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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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17日广西南丹矿难中,该县原县委书记、县长等官员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不报。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又是怎样隐瞒事实真相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记者日前采访了现在看守所中的原4名县领导,首次独家披露了其中的真相。

81名矿工被淹矿中

    2001年7月17日凌晨,广西南丹龙泉矿业总厂所属拉甲坡矿,发生了特大透水事故,大量涌入的水在瞬间淹没了相邻7个矿井和正在工作面上采矿的81名矿工,酿成了震惊全国的“7·17”矿难。幸存矿工潘孟底回忆说:“当时我在六级那里卸斗,3点半的时候,突然我听见一声炸,抬头望过去是水,当时水漫上来,灯泡的瓦数又大,一碰到水就爆了,爆了以后,下面全都黑了。”
  拉甲坡矿发生事故以后,矿长黎家西立即把这个消息通知了矿主黎东明。黎东明是拉甲坡矿业主,南丹龙泉矿业总厂总经理,拥有个人财富数亿元,号称广西首富。
  黎东明回忆说:“井下出事故当天早晨就报告到我那里,当时矿长跟我讲,不好了,我们海拔—105米以下的巷道突然冒水,被淹了。死了多少人,当时不清楚,因为有多少人到工作面都不知道,死人是肯定有了。”
  按照安全生产正常程序,基本弄清情况后,应立即向政府报告事故。黎东明就在当天下午17点多钟向县里报告。黎东明打通了主管领导县委副书记莫壮龙的电话。
  县里当晚就知道
  第一个接到黎东明报告的是主管矿山安全工作的县委副书记莫壮龙。
  莫壮龙回忆说:“龙泉矿业总厂的总经理黎东明给我打电话说是17号下午17点多钟到18点钟。他在电话里跟我讲,井下发生事故,我问他具体什么事故,当时我的理解肯定是安全生产事故,不会是井下的事故,不会是别的事故。当时我问死伤的人是多少?他说具体要跟你当面谈才好。”
  当晚20时左右,莫壮龙从大厂镇出发赶去与黎东明会面。黎东明跟莫壮龙见面以后,问这件事情要不要往上报,莫壮龙反问黎东明,你们内部的事,你们有把握做吗?
  所谓内部的事情,就是内部死亡家属的安置,内部的保密。黎东明就对莫壮龙说:“我们内部的工作,我可以尽力做,但是外部和上面的工作我没有办法。”当时莫壮龙没有反应。当时在场的县领导还有韦学光。
  事故发生时,韦学光任南丹县副县长,协助莫壮龙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韦学光回忆:“当天晚上他从南丹开车,我们从大厂出去,到了桥头中间地带以后,上了黎东明的车,上车以后,问他具体情况,他说他这里,(死亡)可能不超过40个。”
  莫壮龙说:“问他的时候,我就说,这个事时间这么长,抢救了没有,你们怎么办?当时他就讲抢救不了。为什么抢救不了,两三分钟水从—185米到—180米这个区间,一淹就淹到—115米到—110米,这个区间淹得太快,而且根本救不出来。我得知这个情况,和韦学光两个很紧张,确实很紧张,这么大的事故怎么处理。我们两个简单商量一下,马上打电话给县委书记。”
  万瑞忠,事故发生时任南丹县县委书记,于1998年调入南丹工作。
  万瑞忠回忆:“我是晚上21点钟接到莫壮龙的电话,他当时跟我打电话报告说龙泉拉甲坡那里出了事情,我问他死了多少人,他说是两个矿,加起来有40多个人。当时我说这个事情你先放下,我跟老唐商量一下,作为县长他是安全直接责任人,我必须跟他说。”
  唐毓盛,事故发生时,任南丹县县长,南丹本地人,在南丹工作多年。
  唐毓盛交代:“当天晚上我在家里跟家里人一起看电视,县委万瑞忠书记打电话过来说叫我到门口,有个重要的事要跟我说一下。因为我们两家是隔壁,我出门口后,就见到他已经在门外等我。走近他,他就跟我说,龙泉出大事了。”
  县领导决定不报
  至此,在拉甲坡矿透水事故发生当晚,南丹县四位主要领导全都得知了事故事实。那么这起事故怎么发生,县领导是如何处理的呢?
