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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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

2010年06月23日20:44审计署网站我要评论(0) 字号:T|T

  国家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测绘局(以下简称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测科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测绘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测绘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87 856.6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58 904.72万元;测绘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49 337.1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8 519.5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测绘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78 383.6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4.9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464.47万元,其中2009年5653.84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17%;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43 073.2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138 696.66万元。上述问题对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不断强化内部控制,与财政部等部门联合或单独制定下发了多项规章制度,多次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财务自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中编列其他部门和单位预算3.56亿元。

  2007年至2009年,测绘局在编制基础测绘等4个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时,为国家海洋局等3个部门和河北省测绘局等36个地方测绘单位编列预算3.56亿元,其中2009年2.12亿元。

  (二)未批复所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3.5亿元。

  2007年和2009年,财政部年中追加测绘局的测绘生产性项目预算分别为1亿元和2.5亿元,但该局未批复到具体项目单位,造成相关单位项目执行无预算。

  (三)扩大范围支出4328.60万元。

  2007年至2009年,测绘局在财政专项经费中,扩大范围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支出4328.60万元,其中2009年2528.60万元。

  (四)侵占、隐瞒和转移会议经费结余1585.53万元。

  2006年至2009年,测绘局未经招标确定了3个大型会议承办单位,并与这些单位侵占、隐瞒和转移会议经费结余共计1585.53万元,其中703.68万元存放在法定账册外,有294.10万元已用于宣传费等支出;600万元转至测绘局第一大地测量队,拟用于拍摄测绘题材影视作品;281.85万元被会议承办单位及个人侵占。

  (五)以专项野外作业装备名义购置价值472.26万元的10辆车未用于野外生产一线。

  2006年至2008年,测绘局以专项野外作业装备名义购置总价339.72万元的7辆车,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为陕西测绘局配备总价132.54万元的3辆车在该局后勤服务中心闲置了1年多。

  (六)所属测科院存在的问题。

  1.2006年以来,测科院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屋、设备等资产,共收取租金1532.97万元,其中2009年515.62万元;2006年至2007年,测科院未经批准对外投资252.50万元。

  2.2009年,测科院将实际已于2007年委托其参股公司实施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最终由该公司以1870万元的金额中标;2008年以来,在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的情况下,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购置了2套总价1317.94万元的进口产品。

  3.2007年以来,测科院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 “测绘仪器检定收费”收入94.05万元交所属公司管理,其中2009年35.11万元。

  4.2008年,测科院以自有资金支付某公司科研开发费用324万元,相关发票是该公司以销售软件名义开具的软件销售发票。由于相关业务未真实发生,发票属于无真实业务内容的虚假发票。

  (七)所属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地信中心)存在的问题。

  1.2008年,地信中心未经充分论证,申报并获得某项目预算1000万元。经查,该项目根本无法实施。截至审计时项目结余973.42万元。

  2.2007年以来,地信中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定大地成果、航摄成果等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标准,共收费2104.56万元,其中2009年479.69万元;“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收入26.7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其中2009年10.51万元。

  3.2007年以来,地信中心未经批准,将部分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共收取租金23.3万元,其中2009年4.2万元。

  (八)部分直属测绘局存在的问题。

  1.2003年以来,黑龙江测绘局所属国家测绘局第二大地测量队等8家单位通过截留项目收入、虚假发票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2.38亿元存放在法定账册外,至审计时余额为4231万元。

  2.2007年以来,四川、陕西测绘局等多家单位以虚假业务事项、虚列工资等多种方式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10亿元;未经批准,将多处办公、业务用房对外出租,房租收入8471.53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专户管理,而是直接纳入单位预算安排使用。

  3.2006年至2008年,四川测绘局以房屋修缮项目的名义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40万元,实际用于该局地理信息综合楼新建项目。

  4.2007年以来,四川测绘局所属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收取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收费”104.56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其中2009年30.2万元。

  5.2009年,四川测绘局所属成都地图出版社以支付会议费、培训费的名义套取财政专项资金31.56万元,存放在法定账册外;用财政专项资金162.82万元购置的纸张未入账。

  6.2009年,四川测绘局将合同金额为399.41万元的项目公开招标,该局所属两家单位参股的公司中标。评标委员会中有2人来自该局所属单位,中标公司还在投标材料中编造公司人员、设备及业绩情况;同年,四川测绘局未经批准,自行以单一来源方式订购卫星影像数据,合同金额1939.10万元。

  7.2007年以来,四川测绘局一直未将四川省财政安排的项目收入纳入预算,其中2009年2530万元。

  8.2007年,陕西测绘局后勤服务中心从供暖系统改造项目中支出257.70万元,用于陕西测绘局职工住宅的地下车库建设;2007年以来,该局所属陕西测绘仪器厂房租收入285.09万元(其中2009年100万元)未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税费。

  此外,黑龙江测绘局在黑龙江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投资未落实、财务多头核算、产权不明晰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部门预算中编列其他部门和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依法编制预算;对未及时批复所属单位追加预算的问题,要求及时批复预算;对扩大范围支出、确定会议承办单位时未予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和规范;对侵占、隐瞒和转移会议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上缴中央财政或纳入测绘局部门预算管理;对项目购车未用于野外生产一线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拨;对未经批准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审核和报备手续;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虚假发票列支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和规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要求将收费上缴财政专户;对未经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并报财政部重新安排预算;对未经批准自定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标准的问题,要求尽快完善报批手续;对在法定账册外核算资金和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账内核算;对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和规范;对项目申报不实的问题,要求据实申报预算;对未将来自地方财政的收入纳入预算编制口径的问题,要求规范预算编制;对漏缴税款的问题,要求及时补缴税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测绘局应改进和加强预算编报,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会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测绘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测绘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收回隐瞒、转移的会议费结余397.99万元,收回被侵占的会议费资金281.85万元;所属地信中心已将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收入26.77万元上缴财政专户;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陕西测绘局已制定清退计划。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国家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国家测绘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邮政局(以下简称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邮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

  邮政局在编报预决算时,未将机关服务中心、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北京邮电疗养院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纳入编报范围。2009年,这3家单位收入5233.02万元、支出4779.56万元。

  (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39.30万元。

  2007年12月至2010年2月,邮政局及所属北京国邮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九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7张发票并据以入账。经鉴定,上述发票为虚假发票,涉及金额139.30万元,其中2009年70.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将所属3家事业单位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对财务报账凭证的审核,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邮政局应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编报工作,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邮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已要求北京九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7张虚假发票全部予以更换。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