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高中生被轮奸致死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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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高中生被轮奸致死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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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子里来了只狡猾又凶暴的狐狸,动物们都胆战心惊,生怕沦为牠的腹中物。有天一只倒霉的驴子被牠遇上了,要跑,跑不过牠;要打,又不是对手,驴子就说:「大王,你今天一定能吃到我;但我刚才不小心后脚踩到一根刺,如果大王吃了我,刺进了大王肚子里怕不太好,大王干脆先替我拔了这根刺再吃我好吗?」狐狸想想也对,就把头伸进驴子后脚后边,驴子趁机用牠有力的后脚,踢中了狐狸的脑门,一踹就送狐狸上了西天。这时驴子才感慨地说:「你明明就只是狐狸,何必要假扮医生呢?」

  2009年的台湾人真是比驴子更倒霉,遇到了一马一扁合为「骗」的两任总统,我们却无法将这两只狐狸踢到西天,只能任由牠们继续充当「心灵医师」。一个为了掩饰贪婪,在看守所里写了<给家后>,赞美借势索贿的妻子:「你说后悔作第一夫人,不对!这不是你的错,是我不听你的话,自私的走上政治这条路。什么工作不能做,去作什么总统,一切晚矣!不可能再回头。」另一个为了掩饰无能,在总统府写了<灯塔>,歌诵提拔他的专制君王:「像一座灯塔,照亮我们奋斗的方向。我们会带着你的智慧、爱心和勇气,在风暴中成长。」

  总统不做总统,偏要当诗人;就像狐狸不当狐狸,偏要当医生一样的荒谬。当初阿扁因贪婪而民意支持度低落,就以挑起两岸紧张情势来巩固基本教义派;如今小马因经济景气衰退而支持度时大幅下滑时,竟也师法故技,推动「蒋经国周」的造神运动,哄骗没经历过两蒋统治的年轻人。小蒋时代固然是比老蒋时代略为正常一点,人命不再贱如蝼蚁,但荒谬离奇的司法案例依旧层出不穷,其中尤以1976年电视直播的「公开枪决十大要犯」最为经典。

  1975年老蒋驾崩,小蒋以行政院长的身分接下国民党主席一职,幕后的藏镜人终于走到台前。那时刚经历石油危机,中南半岛越柬寮三国也相继赤化,政经情势都不稳的情况下,治安也大受影响,所以小蒋一登基,就在1976年1月31日的农历春节前后一星期里,将岛内「三大抢案」的十名非军人成年犯,移送军法速审速决后分三批枪毙。为了倡导「结伙抢劫,不分首从,一律军法,绝对死刑」,竟透过电视画面,反复回放执行前犯人被年轻宪兵捆绑、灌酒、还被穿中山装的老芋伯宪兵,用筷子插着卤蛋、馒头,一秒钟内强塞进嘴里,然后推上军用卡车的惊悚画面。

  所谓的「三大抢案」,分别是:一、1975年11月26日上午,黄哲辉(27岁)、靳添富(23岁)、郭坤泉(22岁)和邓荣棋(19岁)四人抢劫新竹六信工友陈秀雄自合库提领的五十万元公款,并用石灰喷眼与木剑击打成伤。二、1975年12月21日晚间,黄德琳(19岁)、张焕辉(17岁)、吴腾涌(20岁)、徐茂立(19岁)及汤金华(18岁)五人抢劫苗栗头份的日商史丹雷工厂六千元,并杀伤日籍工程师井上广幸。三、1976年1月8日上午,张宝源(26岁)、张宝泽(24岁)、唐亚民(27岁)、张建堂(29岁) 四人抢劫台北四维路女歌星甄妮住宅七十万元;之前他们也抢过信义路二段歌星包娜娜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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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大抢案」都符合「结伙抢劫」的要件,而且在抢劫过程中还捆绑与凌虐杀伤被害人,加上被抢者不是有高知名度的歌星,就是敏感的外籍人士,所以即使抢犯都还年轻,有些甚至刚成年也没前科,却在小蒋「治乱世,用重典」的口号下被移送军法,依陆海空军刑法第84条「结伙抢劫者,不分首从,一律处死刑。」1月21日清晨,枪决了头份史丹雷工厂抢案的黄德琳、吴腾涌、徐茂立、汤金华四人;三天后1月24日清晨,枪决了新竹六信抢案的黄哲辉、靳添富二人;大年初六的2月5日清晨,又枪决了甄妮家抢案的张宝源、张宝泽、唐亚民、张建堂四人。