  万瑞忠回忆说:“当时第一感觉是应该立即向上级报告,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但是当时都没有做,还是叫老唐去调查。我的想法是那个105矿有六家窿是互相通的,如果六家窿都出事,谁也包不住,我叫老唐调查其它的矿窿,看情况怎么样?”
  得到指令的唐毓盛连夜给另外六家透水矿窿的矿主打电话,嘱咐他们不要泄露事故消息,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和副县长韦学光也接到万瑞忠的电话,要求他们详细查看事发现场,指挥做好保密工作。在得知“7·17”矿难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8日晚20时左右,当时县委书记万瑞忠召集县委县政府的另外三位主要领导,他们是县长唐毓盛、副书记莫壮龙、副县长韦学光,开了一个简单的碰头会,经过一番商量之后,他们决定把此事隐瞒不报。
  800万元堵口
  会上由刚从事发现场赶回来的莫壮龙汇报调查情况。
  莫壮龙说了四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就是说发生事故的那个地方是在海拔—180米,那个地方没有人能下得去,看不到。第二层意思就是说窿道里面灌满了水,抽干水要3个月,没办法抽。第三层意思就是说龙泉已经把死难者善后工作全部处理完了,现场看不到一点迹象。最后一层说龙泉不会连累上级领导。
  莫壮龙回忆:“当时大家都你一言,我一语,考虑最多的就是自己的处分问题。当时主要是考虑,这个事故一出来,上报,社会上一公开,处分是免不了的,这是第一个。第二个考虑到县里面和地方的利益。当时主要考虑到这两个方面的原因。”
  最后议论完以后,大家的意见非常统一,决定把这个事故隐瞒下来不报。
  记者问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作为县里一把手、县委书记,如果没有你的同意,这个决定有没有可能做出?”
  万瑞忠说:“当然不可能。”
  记者又问:“当时在开会的时候,四个人有任何一个人犹豫过,甚至反对过这个决定吗?”
  万瑞忠说:“没有。”
  记者追问:“有没有一个人提出那些在井下—180米遇难的矿工,他们怎么办?”
  万瑞忠:“都没有,没有提过。”
  黎东明19日很明确地意识到县里要把这次事故隐瞒下来,19日莫壮龙正式通知他,“抓紧做好我们的内部工作。”
  7月19日,透水事故发生的第三天晚上,黎东明召开拉甲坡矿全体职工大会,严令矿工不许说出事故真相,密令矿长黎家西拆除抽水设备,清理事故现场,又让公司财务支付现金给遇难矿工家属。
  第一笔钱是200多万,前后加起来约有800万。
  经过一番周密的安排,再加上县里帮忙捂盖子,黎东明认为,一场特大透水事故就可以消失在无形之中了。
  在县政府和黎东明的精心掩盖下,南丹大厂矿区显得异常平静,好像一切从未发生过。但此时黑幕一角已经被悄悄揭开,有关透水事故发生的种种猜测开始见诸报端,南丹可能发生矿难的消息已经成了热点新闻。
  伤亡内幕初步曝光
  万瑞忠回忆:“22日那天网上已经有东西出来了,好像是网易、搜狐网,还有广州的大洋网都出来了,这个时候我已经感觉非常可怕了。”
  使万瑞忠感到恐慌的是隐瞒工作露出马脚,万瑞忠再次联系黎东明,要求他严密控制矿区,追查消息泄露源头。此时大厂矿区气氛骤然紧张,上百人的护矿队在矿区内昼夜巡逻,矿工们被威胁不准和外界接触。然而就在这种威压之下,还是有人冒着危险给广西电视台记者打去了举报电话,此时距矿难发生已经过去了八天时间。
  接报后,广西电视台记者迅速赶往南丹,媒体在事发后首次拍到拉甲坡矿透水窿口的画面,后窿内没有人员进出,没有抽水设备和抢险设施。随后记者找到了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
  黎家西:“7月17日夜可能3点多,有水涨,但是没有人员伤亡这个事情。”
  记者:“在当天晚上的涨水事故中,有人员伤亡吗?”
