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第八章:官与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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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第八章:官与金钱

  古人在《钱神论》中说:“钱这东西......它没有德行却受到人们普遍的尊敬;它没有权势,却赢得了人们最大的热情。钱能叩开高贵人家的大门,进入官宦户头的小门;它能使危险的人得到平安,让死去的人重新活过来;它能使富贵人家变得卑贱,也能使活人迅速掉脑袋。”
  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休无本钱。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钱对每个人的压力就越来越大。有人认为工资奖金多了,只会减轻钱对人的压力,实际上这是错误的,因为钱多钱少时的参照对比体系不一样。当你钱少的时候你对照的可能是与你差不多的人群,好多人甚至不如你,你的满意度和满足度都比较底;而当你收入增加后,可能你接触的是更有钱、更有地位的人群,原来不敢奢望的住房、汽车、小孩出国留学等原来想都不敢想的愿望就会冒出来,这时你才会真正感到钱的压力。
  尽管腐败分子各种经济犯罪手段千奇百怪,犯罪过程千差万别,但其本质都是为了“钱”。可以说,为了“钱”,是各种经济犯罪的共同特点和规律,“钱”是引发各种经济犯罪的共同之源。
  美国的老摩根说过:当政府和法律无能为力的时候,让金钱说话吧。

  在基本民主制度还不那么健全的情况下,金钱以一定的形式参与政治搏弈,公共政治 按市场经济的路径演绎,就有可能走向“黑金政治”。
  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本质就是弱肉强食。
  政治是虚的,理想是远的,权力是硬的,票子是实的;应该去掉虚的,扔掉远的,抓住硬的,捞到实的。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
  在这个世界上,的的确确钱就是最重要的东西。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的了。没有钱的人就不会自信。
  人性的弱点是人所共有的,人的许多欲望原本是处于潜伏状态的,就象毛细血管潜伏在皮肤下。一旦你有了权力,就有人为了他的利益,而专门琢磨你的欲望,专门挑选某些你特别喜欢的东西,硬要将潜伏的欲望挑拨出来。贪官的落马,无非钱色二字。钱这个东西,神奇异常、魅力超凡。世上的人,不论种族地域,都无不对钱充满了深情和热爱;对钱的追逐甚至也是国家的理想、政府的目标。
  聪明人认为,政治价值永远比金钱重要,当你在政治上取得了完全的成功,金钱还不是玩于掌中的符号。

  用我手中钱,买你手中权,靠权行方便,合伙赚大钱。
  表面上看,政府官员神气十足,但底气不足,一旦失去权力,就神气不了。权力是暂时的,财富才是永恒的。权力是暂时的,权力带来的享受也有局限性,因此,对金钱的拥有,会给人带来一种安全感。所以,各行各业有权的人都千方百计牟取私利。

  我们时代的幸福和痛苦与钱的关联度远远高于与权的关联度。权力是门,而金钱是门槛。跨越一道门槛要比跨入一扇紧闭的门容易得多。
  中国古代的史书上经常出现一个“赇”字。《辞海》上的解释是贿赂。以贝相求,不就是权钱交易吗?
  古时候当官发财有两种方法:一是靠过生日别人送礼;二是靠卖官赚钱。
  清朝把花钱买官叫“异途”或者“捐纳”。可见买官自古就有。汉代的“西园卖官”,唐朝的“斜封官”都史有明载;中国成语中还有“卖官鬻爵”一词。
  皇帝派官员下去当官征税,治理百姓,并发给他工资,这本来是很清楚的官僚制度。但皇帝和官员们都很明白,在各项正式的赋税收入以外,还有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这笔黑灰色的钱,你问起来谁都不承认,实际数量又不小;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让下面独吞又不甘心。于是,皇帝采取了大包干的政策:交够了我的,剩下是你的,不交不许上任。实际上,这是对黑灰色的批准、强求和分肥。这条政策一出,本来不收钱的清官也非收不可了。一个变质的政府,一个剥削性越来越强,服务性越来越差的政府,自然也需要变质的官员,需要他们泯没良心,心狠手辣,否则就请你走人。在这种背景下,清官和恶棍的混合比例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选择的结果。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恶政选择了恶棍,恶政培育出一个自我膨胀的具有独立生命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在最高层笼络皇帝、影响皇帝,在官场中清除异己,在各地招收爪牙,在民间吸吮民血,一层又一层地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一层又一层地自我繁殖,势力所及之处,人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不成体统,实施的政策也越来越背离皇帝公开宣称的政策。恶政与恶棍集团相得益彰,迅速膨胀到老百姓不能忍受的程度,一个王朝的循环终点就临近了。

  钱不过就是一找纸,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的生存生活对钱的需求是有限的,但钱又具有连鬼神都无法抗拒的魔力,所以才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说法。连鬼神都能支配,社会中的凡人就更不在话下了。钱只有在巧妙的流动中才会产生魅力,不花不赚,不赚不花,只有大投入才有大回报。
      “有钱能使鬼推磨”是中国古来通行的办事规则。从来人怕鬼,有钱鬼怕人。官场腐败把这个事情演化得“正常”了,商品化了,花钱办事,花小钱办小事,花大钱办大事,成了一些地方通行的潜规则。
  现在是有钱能使官推磨。

  如今是个金钱社会,钱可以买乌纱帽,可以买山买水,甚至可以买爹妈买爱情,自然也就可以买表扬买荣誉。
  当人情简单地用金钱来衡量时,它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就会越来越活跃,越来越重要。而权力与人情一起或经或纬地编织起一张大网的时候,经济生活中又有什么能从这些网眼中漏过去呢?

