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探索与思考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7:50:41
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探索与思考
2009-7-20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上述指示是进一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和原则。当前,随着烟草行业的深化改革和稳步发展,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也成了烟草行业的当务之急,对此,笔者作了一些粗浅的探索与思考,以期对推进行业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有所裨益。
一、适应新形势,拓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思路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烟草行业改革的深化,反腐败斗争和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也在发展变化,我们必须按照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来确定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始终能够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与时俱进。
1、在发展中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必然伴随着反腐倡廉实践的发展。因此,创新反腐倡廉制度,构建科学的体系,必须坚持发展性原则。随着行业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反腐倡廉实践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要抓住一些长期治理但一直得不到好转的问题,抓住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抓住可能发生腐败苗头的领域,抓住行业内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大胆探索,重点攻关,求得突破,使制度更好地体现行业改革发展的要求,体现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要求,体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规律和发展方向。
2、在实践中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紧贴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积极吸收以往工作中的优秀成果,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创新思维,寻求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新途经,扬长避短,开拓前进。创新必须为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创新目标必须是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创新措施必须是可行的、可操作的。制度创新要针对行业实际,朝着预防为主,事前防范的方向发展。现在的大部分制度是事后惩罚类的,事前预防,事前堵漏,防止违纪,规范行为的比较少。有些规范行为的规章制度,又往往只规定不准怎么办,而没有违反了怎么办,使制度本身缺乏刚性,执行起来缺乏力度。因此,今后应突出事前防范的制度创新,以真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3、在借鉴中创新。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反腐倡廉工作也是如此。因此,在反腐倡廉创新中,不必要任何事都是自己完全独立地、完全自主地去创新。而应该积极借鉴外地的创新成果,吸收外行业创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把外行业创新的经验、成果与本地、本行业的实践相结合,拿出自己的创新成果、创新举措来。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使创新与吸收外地外行业经验有机结合,既不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做法,又要吸收别人创新的精华为我所用。这样,既可以避免走弯路,实现走近路,又能够节约自己的人、财、物力和创新时间,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国外反腐败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要善于学习借鉴、吸收转化。特别是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由于在反腐败制度建设上起步较早,积累的经验也比较丰富,我们要立足做好学习借鉴,真正做到博采众长、兼容并蓄、为我所用,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
二、突出可行性,把握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环节
反腐倡廉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创新,而不是“空中楼阁”、“做秀工程”。可行性是制度的生命所在,是制度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条件。制度建设的可行性,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能否依照法规和制度顺利有效地开展。一个好的制度,关键是在工作中能行得通、用得上、管得住。
一要严密规范,切实可行。制定制度既要严密又要规范,又具有可行性。对于以前的制度,要通过完善填补空白点。如在治理权钱交易上,过去只抓了“权”的一面,而忽视了“钱”的一面,结果,产生了一些经济问题漏洞。制定制度应围绕严密去创新,力争使制度形成一个严密的运行圈,成为一个制度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有规范性、要求性方面的内容,即提倡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准怎么做。二是要有措施性、制裁性方面的内容,即对违反了的怎么制裁。三是要有激励性、保障性方面的内容,即激发人们积极参与监督及保护监督者民主权益的措施。四是要有监督主体方面的内容,即落实监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职权和行使职权的要求与程序等,以保证行使监督职权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尽职尽责地去狠抓监督工作。