  拉甲坡矿管理人员:“没有。”
  记者:“一个都没有?”
  管理人员:“没有。”
  面对记者的采访,矿工们躲躲闪闪,好不容易采访到一位矿工。
  记者:“有人死了吗?”
  矿工:“死了。”
  记者:“为什么矿里面的领导说没有死人?”
  矿工:“矿上说的没有,我要跟你们讲话我就要埃打。”
  记者:“你被打过?”
  矿工:“被打过。”
  至此,南丹透水事故有大量人员伤亡的消息得到初步证实,此时越来越多的媒体参与报道。拉甲坡矿一些情况被披露后,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
  17天后中央来了调查组
  经过多方调查,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得到南丹发生矿难的确切消息,当天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带领自治区调查组赶到南丹,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询问。
  万瑞忠说:“8月1日跟曹书记汇报的时候,我们还是说没有。当时汇报的时候,我一个,地区一个,还有自治区工作组组长三个人,跟曹书记汇报都说没有。”
  曹书记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现在不是死没死人的问题,而是死多少人的问题。万瑞忠形容当时自己的心情:“当时我们就感觉非常恐惧,也预感到自己会坐牢,一定会坐牢,没办法,到那个时候已经没办法挽回。”
  8月3日,公安机关依法传讯了黎东明,此时是“7·17”矿难发生后的第17天。
  黎东明说:“8月3日,地区公安处的工作组第一次问我的时候,我把整个过程,包括我们怎么做内部工作,县里面怎么瞒的过程,全盘吐了。”
  南丹透水事故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消息迅速上报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引起高度重视。
  8月4日,中央调查组察看了事故矿井,听取了有关方面调查情况的汇报。
  8月6日,国务院成立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宝明为首的国务院调查组,对南丹事故进行彻查。
  8月9日,国务院调查组来到南丹县事故发生地,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具体研究,部署调查抢险工作。
  没有矿山,
  南丹县连工资都发不起
  8月20日,矿井内积水排干,共发现遇难者尸体78具,另有两具尸体于7月26日被矿主私自火化,事故中另有一人失踪。至此“7·17”透水事故发生原因查明,矿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真相也被揭露。那么,为什么南丹县的一些官员要这样不遗余力地隐瞒矿难事故呢?
  万瑞忠、唐毓盛,还有南丹县主要的几位领导,是哪里来的这么大胆量,敢于把这么大的事故隐瞒如此长的时间?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查厅牛正良副处长对此解释说:“两个字,‘利益’,这利益既包括个人利益,也包括小集团和部门的利益。黎东明今年给地方财政上缴利税突破1.2亿,这是第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从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看,龙泉矿业集团公司里边,南丹县政府以富源公司的名义,占有15%的股份。除了黎东明交了那么多利税以外,它还占了15%的股份。这样黎东明倒霉了等于他县政府、县委也倒霉。”
  1988年黎东明创办龙泉矿业总厂,主要从事锡矿采集加工业,十余年间,龙泉矿业总厂发展成为广西最大乡镇企业,拥有固定资产4.4亿,员工5800多人,仅2000年就上缴利税8000万元,约占南丹县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被称为南丹县的聚宝盆。那么是什么原因使龙泉矿业总厂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迅速崛起呢?