  见多识广的人们总会运用好这样一个公式:金钱——人情——权力——金钱。当然,这不会是简单到循环;每一次循环都是一次盘旋式的上升。
  现实再一次告诉我们,升官不升官,不在于埋头苦干,而在于送钱多少。
  官场上的潜规则虽然没有白纸黑字写在那里,但你想当哪一级的官,哪一个部门的官,因此你得给领导送多少钱,这些在每一个人心中都是再清楚不过的事情,而且你就是为了保你的官你也得送,不送人家就会让你下来或者把你换个地方。
  金钱就象水一样,缺了它会渴死;贪图它会淹死。

  钱是带不进坟墓的,但钱却可以把人带进坟墓。
  金钱是社会的必需品。用得恰当可以带来幸福;如果不好好利用则可能带老很多麻烦。
  金钱就是金钱,金钱不会使人堕落,只会让堕落者更堕落,让白痴更愚蠢,让慷慨者更慷慨。

  可怕的不是金钱,而是贪欲,即一种对金钱贪得无厌的占有态度。
  经济社会不会算帐就是弱智。不会算帐就不会来钱,不会来钱就没有实力,没有实力就没法密切联系领导编织关系网,得到提拔和重用。
  当官的也委屈,官与权连着,权跟钱连着,你当了官,想不发财都不行,送礼的人也贱,好象你不收他的礼就不会给他办事,你收了他的礼,他才心安理得。
  大小官员哪个身后没有几个做生意的有钱朋友,哪个做生意的有钱人身后没有几个官员做靠山。
  聪明人不把钱全部装进自己的口袋,而是用这钱编织一张密密的网,使自己成为这网中的一个结,所谓环环相扣,唇齿相依,因此为了共同的利益,这张网决不会让这个结出现任何麻烦和问题。
  钱到了一定的时候只是一叠花纸,一些数字,人到了一定时候,这些东西已经满足不了了。
  金钱只有在你渴望的东西用别的方式得不到的时候才有意义;金钱只是交换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内容本身。
  金钱只有在使用的过程中才有价值,仅仅是拥有而不能享受,不过是几找纸而已。
  钱没有大小,权不一样,权有大小,你管人,还有人管你。

  并非是金钱决定你的愿望和需求,而是你的愿望和需求决定了金钱和地位对你的意义。

  人拥有的财富不是看你挣了多少,而是看你一生消费了多少。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人家产无数,自夸不知有多少钱,有一老者说,我知道你有多少钱。此人一愣:你怎么知道?老者说:如果你的寿命是一百岁,减去你现在的年龄,你每天的花消是差不多的,一年的开销乘上你剩余的年龄,就是你的钱。其余的都不是你的钱,因为你死了也带不走。
  身居要职大权在握的人们,大多数并不把金钱看得很重。和金钱比起来,他们有时候更看重自己目前拥有的权力和地位。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会为一时的经济利益牺牲自己的仕途和名声。
  不管是企业还是机关,都是官本位。利益分配的大头都是倾向到大小头目身上去的;你不当官就等于不要钱,这种清高是愚蠢的,代价是巨大的。

  金钱好比一个巨大的铁球,初始想推动它必须使出全身的气力,甚至利用撬棒或其他工具,为能使它转起来竭尽人之所有能事;后来铁球终于如愿转动起来了,并且随着推动力量越转越快,快到不再是人控制它而是它控制人了——在滚动的惯性中,人已经成为它的附属品了。

  在这个社会里,金钱是改变人的生存地位和生存质量的最有效最快捷的东西。
  从某种意义上说,有钱也是一种能力。(《杂文月刊》05.11)
  有一个奇怪的“二律背反”现象:因为为自己敛钱的动力来自于贪得无厌的私欲,才能使聪明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其工作节奏才更紧张,管理模式才更合理,其效率原则才体现得更充分。
  如今人们对当官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认为你能够当上什么官并不是什么大本事,而当了官能够平安退休才算本事大。贪官收到昧心钱也不是什么大本事,能够把钱洗干净,又不被别人抓住把柄才能说明你的真功夫。连经济也讲究软着陆,硬着陆是要崩溃的。
  权钱交易是个很复杂的经济学原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交易?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交易?权钱交易只能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点,一定的范围之内才能交易,这是法则。

  在官场上有一条游戏规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按这个规则把游戏做下去,就不会出什么问题;如果拿人钱财又不办事,破坏游戏规则,那就难免不出问题。
  中国的老百姓对腐败恨之入骨,但又很宽容,老百姓说,当官的贪就贪点,吃点喝点没关系,只要他给老百姓办事就行。老百姓恨的是拿了钱不干事,拿多少钱都不干!

