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警察绑架林业局长勒索百万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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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警察绑架

林业局长勒索百万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0-06-24 来源:新文化报

  核心提示:吉林珲春林业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郑焕明因办产业欠债10多万元,冒充反贪局工作人员绑架上级主管局延边州林业管理局局长,企图勒索100万元。日前,珲春市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万元。

  新文化报6月24日报道 身为珲春林业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却因为欠债10多万元而绑架上级主管局——延边州林业管理局局长,企图勒索100万元钱来让自己下半生过好日子,结果不但钱没要到,自己和亲弟弟以及多年好友都成为阶下囚。

  日前,这起曾经轰动一时的绑架案在珲春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主犯——被告人郑焕明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郑焕举(郑焕明亲弟弟)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孙继红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3名被告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绑架原因 办产业失败 欠债10多万元

  48岁的郑焕明此前一直在珲春林业公安局工作,发案前担任珲春林业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这个在外人眼里令人羡慕的警察为什么要做这种知法犯法的傻事呢?

  据郑焕明被捕后交代,他绑架的原因都是因为钱。原来,2009年时,他曾经想办点产业赚钱,贷款6万元钱,结果产业没办成,钱却花光了,之前,他还从亲戚处借了3万元,也没还上,而自己家里的存款也已经被他花光,到了2009年11月时,他已经欠下外债10万多元。

  怎么才能快速找到钱呢?从事警察工作多年的郑焕明竟然想到了绑架,而且首先想到的就是绑架上级主管局——延边州林业管理局局长刘怀,因为郑焕明认为,局长肯定能拿出现金来,而且为了生命安全,刘应该不会报案。

  “通过绑架他,勒索50万元钱,好把欠款还了,然后用剩下的钱过点好日子。”郑焕明交代。

  绑架准备 假称要账骗弟弟和朋友帮忙

  郑焕明先找来两个帮手:他的亲弟弟郑焕举和多年好友孙继红,原因是这两个人一直很听他的话,他让干的事从来都不问原因。而为了将两人找来,郑焕明撒了个谎:称有个延吉人欠了他很多钱不还,想找他们一起到延吉去帮忙要账。这样,郑焕举和孙继红不明原因,稀里糊涂地成了绑架案的帮凶。

  为了成功实施绑架,郑焕明多次来到延吉,在刘局长家附近多次踩点和研究绑架他的方法,摸出了他的作息规律。

  郑焕明还精心准备了交通工具和绑架用的工具,包括车辆和拇指铐等。

  绑架过程 冒充反贪局工作人员实施绑架

  绑架不是一次成功的,有过两次失败,第一次没有等到刘局长,第二次看到刘局长坐车去了飞机场,于是郑焕明认为时机不对,没有实施行动。

  2009年11月18日16时30分,郑焕明等人第三次在刘局长家楼下等待时机,看到其司机赵延军送完刘局长回家后准备离开,郑焕明认为时机已到。

  当赵延军从地下停车场开车出来,郑焕明将车停在道中间挡住去路,郑焕明和孙继红迅速打开车门蹿到赵延军的车上,并谎称“我们是省检察院的,找你核实情况”,同时用拇指铐将赵的手铐住,郑焕明开车将司机和车一同劫走。郑焕明还从司机身上抢走现金7000元,后来事情败露后从其工资卡上取走3600元作为逃资。

  第二天8时多,郑焕明等人开着刘局长的车来到刘局长家楼下,随后,对刘局长谎称“我们是省检察院反贪局的,我们局长想找你核实点情况,跟我们上长春一趟,为了考虑你的影响要用你的车去”,就这样将刘局长骗上车,成功实施了绑架。

  绑架失败 交警路检发现无牌照绑架车

  绑匪成功实施了绑架后,狡猾的郑焕明还特意假冒检察院工作人员令刘局长打电话告知家人和单位,说有事上长春去,不能参加会议了。也就是说,直到事情败露,还没有人知道刘怀局长被绑架一事。