  南丹锡矿资源在全国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云昌副司长说:“在我们现在所掌握的材料当中,南丹锡矿可能算是世界上最好的,含锡量达到40%以上。现在国际锡价每吨3700美元,挖出来一吨矿就是3万元钱。”
  1998年,全世界的采锡量约为25万吨,而当年南丹县的采锡量竟达到3万吨以上,占世界总量的八分之一。南丹县锡矿产量直接影响了世界的锡价,采矿业自然也就成了南丹县的支柱产业。
  唐毓盛坦言:“南丹70%左右的财政收入是靠矿山这一块,如果没有矿山这一块,南丹也是跟其他贫困县一样,连工资都发不起的。所以要靠这个矿来富这个县。”
  用麻袋装钱给
  县领导送礼
  为了实现以矿富县的目标,1994年南丹县富源矿业探采公司成立,负责开发、管理南丹的采矿业务,唐毓盛出任富源公司第一任董事长。富源公司成立后,一直业绩平平,但从1996年开始却一跃成为当地效益最好的企业之一。短短几年时间,富源公司变化惊人,问题就出在探矿上。作为南丹县政府所办的富源公司,持有探矿证以后,就是打着探矿的旗号,进行了破坏性的盗采。
  1996年,富源公司取得了价值120亿元的105号锡矿矿体的探矿资格,随后转手,先后把探矿权包给了龙泉矿业总厂等六家企业。
  南丹县委原副书记莫壮龙承认,这六家手续都是这样的,和富源公司签订协议,但是这个协议一签,工程一实施,管理没有了。怎么保证它按照设计去打,往哪里打,这个监督没有。
  富源公司在包出探矿权后,放松了对六家企业的管理,只管坐地收钱。仅2000年,黎东明一家企业就上交富源公司数百万元,由于缺乏管理,探矿很快变成了疯狂的盗采,终于导致“7·17”矿难的发生。在南丹,大大小小的私营矿主想要进入矿山开矿,必须首先得到富源公司的许可。那么,谁给予富源公司这样特殊的权力呢?
  牛正良道出了其中实质:富源公司是南丹县政府的一个从事经营活动和捞钱的代表,所有的公司,所有矿老板想进去挖这个矿,采这个矿,必须得到他们的同意。
  企业如何才能从富源公司手中得到进入矿山的许可证呢?最有效的办法是行贿县领导。黎东明深谙其道,多年来始终和县领导保持着密切联系。黎东明是个很讲究的人,他自己不直接跟这帮官员打交道,他主要让他手下的人去送钱。过年过节,他让他的副总装好信封,拿一麻袋钱去,说这是我们黎老板给的慰问金,一个一个往下分。
  拿了人家100多万,
  确实有点手软
  由于在“7·17”南丹矿难查处过程中,发现南丹县一些领导有渎职、贪污、受贿嫌疑,广西区检察院依法对万瑞忠、唐毓盛等人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在万瑞忠家里查出了大量赃款赃物。万瑞忠在南丹县到事发为止,仅仅才当了三年的书记,三年的时间,他涉嫌的经济问题达到400万元。这也导致他不能报,一报出去,立马就要有人来调查,一调查他就怕把事故背后他们跟矿老板之间的钱权交易、政治交易等等这些东西给暴露出来。而如果没有收这些钱的话,在处理“7·17”矿难事件上,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方式?万瑞忠坦言:“对。”
  当记者又问道:“这几个矿老板,当然也包括黎东明,送给你个人,多少钱?”
  唐毓盛说:“逢年过节也送来钱。在我这里100万左右。”
  记者追问:“拿了人家100多万,还能够坚决查下去吗?”
  唐毓盛回答:“是有点手软,真的。”
  8月31日,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南丹县原县长唐毓盛、南丹县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南丹县原副县长韦学光因涉嫌渎职、受贿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南丹龙泉矿业总厂黎东明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行贿由检察机关逮捕。
  目前对广西南丹“7·17”特大矿难事故隐瞒不报的查处又有了新的进展,检察机关已经以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罪名对南丹县涉案的59人依法立案,扣压赃款14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对河池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那些涉嫌隐瞒事故真相不报的官员,检察机关也正在彻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