  把钱叫做水真是耐人寻味。因为,钱与水的共同之处还真不少。你活在世上缺不得水,也缺不得钱;如今钞票贬值得厉害,大家都说钱化成了水;钱多的人花起钱来如流水,钱少的人把钱捏在手上能捏出水来;有手段的赚起钱来象水一样往口袋里流;没门路的想挣钱就象走在沙漠中的人想喝口水一样难;你的钱少了同水少了一样,不是渴死就是饿死;你的钱太多了,钱有也可能象洪水一样给你带来灭顶之灾。
  权和钱是对孪生兄弟,有了权就可以办事,可办事就有人送钱。事情有大有小,于是送小钱办小事,送大钱办大事。大家都是一个心态,跟当官的打交道,如果对方爱钱,觉得很正常;如果不爱钱,你心里就很不塌实。往往不爱钱的并不是真的不爱钱,而是不爱小钱,一旦你奉上大钱,还是爱得起来的。
  地位、金钱总是与时间成反比:地位高的人,总是时间少得可怜,而没有地位也没有金钱的闲人,时间总是多得可笑。也正是如此,世界才显得公平。有地位的人,手中握的是一把一把的权力,有钱的人手中握的是一把一把的钞票,没钱没地位的人握着一把一把的时间,谁又不是两手空空,但是时间毕竟有些虚。

       一、关于“陋规”与非典型腐败问题

  清朝道光十九年(1839年),山西介休县一位县令向皇帝报告钦差大臣在与地方官员交往时索要银子的事情。这里实际上是一种地方官员与钦差大臣交往的潜规则,当时叫做“陋规”;或者叫“常例”,反正都是按规矩必定落入贪官污吏腰包的黑钱。陋规二字在明朝的文献里就经常出现了,而陋规所指称的行为在春秋战国时代就不稀罕了。 “陋”,自然不好明说,说起来也不合法,但双方都知道这是规矩,是双方认可的行为准则,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双方配合早已默契,违规才是意外。
  藩司(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在给县里办事的时候,经常索取额外费用,收取各种名目的好处费。在中央这叫“部费”(相当于现在的“跑部费”,现在不是有“跑”部“钱”进的说法吗?),在地方则统称“使费”。这一切都是官场中的潜规则,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内部章程。
  山西介休县这位县令并不是清官,他是个老奸巨滑的官吏,很懂得官场的潜规则,也认真遵守这些规则。上司让他摊派他就摊派,上级部门索取好处他就送上好处,并没有抗拒的意图。但是上司却有不守规矩的。才引起他的告状。
  送礼还要“苦求”人家收下,这也是规矩的一部分。目的是让上司在实利和面子上都双丰收,既当婊子又立牌坊。他知道怎样做东道主,人家不让他遵循东道主的规矩就不安心,可见这规矩已经深入人心。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多见。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的某一方要擅自涨价或者压价。这不是小事,简直就是抢劫钱财。除非双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发生显著变化,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利害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双方都认识到,遵守这套规矩对自己最有利。这好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不成交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是交易,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害人家,对无力反抗的老百姓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免遭到报复。

       一般来说,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穷。外官有大笔的养廉银子,其数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较多。可是京官对外官的升迁和任命又有比较大的影响, “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谁都知道。于是,在长期的官场交易中就形成了一种交换机制:京官凭借权势和影响关照外官,外官则向京官送钱送东西。“钦差费”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类陋规的名目还包括离京送的“别敬”,夏天送的“冰敬”或者“瓜敬”和冬天送的“炭敬”,向领导的秘书或跟班送的叫“门敬”或“跟敬”。(现在则宽泛且模糊地称为“不正之风”,全然不顾其规则性的作用。)。“敬”的具体分量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深浅、京官的用处和外官的肥瘦。
  清朝官场通行的送礼名目叫“三节两寿”。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本人和夫人的生日。[中秋节送礼在现代已经被发扬光大,出现了许多超豪华包装的天价月饼,甚至还有金月饼、银月饼、钛金月饼和几十万的带一套房子的月饼。以至于要国家发改委等政府四部门联合发文来干预和制止。其中的行贿目的昭然若揭。]
  据张集馨的《道咸宦海见闻录》记载:1846年大名鼎鼎的林则徐也和大家一样收陋规。如此高洁的操守并没有排斥陋规——着进一步证明了潜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多么宽广。

