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显航渡美洲”说及其批判综论(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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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显是我国东晋时期的著名高僧,国内外学者对其人及其名著《佛国记》的研究大有人在。自20世纪以来,学者们对于“法显航渡美洲”之说争论极大,遂成为研究法显的一大热点。本文就“法显航渡美洲”说及其批判的缘起和其论争的主要理论关节点作出梳理,予以综合性论述。

 

一、法显生平及论争缘起

 

法显(约337-约422年)本姓龚,山西平阳郡(今山西临汾市西南)人。因其三个兄长幼年早夭,所以父母在法显3岁时便将其送入寺院度为沙弥。后来法显的父母相继去世,他便决心出家,于20岁受具足戒。只因法显“常慨经律舛阕,誓志寻求”(1),遂于晋隆安三年(399年)与同学慧景、道整等人前往印度求取经律梵本。至义熙九年(413年)(2)法显回到建康,历时15个春秋,先后历经西域6国、印度21国,以及师子国和耶婆提国,共29国,带回《摩诃僧祇律》、《萨婆多律抄》、《杂阿毘昙心》、《綖经》、《方等泥洹经》、《弥沙塞律》、《长阿含经》、《杂阿含经》和《杂藏》等经律典藏,其中尤以律藏为主。法显回国后直至逝世,其主要精力都放在经典的翻译上,他同佛陀跋陀罗等人译出《摩诃僧祇律》、《方等泥洹经》、《杂阿毘昙心》等经律共6部63卷,达百余万言。法显还将自己的经历、见闻著录成书,此即今日之《佛国记》或《法显传》。(3)法显在中国历史、文化史、外交史、翻译史和佛教史上的地位都是不容忽视的,被称为是到印度求法的“创辟荒途”(4)之人。

 

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于法显的历史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对于其“航渡美洲”之说却颇有争议。以往国内学者对于《佛国记》的考证及地理考证等均未涉及法显“航渡美洲”之说,最早提出此一说法的乃是章太炎先生,他在“法显发现西半球说”一文中指出:“近法兰西《蒙陀穆跌轮报》言,始发现亚美利加洲者,非哥仑布,而为支那人”,并认为法显即是最早发现美洲大陆之人。(5)其后,吕思勉先生在1934年由世界书局出版的《中国民族史》一书内附有“近人”的“法显发见西半球说”一文,而这位“近人”其实就是章太炎先生。(6)随后,台湾的历史学家达鉴三(山西阳城人)和卫聚贤(山西万荣人)二位先生分别著书《法显首先发现美洲》(60年代出版)和《中国人发现美洲》(80年代出版)在台湾出版,都认为法显曾到达美洲的墨西哥。1992年,山西籍学者连云山先生经过30多年的研究论证,完成了其著作《谁先到达美洲——纪念东晋法显大师到达美洲1580周年》,认定法显比哥伦布更早发现美洲大陆。1994年4月9日,邱明义和连俊义的联名文章“谁先发现新大陆——中国高僧法显比哥伦布早1080年到达美洲”在《解放军报》上发表,此文于同年4月18日被《报刊文摘》转载,影响甚大。此后亦有人赞同此说,并给出了相应的论证。(7)虽然在先生的大作出版以前,已有章太炎等诸位先生提出并论证了“法显航渡美洲”说,但其影响却远不及《谁先到达美洲》一书。随着该书的出版,对“法显航渡美洲”说的质疑和批判也随之而来。如袁维学的“法显何曾到过美洲”、薛克翘的“法显赴美质疑”、张箭的“‘法显航渡美洲’说批判”、“论所谓‘法显航渡美洲’说”和“评‘法显航渡美洲’说的理论和方法”等文,其质疑和批判就是主要围绕《谁先到达美洲》一书展开的,并且针锋相对地对《谁先到达美洲》一书中的论据予以了批判和反驳。

论争的双方就法显是否到过美洲或是否是最早发现美洲大陆之人展开争论,他们不仅运用历史文献资料、逻辑推论等方式作出理论论证,而且还运用地理学、考古学的发现等予以辅证,从而为己方的论证增强了说服力。大体而言,其论争的理论关节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耶婆提”为何处?

