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分子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6:41:41
中国知识分子的责任
  
  我认为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是应加以区别的。以其知识影响社会的是知识分子;以其技术建造机械,使用机械的是技术人员。当然,有许多知识分子而兼技术人员;也有许多技术人员而兼知识分子,以至二者的分别并不明显。但只要想到技术的效用是无颜色的;所以技术人员,可以为各种形态的极权专制者所容;甚至为他们所需要。而知识接触到实际问题时,经常是以批判之力,发生推进的作用;所以知识分子必然被各种形态的极权专制者所排斥;他们经常运用阉割大脑的手术,以一批被阉割大脑的人来冒充知识分子。由此便应当了解把知识分子与技术人员加以区分,实有其重要意义。更由此可以了解,凡不是生长在民主制度下的知识分子,必然是带着悲剧性的命运。而此悲剧性的命运,也成为真知识分子与假知识分子中间的检证器。
  
  由上面的陈述,应当可以导出一种结论:即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责任,乃在求得各种正确知识,冒悲剧性的危险,不逃避,不诡随,把自己所认为正确而为现实所需要的知识,影响到社会上去,在与社会的干涉中来考验自己,考验自己所求的知识的性能,以进一步发展、建立为我们国家、人类所需要的知识。
  
   仅仅这样说,对问题还没有交代清楚。
  
  许多人说,凡是知识,都是科学的;凡是科学,都是无颜色的。并且在追求知识时,应当保持没有颜色的态度。假使这种说法不随意推广,我也同样的加以承认。但我们要知道,只要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便必然有颜色的;亦即是必然有某种人生态度的。无颜色的知识的追求,必定潜伏着一种有颜色的力量,在后面或底层,加以推动。此一推动力量,不仅决定一个人追求知识的方向、成果,并且也决定一个人对知识的是否真诚。简言之,严肃的知识追求,不管追求者的自身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必然有一种人格作他的支持的力量;否则会如今日许多人一样,经常玩弄着以诈术代替知识的把戏。而人格必然是有颜色的。
  
  说到以知识影响社会,首先必须知识和自己的人格融合在一起,知识形成人格中的一部分,才会感到有此要求。所以进入到此一阶段,以人生态度为内容的人格高下,更有决定性的作用。就现状说,较好的知识分子,常常知识是知识,行为是行为,应付是应付。较坏的知识分子,便常常歪曲知识,以作趋炎附势、夺利争权的工具。要凭着自己所把握的知识去影响社会,在知识后面,更要有人格的支持力量。
  
  但我国有两千年的专制历史,有千多年的科举历史。这两种历史因素,一起直接压在中国过去的“读书人”身上,于是在士农工商的四民中,以“士”的人格最为破产;在历史中,由知识分子所发出的坏的作用,绝对大于好的作用。
  
  专制科举的遗毒,应当由民主、科学来加以扫除。但不幸的是,在军阀的混乱中,一部分性急的人,却与极权主义接上了种,于是历史的遗毒,不仅借尸还魂;并且现代极权主义的各种技巧,更为遗毒来“如虎添翼”;他们连民主、科学也一并吞下,拉出不能做肥料的毒性废物。这就是中国知识分子现时的“置境”。
  
  在上述“置境”中的中国知识分子,为了要尽到以知识影响社会的责任,我认为首先要尽到使自己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的责任。
  
   如何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这难用概念来下定义,而只有从消极积极两方面略加描述。
  
  消极方面:1.不投机取巧,不趋炎附势。2.不假冒知识,不歪曲知识,更不以权势代替知识。3.不以个人现实中的名利出卖自己的学术良心,淹没自己的学术良心。
  
  积极方面:1.将自己解消于自己所追求的知识之中;敬重自己所追求的知识,也敬重他人所追求的知识;经常感到知识高于一切权势,贵于一切权势。2.自己的精神,与自己的国家民族,有自然而然的“同体之感”;有自然而然的在自己的本分内献出一份力量给自己的国家民族的要求。
  
  有的人可能把我上面所描述的“堂堂正正的人”和近代的个人主义对立起来,因为里面缺乏权利义务的观念。我的看法是中国圣贤立教,对“士”自身的要求,常常远严格过对一般社会的要求。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在面对权势时,应当坚守自己的权利,限定自己的义务;在面对社会时,则应当忘记自己的权利,扩大自己的义务。西方个人主义所以能发生进步性的功效,是因为有不少的知识分子,忘记了自己的个人,以要求成就社会上的每一个人。若知识分子成为自我中心的个人主义者,必然地一转眼便会变成奴才主义者:对权势,自己是奴才;在自己可以支配的范围以内,把他人当做奴才。因此,我愿意这样地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知识分子,才是知识分子个人主义的“正种”。
  
  堂堂正正的人,只是一念之间,一念提撕警惕之间的精神状态。此精神状态应贯注于自处与处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应贯彻于求知与用知之上。这是知识分子能尽其他各种责任的发射台。没有此一发射台的营营苟苟的知识分子,除了追求个人的饱食暖衣、蠕蠕而动、偷偷以息之外,还能谈什么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