  就如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有利润平均化的趋势一样,在竞争声望、关系、安全和人缘的官场上,似乎也存在一种官场利益平均化的趋势。因为官场利益是向着制造利益和伤害能力流动的,如果制造利益和伤害的能力谁都有一点,就会呈现利益均沾的局面,不过这种能力的分布并不那么平均。从平均的方面说,每个在官场上有影响的官员都有理由认为:我们并没有说你的坏话,我们有能力害你却没有害你,难道你就不能出点血,让动机也沾点光?从不平均的方面说,京官、将军、上司之类的官员最有造福能力或者加害能力,自然应该多分。这种能力的强度象水波一样呈环状递减,分配的利益也如此递减。“三节两寿”、“别敬”、“冰敬”、“炭敬”、以及请客吃饭等等,都是在此规则下支配的官场利益分配机制。
  现在领导干部出差收受的红包在清朝叫“程仪”(“程仪”是明清流行的礼节或陋规的一种,即以路费的名义送上的礼物或贿赂。);请官吏办事送的红包叫“使费”;请中央各部批准什么东西递上去的红包叫“部费”。这类陋规的名目还包括离京送的“别敬”,夏天送的“冰敬”或者“瓜敬”和冬天送的“炭敬”,向领导的秘书或跟班送的叫“门敬”或“跟敬”。(现在则宽泛且模糊地称为“不正之风”,全然不顾其规则性的作用。)。“敬”的具体分量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深浅、京官的用处和外官的肥瘦。
  送这些东西有两个目的:一是联络感情,说明白点就是为了升官。如今官员的升迁和明清官场是一样的,仍然取决于与上级的关系,层层递升上去,每一层的成功与否都取决于争当“接班人”的技巧,而整个过程都象明清一样没有老百姓插手的份;二是争取资金项目。与上级领导和部门联络的利益如此巨大,送红包便势在必行了。有了这种根基,没有名词可以发明名词,没有经验可以摸索经验,没有传统可以创造传统。

  上级官员到下面视察,遵循潜规则,县里照例要掏钱意思意思。如果财政紧张,就要找私家摊派,但是他们不说“摊派”,而说“帮贴公费”。用现在的表达方式,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就是乱摊派吗?但仔细品品人家的措词:“帮贴公费”——行为的主动发出者一举从索取者变成了掏钱方。在“公”字面前,人家“自愿”,就不能叫摊派了。
  外官留别敬,早已成为官场不成文的规矩,外官、京官也已经形成思维定势。在官场,由“热”而“凉”,就是送礼没有达到期望的目的,希望变成失望。
      “ 别敬”具有礼物与贿赂两重性格,它是礼仪式的贿赂,又是贿赂式的礼仪,礼仪与贿赂合一,既降低了礼仪的意义,又抬高了贿赂的身价,雅典别致的名字,遮盖了几多丑恶。
  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专制国家里有一个习惯,就是无论对哪位上级都不能不送礼物,就是对君主也不例外。”这里说的当然不是中国,不是清朝。看来,向上司、向君主送礼,表示自己的忠诚,中西一律。

  种种陋规,虽然范围有大小,数额有多少,但都外边围绕着一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权力中心。下级官员为什么要结交首长秘书?就因为他们接近权力中心。所以,规礼的数额虽然一般以官阶的高低为准则,却又非一层不变。真正起到作用的不是别的,正是权力,尤其是那些能够直接产生影响的权力。

  凡是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就至少同时存在着腐败的可能性。权力与利益的交换,中国人几乎是无师自通。只要存在着权力,只要这权力能给别人带来好处或者造成伤害,权力的拥有者和这权力的受益(或者受害)者之间,就很容易产生一种权与利的交换关系。然而,权力又是不可能取消的,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地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因此有个说法:“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按照这种说法的逻辑,只要有了监督,也就不该有腐败了。可惜事情没有这么乐观。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自秦汉时期就有专门的监察部门。西汉时期叫“御史府”,东汉时期叫“御史台”,明清改为“都察院”。都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不但不受其他官员和部门的制约,反倒有权监督一切部门和官员。
  他们的权力很大,本来是为了保证监察工作的雷厉风行,却使监督本身就变成了一种特权,一种更不受限制和监督的权力这样一种权力是没有人不害怕的。
  其实,就算这些监察官员都很廉洁,也很努力,恐怕也只能监督非典型腐败,监察不了典型腐败,因为根本没法管。
  问题并不在于或者不完全在于有没有监督,而在于由谁来监督和怎样监督。象历代皇帝那样监督肯定不行,因为历代都是官员监督官员,等于自己监督自己,哪里监督得了。自然是越监督越腐败。如果硬要监督,除了大幅度增加监督成本直到国家无法承受以外,别无出路。
  中国人对待腐败的态度,其实一贯是采取双重标准:别人搞腐败就痛恨;自己搞或者自己家里人搞,就不痛恨了。痛恨往往是因为没有自己的份儿。另外,中国人也一般只反对典型腐败,不反对非典型腐败。
  中国人喜欢送礼,实际上许多人的送礼,并不一定就是想攫取更大的利益,多半还是为了避免伤害。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如果想伤害一个并无权力的平民百姓,那是很便当的,有时甚至不过是举手之劳。
  红包,是用相对较少的代价换取公正和安全的经济手段,也是中国人(包括老百姓和地方官)在千百年历史中付出血的代价才换来的人生经验。在整个社会尚未得到合理的改造之前,我们不能单纯的谴责红包。
  所谓“非典型腐败”,其实是一种区域性历史现象。主要在有着专制主义传统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不难发现,无论典型腐败,还是非典型腐败,都无不发生在权力关系之中。腐败这东西,战场上没有球场上有,商场上没有官场上有。战场上靠的是武力,商场上靠的是财力,它们都不靠权力。商场上如果有腐败,则这种商业活动必与权力机构有关,如和政府做生意,或者需要政府批文。
  腐败是与权力和利益有关的事情,是权力与利益之间的一种交易。因此,但凡存在权力关系的地方,就有腐败的可能。如果这种权力关系比较隐蔽,则表现为非典型腐败。同样,只要这种权力是可以赎买的,腐败就必然发生;而当这种可赎买的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以至于原本通过正常渠道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要进行权力的赎买,权力的赎买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时,非典型腐败就会成为社会难以根治的顽疾。
  非典型腐败是一种“习惯性腐败”或“常规性腐败”。它不但是腐败的隐蔽形式(典型腐败则是其公认形式),也是对权力的“习惯性赎买”。也就是说,只要一发生权力关系,就立即想到要进行赎买,或者必须进行赎买,哪怕对方履行的只是份内职责,自己的要求也正当。这就和典型腐败不一样,典型腐败往往有特殊的要求,往往是徇私舞弊;非典型腐败却不是,它不是要走后门,而是要走前门,只是请你按规定把门打开,但因为开门的权力在你那里。
  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它就成了惯例,成了规矩,因此也叫“规礼”、“陋规”(即所谓“潜规则”)。陋而成为规,腐败而成为习惯,可见问题之严重。所以,诸如此类的做法和规矩虽然不是典型腐败,也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却是社会风气败坏的典型表现。