 

“耶婆提”究竟为何处?这是“法显航渡美洲”说争论的核心所在,学者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大体可分为两种观点:一是“耶婆提”在印尼,一是“耶婆提”在美洲。

 

“耶婆提”在印尼的说法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其一,“爪哇岛”说。英国学者萨缪?比尔于1869年将其英文译著《法显佛国记》在伦敦出版,他在译文中将“耶婆提”的中文发音译为梵文,得到一个“雅瓦打帕”的发音,并依此发音将“耶婆提”译为“爪哇岛”。伯希和(Paul Pelliot)所著的《交广印度两道考》、Samuel Beal所著的《Travels of Fah-hian and Sung-yun,Buddhist Pilgrims,from China to India(400 A.D. and 518A.D.)》(1869年,伦敦)和H.A.Giles所著的《The Travels of Fa-hsien(399-414 A.D.)Or Record of the Buddhistic Kingdoms》(1923年,剑桥)皆认为“耶婆提”是“爪哇”。(8)薛克翘先生从语音学和翻译学的角度对“耶婆提”的翻译予以论证,认为英文Java(爪哇)在梵文和巴利文作Yava,将Yava翻译成“耶婆”,“在法显的时代是很准确的译法”,而“梵文的岛字是dvipa,巴利文是dipa,后者的读音为[di:p],故将dipa译为提,也是很准确的”,从而肯定“耶婆提”是“爪哇岛”的正确翻译。(9)其二,“苏门答腊”说。清末丁谦在《佛国记地理考证》一书中认定“耶婆提”即“婆罗岛”,他指出:“核其方位里程,即婆罗岛无疑。婆罗,《隋书》作‘婆利’,与‘婆提’音谐,上多一‘耶’字音者,殆梵音译土语故耳。”而“婆罗岛”即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北。(10)汤用彤先生也认为“耶婆提”应在苏门答腊岛,他在“耶婆提国”后面的夹注中指出:“即Yavadhipa,地应在今日苏门达拉(即苏门答腊,引者注)岛上。”(11)费瑯(G.Ferrand)所著的《苏门答腊古国考》也认为“耶婆提”即今日的苏门答腊,而足利喜六所著的《考证法显传》中则认为“耶婆提”在苏门答腊东部。(12)其三,不确定说。岑仲勉先生在《佛游天竺记考释》中认为丁谦之说不足信,指出“耶婆之名,昔人复为混用,究为今爪哇抑苏门答剌(即苏门答腊,引者注),一时尚难论矣”(13),之后学者多从此说(14)。当然,不论“耶婆提”是“爪哇岛”还是“苏门答腊”,其都在印度尼西亚。如郭朋先生就直接指出“耶婆提”“当属印尼境”(15),而并未明确其具体属于印尼何地。梁启超先生在谈及“耶婆提”时则更为直接地注明“今地待考”(16),也未下结论。综上几种观点,不管“耶婆提”是“爪哇岛”还是“苏门答腊”,其都属于印尼地区,而章巽先生在《法显传校释》中的按语指出:“爪哇、苏门答腊二岛毗连,古时之叶调,yava-dvipa,Ibadiou,耶婆提,得为此二岛之共同名称”(17)。虽然梁启超先生指出其“今地待考”,但似乎并未认为其不在亚洲。总之,持以上观点的学者并不认为法显到过美洲地区。

“耶婆提”在美洲墨西哥的说法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其一,“南美耶科陀尔国”说。章太炎在“法显发现西半球说”一文中根据《佛国记》“所述上陆地点”,认定“耶婆提”“即今墨西哥”,并指出“法显美洲之迹,当在东归失路时”。具体而言,章太炎“以今对音拟之”,认为所谓的“耶婆提”国即今日的“南美耶科陀尔国”,位处“墨西哥南,而东滨太平洋”。(18)其二,“阿卡普尔科”说。连云山先生认为“耶婆提”乃是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其为古印地安地名,古印第安语读音为“耶卡婆尔”,“耶婆提”可能是“耶卡婆尔”的音转,而“耶婆提、耶卡婆尔、阿卡普尔科是同一地”。(19)但是先生没有给出三个地名的外文对照形式,而张箭先生则指出“阿卡普尔科”的英文为Acapulco(20),这与达鉴三先生认为法显登陆之地的拼法是相同的,只不过达先生将其汉语译为“亚加布谷”(21),实则是指同一地点。以上二种说法虽然也有出入,但是总体而言,则都是认为“耶婆提”在美洲的墨西哥。