  然而,正所谓百密一疏。绑架案的最终败露竟然缘于珲春交警认真的检查工作。

  当天早晨实施绑架后,郑焕明开着载有刘局长的车,其弟郑焕举开着载有司机赵延军的轿车准备开往珲春。

  然而,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路过珲春市英安镇公安检查站时,其弟郑焕举开的车因为没有牌照被交警拦下来检查。交警检查中发现诸多疑点,并随后发现了手上戴着拇指铐的赵延军,立即将郑焕举控制住。郑焕明及孙继红驾车强行冲卡逃跑。

  此时是2009年11月19日10时30分,在绑架刘怀局长3个半小时后,绑架一案败露。

  逃跑途中还要勒索100万

  此案引起重视,多方警力立即会聚珲春,共商对策。此时,自知事情败露的郑焕明和孙继红感觉此事已经无法挽回,郑焕明竟打电话给自己的领导——珲春林业公安局局长曲延军,告诉他们绑架了刘怀及其司机。随后,郑焕明勒索刘局长,让他找人给汇款100万元,遭刘怀巧妙拒绝。

  随后,珲春林业公安局局长再次打来电话要求谈谈,自知事情已经完全没有希望的郑焕明无奈之下,将刘局长放走,自己和孙继红逃走。

  延边警方行动迅速,在2009年11月24日,将二人抓获。

  据郑焕明交代,其弟郑焕举被警方抓住后,他们感到事情无望,于是释放了刘怀,不仅如此,郑焕明还跪在地上向刘怀磕了3个头,说了声“对不起了”,希望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罪行。

  但在释放之前,刘局长企图跳车逃跑时,遭到郑焕明殴打。

  法院认为 主犯情节较重从犯情节较轻

  3月10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3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悔罪,其家属还积极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焕明、孙继红、郑焕举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已构成绑架罪,且属共同犯罪。

  其中,被告人郑焕明为勒索巨额钱财,长时间预谋绑架,并纠集同伙,多次踩点并摸清被害人的作息规律,精心准备作案工具;冒充省检察院工作人员,采取使用戒具、殴打等暴力手段实施绑架,且绑架二人期间采取胁迫手段,索取被害人赵延军的现金7000元;罪行暴露后,带着被害人刘怀驾车强行冲卡,身份暴露后,在被公安机关追捕、所驾驶车辆断油的情况下,弃车弃人逃跑。

  在逃跑过程中,又从被害人赵延军处索要的交通银行卡中取走人民币3600元等,其情节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郑焕举、孙继红系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郑焕举、孙继红在绑架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但被告人郑焕举所起的作用相对于被告人孙继红所起的作用大。

  法院认为,本案中所涉两个罪名中,与抢劫罪相比,绑架罪系重罪,对三被告人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值得一提 人质镇定表现破坏绑匪计划

  从事后来看,刘怀局长在整个被绑架过程中始终表现镇定、机智、勇敢,这些表现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歹徒,为绑架的最终失败奠定了基础。

  发现疑点拒绝戴拇指铐

  在最开始被带到车上时,刘怀局长很快发现了疑点,他感觉对方不是检察院工作人员而是绑匪。

  于是在绑匪要求给他戴拇指手铐时坚决拒绝,并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结果对方为了掩饰身份就没有给他戴手铐,这样既为后来成功逃脱赢得了方便,也在精神上震慑了绑匪。

  机智跳车打乱绑匪部署

  当绑匪将车开到山上企图做困兽斗时,刘局长趁歹徒不备推开身边的绑匪孙继红,一把推开车门跳车而下,并跑出数百米远。虽然后来又被绑匪抓回,但是扰乱了绑匪的计划,打掉了他们的决心,导致不久后绑匪就因为绝望而将其释放。

  对话周旋引起歹徒害怕情绪

  当绑匪在车上要求刘局长找人汇款100万元时,刘局长说“现在已经到了中午时间了,局长都在吃饭,银行也下班了,也办不了”,这样来回周旋,拖延了时间。让绑匪无计可施。

  歹徒通话时 人质喊出地点

  最后事情败露后,绑匪郑焕明给珲春林业公安局局长打电话告知绑架一事,刘怀听出是自己手下一名公安局长,于是大声喊出当时地点“这里是三道沟还是马滴达(二者均是珲春地名)”,给警方有力暗示,也成功扰乱了绑匪情绪。

  结果,绑匪感到事情完全无望,随后就将其释放。(本文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作者:史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