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李源潮部长的“创先争优观” -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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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近日到清华大学调研创先争优活动。他指出,高校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联系教学科研实际确定活动主题,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符合实际需要、化为实际行动、取得实际效果。(2010年6月17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人民日报》)

  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重在实践、重在发挥作用。李源潮部长在清华大学调研时所强调的要联系实际确定活动主动,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符合实际需要、化为实际行动、取得实际效果的“创先争优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特别强调实践特色,作为学习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的创先争优活动,也同样强调实践特色。而实践特色从哪儿来,只有从实际中来,也就是从本职岗位上来,从日常工作中来。因此,创先争优活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设计争创载体,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目标确定争创目标和内容,根据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争创形式,活动载体要上下衔接,要贴近实际、切合实际,要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开展,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多干好事,多干实事,多干群众欢迎的事。

  联系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活动成效的必然要求。基层创先争优重在干好事、干实事、干群众欢迎的事,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文件上、会议上、墙壁上,而要落在行动中、实际中、干事中。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工作业务、教学科研等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搞得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既要“深化”更要“深入”,不蜻蜓点水,不走马观花。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每个地方、每个单位都要有贴近实际的具体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要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提出简洁明了、便于评比的争创标准,加强分类指导,宣传先进典型,确保科学发展增动力、人民群众得实惠、基层党建上水平的实际效果。

  联系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由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建立在推动实际工作上,体现在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脱离实际搞创先,只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套,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也不可能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打好战斗、攻克难关。同样,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也不是口头说说而已,而应落实在行动上。“创先争优”活动是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体现,这就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的积极主动参与是“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基础条件。“创先争优”活动的动员发动要深入,参与的党员要广泛,党组织要尽力为党员参与创造条件,使党员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联系实际,不是说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要围绕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中心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根据不同单位、不同时候的情况,确定具体的主题和内容。要围绕推动经常性工作开展创先争优,让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创先进、在日常工作中争优秀。要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创先争优,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做好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要围绕解决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开展创先争优,促进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推动中心工作、完成经常性任务的动力和保证。

  实践出真知,实际见成效。创先争优联系了实际,也就抓住了关键,找到了重点,明确了方向。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只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系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一定能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稿源:华声在线] [责编:李承德] [作者: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