“耶婆提”究竟在亚洲还是在美洲,究竟是在印尼还是在墨西哥,无疑决定了法显是否到达过美洲以及他是否是比哥伦布更早法显美洲的第一人。上文所述论争双方在此一问题上主要是从语音翻译的角度入手进行论证的,但相对而言,“印尼说”的论证更为合理,而“墨西哥说”则较为牵强。关于具体论证部分,上文绍述已详,兹不赘言。

 

三、到达“耶婆提”之航海时间之论争

 

法显从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又称锡兰)出发至“耶婆提”的航海时间是“法显航渡美洲”说论争的又一理论关节点。据法显的《佛国记》记载:法显从师子国出发,“得好信风,东下二日,便值大风。……如是大风昼夜十三日,到一岛边。潮退之后,见船漏处,即补塞之。于是复前”,后又遇“阴雨”、“大浪”,“如是九十日许,乃到一国,名耶婆提。其国外道、婆罗门兴盛,佛法不足言”。(22)这是《佛国记》中所记载的法显由师子国出发至“耶婆提”的航海时间,其中有两处时间由于版本和断句导致了论争:一处是“东下二日”,由于版本不同,另一说作“东下三日”,如石山寺本和镰仓初期本等,余本主要从“二日”之说;一处是“九十日许”可断句为“九十日许”与“九、十日许”两种,或者此系“十九日许”的误写。其中尤以后者为引起“法显航渡美洲”说论争的关键。

 

“法显航渡美洲”说的代表章太炎先生指出:“今据法显所述,遭大风昼夜十三日,始至一岛,又九十日而至耶婆提国。合前三日(章太炎文中所引当为‘东下三日’说之版本,引者注)计之,已得一百六日,是东行倍程可知。”基于此,章氏认为法显对当时环境——“海深无底,又无下石住处”——的描写,正说明了法显所乘之船“陷入太平洋中,非南洋群岛”。(23)连云山先生也注意到了“在太平洋深海航行”和“九十日许”这两个有力的“证据”,同样认为法显从锡兰(师子国)到耶婆提的航行时间长达105日(按:先生当用“东下二日”说之版本)。由此“倍程”的航时与当时环境的描述,先生和连先生均认为法显有足够的时间横渡太平洋,因此其所到达的“耶婆提”国也应在美洲。

 

章巽先生在注释“九十日许”条目时指出,其相对于《高僧传?法显传》中的“经十余日,达耶婆提国”之说,“此‘九十日许’似失之太久”。可见,章巽先生对“九十日许”说表示质疑。但是,先生又认为此说也可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法显传》在此句上文曾提及“海中多有抄贼,遇辄全无”,先生依据Samuel Beal的注解,认为该句中的“抄贼”当指亚齐头(Acheen Head,位于今苏门答腊岛西北角)一带的海盗而言,故按曰:“法显过此,正当公元第五世纪初期,因避海盗而如此绕道,势必增加航行时间,则‘九十日许’固亦为事理所容也”。(24)张箭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认为“九十日许”可能是断句错误或者误写,因此他指出这段航行时间当有24-25日和34日两种可能。就前者而言,他将“九十日许”断句为“九、十日许”;就后者而言,他认为“九十日许”系“十九日许”的误写。但不管是何种诠释,其都与《高僧传?法显传》的“十余日”说相近,也更为可靠。(25)薛克翘先生认为《法显传》中并没有穿过马六甲海峡的记载,因此船只只有在印度洋航行。况且,印度洋的还有风向多变的旋风期,而即便是一边倒的季风也不妨在那一年那一月出现例外,甚或旋风期提前到来的情况。因此,他认为“那‘九十日许’,即便没有刊刻错误,在印度洋里兜圈子,也是合乎情理的”。(26)

 

以上便是到法显由师子国达“耶婆提”之航海时间的主要论争内容。依笔者之见,此中最大的问题当在于“九十日许”的断句上,其应为“九、十日许”。从《佛国记》的行文来看,法显所提到的时间,凡30日左右或30日倍数的时间均以“月”计数,如“共停一月余日”、“停此国五月日”、“一月余日”(27)等,均是依此计数方法。根据法显的这种写作风格,在海上航行的这段时间如确为90日许的话,其行文应为“三月日许”,而非记之为“九十日许”。如此看来,“九十日许”当断句为“九、十日许”。如此一来,对于此问题的争执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从而也可推论出法显不可能在20多天的时间里从斯里兰卡横渡太平洋而到达美洲。

 

四、“耶婆提”返青岛之论争

 