  养成这样一种“习惯”需要三个条件:一是整个国家已经成为一个权力至上和权力蔓延的社会;二是权力可以赎买和必须赎买已经成为全民共识;三是对于不造成典型腐败的权力赎买,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不认为是腐败。中国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政治制度便恰好满足了这三个条件。
  首先是集权。两千多年前由秦始皇创立的政治制度,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由此产生的社会,则是一个典型的专制社会,也是典型的权力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包括政权、产权和人身权利,也包括荣誉、地位和生存条件,一切都是由权力来决定的。        有权力的是官员,皇帝的权力虽然最大,但和老百姓隔得太远,感受不到。最能让老百姓感受到权力礼花(施惠能力和加害能力)的,还是各级官员,尤其是地方官。老百姓从自己的切身感受中不难深刻体会到,一个官员如果要施惠或者加害于自己,是何等地轻而易举。官员的权力虽然只是皇帝授予的代理权,但用在老百姓身上,却威力无穷。而且,正因为是代理权,才格外可怕。一方面,官员可以动用国家力量来对付你,足以使你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另一方面,皇帝又不可能对所有的代理人进行控制,也不可能受理所有的冤屈。您能做的,只能是设法赎买官员手中的权力,而这又等于说谁当官谁发财。当官也就不可能不成为人们的向往。
  何况皇帝也不是人人能当的。有可能当的是“官”。因此,只要有可能,当官都是许多人职业选择中的首选。尽管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圆这个梦,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把官场当作效仿的对象,把官职、官位、官衔和官员的级别当作社会价值的计算标准,按照官场的规矩和做派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就是“官本位”。
      “官本位”其实就是权力本位,它同时也是伦理本位。因为伦理治国的原则是:儿子服从老子、妻子服从丈夫、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皇帝。这其实是把所有的伦理关系都介绍成了权力关系;或者说,把道德关系(君仁臣忠、父慈子孝)转换成了权力关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实际上正如儿子不能反抗老子,民众也不能反抗官员,因为官员也是他们的父母。于是权力本位和伦理本位便可以集中表现为官本位。
  官成了本位,官场也就成了榜样。因此,如果官场中的权力是可以赎买的,那么,社会生活中的所有权力也就都能赎买。如果官场中权力的赎买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那么,社会上所有的人便都会习以为常。也就是说,如果官场上发生了“非典”,整个社会便都会传染。
  问题在于,任何王朝和政府,都绝对不会允许典型腐败的大规模大面积发生,除非到了王朝的末日。因为这不但与他们标榜的道德原则相悖,也会从根本上损害统治集团的长远利益。大规模大面积的典型腐败,会造成国库空虚、民生凋敝,社会动乱。这是有眼光的统治者所不愿意看到并必须竭力制止的。
  能够容忍的也就是非典型腐败。第一,既然是非典型腐败,就不会那么骇人听闻,直接危害也不会那么大;第二,帝国虽然严禁官员结党营私,却也希望他们精诚团结,这就不能反对他们的来往;第三,谁都知道权力是可以赎买的,也都知道权力的赎买是当官的好处之一,不让官员们享受一点这种好处,就很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只不过,要把握一个度,也要有个规矩,还得有个说法。
  官场是个权力场,每个人都身怀利器,极具杀伤力,如无游戏规则,就会尸横遍野。所以官场和江湖一样,都是最讲规矩的地方。这其实也是许多人,包括一些主张廉政的皇帝和清官也不得不对非典型腐败网开一面的原因之一,。因为有红包这个“润滑剂”,官场上就会减少许多摩擦。更何况这些“润滑剂”还颇有人情味,更能化解不少矛盾。这是有利于整个官僚集团的稳定的。稳定压倒一切。由此产生的副作用,就只好以后再说。
  官是本位,官场是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官场上既然盛行请客送礼,盛行收受红包,盛行非典型腐败,民间自然要努力效法。因为民间是一点权力都没有的。
  在一个权力至上的社会里,没有权力就寸步难行。因此民间比官场更需要赎买权力。在这方面,中国的老百姓大都无师自通。我们毕竟是一个讲究礼数的国度,请客送礼从来都是每个人必修的功课。“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道理谁都懂得,只不过把“鹅毛”换成“红包”而已。
  这样我们可以弄清非典型腐败的来龙去脉了——腐败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权力可以赎买;非典型腐败之所以盛行,是因为权力的赎买成为习惯;权力的赎买之所以成为习惯,是因为社会生活中到处都是权力关系;社会生活中之所以到处都是权力关系,则因为我们有两千多年专制主义传统,有两千多年权力社会历史,以及两千多年来由这个制度和这种社会培养造就的文化心理和行为习惯,即国民性。尽管现在已经不再是帝国的时代,但任何一种新制度,都无法割断它和旧制度在文化上的联系,总会多少接受一些诸如此类的“文化遗产”。任何运动着的事物都有它的惯性。
  所谓“对症下药”,也无非两条:一是杜绝权力的赎买,二是将权力社会改造为非权力社会。也就是说,不能让可赎买的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不能让原本通过正常渠道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要进行权力的赎买,不能让一些原本正常的人际交往也具有权力赎买的性质,不能让权力的赎买成为人们的习惯。最重要的,就是淡化权力关系和权力意识。

