因结合而成的。“质料”是“事物所以形成的原料”;“形式”是“事物的形式或模型”,是决定一事物是该事物的本质,是质料追求的目的。对一个具体事物来说,形式是积极主动的,是“现实”,它决定事物的本质。质料是消极被动的,无定形的,是“潜能”。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也就是对质料被形式推动而追求形式和实现形式过程的认识。任何低一级事物的形式作为质料都以追求高一级事物的形式为目的,最后必然存在一个自身只是形式而不是质料的绝对现实的“纯形式”,它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原因,是一个永恒不动的本体,即神。真正的智慧是关于最初本原的认识。因此,真理又成为对这个“纯形式”即神的认识。这样,亚里士多德虽然站在批判柏拉图独立存在的“理念”的立场上,以感觉唯物主义为出发点,却又把理念化了的“纯形式”作为最高的存在,最终脱离了一切知识和真理的现实基础,像柏拉图一样滑向了唯心主义。

  但是,如果抛开亚里士多德的唯心主义和神学外衣,我们还会得到另外一些启发。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形式其实有两种:一种是感觉接受的形式,这个形式是与质料有联系的形式,对这种形式的认识,是真理性的,但不是最终的,其实就是相对真理。另一种是理性接受的、脱离质料的“纯形式”,是永恒不变的至善本体,对“纯形式”的认识是理性追求的最终认识,实际上是被他歪曲了的绝对真理。这样,亚里士多德的由对形式的认识最终达到对“纯形式”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认识过程。这无疑有其可取之处。

  三

  亚里士多德认为,真理是一个逐步深化并最终与客观相符合的过程。好奇是认识的第一动力,而认识要从感觉开始。心灵在感觉之前什么也没有,受到外界事物刺激后,接受事物的可感形式,从而产生感觉和知觉。“心灵的特点是没有丝毫自己的特点,而完全以它正在认识的东西为标志;如果它有自己的特点,这就会干扰心灵在认识过程中对客体的完美的再现,正如一面镜子有了自己的颜色就不会那样完美地再现镜中对象的颜色”。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正在现实地思维的心灵与其所思维的对象是同一的。各种不同的感觉提供了事物各种不同的属性,如颜色、形状、状态等,而感觉器官在接受感觉对象时并不接受其质料。因此,感觉对象消失后,感觉器官中仍然存在着影像。影像除了无质料外,其余都类似于感觉对象。这种感觉影像保存起来,就形成记忆。对过去影像有秩序、有规律地重新唤起,就是回忆。感觉是认识的第一阶段,必要但肤浅,动物也有感觉和记忆。但是,只有人有理性,有运用概念进行思维的能力。要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和必然性,就必须发挥理性思维能力,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从经验获得普遍必然真理。亚里士多德把理性分为两种:“一种理性类似于质料,因为它变成所有事物;另一种理性类似于动力因,因为它制造所有事物。”第一种理性是被动的理性,类似于我们的感性认识过程,外部对象的形式传达到感觉主体形成观念,这种观念与对象同一。于是,被动理性也变成了自己的对象。第二种理性是主动的理性,它类似于我们说的理性认识过程,它作用的是被动理性,是脱离质料的“纯形式”。他认为,主动理性先于身体而存在,并且可以不依附于身体而永恒不朽。于是,“主动理性”再一次蒙上了唯心主义的神秘面纱。他说:“主动理性必定是上帝……正是上帝作为主动理性,才使潜在的认识对象成为现实的认识对象,并同时使本身只具有认识潜能的被动理性能够现实地去认识,恰如阳光使潜在可见的成为现实可见的,并且使具有视觉潜能的眼睛现实地看见。”从而实现了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同时也逐步实现了对真理的认识。

  亚里士多德指出:“对真理的思辨,既困难,又容易。从没有一个人能够把握到它本身,也没有一个人毫无所得这一点上就可以明白。”其原因不在事情本身,而在我们自己。就是说,任何一个求真的人总会得到某些真理;但又没有一个人能得到绝对的真理,因为我们自己的认识能力不足。因此,人们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前人的研究成果,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才能更好地探索真理。

  在理性认识过程中,因概念联结的不同会产生真理和谬误,那么,如何判别真理呢?亚里士多德说:“认为分开的东西分开,结合的东西结合,就是表真,所持的意见与事物相反就是作假。……并不是由于我们真地认为你是白的,你便白,而是由于你是白的,我们这样说了,从而说得真。”也就是说,凡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就是真理,主观与客观不符合的就是谬误。不是主观认识决定客观实在,而是客观实在决定主观认识。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判断真理的标准,也是他符合论真理观的典型说明。既然正确的主观认识是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那么,主观认识在逐步深化过程中,只有最终与客观实际相相符合才能说达到了真理。

  可见,亚里士多德认识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区别和联系,认识到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提出了判别真理的符合论标准,这些都包含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但是,亚里士多德没有将辩证法贯彻到底。从潜能向现实的发展过程本来没有终点,他却设置了最后终极,肯定一个没有质料的“纯形式”即神。这是他辩证法中僵死的东西,后来被唯心论者黑格尔利用并构成他的“绝对观念”。

  结语

  亚里士多德的真理观存在一定缺陷,但其中有价值的真理性认识闪烁着智慧的火花,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坚持了真理的客观性。他认为,认识对象是存在于人的思维之外的客观事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认识,不是主观认识决定客观实在,而是客观实在决定主观认识。这些都是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第二,揭示了真理的本质。真理是对事物本质、普遍必然性的认识,真理不会既如此又不如此。这种对真理本质的规定与相对主义真理观划清了界限。第三,关于真理的实现过程内含了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统一。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对事物本质、原因的认识是一个由对事物形式的认识到对最终的“纯形式”的认识过程,即由一定时期达到的相对真理到理性最终追求的目标绝对真理的认识过程;而且他要求重视学习前人的研究成果,提高认识真理的能力。事实上,就是认识到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有不同程度的真理性认识,我们要达到对最一般的真理的认识就必须借鉴它们。由于亚里士多德弄不清一般与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所以他不可能把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关系讲得很清楚,但他暗示了真理是一个由浅入深、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发展的过程。

  当然,由于亚里士多德唯物主义立场的不彻底性,当他承认有一个“纯形式”的神作为最后本体时,主观与客观的符合最终变成了同神的符合,从而陷入客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同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他的符合论的真理观没有解决“怎样才能证明认识确实是与事实相符合”的问题。正如他说的:“一般而言,不可能对万事万物都有证明,不然便会步于无穷。”他认为,“怎样证明”不必深究。直到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的提出,这一问题才得以真正解决。 来源:《理论探索》2007年第06期来源日期:200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