  但「三大抢案」共13人涉案;其中张焕辉未满18岁,改由刑事法庭审判。郭坤泉在靳添富投案后自知法网难逃,12月17日中午12时,在台中市大雅路北海旅社222房服毒,下午三时被服务生发现报警。13个抢犯只剩下11人被军法起诉,但很奇怪的是1月24日春节前夕,第二批被枪决的新竹六信抢案犯人,被警总移送军法的明明就是黄哲辉、靳添富、邓荣棋三人,枪决时却变成了黄哲辉、靳添富、张木金三人。邓荣棋是畏罪自杀的郭坤泉之弟(郭从母姓),为何他能逃过一死?已经很难理解了;至于同时被枪毙的张木金,那才真的冤枉了。

  1976年1月5日上午十时许,联海贸易公司会计李素贞,自八德路华银新生分行提领20万元装入皮包,步行到一百公尺外的一银办理汇款,却在一银门前被一青年男子自后方抢去,并向一银后方巷道奔逃,李素贞大喊:「抓贼喔!」一银仓库内的四名男职员立即冲出,抢犯吓得把十万元一扎的现款丢在地上,李素贞捡起十万元,四名职员仍尾追不舍,抢犯穿过巷道跑到忠孝东路,跨越路中的安全岛,又将另一扎十万元丢下,转向新生南路逃跑。这时市警交通大队四分队警员杨春木,与市刑警大队鉴识组技士施志茂也加入追捕。抢犯跑到新生南路济南路口时,上了路边的一辆出租车,但司机拒绝开车,抢犯只好下车,被追来的施志茂以柔道制服;市警察局长郦俊厚因此颁赠施志茂奖金一万元。

  被捕的抢夺未遂犯张木金(24岁,基隆人,无犯罪前科),原本在信义路二段开设嘉南电器行,家境尚可,不知为何鬼迷心窍,犯下此一恶行。偏偏小蒋这时要公开枪决的三大结伙抢案,史丹雷工厂案与甄妮家抢案都是一次枪决四人,而新竹六信抢案里的四名人犯一自杀,另一人又不知为何免死,于是倒霉的张木金就被行政院台(65)法0264号函移送军法审理,奉国防部(65)晓阳字等0084令由军事检察官起诉,二星期后就被依<陆海空军刑法>第83条「抢夺财物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度量刑,让「三大抢案」的枪决人数呈现4:3:4的完美数字,不致出现4:2:4的落差。

  张木金由于犯罪时间点选的不好,撞上了小蒋正要严刑对付结伙抢劫的重点期间,结果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移送军法,又被判最高刑度的死刑,跟着人家结伙抢劫的抢犯一起被枪毙。张木金在狱中留下了十几封遗书,祈求父母、大哥宽恕,希望他的妻子宝珠好好抚育正丰、正和这二个孩子,也拜托妹妹美珠与弟弟木春、添本能代为孝顺父母。但张木金被枪决后,别说抢夺犯不会被移送军法,就算是结伙抢劫,例如台中沙鹿的合库运钞车抢案主谋苏俊模,照样也没有移送军法。而且还在缠讼多年里又是劫狱、逃狱,又是到三民路与林森路口的廖综合医院203房与林姓歌星「圆房」生子,甚至提供M16步枪给舅舅游荣佳,搞出更大的世华运钞车抢案。两蒋时期司法之黑暗,不是今天的人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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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蒋当权时抢女人皮包的要枪毙,结伙抢女歌星住宅的要枪毙,但请问结伙轮奸少女的犯罪集团被抓时会如何呢?答案是除非被害少女家长提起自诉,否则就无罪。这套老蒋从中国带来的落后法令,把强奸罪定义为「妨害风化」,竟然与经营色情行业或贩卖猥亵文字图画是同一章的罪行。也就是说女人的身体是属于男性家长(父亲或丈夫),强奸少女只是侵害了家长「权益」,只要强奸或轮奸时不抢劫,就只是告诉乃论,也就是必须由家长提告,因此这类案件最后大多是由双方私下和解后,被害人就撤回告诉,有事立刻变成没事。所以有钱人家子弟就一奸再奸,反正出了事就用钱来解决,法律始终奈何不了他们。

  不用改选的万年国会,里面豢养了数百个两蒋的家臣,他们即使拖着尿袋,戴着呼吸器,只要照着两蒋的圣谕举手投票,扮演好「法统」这橡皮图章的角色,高官厚禄即可确保。虽然他们明知强奸罪行大于抢夺,轮奸对女性的伤害更大于结伙抢劫,可是对于被强奸(尤其是轮奸)少女的悲情,老贼们根本懒得理会。于是在这种「恶法」的保障下,台湾出现了许多专以轮奸少女为乐的犯罪集团。其中一个横行在台北市南区景美木栅与台北县新店镇的犯罪集团,竟然嫌轮奸少女还不过瘾,最后搞成了奸杀,终于引发蓄积已久的民怨。