       二、关于送礼问题

  年关的送礼活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经济链条。从造礼者的刻意为之,到送礼者的有所求,再到受礼者的坦然接受,最后到中间环节上的各色人等,送礼经济以一种一年上一个台阶的气势在腐败中越爬越高。有人形容说,送礼经济现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发展成用公家的钱送礼,再用公家的权还礼的怪异之物。送礼,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必须面对的一个严重问题。
  一位经济学家把中国的拜年队伍分成两支:第一支基本由各级官员组成,,他们下乡、下工厂慰问职工和群众;第二支既有基层官员、职能部门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也有纯粹的经商者,他们专门跑领导机关,跑垄断行业的决策机关。
  给上级部门和领导送礼是个很大的学问;因为你送轻了,人家会觉得你没有诚意;送重了,又容易给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出奇出新就成了一个很大的挑战。
  现在直接把礼物和钱拿到领导家,领导不一定敢收,这里的变通之法,就是通过组织碗麻将来送现金。
  不仅是国家机关和中国的企业送礼成风,许多外国企业在年关来临之时,也入乡随俗,对各个相关部门进行礼品攻势。
  中国现在已经形成一个送礼产业链。而作为源头的产商,在中国的几个重要传统节日,都会产生出一些充满噱头、价格远远高于价值的产品。
  从宏观上讲,“送礼经济”的出现,带来了三大颠覆:
  一是对社会良性供求关系的颠覆。在这个购买链中间,出现了隐性交易的成交量大于显性交易的情况。一次送礼,显性的交易货物是一盒藏着金表、手机的月饼,或者是一块镶着戒指的年糕;而隐性的交易物,却往往在这些之外,可能是一个职位、一份合同,甚至简单说,可以是目前官场上的任何东西,甚至只是上级的好印象。
  二是“送礼经济”的出现,更是对整个社会人际关系和道德基础的颠覆。“送礼经济”的核心,就在于采取了一种看上去合法的方式,模糊化地处理原来的行贿、受贿以及道德低下的问题,让它们变得貌似合法。
  三是“送礼经济”的出现,是对整个社会资源分配方式的颠覆。这种“送礼经济”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多少礼品从前门送入,又完好无暇地从后门卖出。而失去了隐性价值之后,礼品就变得毫不值钱,在这些礼品上附加的各种价值,也随之流失了。