法显从“耶婆提”返回青岛之说也是“法显航渡美洲”说的一个理论关节点。《佛国记》中记载,法显在“耶婆提”国居住了“五月日”的时间,然后“复随他商人大船,上亦二百许人,赍五十日粮”前往广州。“一月余日”后“遇黑风暴雨”,又经“七十余日”,船上所准备的“五十日”的“粮食水浆欲尽,取海咸水作食。分好水,人可得二升,遂便欲尽”,而船上的商人疑惑“‘常行时,正可五十日便到广州。而今已过期多日,将无僻耶?’”,于是“即便西北行求岸,昼夜十二日,到长广郡界牢山南岸(今青岛崂山,引者注)”。(28)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论争:一是航线问题,一是航时问题。

就航线问题而言,章太炎先生认为,由于法显不知道其所到达之“耶婆提”在西半球,所以其航线“复向东北取道,又行百余日,始折而西。夫自美洲东行,又百许日,则还绕大西洋而归矣”,但由于当时人不了解地球为球体,所以“惟向东方求径,还绕大西,进行既久,乃轶青州海岸之东,始向西北折行,十二日方达牢山”。由此,章氏断言:“是显非特发见美洲,又还绕地球一周也”。(29)连云山先生则认为《佛国记》中的“东北行,趣广州”仅仅是“航行计划”,因为“如果按航行计划‘东北行’,那只有一个前途:撞在墨西哥山上,或撞在加利佛尼亚半岛的山上。当然,船家和舵师,绝不会为坚持‘东北行’而去撞山。而是会避开撞山的任何可能。所以‘东北行’根本行不通。他们必须依傍海岸线而西北行。”(30)

 

对此,薛克翘先生认为,“东北行”之说乃是法显在“记录经历,记录船的航向”,而“如果只是‘计划’,那就一定要在文字上反映出来”。而先生“硬是把‘东北行’改成了‘西北行’”,则“到这里,我们已经知道法显大师是怎样硬被先生拖到美洲去了”。(31)张箭先生也认为“东北行”之说不是航行计划,而是法显记录的实际情况。因为作为普通乘客的法显“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参予制定航海计划”,而况“法显在南亚旅行期间和返国途中一直记述的是实际航行情况”,但是先生“对于法显记载的返国途中的开头和结尾的航行情况,《到达》(即《谁先到达美洲》一书,引者注)都承认是实际航向、航线”,甚至“还赞扬‘法显对航向极为重视,每航行必记方向。……“东下”即为正东向穿海峡而行’。(36页)偏偏中间的‘东北行’又认定只是航行计划,不是实际航向,实际航线是西行”,因此他严厉地批评“这种论断只能是随心所欲的歪曲”。 (32)

 

就航时问题而言,论争的双方对于法显从“耶婆提”回到青岛所用时日并无太大差异,即都认为约在112日左右(按:合“一月余日”、“经七十余日”及“昼夜十二日”而得)。但是这里仍有两点值得商榷。第一,《佛国记》中所说的“经七十余日”是否已经包含了上文所说的“一月余日”。笔者认为,这里所说的“七十余日”当包含了“一月余日”。理由如下:法显出发时,船上只准备了50日的粮食,其不可能在百余日之后才发现“粮食水浆欲尽”而“取海咸水作食”,更何况用食水的时间已经倍于应用食水的时日却仍有剩余,却还可以给船上“二百许人”“分好水”“两升”,并可坚持十二日到青岛靠岸,实难想象。当然,也存在众人取海中食物以自保的可能,但仍显牵强。而下文商人所议论之“常行时,正可五十日便到广州。而今已过期多日,将无僻耶?”则也可推出其船航行不应在航行百余日而过期五十余日是才发此言论,对于船长、船员等则更应早早发现其偏航之事实。因此,《佛国记》所记载“七十余日”应包括“一月余日”,而船上商人应在过期二十余日是发此言论,才较为合理。第二,依船上商人之言,从耶婆提到广州的平常时间为50日,这便足以说明两点:一是耶婆提不可能在美洲,因为50日的航行实际状况在当时是不可能横渡太平洋而往返于中国和美洲的,而麦哲伦首次横渡太平洋时也航行了3个多月(33);第二,耶婆提和中国之间早已有贸易往来,而且是“常”相往来,当然,根据第一点这是不可能的。退一步讲,即便耶婆提真的是美洲的墨西哥,那么法显也不可能是最早到达美洲之人,其时往来贸易之商人和行驶于该航线的船员都要早于法显。而况,墨西哥与中国在东晋时期就有往来贸易,至今仍找不到这方面的证据。(34)