  1975年老蒋死前的一个月的3月5日深夜十一时,木栅国中三年级学生蔡文雄,在保仪路一段76号的集应庙戏台下,发现一具趴在地上、背部朝天,身穿白衣黑裤的女学生尸体,吓得赶紧报警。警方验尸时发现死者衣服上沾有很多泥土,黑长裤的正面被撕裂,白色内裤染有血迹,脸部浮肿,显见死者被强暴时曾反抗挣扎,因而遭歹徒扼住脖子,窒息死亡。尸体旁的书包里,书籍摆放相当整齐,没有翻动迹象,证明凶手并非劫财杀人。

  警方从书包里的证件发现,死者是家住木栅路三段╳号之1二楼,就读于中山女中三年义班的学生陈╳明。死者父亲陈╳潭在景美经营汽水批发生意,因为家里住了许多工人,非常吵杂,陈╳明成绩很好,再过不到四个月就要参加大学联考,因此去年七月就搬到木栅与哥哥、姊姊同住。家人、邻居以及班导师张维岩与同学们,异口同声都赞美这个女孩子很文静、脾气好又用功,每天早上四点半起床读书,六点出门上学;下午六点半左右放学到家,生活规律,绝无异姓朋友。

  法医验尸后发现死者处女膜有新裂痕,外阴部也采集到不属于死者的体毛,分析很可能是凶手所遗留的。而且死者两腿偏内侧部位及两臂均有瘀伤,显见凶手不是用两膝顶在死者两腿间施暴,而是有其它人在旁帮忙拉住手脚与遮住口鼻。尤其凶手之一手劲极强,除了在死者脖子上留下瘀痕,还有深入皮肤的指甲印。另外警方也在保仪路一段74巷四号附近,即距离陈尸地点不远处的垃圾堆内,带回可疑的卫生纸回去化验。这是一出非常明显的奸杀案,但警方的办案方向却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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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郊区的景美、木栅,与北投、士林、南港、内湖一样,这六个行政区原本都隶属于台北县。为了装点「民主」的门面,台北市这个与县属于同位阶的省辖市,市长本来是用民选的。偏偏台北市由于市民的知识水平较高,老蒋的愚民宣传效果有限,所以常选出党外的市长。天子脚下出现「乱党」,老蒋当然不爽,于是在1967年将这六个台北县的乡镇划入台北市,让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这样台北市长就可以改为官派了。但少了民选市长还算小事,六个新市区比原本十个老市区辖区都要大,而且有空地可新建大批的公寓,人口因此激增。然而警察编制仍然照旧,自然无法适应新的治安需要。

  这六个新市区的警分局,刑事组人员编制与原来隶属于台北县的乡镇一样,最少的连同组长在内仅有三人。遇到一人请事假,另一名请病假,组长要外出查案时,只好把办公室大门上锁。以命案发生地的木栅为例,分局刑事组里虽有四名刑警,但其中两人是刚从其它单位调来,对当地的环境不孰悉,又未建立社会关系,即使想帮忙也帮不上。更严重的是当时警方人事将大调动,分局长玩起「大风吹」,原任大同分局长,后来成为有史以来非军人转任的首任警政署长庄亨岱,已发布将调宜兰县警察局长;遗留下来的大同分局长一职,由木栅分局长陈兆揆调任。在长官即将高升时,辖区怎能出现这种「重大刑案」?于是下午六点在离分局不远发生的轮奸致死案,就被警方一路朝着「情杀」方向侦办。

  集应庙在当时的木栅算是「闹区」,不但附近有很多住家,距离木栅分局还不到三百公尺。而且根据法医相验,死者是遭轮奸后勒死,时间约在当晚七点之前,警方因此「大胆假设」两个以上的凶手怎敢在此轮奸?另一方面,死者裤管上有青苔及水迹,但戏台前后都是干燥的水泥地,警方「小心求证」后,认为另有第一现场,死者只是被移尸至此。既然木栅只是凶手弃尸处,而非犯罪现场,木栅分局的责任就减轻了许多。

