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其:“干部公布财产”只是标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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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洪其:“干部公布财产”只是标题党

2010年06月21日08:25东方早报我要评论(0) 字号:T|T

潘洪其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北京696名局处级公选干部候选人资料6月19日起在网上进行一周公示。北京市委组织部要求候选人如实填报包括名下房产、婚姻状况、从事哪些投资项目在内的10项个人情况,一旦发现不实“交代”,将取消任职资格。

上述新闻出自北京的《京华时报》,肩题为《本市首次要求公选干部候选人申报个人情况》,主题为《696名局处级公选干部晒房产》。这条新闻被新浪网转载时,标题被改为《北京696名局处级公选干部候选人公布房产》;被腾讯网转载时,标题被进一步改为《北京696名局处级公选干部候选人公布财产》。这些标题传达的信息是十分明确的:北京市首次要求公选干部候选人申报个人情况,696名局处级公选干部候选人在网上公布了房产、婚姻状况等个人情况。

一些网友和作者按捺不住兴奋,迅速写下《局处级干部财产公开是一大进步》、《让公选干部公布财产没有什么不可以》、《新官“晒家底”是遏制腐败的一大举措》之类的评论文章,对这项突破性改革予以充分肯定。

然而,细读新闻之后,笔者发现了可疑之处:新闻只是说局处级公选干部候选人须按要求申报个人情况,但并没有说他们的个人情况要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怎么就成了“局处级公选干部晒房产”、“公布房产”、“公布财产”了呢?该不会又是报纸和网站“标题党”的误读或误导吧?

笔者登录“首都之窗”网站、北京公招网、千龙网,点击《北京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察人选公示》,发现这次公示的内容,只是696名局处级公选干部候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基本资料;《公示》同时附有一张《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要求候选人填写“本人住房情况”、“本人投资情况”、“本人婚姻变化情况”等个人事项,其中不包括工资收入、存款、私家汽车等项目,严格说来不能算是“财产申报”。原来,这些局处级干部候选人的个人情况正在申报之中,而且申报的内容并不向社会公示,何来“晒房产”、“公布财产”之说呢?

果然是上了“标题党”的当!考虑到报纸的编辑记者没有在新闻中人为编造干部候选人“晒房产”、“公布财产”的内容,网站编辑也没有在“新闻提要”中人为编造上述内容,从善意的角度,可以相信,报纸和网站编辑制作“公选干部晒房产”、“公布财产”之类标题,不是有意要误导公众,而是粗心大意、望文生义之下的无意误读。当然,还可以理解为,从报纸和网站的编辑,到普通读者、网友、社会公众,人们都对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和官员个人事项公开制度充满了殷切期待,都愿意看到这方面的改革得到切实推进。因此,报纸和网站编辑看到“公选干部候选人公示资料”、“申报个人情况”的新闻,就下意识地制作了公选干部“晒房产”、“公布财产”的标题,读者看到这样的标题新闻,也乐见其成而信以为真。

北京局处级公选干部在网上公开“晒房产”了吗?这个原本“可以有”,但这个“真没有”。而且目前看来,北京局处级干部公开财产等个人事项,大约还须假以较长时日。不必过于责怪“标题党”的误读,要怪只能怪,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和官员个人事项公开制度为何迟迟未有像样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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