 

基于法显自耶婆提返回青岛的航线问题和航时问题两个方面的论证,也可得出法显未曾到过美洲之结论。

 

 

五、简短的结语

 

关于“法显航渡美洲”说的论争焦点实有很多,但笔者以为以上三个方面乃是关于此说论争的理论关节点所在。“耶婆提”之地点如何确定,直接关系到法显是否曾经到达美洲,此为重中之重,而从师子国至耶婆提和由耶婆提返回青岛的航时问题则直接限定了法显当时所活动的空间范围。因此,如果以上三个问题得以解决,则“法显航渡美洲”说的论争也可告一段落。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法显并未到达美洲。当然,经过论证和考证,虽然得出法显未曾到过美洲的结论,但这并不能够影响法显在中国历史、文化史、外交史、翻译史和佛教史上的地位,而《佛国记》也仍在中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上保持着其光辉灿烂的一页。

 

(1)(梁)慧皎:《高僧传》,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87页。

 

(2)一说为“义熙八年”(412年),如汤用彤:《汤用彤全集》(第一卷),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9页;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第二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82页。郭朋先生认为“应为义熙九年”(413年),见郭朋:《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461页。今从郭说。

 

(3)此书书名甚多,其考证可参见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第二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82-585页。

 

(4)《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卷上,转引自靳生禾:“试论法显”,《史学月刊》,1981年第6期。 

(5)参见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四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84-487页。

 

(6)因笔者未见原文,所以不知吕思勉先生是否赞同此说。参见祝注先:“法显《佛国记》和谁最先发现新大陆”,《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

 

(7)可参见祝注先:“法显《佛国记》和谁最先发现新大陆”,《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郭惠民:“发现美洲第一人——东晋高僧法显”,《今日山西》,1999年第1期;段保庆:“最先到达美洲的襄垣人——纪念法显横渡太平洋1590年”,《文史月刊》,2002年第9期;刘树人:“法显比哥伦布早1080年到达美洲?”,《地球信息科学》,2002年第4期。

 

(8)参见章巽校注:《法显传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校注说明》第30页,《法显传校注》第170页。

 

(9)参见薛克翘:“法显赴美质疑”,《佛学研究》,1994年第1期。

 

(10)参见祝注先:“法显《佛国记》和谁最先发现新大陆”,《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

 

(11)汤用彤:《汤用彤全集》(第一卷),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8页。

 

(12)参见章巽校注:《法显传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页。

 

(13)参见岑仲勉:《佛游天竺记考释》,北京: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14)参见业露华、董群:《中国佛教百科全书?教义、人物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93页;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第二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94页;袁维学:“法显何曾到过美洲”,《东南亚》,1994年第2期。

 

(15)郭朋:《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459页。

 

(16)梁启超:《佛学研究十八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17页。

 

(17)章巽校注:《法显传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页。

 

(18)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四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84-485页。

 

(19)连云山:《谁先到达美洲——纪念东晋法显大师到达美洲1580周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1-42页。

 

(20)张箭:“论所谓‘法显航渡美洲’说”,《世界历史》,1997年第2期。

 

(21)参见郭惠民:“发现美洲第一人——东晋高僧法显”,《今日山西》,1999年第1期。

 

(22)参见章巽校注:《法显传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67-170页。

 

(23)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四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86页。

 

(24)见章巽校注:《法显传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69-170页。

 

(25)张箭:“‘法显航渡美洲’说批判”,《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年第1期;张箭:“论所谓‘法显航渡美洲’说”,《世界历史》,1997年第2期。

 

(26)薛克翘:“法显赴美质疑”,《佛学研究》,1994年第1期。

 

(27)章巽校注:《法显传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171、171页。

 

(28)参见章巽校注:《法显传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页。

 

(29)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四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86页。

 

(30)连云山:《谁先到达美洲——纪念东晋法显大师到达美洲1580周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3页。

 

(31)薛克翘:“法显赴美质疑”,《佛学研究》,1994年第1期。

 

(32)张箭:“论所谓‘法显航渡美洲’说”,《世界历史》,1997年第2期。

 

(33)参见:张箭:“‘法显航渡美洲’说批判”,《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年第1期;张箭:“论所谓‘法显航渡美洲’说”,《世界历史》,1997年第2期。

 

(34)袁维学:“法显何曾到过美洲”,《东南亚》,199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