  据报道:四川犍为县县委书记的田玉飞受贿案表明,在权力阶层内部的人际交往中,“送礼”成风,金钱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际符号,并不一定每一次送出都有直接的诉求,而只是一种礼尚往来。下级部门行贿上级领导成为公开的秘密,包括日常的行贿和解决临时的特别要求。田玉飞的律师提醒人们注意:行贿是一种官场文化。他的被“双规”意味着一条行贿链的局部断裂,立即引起官场震荡。
      “如何”送一件礼物,比送“什么”礼物更重要。
  礼物本身并不重要,哪个领导在乎你这点东西?重要的是形式。
  送礼的奥秘在于给收礼的人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
  小礼要大,大礼要小。
  送礼不等于腐败,这是一个天经地义的事实;但腐败肯定包括送礼,这也是一个天经地义的事实。当今社会,当领导的最大难处就是无法抗拒别人的送礼。你要拒绝了人家的好意,你就拒绝了工作,拒绝了关系,拒绝了自己的政治前程。拒绝了别人的礼物,就打破了原来的平衡和和谐,伤害的是人家的面子,损失的是自己的利益。
  在今天的官场上,收或不收钱,并不简单的是一个廉洁不廉洁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送钱的人没事,收了钱反而觉得安全,不收钱倒是有些麻烦:你反潮流,你是个异类。你不收就是见外了,就不够朋友,就不是自己人。你廉政,就说明你不是咱们一伙的,在政治舞台上,你就得出局。这种现象已经不是一个具体人的问题,而是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了。
  现在送礼的人一般是不见面的,免得让主人和客人都尴尬,这是官场上的游戏规则,是必须遵守的,谁不遵守可能就要招来麻烦。
  官场上的行贿、受贿,就象传染病,很难治。
  一个人只有在离开领导岗位以后,才会真正明白,凡是给自己送钱的人,都不是真正的朋友。他讨好你,巴结你、关心你、顺从你,为的都是你手中的权力。一旦你不能满足他的要求的时候,一旦你不能再对他提供保护的时候,他马上就会骂你、恨你、咬你。
  口袋里没钱,存折上没钱,但心里装满钱的人最苦;口袋里有钱,银行里有钱,但心中没钱的人最幸福。
  政府每每颁布一条禁令,有的官员就多了一条生财之道。
  在当今社会,是挣钱难还是挣钱易?应该说,有人挣钱难,有人挣钱易。也就是难者不会,会者不难。或者说是多数人挣钱难,少数人挣钱易;正当渠道挣钱难,邪门歪道挣钱易;平民百姓挣钱难,贪官污吏挣钱易;正是因为贪官污吏轻而易举地把钱挣走了,老百姓才会挣钱难。

       财富的烁人光芒,在领袖层面夺目耀眼,是财富故事的恒定元素。常翻常新的财富殿堂,万变不离豪门“霸权”。

  垫在荣登财富之颠的“关键的少数”脚下的基石,是“沉默的大多数”的体力脑力付出之日积月累。若无出自不起眼的劳动者之手的一砖一瓦,任何高耸的财富大厦都堆砌不出,一个企业的财富奇迹是这样,一个国家的财富辉煌也是这样。
  统观财富损益格局,长期固化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不改,城乡、地区、阶层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制度漏洞下的一夜爆富神话与公共权力寻租中的腐败敛财屡见不鲜,无不反映出劳动者的财富分享权利流失。
  不忘“劳动是财富之父”,关注劳动者的财富分享权利。前者是一场关于财富的激情表演,后者是一个关于财富的永恒问题。

  中国的富人阶层实际上是一个最为隐秘的阶层。有人认为,因为在中国大陆,富人的钱大多来历不明。
  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好东西还是坏东西?不管钱是什么东西,都可以肯定地说:钱是个好东西。既然钱是好东西,为什么男人有钱 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变坏怪钱,女人变坏也怪钱, 钱真是把冤枉了。
  钱是好东西。钱是门票,进不去的门,有了钱,门就开了;钱是桥,过不去的和河,有了钱,你就可以轻松地从这边到底那边;钱可以让你生出翅膀在天空翱翔;钱也可以让你由一个乞丐变成什么委员什么代表什么主席。钱是车是房是美女是你梦中的一切。
  钱是坏东西。钱是诱饵,你上钩了就变成菜了;钱是陷阱,你掉进去就出不来了;钱让提供女人失去贞洁,让男人失去廉耻。钱让救命的药都假了,钱让醉人的酒都“水”了,钱 让人变得不象人了。
  到底钱好还是钱坏?有人说钱好,钱听了并不感激;有人说钱坏,,钱听了并不生气。为钱所困者,那是你与钱之间还欠着缘分。为钱所累者,那是你把钱当成了你的三妻四妾,想的是占有。
  钱,你叫它“孔方兄”也好,“老人头”也好,“大团结”也好,说穿了,钱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有了它未必能够走遍天下,没有它肯定寸步难行。

  用违法的手段获得金钱,更多的钱只有一种用途,就是充当罪证。
  经济独立并不是生活的目的,只有做到了经济独立,才能实现内心的安全感,才能保障自己的人格。钱是钱,感情是感情,没有经济的独立,也不会有感情和思想的独立。
       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理想理想,有利就想。

       三、关于预算制度问题

  我国在预算管理制度是存在很多问题
  国家既要花钱又要来钱,如果说财政是处理花钱和来钱的钱袋子,那么,公共预算就是用民主、公开、科学的方式掌管这个钱袋子。在西方,它被通俗地形容为“贴着价格标签的政策目标”。基于民主理财的实质,公共预算至少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民众可以依法了解和掌握国家财政收支情况、管理和监督财政收支活动;二是依法有效管理和监督政府权力。在每年的人大会议上,人大审议和批准预算报告,就是这个作用。
  在编制预算时尽量报各一点,然后让财政去砍削。这早已是一些地方的惯例和潜规则。
  预算与其说是一项必须做好的工作,不如说是一个不得不履行的程序。大多数地方做得不到位并且流于形式。其中最大的不到位是政策、预测与预算三张皮,彼此缺乏衔接,直接导致预算配置难以准确反映政府施政重点和优先性。再加上执行工作不透明,导致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裁量权过大,并且由此产生腐败问题。