二要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制度创新要密切联系实际,使制定出台的制度对准目标,扎扎实实,如矢中的。制定、修改制度,应注意“四忌”:一忌“照葫芦画瓢”,人云亦云的“拿来主义”以及“奉旨办事”的教条主义。要深入实际,对一些腐败现象进行深入具体的剖析,从过去的规章制度中找出原因,找出漏洞,创建出新的有针对性的制度。二忌随意性。反腐倡廉制度的目标、措施不能随着某些领导情绪的变化而变化。制定制度一定要针对实践中的各方面情况,提出成熟地、有主见地目标、措施,以防止有的领导提出不现实的过高要求和无价值的过低要求。三忌“空”。反腐倡廉制度的条款不能过于原则、笼统。要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把行业的情况吃透,把制度内容定的具体明确,才能起到指导实践,规范行为的作用。四忌“松”。就是出台的制度不严谨,有漏洞。容易导致一些人钻制度的空子,打“擦边球”。因此,我们制定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时,必须紧密联系客观实际,使其切实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三要简明扼要,易于操作。制度创新要朝着简明扼要,明确实用,变化幅度小的方向发展。目前,我们有些制度规定过于笼统、原则,诸如“试行条例”、“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管理章程”乃至“通知的通知”如是等等,内容繁冗,矢的不明。有的制度规定则内容变化幅度大,不易操作。如同一种错误可以给予党内警告至开除党籍的处分;同一项违规在经济处罚上可以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甚至几万元。这种现象应该通过改革创新逐步解决。我觉得,中纪委着重对五类顶风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的规定简洁明了、方便运作。有的地方纪委部门对什么是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界定得相当清楚,操作性很强。我们烟草行业在贯彻中纪委“七个不准”规定时,是否可以结合行业反腐倡廉特点,相应地提出简明扼要的“几个不准”,这样,既可戒免,又可操作。今后制定出台制度,就应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去创新。
三、管好人财物,抓牢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点
1、制度管人,让干部行为有规可循。用制度管人,首先必须用制度管好权,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防止权力过分集中。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及政务公开、企务公开、财务公开等重要制度,并明确违反这些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和巡视制度,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和用人失误失察追究制度,实现建立健全一整套“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科学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在重点加强对权力制约、资金控制和干部任用监督的同时,我们还要对现有的其他制度进行清理和整合,坚持学习借鉴古今中外先进的成功的反腐倡廉经验成果,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使制度更具系统性、完整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依靠制度管人的思路,针对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管理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系列制度,实现对基层干部的严格管理,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制定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规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奖励惩处等方面作具体规定。定期组织对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干部履职不到位、服务质量差或违规办事,引起员工和客户不满的,要责成当事人检讨;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向上级局(公司)做书面检查,并通过一定形式公开道歉。
2、制度管财,使财务工作运转规范。钱财历来是滋生腐败的根源,为了防止腐败,加强围绕用 “财”进行制度创新尤为重要。其重点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系列制度,规范干部对钱财物的管理行为。上级局纪委、监察、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财政资金账户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严禁单位私设“小金库”,单位未经审核批准并登记备案,擅自设立专用账户的,以私设“小金库”论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责任。财务人员的工作制度、列支的预算制度,开支的审批制度、民主管理与监督等制度要具体规范,条目清晰,公开透明。
要加强审计,制定审计制度,使各级干部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对重大建设项目在建设期中、期末都要严格审计;在单位领导干部离任时,要及时组织审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提出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在干部离任或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求结合审计结果,及时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发现问题后,按规定给予处分,严重的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对其他单位和人员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3、制度管物,使物资管理严谨有序。用制度管理机关行政、物流配送、专卖稽查等各类公务用车。制定、健全和完善购车审批、车辆管理、油耗管理、维修管理等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户或用其他名义上户。对公务用车、业务用车的编制与标准、购买与处置、使用与管理以及违规处理进行严格规定,对违反车辆购买、处置、使用和管理方面规定行为的查处要有章可循。
用制度杜绝调动“带病”。制定领导干部工作调动 “三清”制度,加强对公物的监管。领导干部工作调动必须做到公务交接清、财务交接清、公物交接清。行业纪委对调整工作的领导干部执行“三清”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及时交接清的领导干部下发催办通知书,对拒不按照“三清”制度执行的领导干部,将按照程序对其实施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措施。
用制度监管国有资产。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检查公司经营效益、利益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情况;检查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固定资产维护和零散用物使用保管要有明确的规定,确保资产财物不受丝毫侵犯,从而堵死由资产财物引起腐败的源头。

 

总之,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结合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和从反腐败案例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上升为法规制度,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都能得到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从而发挥制度的整体合力;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使各项法规制度成为全体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原作者:海安局 马祥国
来 源:不详
共有416位读者阅读过此文