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BBS社区(1):mop到底为什么受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5:17:58
关于陈一舟和mop的报道,最有力度的一篇应该是《环球企业家》记者骆轶航的文章《千橡幻想:创业者所应知道的一切教训》。骆轶航的这篇报道的特点是以陈一舟为主线,梳理了其个人的履历和操盘千橡的手法。类似这样的梳理,我在去年5月份的时候做过。当时我已经写了很长的一篇博客,但在发表的瞬间,犹豫很久,最终还是放弃发表。因为我写的比较真实,因而残酷,如果发表,可能太过得罪人。
现在很多人说陈一舟操盘不行了,这里我又要客观点帮他说几句。mop现在受挫,真的也不能全怪陈一舟操盘的问题。反而,有一个重要因素可能被大家忽略了——BBS社区的局限。而这篇博客就是想讨论这点,因为总是谈陈一舟的操盘,似乎有点“对人”,而我的本意不在于此。我和陈一舟素不相识,也没有竞争关系。我只是太喜欢mop这个案例了。太典型的案例。所以这篇文章还是以mop案例,但探讨的非关陈一舟操盘,而是更抽象的一个问题。
先举一个例子。目前国内关于美剧翻译的社区,有一个很著名的謦灵风软。这个站做了两年,发展很好,正处于商业上“浮出水面”的关键阶段。我研究过他们的发展过程,比较推崇。但就在前段时间,我看见一个长达万言的长帖,是这个站的某个核心用户写的,絮絮叨叨地叙述了核心网友(版主)之间最近一次爆裂的“掐架”,乃至分裂。那个帖子,我耐着性子看完了。其实看这个帖子和事件,就好像看5年前的自己。
BBS社区的创立和发展,是建立在非商业基础上的。这表现在“用户”、“站方”和“规则”三个层面,即三个层面都是在非商业化运作。以用户来说,一个BBS社区的核心用户,如同写风软长文的那个哥们,如同当年的我——我们参与BBS,绝对没有任何商业目的。反之,如果我们当时有商业目的,我们在BBS社区里面绝对不会成为“核心用户”;而以“站方”来说,一般开始搭建一个社区的时候,资源投入都不大,往往一台服务器,一套discuz,一个人就搞起来了,比如当年mop,风软,西祠等等等等;第三以“规则”来说,即联系“用户”和“站方”的运营模式,我们看看就能发现,几乎所有的BBS社区的“规则”核心都来源于非商业化的:自组织。
非商业的“用户”,非商业的“站方”(管理者),非商业的“规则”(运营模式),这三者的结合,如果不在互联网,放到传统社会中,基本上就是“居委会”或“退休办”——老年人不想赚钱就图个乐;居委会也就一个大妈负责协调和组织这些老年人;运营模式就是大家一起喝喝茶,打打小麻将或者扭扭秧歌。
当你这样对比就会发现:那些“老年人”中也有非常活跃的人,往往是他们组织大家今天打牌明天跳舞——这就类似BBS社区里面的“核心用户”;那些“老年人”也会闹矛盾,比如打门球的时候,互相指责对方玩赖,争着争着,可以争论好几天,乃至绝交——这就类似BBS社区里面的“掐架”。而最关键的是,你会发现,有些“居委会”还是很火的,比如某个大厂,可能好几千退休人员,他们今天唱歌明天跳舞,热闹的很——这就类似BBS社区里面的“人气”。
但最有意思的还在于,我们假设某个退休的“居委会”中,有个老大妈秧歌扭得真是非常好,真的到了国内拔尖的水平,于是媒体广为报道,这个“居委会”一下就更火了——那么,这个“火”了以后的居委会,难道就不是居委会了吗?
什么是“幻像”,这才是真正的“幻像”!——BBS社区的“火”,使得很多人忽视了BBS社区的本质:BBS社区的创立和发展,是建立在非商业基础上的。
当陈一舟收购mop的时候,估计他是被mop的“火”所迷惑。其实mop是很火,但是国内比mop火的社区,当时还有非常多。Chinaren比mop火,西祠比mop火,陈一舟为什么就不想想:这些比mop还火的社区,又早已经被商业化收购,为什么它们当时仍然没有建立起一个坚强的商业模型?!BBS社区真正被商业化成功的网站,我只见过一个:新浪。但平心而论,新浪的成功是建立在陈彤当年对新浪BBS的改造吗?完全不是。新浪的成功在于陈彤压根不在乎BBS,壮士断腕,而全力发展新业务——网络新闻。如果陈彤当时改造新浪BBS,比如做“我的新浪”云云,陈彤也就不会成为现在的陈彤了。
埋下一颗非商业化的种子,就埋下了网站的命运;即使再等十年,也不能结出商业化的果实。这就是我对BBS反思的第一个结论。
那么为什么?为什么BBS社区就不能成功商业化呢?下回再谈。作为一个引子,让我们模拟一次“电梯问答”
“新浪是做什么的?”
“新浪是做新闻的”
“网易是做什么的?”
“网易是做邮箱和网游的”
“盛大是做什么的?”
“盛大是做网游的”
“豆瓣是做什么的?”
“豆瓣是做评论书籍的”
“淘宝是做什么的?”
“淘宝是买卖东西的”
“BBS社区是做什么的?”

http://maitia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2007/20075732656.shtml
麦田 发表于 2007-5-7 3:26:00阅读全文(1375) |回复(19) |引用通告(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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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 BBS社区并非不适合走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