  政府部门除了财政预算拨款外,还有一部分经费需要自筹,要靠跨越既有制度到制度外去创收。不少部门一身兼具社会管理者和牟利者两个角色,而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也经常打乱收支行为的规范,并诱发各种腐败行为。
  预算本来是硬约束,可执行起来却成了“软豆腐”。目前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和长官意志很常见,预算约束软化的情况相当严重。一个原因是在目前的局面下,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其他核心部门,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起码的条件承担管理全部政府现金资源和审查各部门政策(导致支出增加)的职责。同时预算执行中的监控机制也很脆弱,导致预算实际执行结构经常偏离预算初衷,甚至导致预算重点和优先性的改变。
  今年七月一日,美国新泽西州宣布了一项行政法令,因预算经费不足,决定“关闭”州政府。事实上,因政府和议会出现意见分歧而导致政府、机构关门的事情,在美国历史上并不希奇。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不仅仅是美国的州政府,1995年就连中央政府也曾经因为预算问题而遭遇“关门”危机。

  发生在美国的政府“关门”事件,令人感叹美国政府的权力原来是如此“有限”,也让人感叹在全世界都能“呼风唤雨”的美国总统居然还有如此无奈的时候。然而在某种程度上,这恰恰体现了纳税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分量。根据现代民主法治的基本原理,纳税人既是人民的主体,也是国家的主人,而人民的主人地位,正是通过对政府的财政控制来实现的。纳税人在向政府缴税的同时,也有权通过议会来审查政府财政预算、监督政府如何花钱。换言之,通过预算监督这一基点,人民可以限制政府权力,并督促政府行为体现民意。
  政府“关门”事件也许过于极端,但从中体现的强有力的预算监督机制却对我们不无启示。在我国,各级人大承担着监督政府财政预算的重任,“预算法》为此设计了一系列具体的制度,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人大代表看不懂专业的预算案,预算案的审议往往演变成程序性的走过场,政府的预算案经常未经严格审查就轻松过关。此种情形下,政府权力得不到应有的约束,民众的监督也就大打折扣。因此,加强预算监督的力度和实效,已经成为推进我国民主法治事业的重要一环。
  从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报告看,各部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各部委年年都在积极整改,但是,年年都会出现同样的问题。问题恐怕在于,这种内部整改的模式,没有起到问责作用,未能有效地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待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因为,相关责任人、包括部门负责官员,只要没有把钱装入自己的口袋,就不会被追究个人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追究预算执行的个人责任之所以很难,一个原因是,现行的《预算法》规定非常笼统;而且,现实中大量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有些部委滥用分配权力、有些部委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所有这些问题,《预算法》根本就没有规定法律责任。即使提及法律责任的三条,担责的形式也太轻,仅仅规定了行政责任,而没有刑事责任。立法中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当然无从追究。
  其实,即使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详尽,恐怕也难以追究相关个人的法律责任。原因在于,违法违规现象相当普遍。根源是,无论中央预算还是地方预算,预算案的编制质量都很低,不能充分反映现实的财政需要;而中国社会正处于改革调整过程中,未曾预料到的财政需要又层出不穷,因而,每级政府在执行预算的时候都不断调整。而《预算法》仅仅规定了重大的预算调整如何进行,却没有规定一般性的预算调整如何进行。因此,大量的预算调整就由各个部门擅自进行。

  凡此种种导致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预算在各个部门,各级官员眼中,缺乏足够的权威性。按照法治的财政原则,政府的花费必须接受人民——通过其代表——的控制和监督。因此,预算案具有法律地位,唯一不同仅在于,法律具有较为长期的效力,而预算通常只管一年。一个法治社会要求政府及民众服从法律,也要求各级政府官员尊重相应级别的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案;随意更动预算,显然是不尊重人民的意愿、滥用手中的权力。建设法治政府,有必要从养成官员尊重预算的习惯开始。

  在官员心目中树立预算权威,首先需要预算案的编制更为准确。因此,提高预算在官员心目中的权威,恐怕更需要提高预算编制过程的权威性。目前的预算编制几乎完全由那些用钱的各个部门和财政部门控制,理应发挥决定作用的人大常委会只是在走后阶段介入,至于人大则只能在两会期间进行非常简短的审议。因而,各个部门的预算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制定出来的,当然也就觉得自己可以随意修改,而勿需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看一个国家的纸币,就能看出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或者换个说法,就能看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因为纸币上的历史人物,大体上是一个国家的基本价值取向,民主国家还是集权国家,反映在纸币上的区别一目了然。

  亚洲国家纸币上的历史人物基本上都是国王,只有实行宪政的国家,纸币上也就不是国王了。欧洲国家的纸币上通常只有四种人:学者、作家、科学家、音乐家;美洲和大洋州以总统为多,个别是科学家和民族英雄。
  为什么民主国家就不愿意把国王的像放在纸币上?这与他们的政治文化精神有很大关系。总统是选出来的,而国王的天下要么是世袭的,要么是夺来的。纸币上的文明,其实就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也就是一个国家自由和民主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