  排除了集应庙是犯罪的第一现场后,警方还有很多要「努力」的地方。像是对媒体发布当时有一少女看到戏台下阴暗处,有一对男女在拥抱,但距离太远,她无法确定那两人的面貌和身材。警方因此分析死者与凶手原本相识,两人相约到集应庙前戏台下谈话,凶手临时起意被陈╳明所拒,以致在气愤下逞凶。既然警方锁定了往「情杀」方向侦办,于是报上出现了陈╳明的小学男同学、上学期补习班的男同学、写过信给他的「文贤」、四十多岁的廖姓男子、三十岁的刘姓水泥工,李姓、张姓、曾姓、高姓等高中生,一个个被警方约谈,一次次被报纸报导,把陈╳明形容得简直是比风尘女子还交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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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撇清在晚间六点天色尚未全黑的闹市里,而且就在分局附近发生了轮奸杀人案,免得搅乱了已发布却尚未就任的「升官图」,警方只好拚命调查陈╳明的「社会关系」,以致每天新闻媒体报导出来的男子姓名都不同,身分背景与年龄的差距也都甚远,实在是闹得太不象话了。最后不但陈╳明的家人、邻居与同学,纷纷写信向媒体抗议,还有当地许多曾被轮奸的不幸少女,也鼓起勇气写信给行政院长。由于台湾被逐出联合国后,两蒋是全中国唯一「法统」的神话已经破灭,小蒋为了顺利接班,拚命在岛内塑造自己「亲民爱民」的形象,以致大家投书陈情的第一人选就非小蒋莫属了。

  原来政大附近有两个帮派,以道南桥为界,南边是「蓝鹰帮」,北面则是政大教职员宿舍子弟组织的「小政大帮」,这两个帮派的成员,原本多少还讲点义气,只是打架争地盘,即使1972年在政大校园内发生了的凉亭械斗血案,死伤的都只是帮派成员,不致殃及无辜。但1974年开始情况就转变了,警总虽然宣称这两个帮派都已「解散」,但危害百姓更烈。牠们时常三五成群在光天化日下骚扰少女,甚至挟持轮奸。受害者有政大、景文与东方的女学生,有指南、欣欣客运的车掌、有通用公司的女工,这些陈情信让小蒋看了后深感不可思议,台湾竟有如此「毫无王法」的地区?于是指派刑事警察局长曹极接手查办陈╳明命案,而且「限期破案」。

  小蒋龙颜震怒,下旨由刑事警察局查办后,木栅分局无法再只手遮天,提什么第一现场、情杀之类来「乱」的侦办方向,乖乖照着层峰御旨去彻查当地帮派,果然发现有证人检举,蓝鹰帮的郑金池(18岁,台北市人,住木栅区指南路二段14号,有妨害风化与携带凶器前科,)当晚曾在距离命案现场不到二十公尺处的一家小面馆吃面,但警方约谈时他已逃逸。警方根据他写他写给女友的信,确认他已涉案。照着信封上的地址赶往新竹查寻,结果扑了空,因为那是个假地址。但刑事局侦查第一队第三组组长张鼎英,在新竹经过两天搜捕后,获得了正确的情报,郑金池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16日上午先从新竹搭出租车,然后半途换乘公路局巴士,到了台北西站刚下车,就被埋伏的刑警逮捕了。

  郑金池被捕后供称,他和因赌博被警方逮捕,依违警罚法裁决拘留七天现仍在押的小政大帮成员林尚胜(20岁,浙江人,住万寿路73巷41号)与李伟明(20岁,福建人,住保仪路一段109巷8号)一起犯下此案。别看这三人都未满20岁,但已有窃盗、杀人未遂、伤害等多次前科,并涉及六次强奸。无奈被害少女恐惧帮派报复,又怕报纸报导后名节受损,所以均未提出告诉,以致这三人毫无顾忌,继续这样当街强掳少女轮奸,要不是他们偷窃被法办,甚至还从未吃过牢饭。据郑金池向警方自白的犯罪事实:

  3月5日下午六时半,三人在集应庙旁的金屋电动玩具店相遇。李伟民提议去「钓个马子来大锅炒」,于是一同走到景文中学门前空地附近,郑金池自称因内急独自到集应庙旁公厕;不久一辆欣欣客运公交车「16甲」开到路边,林、李两人即尾随刚下车的陈╳明,捂住口鼻,挟持到集应庙前戏台右侧垃圾车旁,按倒地上。由于陈╳明极力反抗,他们二人就合力压制,起初还听见陈╳明哀叫的声音,但被林尚胜用力扼住脖子后就香消玉殒了。郑金池自称他到附近墙边把风,仅有林、李二人轮流奸尸,然后李伟民抱起陈陈╳明的尸体,想弃置庙旁较隐蔽处;但走了几步怕被外人看见,又退回来,就把尸体弃置在戏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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